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苗苗
摘 要:在国际结算方式中,较之商业信用的汇付和托收,信用证以银行信用做担保,出口商发货后只要确保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就能安全收汇。因此信用证受到出口商的青睐。但在信用证业务中,出口商收到国外来证后,能否认真审核和灵活应对出现的问题,直接关系到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和收汇是否安全。本文通过分析审核信用证时经常存在的风险 ,提出了应对技巧 ,旨在帮助企业安全、及时、准确地收汇。
关键词:信用证;审证;贸易风险
1 信用证的概念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进口方)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受益人(出口商)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
2 跟单信用证业务流程
目前进出口贸易中大多采用跟单信用证,其业务流程如下:
具体程序为:①申请人和受益人订立销售合同,约定采用跟单信用证的支付方式。②申请人指示开证行按照开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③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通过受益人所在国家的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④通知行通知受益人。⑤受益人审证发货并制作单据。⑥受益人将要求的单据提交指定银行。⑦指定银行凭信用证按照《审核跟单信用证项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合理小心地审单。⑧指定银行寄单给开证行要求开证行偿付。⑨开证行收到单据,在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内审单完毕,确定单证相符后,就向指定银行偿付。如果信用证另有偿付行,开证行不办理偿付,而只接受单据。⑩开证行接受单据后,按照它与开证申请人预先订立的偿付协议交单给开证申请人。11申请人按照预先订立的协议,偿付单据款项给开证行。12开证申请人把运输单据提交当地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提取货物。
3 审核信用证
从以上流程图中可以看出,出口商在收到国外来证后需要经过审核程序。如果在此环节出口商没有认真审核信用证势必给后面的交单结汇带来很大的隐患。因为信用证将货物买卖转变了成单据的买卖,开证行最终付款依据是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在审证时,应以进出口贸易合同为依据,对信用证逐字、逐条进行核对。应注意以下事项。
3.1 政策性、政治上审查。首先应从大局出发,对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来证从政治、政策上审查。如国家间有无贸易管制、外汇管制,证中有无歧视性条款等。
3.2 审查开证行、保兑行资信情况。因为开证行承担信用证最终付款责任,所以出口商应该对开证行的信用做了解,可以委托信用证的通知行对开证行的资信进行调查。如果开证行资信差,应该要求选择新的开证行重新开立信用证,或者请资信情况好的银行做保兑。对于保兑行的资信情况,同样可以通过通知行进行调查。
3.3 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的付款责任。要注意信用证是否为不可撤销信用证。如果是可撤销信用证,则开证行可以不经过出口商的同意,在出口地银行议付之前,有权随时撤销或修改信用证。这对于出口商极为不利。
还应审查信用证对于开证行的付款责任有无限制性或保留条款。跟单信用证中只要单证一致、单单一致,开证行必须承担付款责任。如果信用证中有类似条款,“买方收到货验收无误后即刻付款”,则不能接受。
3.4 是否是限制议付信用证。议付信用证还应注意是否为限制议付的,即限定只能在某家银行办理议付。而如果这家银行又是出口方不愿意的,则应要求修改。最好是自由议付信用证,出口商可以选择任意一家银行办理议付。
3.5 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溢短装、金额等。对于信用证的货物描述、溢短装、金额等内容应该仔细与合同进行核对,看是否有错漏,合同上的溢短装条款有没有体现,数量有溢短装时还要同时审核信用证金额是否足够。信用证币种是否和合同一致等。
3.6 分批装运、转运、装运港、目的港、装运期等。与市场部、仓储部沟通,了解备货和客户需求情况,看货物是否需要分批装运。与货代联系,看有无直达船,是否需要转运。与货代确认装运港、目的港、船期,确认能否在装运期内发运。
3.7 信用证有效期、到期地点。信用证的有效期是指受益人最迟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日期。一般情况下,信用证的有效期为最晚装运期后的21天。如果信用证有效期与最晚装运期规定为同一天,即“双到期”,这样的条款应要求修改,否则受益人可能因为交单延误,超过有效期而影响结汇。到期地点一般應选择在中国,如果规定在国外到期,则单据必须在有效期内寄达国外银行。由于寄单耗时,又有遗失的风险,所以这种条款也应要求修改。
3.8 单据条款。认真审核信用证中的单据条款,对于单据的种类、份数及填制方法仔细审查。看是否能办到,如果有提供不了的单据,应该及早要求修改信用证。以免单证不符影响结汇。
3.9 其他条款。对于信用证的其他条款也应仔细与合同核对,如发现对我方不利的特殊条款,一般不宜接受。如果对我方没有影响,则可酌情接受。
4 改证
在审证过程中,对于审核出的问题应该与有关部门共同协商,研究应对措施。对于与合同不一致的地方,如果通过努力可以办到,则不必要求修改信用证。毕竟修改信用证耗时、耗资(改证费)。如果不能办到,应果断要求进口商修改信用证。同一信用证上如果有多处需要修改,应当一次性提出。
参考文献:
[1]李季芳.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教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1.
[2]徐景霖.国际贸易实务(第9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