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顺柏 林成军 潘自辉 沈双莉 刘君宜
摘 要: 根据湖北省2013,2014年两期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分析,2010~2013年间全省林地面积减少26 513 hm2,2013~2014年间林地面积增加11 579 hm2,林地面积变化由减转增,林地面积减少得到有效地遏制。通过对森林资源变化趋势与原因的分析、对森林资源变化特点与存在问题的总结,提出加强全省林业生态建设的对策。
关键词: 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变化趋势
中图分类号:S757.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020(2015)05-0049-04
湖北省位于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境内水网纵横,湖泊密布,又称“千湖之省”。湖北省于2013年、2014年连续开展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形成和更新了全省林地“一张图”,实现林地和森林资源年度出数的目标。为全面掌握森林资源现状、林地利用现状,分析森林资源变化趋势,为森林资源经营及保护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本文利用2013年和2014年两期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对湖北省2010~2014年森林资源变化趋势进行分析总结,进而提出相应的林业生态建设对策[1-2]。
1 林地利用变化趋势
1.1 林地面积变化情况
通过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数据分析显示,2010~2013年,全省林地面积减少26 513 hm2,2013~2014年林地增加11 971 hm2,林地面积变化由减少转为增加,林地面积减少得到有效的遏制,见表1。
从林地结构变化看,有林地增加最多,而疏林地、灌木林地减少较多,其原因主要是疏林地、灌木林地通过封山育林等因素,自然生长变成了有林地;其次是在林地落界时部分有林地调整为疏林地,本次变更重新恢复为有林地。苗圃地增加显著,说明近一段时期内湖北省苗木基地建设成效明显,各建设项目对苗木的潜在需求量上升,也为生态示范县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绿满荆楚行动提供有力的种苗保障。无立木林地的增加主要是由于一些县市的交通建设、采矿形成大面积的临时占用林地,没有及时复绿。未成林地减少,主要是未成林地通过抚育管护转化为有林地。宜林地减少,主要原因是由于生态示范县建设,绿满荆楚等工程的实施,使得宜林地转化为苗圃、未成林造林地等;其次是上期少量抛荒的耕地被划入宜林荒山,本期进行纠正。
1.2 林地结构变化分析
林地面积变化中,造林更新占2282%,森林采伐占258%;规划调整占1300%;占用征收占640%;毁林开垦占088%;灾害因素占变化总面积的178%;自然及其它因素占6141%。通过林地变化原因统计分析,全省林地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林地占用,导致林地面积的减少,尤其是城郊的林地面积相应减少较多;二是由于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周期性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生长成熟后采伐,部分林地重新种植农作物,导致林地面积的减少;三是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等,导致林地面积的减少。全省林地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国家、省级重点林业工程的实施,如退耕还林工程、长江防护林工程等;二是各地对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越来越重视,生态保护建设的力度不断加强,取得较好的成效,如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湿地保护工程的实施等;三是林业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速生丰产林、经济林基地的规模不断扩大。
1.3 全省林地变化区域分析
从林地面积变化的区域分布来看,2010~2013年全省97个县级统计单位中,面积增加的县级单位有38个,主要分布于恩施州、随州市、荆州市等地区,林地面积减少的县级单位有61个,主要分布于武汉市、孝感市、十堰市、鄂州市等地区。2013~2014年全省97个县级统计单位中,面积增加的县级单位有62个,主要分布于恩施、荆州、孝感等市(州),林地面积减少的县级单位有35个,主要分布于宜昌市、十堰市、武汉市、鄂州市等地区。林地面积变化中,山区退耕还林、林业产业规划等,增加了林地面积,丘陵平原地区的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林以及速生丰产林的建设,经营活动频繁,林地面积变化比较大。减少面积较大的原因主要为近年来发展较快,城市扩展及工业园区建设等,山区耕地用地指标紧张,占用较多的林地。全省各市州林地面积变化情况详见表2。
2 森林资源变化趋势
2.1 森林面积变化分析
根据调查统计,2010~2013年,森林面积减少6 843 hm2,减少面积占全省森林面积的008%;2013~2014年森林面积增加65 430 hm2,增加081%。森林面积变化由减少转为增加,说明森林资源增长量大于消耗量,森林资源总量得到补充。全省森林面积增加变化情况,详见表3。
