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燕
一
三国时打仗,骑兵已经很重要,曹操讲到过他与袁绍曾经兵力悬殊,说:“袁本初铠万领,吾大铠二十领;本初马铠三百具,吾不能有十具。”意思是袁绍披有铠甲的士兵和战骑,是他的成千上百倍。因此他顾惜马匹,有过禁止鼓吹骑马、“为战士爱马也”的军令。官渡之战中,得到钟繇送的两千多匹马,他下令衔枚缚马口,神不知鬼不觉直捣乌巢,与袁绍一战而决胜负。事后写信给钟繇,最感谢的也就是他赠马救急:“得所送马,甚应其急。关右平定,朝廷无西顾之忧,足下之勋也。”
但草原才是马的故乡,战马、骑兵,都是与欧亚草原的游牧民族联系在一起,并不是以农耕为主的中国所产。“神马当从西北来”,这是汉代人已有的观念,他们把西北乌孙的马叫“西极”,把中亚大宛的马叫“天马”。乌孙王以千余匹马,就可以换取汉朝的王室之女为右夫人,汉武帝不惜派遣将军李广利远征,据说也是为了大宛日行千里的“汗血马”。对曹操来说,要得到战马和骑兵,也不外这一途径。
建安十二年(207),曹操北征乌丸。乌丸就是北方游牧民族,他们擅长冲突军阵,在汉代早有“突骑”之名。汉光武帝曾叹为观止地表扬他们:“吾闻突骑天下精兵,今乃见其战,乐可言耶!”东汉晚期最有名的学者蔡邕也曾称“幽州突骑”和“冀州强弩”,都是“天下精兵,国家赡仗”。在汉末烽火四起的疆场之上,的确到处可见乌丸士兵奔驰的身影:南匈奴反叛,张耽要用幽州乌丸去征讨;凉州兵乱不止,张温也要派三千幽州乌丸突骑去平叛;刘备领平原相,手下千余兵,其中也有幽州乌丸杂胡骑。
曹操征乌丸大胜,俘获的是辽西、上谷、右北平(今辽宁西南与河北东北一带)的“三郡乌丸”。蜀人张松知道后,便断言他将“兵强无敌于天下”。果不出其所料,翌年九月,曹操从襄阳追击刘备,“将精骑五千急追”,一日一夜三百余里,赶到当阳长坂坡,就吓得刘备抛妻弃子,与诸葛亮、张飞等夺命而逃。到了年底赤壁之战前,孙吴的周瑜分析各方形势,认为“舍鞍马,仗舟楫,与吴越争衡,本非中国之长”,又逢冬季“马无槀草”,曹操手下的中国士兵水土不服,必生疾病,故可一战。说明曹操拥有的“鞍马”今非昔比,远胜舟船,已是尽人皆知的事实。
如陈寿《魏书·乌丸传》所说,三郡乌丸因此也就成了“天下名骑”。
二
乌丸,又写作“乌桓”,现存西汉“汉保塞乌桓率众长”印和“魏乌丸仟长印”,证明这两个字通用。不过在《三国志》以前,“乌丸”在文献里面出现得并不算多,《史记》、《汉书》中偶尔提到“乌桓”,更多时称“东胡”。胡,是周秦以来对西北游牧民族的统称,《战国策》里有赵武灵王教民“胡服骑射”的故事,所谓“胡服”,就是便于骑马的衣裤。而汉代称“胡人”,常常是指匈奴,“东胡”则是匈奴以东的游牧民族,即乌丸、鲜卑。据说在汉代初年,东胡被匈奴灭国,余下的部众,一支迁往乌丸山,一支迁往鲜卑山,都在今天的内蒙古,两支人马都因地得名。
在历史记忆中,过去这一带最强悍的是匈奴。匈奴大单于冒顿俘虏韩王信、围困汉高帝于平城、写信向吕后求婚,曾在汉家多少代人心头留下难以愈合的创痛。在冒顿死后一百多年,扬雄提及往事,仍心有余悸地称匈奴为“中国之坚敌”,又强调“北狄不服,中国未得高枕安寝”。而在《汉书》的作者班固看来,即便有汉武帝时卫青、霍去病的深入北伐,双方也不过才打了个平手,“兵连祸结三十余年,中国疲耗,匈奴亦创艾”。到三国后期,邓艾上书的时候,还在念叨“戎狄兽心”,故“周宣有猃狁之寇,汉祖有平城之围”。当江南孙皓的使者到洛阳,在司马昭主持的宴会上见到有匈奴单于在座,也大吃一惊,继而叹服:“匈奴边塞难羁之国,君王怀之,亲在坐席,此诚威恩远著!”
