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春
近年来,全市国税系统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抓党建、带队伍、促税收的工作思路,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构建制度体系,强化管理考核,使机关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为国税事业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一、天津国税系统机关党建工作的实践
1建立符合国税系统实际的党建工作机制。市局党组加强对全系统党建工作的统一指导,理顺基层组织关系,实行市局垂直管理与地方党委横向管理相结合的网格化管理模式。健全领导体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由市局推动、各单位党组统一领导、基层党组织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证了党建与税收工作同部署、同要求、同落实。结合新时期税收工作特点,提出把党支部建在科所的目标要求,在党员数量达到3名以上的机关处室、基层科所单独建立党支部,其他部门成立联合支部,既实现了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税收工作中的全覆盖,又有利于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有效发挥。
2建立完备的制度体系。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各项制度,明确支委会工作职责,统一规范党支部活动手册、党员学习笔记和党支部点评党员登记表等,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供了有力依据和基本遵循。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总局、市委出台的制度意见,落实总局提出的“三个服务”“三个实在”“三个禁止”的36字要求和各项措施,全面清理现有制度和文件,着力完善反对“四风”的制度体系,形成了促进党员干部持续改进作风的长效机制。
3打牢为民务实清廉的实践基础。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主题,立足于行业特点和窗口实际,深入开展“五好党支部”、共产党员模范岗、学习型党组织等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组织收入、税收分析、纳税服务、征管改革、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窗口、青年文明号等创建活动,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品牌。深化税务文化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丰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增强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健全惩防体系,完善内控机制,为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提供了政治纪律保证。
4打造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根本价值取向,积极推进各级党组织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钉钉子”精神,着力整治“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每个党员干部心里扎下根来。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围绕公正执法、优质服务、爱岗敬业、勤政廉政,激励广大党员立足税收岗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涌现出了一批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先进典型。
二、税务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党建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缺乏充分认识,存在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对党建工作指导支持力度不够的现象。二是个别领导干部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安排部署党建工作与推动完成税收中心任务结合得不够紧密,虽然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存在思路不宽、方法不多、形式单一等问题。三是个别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重布置、轻落实,基础性工作环节比较薄弱,针对性、实效性还不够强。
2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一是由于机构调整和岗位交流等原因,部分基层科所党支部出现人员岗位变化,新任支部书记、委员对部门情况不熟悉、对党务工作业务较为生疏的情况。二是个别支部落实工作制度不够规范,不经常开展党员活动,同党员和群众联系得不够紧密,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作用发挥得不够。三是个别党支部书记缺乏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疏于管理,回避矛盾,不能及时纠正作风慵懒、纪律松弛等不良现象。
3党员先锋模范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一是个别党员受利益多元化等因素的影响,忽视了对自身主观世界的改造,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有所淡化。二是少数党员面对税收任务越来越重、工作标准越来越高、执法风险越来越大的现状,缺乏进取精神,加之学习能力、执行能力、创新能力等的不足,在税收工作中难以发挥骨干带头作用。三是个别党员放松党性修养,思想上不求上进,精神上萎靡不振,工作上得过且过,贯彻执行上级决策态度不够积极,行动不够自觉,没有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四是极个别党员自律意识和自控能力不够强,存在为税不廉、以权谋私等问题。
三、创新税务机关党建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大部署,对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牢牢把握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按照民主集中制办事,找准开展服务、发挥作用的着力点,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税务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紧密围绕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的目标任务,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引领基层党建工作,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健全组织体系、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能力,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并且赢得群众。
1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是落实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组织保证,必须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履行起抓好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各单位党组在党建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要深入落实党建责任制,着力完善党组负总责、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党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党建工作责任机制,形成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强化督促检查,把党建工作筹划好、安排好并组织好。纪检监察部门要聚焦主业主责,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深化“四风”专项整治工作,狠刹顶风违纪苗头,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2加强学习教育。切实抓好理论武装工作,教育引导党员树立“理论武装不仅是思想建设的根本,也是业务工作的必修课”的理念,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进一步端正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时刻保持政治清醒和行动自觉。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力营造重视学习、崇尚学习、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大力加强党员队伍作风建设,打好作风建设的持久战。坚持人才兴税、人才强税原则,加强对领军人物、税务专家和业务骨干的培养,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员干部队伍。注重典型带动,大力培育宣传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在建设基层服务型党组织中的引领带动作用。
3健全制度体系。一要坚持学习贯彻党章。党章是党的总章程,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规定了党的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规范。要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严格执行党章对党员、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作出的各项规定。二要以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干部作风状况考核评价机制、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征集群众意见制度、党员承诺践诺制度、党内民主生活制度等制度规定,形成长效机制。三要加强监督管理考核。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考核办法,狠抓制度落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把从严的要求体现在党内组织生活的各个环节。完善定期考核和日常考核制度,注重考核党建工作实效,考察群众对党组织和党员综合表现的满意度。
4强化科学管理。坚持把长远目标与当前目标结合起来,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进党建工作全面发展。严肃党的政治生活,自觉抵制各种政治灰尘和腐朽思想的侵蚀,维护党的纪律,塑造党员的政治品格。坚持党的组织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促使党员主动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其他党员同志的帮助,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综合运用评比、考核、表彰等激励手段,完善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促使优秀党员脱颖而出。深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内信息交流平台,拓展公开形式和公开内容,营造党务公开的环境和氛围,让党员和群众共同受到教育,形成良性互动。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造就一支讲党性、重品行、有本领、肯奉献的党务干部队伍。
5创新党建载体。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和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加强阵地建设,建立完善“党建园地”“党员之家”和“党员活动室”等基础设施,拓宽党建工作的领域和空间,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活动创造有利条件。不断创新党建活动载体,采取生动活泼、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开展体现时代特色的主题实践活动。以为民服务为主题,围绕群众多样化需求,推广机关干部下基层、结对帮扶、一站式服务、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等做法,深入开展共产党员模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以推进纳税服务体系建设为主线,鼓励党员干部有效运行纳税人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回应并解决纳税人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争当服务业务能手和办税服务之星。
作者系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编辑:张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