2.2 森林面积变化原因
湖北省森林面积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林地占用征收,导致森林面积的减少,特别是城郊地区的森林面积相应减少较多;二是由于森林采伐,如平原地区速生丰产林基地的周期性生产经营活动,林木生长成熟后采伐导致森林面积减少;三是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等,导致森林面积的减少,如低产低效林流转为经济林等。四是一些县市的毁林开垦、挖山造城、取土移山、非法采矿等导致森林面积减少。
湖北省森林面积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自然生长,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等经过封山育林、抚育管理等措施,使非森林转为了森林。二是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的增加,一方面是因为湖北近几年林业产业发展较迅速,种植了大面积的经济林,比如核桃、油茶、茶叶、柑橘、桃等。三是石漠化地区的其它灌木林转为国家特别规定灌木林,所以森林面积增加。
2.3 森林覆盖率变化情况
根据2014年湖北省林地变更调查结果统计,各县市森林覆盖率有增有减,2013~2014年森林覆盖率负增长的县(市、区)20个,主要分布于武汉市、黄石市、襄阳市、宜昌市等地区的城郊县市及开发区。森林覆盖率增长在0.1%以下县(市、区)15个,为武汉市、宜昌市、襄阳市等地区。森林覆盖率增长在01%~02%的县(市、区)17个,为孝感市、荆州市、仙桃市等地区。森林覆盖率增长在02%~03%县(市、区)21个,为十堰市、恩施市、黄冈市、荆门市等地区。森林覆盖率增长在3% 以上的县(市、区)27个,主要分布于黄石市、咸宁市及荆州等地区。
森林覆盖率负增长主要原因是城区发展较快,林地征占用面积较大,导致森林覆盖率减小。还有一些县市毁林开垦较严重,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所以导致森林覆盖率负增长。平原地区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工业原料林到了砍伐期后,森林采伐后得不到及时的补充,导致森林面积和森林覆盖率下降。一些县市在造林、森林抚育及资源管理上投入力度较大,从而有效增加了森林面积及森林覆盖率。
3 森林蓄积量变化趋势
3.1 森林蓄积量测算结果
根据蓄积量调查测算,2013年湖北省森林总蓄积37 11795万m3,2014年森林总蓄积39 55486万m3,增长量为2 43691万m3,增长率为6.57%。全省97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中,增长率小于等于5% 的有20个县(市、区),主要分布于黄石市、十堰市、宜昌市、神农架林区。增长率5% ~10% 的有55个县(市、区),主要分布于黄石市、十堰市、武汉市、襄阳市、鄂州市、黄冈市、咸宁市、恩施州、随州市、荆门市、孝感市。增长率大于10% 的有22个县(市、区)主要分布于武汉市、孝感市、荆州市、咸宁市;其中增长率高于全省增长率的有47个县(市、区),低于全省增长率的有50个县(市、区)。
3.2 变化趋势分析
从各县(市、区)的增长率分布情况看,平原湖区的县(市、区)增长率明显高于山区的县(市、区),个别县(市、区)增长率相比周边地区偏高或偏低,主要原因为:
(1)部分县(市、区)原始蓄积量少,基数小,间接导致增长率偏大,例如汉南区、枝江市、云梦县、沙市区、黄州区、樊城区等。部分县(市、区)原始蓄积量大,基数大,会造成增长率偏小的情况,例如神农架林区、竹溪县、兴山县、利川市等。
(2)树种结构有差异,生长较快的树种(如杨树、杉木Cunninghamia lanceolata、水杉Metasequoia glyptostroboides、池杉Taxodium ascendens、柳杉Cryptomeria fortunei、湿地松Pinus elliottii、软阔类)或者短轮伐期树种(杨树、马尾松Pinus massoniana、湿地松)占有比例大,就会形成年增长率偏高的情况。例如,沙洋县生长快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95%;汉川市生长快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96%; 江陵县生长快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99%;嘉鱼县生长快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84%。反之,生长较慢的树种(如华山松Pinus armandii、落叶松类、油松、栎类、马尾松、硬阔类)占有比例大的县(市、区)增长率就会出现偏低的情况。例如,竹溪县生长慢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87%;京山县生长慢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80%;英山县生长慢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93%;安陆市生长慢的树种蓄积量约占总蓄积量的93%。
(3)受新成林地面积蓄积和森林消耗面积蓄积差异影响,森林消耗面积蓄积远大于新成林地面积蓄积,就会出现偏低的情况。例如,华容区蓄积增长量02万m3,新成林地蓄积039万m3,消耗蓄积205万m3,增长率176%。