陈寿当然也记得“秦汉以来,匈奴久为边害”。他评价汉武帝当年四面开疆拓土,东平两越、朝鲜,西讨贰师、大宛,西南开发邛苲、夜郎,都属于不急之务,因为这些都地处偏远,构不成对汉朝的威胁,唯独匈奴南下,“最逼于诸夏”,才是迫在眉睫的危险。
当匈奴强盛的时候,中国与乌丸、鲜卑接触不多,对他们也缺乏了解。要等到大约东汉初期,匈奴内部发生分裂,北匈奴向西移动,南匈奴一部分定居华北,“保塞称藩”,至汉末建安年间,匈奴南单于留住在邺,如陈寿所写,“匈奴折节,过于汉旧”。在这时候,乌丸、鲜卑才趁势而起,变成中国北方新的强邻。
三
古代中国人对以中原为核心区域的华夏以外民族,称胡、称夷,在观念上有汉胡之别、华夷之辨。辨别的标准,照今天来看不免模糊,既不是现代人所谓民族识别的办法,也不是现代科学采用的DNA检测基因的办法,大体上一个是看自我意识,再一个是看文明程度。所以像匈奴人,如果去看霍去病墓前“马踏匈奴”的雕塑,那张匈奴人的脸,依稀有蒙古人扁平的模样,可是在《史记·匈奴列传》里面,按照司马迁的说法,他们仍然是“夏后氏之苗裔”,是禹的后代,黄帝子孙。当时人都相信,由于夏桀无道,被商汤流放到北方蛮荒之地,桀的后人于是“避居北野,随畜移徙”,后来就变成了周时的猃狁、秦时的匈奴。这不是种族或民族的差异,是地理空间决定的从文明堕落到野蛮的过程。
至于匈奴以东的乌丸、鲜卑,汉代人起初也不大能够辨识。《史记·匈奴列传》说春秋时,“燕北有东胡,各分散居溪谷”,这里的燕北东胡,根据汉代人的解释,就是“乌丸之先,后为鲜卑”。而鲜卑的祖先,也有一种传说,讲他们是秦始皇修长城时逃往塞外的徒人,鲜卑人髡头(剃光头)、衣赭(深褐色衣服)、手足库肿(手脚关节较粗壮),就依然是当年逃亡士兵的样子。在这样一个朦胧的认知里面,秦人、乌丸人、鲜卑人似乎也是同出一祖。《史记》中又记载燕王卢绾逃到匈奴,匈奴叫他做“东胡卢王”,卢绾的孙子他之后来是以“东胡王”的身份向汉景帝投降。这个东胡,三国时的学者如淳认为就是乌丸。如果是这样的话,乌丸有可能早已为一个多民族的复合体,不必要到更晚一点,才出现“诸方杂人来附者总谓之乌丸”的情形(马长寿《乌桓与鲜卑》)。
十九世纪中叶以后,有欧洲学者首先指出匈奴(Hun)为“突厥”人,东胡(Tungus)是散布在中国东北和西伯利亚的“通古斯”。梁启超、刘师培那一代的中国学者,很多深信不疑,如梁启超就说“东籍所称通古斯,即东胡之译音”(《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之研究》)。但日本的白鸟库吉却论定东胡是辽河上游的蒙古人之汉名,乌丸即蒙古语“聪明”(Ukhangan)的音译(《东胡民族考》),他的这个意见也得到不少人呼应。而以今天的常识来看,生活在这一带的人过去使用的是阿尔泰语,阿尔泰语系下面有蒙古、突厥、通古斯三个语族,因此,乌丸人往往也被称作阿尔泰语系。
历史上,乌丸的活动范围主要在今天中国境内,从文献记载上看,自汉武帝时代起,就有乌丸人逐步“内迁”,与中原民族杂居、融合。由此现代学界也都主张,把乌丸、鲜卑、匈奴等草原游牧民族统统说成黄帝子孙、华夏苗裔,固然是“大汉族主义”的表现(陈序经《匈奴史稿》),这些历史上的古代民族应该有他们自己的族源,但由于现代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它又是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形成的(费孝通语),像乌丸这种自汉代便为“国内少数部族”的,更早已变成这“自在的民族实体”的一部分。那么,在今天中国历史的书写当中,乌丸,是理所应当地要被当作中国北方边疆的一个少数民族。
