记者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获悉,按照中央和国务院部署,从2015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再提高10%,预计将有近8000万退休人员受益。
到2014年底,经过十年连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由2004年的月均647元提高到目前的2000多元。
同时,经国务院批准,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增加15元,提高待遇从2014年7月1日算起。这是我国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惠及广大城乡老年居民和家庭。
此外,国务院决定,将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再次提高60元,达到人均380元。个人缴费标准提高30元,达到人均120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經济参考报》 2015.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