4 森林资源特点分析及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2013年和2014年湖北省森林资源动态监测成果进行分析,湖北省森林资源变化趋势主要是:①林地面积维持在一个比较稳定的水平,略有增加的趋势;②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逐步上升,说明湖北省封山育林、抚育管理以及经济林发展成绩显著;③森林蓄积量增长明显,且平原、丘陵地区增长率较大。
通过对两期数据的分析,尽管湖北省在林地保护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森林经营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①城市建设征占用林地面积过大,危害到生态环境健康;②毁林开垦、非法采石开矿等现象屡禁不止,对林地资源减少影响较大;③山区森林蓄积量增长缓慢,林分质量略有下降。
5 生态建设对策
5.1 积极推进绿满荆楚行动,助推湖北绿色发展
积极推进绿满荆楚行动,举全社会之力,大力推动全省生态建设。全面实施宜林地、无立木林地造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低产林改造工程以及通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工程,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石漠化、沙化和水土流失等综合治理工程,大力开展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以及江河两岸的生态屏障建设,加强天然林保护和生态公益林保护,构建比较完备的森林生态安全体系。通过绿满荆楚行动,实现全省绿色全覆盖,营造秀美的生态环境,打造和谐的人居环境,保障林地保有量和森林保有量双增目标的实现。
5.2 强化森林增长目标考核,增强政府引导力
积极推进森林增长指标在政府目标考核、生态文明建设、营造林成效评估、林地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有效发挥政府在生态建设中的引导作用,提升林业的地位。将每年调查监测结果作为各级政府森林增长指标考核的依据,有效促进各地党委政府对生态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调动了各地开展生态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对山区、丘陵、平原等不同的区域,在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以及森林蓄积增长等方面,制定不同要求,引导和促进林业的科学化发展。确保森林增长指标的实现。
5.3 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生态与产业融合发展
根据各地自然特点和生态区位条件,进一步深化森林分类经营,确定生态建设的重点和主攻方向。对秦巴山区、武陵山区、大别山区等重点生态区,以生态建设为目的,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科学经营,逐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通过封山育林、人工补植、人工促进更新等措施,提高林分郁闭度,增加单位面积蓄积量,提高林分质量。对鄂中、鄂北和鄂东南低山丘陵区,大力发展生态产业,加快培育人工商品林和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木本油料林、竹产业、特色经济林等林业产业。对江汉平原地区,加快造林绿化和森林经营,提升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碳汇造林行动,增强森林碳汇能力。
5.4 坚持依法治林,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将依法治林与资源管护结合起来,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全面建设法治林业。同时,加大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建立完善的林业生态红线制度,加强森林资源监管,严守林业生态红线。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毁林开垦、滥砍滥伐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资源和生态安全。建立健全的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害防治体系,以“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为指导方针,全面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和生态建设成果。加强执法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林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 考 文 献
[1]朱丽娅,汪泽鹏.宁夏森林资源变化趋势分析与评价[J].宁夏农业科技,2010,(4):1721.
[2]杜永安.林业生态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J].安徽农学通报,2009,(5):148149.
(责任编辑:郑京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