乌丸史,是东北古代民族史。
四
在传统“正史”里面,陈寿是第一个为乌丸、鲜卑作传的,但他说“乌丸、鲜卑即古所谓东胡,其习俗、前事,撰汉记者已录而载之”,他只负责记载他们在汉魏这一阶段的动向。幸运的是,在陈寿同时代人王沉撰写的《魏书》里面,有对乌丸“习俗、前事”的记述,这些记述又为《三国志》裴松之注所引用,以此结合后来范晔所作《后汉书·乌桓鲜卑传》,即可补充我们对乌丸历史、文化的认识。
有意思的是,王沉为太原晋阳(今太原市西南)人,这里很早就有乌丸人内迁,他祖父曾任匈奴中郎将,儿子也做过都督幽州诸军事,并与鲜卑人通婚,与乌丸人也有接触,就是说他生长在一个胡汉杂居之地,又是在一个与匈奴、乌丸、鲜卑等游牧民族均有往来的家庭,因此,他对于乌丸、鲜卑的记述,相信多出于他自己的见闻(内田吟风《乌丸、鲜卑的习俗》)。古代人了解有关边疆、异域信息的渠道,并不是那么随时畅通,大概只有少数游历、驻守过边疆或是出使、远征过域外的人,才能掌握到实际的情况。譬如汉代的臧旻曾任匈奴中郎将,他卸任后回到京都,有人来询问“西域诸国土地、风俗、人物、种数”,他便就“西域本三十六国,后分为五十五,稍散至百余国,其国大小,道里远近,人数多少,风俗燥湿,山川草木、鸟兽异物,名种不与中国同者”等,一一作答,口说手绘,提供的资讯,就比《汉书·西域列传》还要翔实。那么在这一点上,王沉也有他的优势。
根据王沉的记载:
第一,乌丸“俗善骑射,随水草放牧,居无常处,以穹庐为宅”,平常弋猎禽兽,食肉饮酪、穿戴毛皮,是典型的游牧民族。也有简单的农耕,种植如黍子的青穄和用来酿酒的东墙。又有弓矢鞍勒、金属兵器等手工业制造,妇女能制革、编毛毯。可是,“米常仰中国”。
第二,乌丸社会的基本组织为“邑落”,邑落有小帅,非世袭,数百千落为一“部”,推勇敢健壮而又善于协调者为部大人。无文字,大人有令,“刻木为信”,传于邑落。
第三,乌丸人敬鬼神,祭拜天地日月星辰山川之神,死后归于赤山。
现代学者从这些记载中,判断出乌丸在当时尚处于奴隶制阶段,又有母系社会的遗存。而据王沉说,鲜卑的“语言习俗”,跟乌丸差不多。此外,乌丸人不筑城郭、贵少贱老、“恶种姓之失”而有收继婚、男子既能以打猎为生又能引弓打仗,类似的习惯,与《史记》、《汉书》当中描写的匈奴也非常接近。
考古发掘亦证明,乌丸与匈奴在文化上是有相似的地方的。在辽宁西岔沟出土的西汉乌丸文物里面,有一些青铜饰牌上有双牛、双羊、双驼和犬马、犬鹿的图案,据说这都是受了匈奴的影响(林幹《东胡史》)。这说明乌丸一方面“汉化”很早,他们还有对中国在贸易、粮食等方面的实际需要,可是另一方面,却保留着很深的北方游牧民族习性,他们的社会组织、宗教信仰、礼俗文化,仍与以农耕为主的中国迥然不同。
五
夹在北匈奴与南中国之间,又有鲜卑在侧,乌丸的处境自然相当微妙。
从中国的视角,恰如陈寿所写:“《书》载‘蛮夷猾夏,《诗》称‘猃狁孔炽,久矣其为中国患也。”这是《魏书·乌丸鲜卑传》的开头,开宗明义的这几句话,很可能是模仿班固。因班固在《汉书·匈奴列传赞》里早就说过同样的话:“《书》戒‘蛮夷猾夏,《诗》称‘戎狄是膺,《春秋》‘有道守在四夷,久矣夷狄之为患也。”他在《汉书·叙传》中也有过类似的表达:“于惟帝典,戎夷猾夏;周宣攘之,亦列风雅……”这里引《诗经》、《尚书》,主要是强调“四夷”之为害中国以及中国对他们的戒备,由来已久,早已刊入经典。如果再往前回溯,那么在司马迁笔下,已有他关于《史记·匈奴列传》之写作的说明:“自三代以来,匈奴常为中国患害,欲知强弱之时,设备征讨。”(《史记自序》)从这里面就可以看到,陈寿交代他为了“备四夷之变”而写下乌丸、鲜卑等传,既是延续了司马迁、班固以来的修史传统,同样的,也是遗传了他们甚或是更早的“外攘夷狄”的心理。
在汉晋史家如此一而再、再而三的强调之中,还可以看到当时的中国人对于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实在有一种相当固执的内外、彼此之分,有一种“他群”、“我群”(李济语)或说是“他者”、“我者”(许倬云语)的对立观念。
根据文献记载,乌丸在汉代曾有两次大规模的内迁。一次是在汉武帝时,霍去病打败匈奴后,将乌丸人迁至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等五郡边境;还有一次是在东汉光武帝时,乌丸人被迁到辽东、辽西、右北平、渔阳、广阳、上谷、代郡、雁门、太原、朔方等边境十郡。随着乌丸人两次内迁的,是在今天的北京与河北万全县分别设置了护乌丸校尉,专门管理乌丸人,并负有侦察、监督匈奴和鲜卑的责任。这个专门职务的设立,有人说是由于班固父亲班彪的提倡,因为班彪说过“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不能放松管制,也不可叫人兼差,必须有相当一级的专任,方能保证边境无事、国家安全。在他意识当中,乌丸人不但是与汉民不同,轻躁而狡猾,好作乱、好犯事,这种好作奸犯科的性格,又是与生俱来的。
班彪的看法其实有相当的普遍性,而这就意味着,不管作为草原游牧民族的乌丸是归顺还是对抗,他们身上先天地有一种异于汉地人民的特殊习性。班固之兄班超出使过西域,攻打过北匈奴,他也认为像匈奴这样的,与中国礼仪习俗不同、饮食言语不通,根本就是“被发左衽,人面兽心”。而这一成见根深蒂固,在陈寿的时代也并未消除,在江统的《徙戎论》里有一句名言,就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戎狄志态,不与华同。”
但如果站在乌丸的立场,就可以体会到,一方面,他们对中国确有很多依赖,这使他们愿意接受中国的“朝贡体制”,以奴婢、牛马、弓弩、毛皮等物资贡献,换取中国的保护;可是另一方面,在强大的匈奴面前,他们也不得不表示臣服,随时奉献牛、马、羊等,以免受“过时不具,辄虏其妻子”的惩罚。这就是以小事大。
在这种以小事大的复杂关系中,当然,乌丸也有它的自立之道,有它的摇摆和挣扎。尽管我们很难看到以乌丸人的视角留下的这方面记录,不过在有限的汉文资料中,还是依稀可见他们于夹缝中求生存的状态及心情。这里举两个例子。
一例是在汉昭帝时代,渐渐壮大起来的乌丸,为报汉初冒顿杀东胡王之仇,去挖匈奴单于的冢墓,自然引起匈奴反击。汉大将军霍光趁匈奴遭打击,派范明友攻打匈奴,顺势将乌丸三王斩首,获一石二鸟之利。乌丸挨了打,掉过头来,又屡屡攻击范明友军。
还有一例是在王莽时代,当时对外强硬,与匈奴有过不得接受乌丸投降者的约定,同时也告诫乌丸不要再向匈奴纳税,就是说中国作为第三方,强迫乌丸和匈奴解除了隶属关系。谁知匈奴表面应承,实际还是到乌丸收税,当乌丸以“奉天子诏条”为抗税的理由时,他们将乌丸首领捆绑倒悬,而当乌丸怒杀其使者后,他们更派兵镇压,并掠走上千妇女儿童,叱令“持马畜皮布来赎”,等到乌丸人带了财物去赎,他们又连人带物全部扣下。最后,在中国的再三敦促下,匈奴才勉强同意将人口、财物归还乌丸,可是他们又以护送乌丸人为借口,以上万骑兵,勒马塞下,意在抗议和威胁。而此后不久,匈奴便与乌丸联手,“共为寇入塞,譬如中国有盗贼耳”,这一情形,一直持续到匈奴内部发生分裂,“乌桓乘弱击破之”。汉光武帝亦不失时机采取离间手段,“以币帛赂乌丸”,使乌丸人又向中国诣阙朝贡,“保塞无事”。
在三方如此长期的拉锯式的且战且和中,乌丸的摇摆、挣扎和自立,在中国人眼里,往往就显示为“困则卑顺,强则骄逆”(侯应语)、“弱则畏服,强则侵叛”(江统语)的游牧民族“难羁”的性格。
在内蒙古和林格尔县有一座一九七一年发现的汉代古墓,墓主人是一名大约汉桓帝时期的使持节护乌丸校尉。墓中的彩色壁画,绘出了这位护乌丸校尉从繁昌出居庸关,到达宁城任所,在任上起居出行、歌舞游猎的场面。壁画上的墓主人端庄凝重、威风八面,他的身旁除了僚属,还有弯腰行礼的乌丸人、鲜卑人,都剃了光头,穿深褐色衣服,体态恭顺,表情温和,完全是一副被驯服的样子,大概可以代表当时人对于在护乌丸校尉管辖的世界里,各民族是如何和谐相处的想象。
六
乌丸有打起仗来“如摧枯折腐”的骑兵,常使中国头痛,也常为中国所需。汉代掌宿卫禁兵的有长水校尉,据说他手下就领有乌丸七百余骑。王莽征匈奴,亦曾募集乌丸、丁零士兵,还要将他们的妻子家人扣为人质。公孙瓒率幽州乌丸突骑征韩遂,乌丸人不愿从命,以“牢圃逋悬”也就是军粮不足为由,纷纷叛逃。因此,汉末的中山太守张纯就说:“乌桓数被征发,死亡略尽,今不堪命,皆愿作乱。”这又从另一个侧面,道出了乌丸人在中国的艰难处境。
乌丸人虽不曾建立匈奴式的草原帝国,也未像后来的鲜卑建立起北魏王朝,但在它昙花一现般的短暂强盛过程中,也出现过一个匈奴冒顿式的英雄人物,就是蹋顿。
蹋顿是辽西乌丸大人丘力居的侄子,丘力居死后,他先是代立大人,总摄辽东属国、辽西、右北平三郡乌丸,等丘力居之子楼班长大为单于,他又称王,以“武略”、“骁武”闻名于世。据陈寿说,“边长老皆比之冒顿”。
建安初,袁绍据有河北、山西、河南黄河以北及山东胶州半岛,已得“天下六分之五”,他向曹操宣誓,表示靠着自己播名海内的声誉,即可“南据河,北阻燕、代,兼戎狄之众,南向以争天下”。所谓“兼戎狄之众”,指的就是他有办法调动乌丸、匈奴等游牧民族。
当此时,三郡乌丸在幽州“略有汉民合十余万户”,兵强马壮,势力也达至顶峰。袁绍凭借他与南匈奴交往的经验,先假借汉献帝之名,封乌丸三王蹋顿、苏仆延、乌延为单于,“皆安车华盖、羽旄、黄屋、左纛”,又派汉人女性与他们通婚,以取得三郡乌丸的全力支持。在这三郡乌丸中,数辽西的蹋顿最强,袁绍对蹋顿也就格外重视,并在蹋顿的协助下,击败了公孙瓒。而公孙瓒也与袁绍刚好策略相反,他主张“胡夷难御,当因不宾而讨之”,粗糙而强硬的态度,容易引发乌丸等游牧民族的对立,因而袁绍在讨伐他的檄文中,就写有“众叛亲离,孑然无党”之句,又讽刺他说:“乌丸、濊貊,皆足下同州,仆与之殊俗,各奋迅激怒,争为锋锐;又东西鲜卑,举踵来附。此非孤德所能招,乃足下驱而致之也!”而由于同乌丸的良好关系,官渡之战后,袁绍吐血而死,袁谭亦被斩,剩下袁尚、袁熙,便带领幽冀十余万户吏民投奔三郡乌丸。
建安十一年,曹操征讨袁绍外甥、并州刺史高幹,高幹逃往匈奴求救,而匈奴不敢接纳,可是,蹋顿却毫不犹豫地收留了袁尚、袁熙,这让刚刚将袁绍打得一败涂地的曹操忍无可忍,于是他下定决心征讨三郡乌丸。
七
稍早前,在乌丸准备出骑兵帮助袁谭的时候,建安九年,曹操就派了牵招去柳城(今辽宁朝阳)见辽东乌丸单于苏仆延,即峭王。牵招过去在袁绍手下兼领过乌丸突骑,与乌丸相熟。他去见峭王时,恰好有辽东太守公孙康派遣的使者,也带着授给单于的印绶在座。
峭王对这种你来我往的情形很是不解,疑惑地问牵招:
昔袁公言受天子之命,假我为单于;今曹公复言当更白天子,假我真单于;辽东复持印绶来,如此,谁当为正?
牵招一番解释,当然是说明袁绍如何失当,曹操如何改正,“辽东下郡”则是根本没有封单于的资格,最后说服峭王“敬受敕教”。牵招义正词严,圆满完成自己的任务,可是乌丸人对这种颠三倒四的假拜显然有疑心,进而影响到他们对国内政治局势的怀疑、对各种政治力量之强弱的判断。郭嘉就分析过,在此情形之下,蹋顿难免也受到“胡人一动,民夷俱应”的舆论鼓舞,而对中原产生觊觎之心。这一形势,也促使曹操下决心征讨乌丸。
曹操显然是将乌丸视为强敌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他首先听从董昭建议,开凿平虏渠和泉州渠,将滹沱河、泒水、沟河、潞河、滦河五条河流,从河北饶阳到乐亭联系起来,作为运粮的通道(据张博泉考证)。但听说要打乌丸,曹操手下将帅都不赞成,他们认为“夷狄贪而无亲”,乌丸人实际的本性,必使他们不为“亡虏”袁尚所用,真正要防备的,不如说是可能偷袭许昌的刘表。只有“汝颍奇士”郭嘉的意见不同。郭嘉对袁绍,早有“袁公徒欲效周公之下士,而不知用人之机”、“欲与共济天下大难,定霸王之业,难矣”的评价,建安初归于曹操,一直是最重要的谋臣,他不但支持曹操征乌丸,以防蹋顿坐大,更建议要在“胡恃其远,必不设备”的情况下,“卒然击之”。事实也正如郭嘉所料,“坐谈客”刘表并未抓住阻击曹操的最后机会,而当曹操进军到易县时,郭嘉再次提醒他兵贵神速,千里袭人,应该要“留辎重,轻兵兼道以出”。《三国演义》小说讲到这一节,定其回目为“郭嘉遗计定辽东”,就是强调郭嘉在这一战役中起的作用很重要。
出征前,曹操又招来田畴。田畴是无终(今河北蓟县)人,汉末有名的义士,他曾冒着寇虏纵横、道路阻绝的危险,穿山越岭,代刘虞到长安上表献衷。刘虞死后,他率宗族等五千余家避乱徐无山(今河北玉田县北),约法制礼兴学校,远近闻名。乌丸、鲜卑尊敬他,“并各遣译使致贡遗”,与之友好往来。袁绍父子意欲笼络他,却为他拒绝。但他的苦恼在于,乌丸不时侵扰,杀害知名人士及官员,他都无能为力。因此曹操的使节一到,他便应声而去。
建安十二年(207)夏天,暴雨不断,道路泞滞不通,乌丸又占据了要道,前进无路。熟悉地形又熟知乌丸的田畴自告奋勇为向导,选择一条人迹罕至的道路,从卢龙口(右北平郡治,今河北喜峰口附近),过白檀(今河北承德市西)、平冈(今辽宁凌源附近),直扑乌丸蹋顿所在地柳城(今辽宁朝阳)。待蹋顿、袁尚惊觉,仓皇迎战,却为时已晚。蹋顿措手不及,当场被杀,袁尚、袁熙逃往辽东后,也被公孙康斩首。
这一场胜在迅雷不及掩耳的战役,在《魏书》中有很多记载,见于《武帝纪》、《田畴传》、《郭嘉传》、《乌丸传》等,而以《武帝纪》最为详细。其中说田畴:
引军出卢龙塞,塞外道绝不通,乃堑山堙谷五百余里,经白檀,历平冈,涉鲜卑庭,东指柳城。未至二百里,虏乃知之。尚、煕与蹋顿、辽西单于楼班、右北平单于能臣抵之等将数万骑逆军。八月,登白狼山,卒与虏遇,众甚盛。公车重在后,被甲者少,左右皆惧。公登高,望虏阵不整,乃纵兵击之,使张辽为先锋,虏众大崩,斩蹋顿及名王已下,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口。辽东单于速仆丸及辽西、北平诸豪,弃其种人,与尚、煕奔辽东,众尚有数千骑。
《田畴传》写曹操见道路难行,问计于田畴,田畴提出“尚有微径可从”:
乃引军还,而署大木表于水侧路傍曰:“方今暑夏,道路不通,且俟秋冬,乃复进军。”虏候骑见之,诚以为大军去也。太祖令畴将其众为乡导,上徐无山,出卢龙,历平冈,登白狼堆,去柳城二百余里,虏乃惊觉,单于身自临阵,太祖与交战,遂大斩获,追奔逐北,至柳城。
这里增加了一个佯装撤退、迷惑敌人的细节。而战后论功行赏,曹操亦以“王旅出塞,途由山中九百余里,畴帅兵五百,启道山谷,遂灭乌丸,荡平塞表”为理由,封田畴亭侯(裴注引《先贤行状》)。
《郭嘉传》写郭嘉反复提醒曹操轻兵以出,掩其不备:
太祖乃密出卢龙塞,直指单于庭。虏卒闻太祖至,惶怖合战。大破之,斩蹋顿及名王以下。尚及兄煕走辽东。
但自柳城归来,三十八岁的郭嘉便一病不起。曹操上表请追赠加封,里面说到他“逾越险塞,荡定乌丸”,可与霍去病相比。
《乌丸传》写的则是:
建安十一年,太祖自征蹋顿于柳城,潜军诡道,未至百余里,虏乃觉。尚与蹋顿将众逆战于凡城,兵马甚盛。太祖登高望虏阵,抑军未进,观其小动,乃击破其众,临阵斩蹋顿首,死者被野。
上述描写,详加对照,在时间、地点等细节上并不一致,过去有人已经解释可能是由于它们各有不同的史料来源。这里不惮繁琐,一一引录,要说明的是不管怎么来写,它们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都写出了如郭嘉所说“兵贵神速”的节奏,同时在乌丸“虏众大崩”、“惶怖合战”的映衬下,曹操“登高望虏阵”,从容指挥战役的形象,也被烘托得愈加高大。在以“实录”见长的《三国志》里,不能不说这表现出陈寿亦有一支传神的妙笔。与此恰成对照的,是后来范晔在《后汉书·乌桓传》中所写:
建安十二年,曹操自征乌桓,大破蹋顿于柳城,斩之,首虏二十余万人。
这样一笔带过,未免太过平淡。
八
有“(建安)七子之冠冕”称号的王粲避乱荆州时,曾劝刘琮归曹操,他说当此“家家欲为帝王,人人欲为公侯”的时代,只有曹操“雄略冠时,智谋出世”,其“摧袁氏于官渡,驱孙权于江外,逐刘备于陇右,破乌丸于白登”的战绩,足以证明他的杰出,非常人可比。“破乌丸”、消灭袁绍残部,在曹操立足中原的道路上,显然有一种里程碑式的意义。
这一仗,从五月打到十月,当时就传说万般艰苦,凯旋途中天寒且旱,杀马数千为粮、掘地三十余丈取水。现存曹操所写《步出夏门行》四首乐歌,包括《观沧海》、《冬十月》、《河朔寒》和《神龟虽寿》,据说就是写在北征乌丸的时候,从北征军驻扎到碣石(今河北昌黎),诸将领意见犹有分歧,“不知当复何从”开始,到“骥老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道出自己的壮志为止。其中写到“孟冬十月,北风徘徊,天气肃清,繁霜霏霏”的秋冬天气,在北方,“乡土不同,河朔隆寒”,因为河水为冰所封冻,“舟船行难”,又因为地上冻得锥子都扎不进去,根本找不到食物,战士们只得在厚厚的冰面上艰难跋涉。不过在这四首乐歌里,还是充满了“盈缩之期,不但在天”亦即不为大自然屈服的豪气,尤其“东临碣石,以观沧海”这一首,更以其“企首奇壮”(钟惺评语),历来被人称道,如清代学者陈廷敬就曾以此而对曹操有很高的敬意,他有诗写道:
东临碣石观沧海,终古曹公一世雄。汝在辽西怀往迹,振衣飘渺对天风。(《过永平怀故观察守荔裳》二首之一)
“东临碣石观沧海,终古曹公一世雄”,征乌丸这一年,曹操五十三岁。
平定柳城,战果累累,且不说收缴财物无数,据说曹操把它们都分赠与人,如“特以素屏风、素冯几赐(毛)玠”,更重要的是,有“胡汉降者二十余万”,其中就包括后来随他转战南北、享有“天下名骑”之美誉的三郡乌丸。而回到易县以后,又有代郡、上郡的乌丸单于前来祝贺,幽州、并州的乌丸一万余落也随即移居内地,使中国军队实力大增。
翌年春,曹操返回邺都,六月升为丞相,七月南征刘表,九月在当阳长坂坡追击刘备,一鼓作气,势不可挡。十一月在赤壁,方为周瑜所阻。
三国缪袭曾奉命创作一套鼓吹曲,以曹魏建国的历史为素材,其中有一首《屠柳城曲》(其七),就是专门歌颂曹操北征乌丸。歌中唱道:
屠柳城,功诚难。越度陇塞,路漫漫。北逾冈平,但闻悲风正酸。蹋顿授首,遂登白狼山。神武慹海外,永无北顾患。
九
南宋的李弥逊有过议论说:
魏武行三郡如归市,致(袁)熙、(袁)尚如拉枯,可谓英武矣。然天下未定,勒兵远掠,深入它人之境,乘危攻坚,侥幸一胜,亦兵家之所忌,有德者所不为也。(《魏武征三郡乌丸》)
他以为北征乌丸,是曹操仓促行事,侥幸获胜。巴菲尔德也曾以此论定,曹操是比游牧民族首领更大的冒险者(《危险的边疆》)。这些“事后诸葛”对曹操攻打乌丸,都不是那么肯定。过去史学界因为郭沫若在《替曹操翻案》一文中,将征乌丸说成是“反侵略性的战争,得到人民的支持”,引发对于这场战争性质的讨论,有学者反对郭沫若的看法,认为这“纯粹是一个国内争夺政权的问题”(马长寿《乌桓与鲜卑》)。这些争论,重点在于讲曹操征乌丸是不是合理、正义的问题,大多忽略了令曹操作出这一决策的,既有现实因素,也有历史原因。一方面,由于乌丸卷入了汉末中国的群雄争霸,当“(袁)尚欲凭其兵力,以安北边”时,曹操便无法不将他们与袁尚视为一体,征乌丸,也就成为他最终夺得中原的必有之战。而另一方面,他看待乌丸,与中国人历来看待北方草原游牧民族的立场一致,视之为“夷狄”,为劲敌,没有什么改变,战争也是早已规定好的一个选项。
班固曾总结汉代对付匈奴的办法:“有修文而和亲之矣,有用武而克伐之矣,有卑下而承事之矣,有威服而臣畜之矣。”尊卑交替、文武兼擅,相当灵活,也相当细腻,略等于今天的“武力打击”与“和平外交”两种对外政策的弹性运用。而据说这是周朝起就有的外交原则,在汉魏之际,中国对乌丸的态度,亦不妨以此来概括。
柳城之战后,乌丸元气大伤,散落在中国北方边境,再也无机会恢复其完整势力,不过曹操却丝毫没有放松警惕。据王沉《魏书》记载,建安二十年(215),他布置骑督太原乌桓王鲁昔驻守池阳(今陕西泾阳县西北),以防卢水胡南下,但鲁昔的妻子,却被放在晋阳。两年后,鲁昔因思念爱妻,擅自率五百骑兵回到并州,单骑入晋阳“盗取其妻”,因为他善于骑射,无人敢拦阻,后来还是靠鲜卑人快马追击,才将他射死。而曹操听到鲁昔叛变,起初怕他为乱一方,也是提心吊胆,听到他死讯后,才长出一口气。
也是在建安二十年前后,代郡乌丸中有单于自立,让曹操颇不放心,派裴潜率精兵去镇压。裴潜不愿激化矛盾,单车到郡,以怀柔之术,使代郡保持了三年的平静,不过在他离任几十天后,乌丸又开始造反。曹操再派他有志于像卫青、霍去病那样“将十万骑驰沙漠,驱戎狄、立功建号”的儿子曹彰北征。曹彰在这一战中,奋力搏杀,“铠中数箭,意气益厉”,大破敌阵,“斩首获生以千数”,不仅给乌丸以致命的打击,也给虎视眈眈的鲜卑以教训,据《魏书·任城王曹彰传》说,当时鲜卑首领轲比能率数万骑观战,“见彰力战,所向皆破,乃请服”。这让曹操格外欣喜,表扬载誉而归的曹彰:“黄须儿竟大奇也!”
在曹操,这便是“修文和亲”失效后的“用武克伐”以及“有威服而臣畜之”,对乌丸,他也有两手。
二○一五年五月六日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