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莉
[摘 要]近年来,营养搭配问题越来越受到大众的关注,进而公共营养师这个特殊职业也受到认可。然而我国公共营养师国家职业标准没有正式公布,社会上培训公共营养师的机构多达数十家。在对众多的培训机构进行梳理的同时,对这种现象进行了探讨,提出了提高门槛、考培分离的建议。
[关键词]公共营养师;培训;对策
营养立法是目前我国营养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目前营养立法问题还在专家层面上讨论、起草。按原计划进程,2012年底卫生部将把相关文案提交国务院审议。但是现在可能要迟缓一些。立法过程非常复杂,建议先起草、报批《条例》,逐步向正式法律过渡,最终出台估计可能需要两到三年的时间。
一、培训现状
在国家《营养条例》、《公共营养师标准》等一系列文件没有出台前,有多家培训机构看中了营养师培训这一巨大的商机,纷纷开始了营养师培训工作。无论哪家机构培训营养师,客观上都会在社会上起到普及营养知识、提高公众营养意识的作用。但有意愿参加营养师的人其目的复杂,培训机构的资质良莠不齐,也会为营养师培训工作带来一系列问题。据不完全统计,目前社会上主要的营养师培训机构主要有以下六类。
1.国内学术组织。国内学术组织的营养师培训,当以中国营养学会组织的营养师培训为代表,其主办单位是中国营养学会。营养师资格分为两个系列:公共营养师和临床营养师;三个水平:助理营养师、营养师、高级营养师。公共营养师主要是公共卫生、社会保健、食品生产加工、餐饮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临床营养师是从事临床营养及其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证书的途径:第一步,参加培训,获得营养师培训结业证书;第二步,申请评审,获得营养师水评证书。参加培训学员或同等学历人员都可以提出申请,中国营养学会营养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对申请者的考试成绩、基础学历、有关专业课程的培训和实践经历等指标进行评审,为合格者颁发相应水平的“中国营养学会营养师专业水平证书”(经民政部、国家发改委、中国科协正式批准,全国通用)。
2.国内行业组织。与营养有联系的行业协会也参与到营养师培训的行列,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中国保健协会主办的营养保健师培训。其主办单位是中国保健协会,分为初级营养保健师、中级营养保健师、高级营养保健师。学完规定课程,参加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国保健协会的《中国保健行业资格证书》。
3.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属单位
(1)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办单位是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ChinaEmployment Training Technical Instruction Center,简称CETTIC)。其培训级别是:助理公共营养师、公共营养师、高级公共营养师。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CETTIC公共营养师》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2)教育培训中心。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目前与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联合进行营养师培训。其培训级别分为预科营养师、助理营养师、营养师、高级营养师。经考试合格者颁发双证:即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营养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营养指导工作委员会颁发《食品企业营养师培训资格证书》。
4.专业培训机构
(1) 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营养师专业委员会、中国商业技能考试培训中心负责的营养师培训分为助理营养师、营养师、高级营养师三级。培训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教材则使用国资委商业技能鉴定与饮食服务发展中心营养师专业委员会组织编译(或指定)的中文版教材。
(2)中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鉴定与认证中心。主办单位是中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鉴定与认证中心。分级仅两级:国家公共营养师中级、国家公共营养师高级。培训由主办单位颁发资格证书。教材为自编教材。
(3) 职业教育专业人才项目全国管理中心。主办单位是职业教育专业人才项目全国管理中心,其主管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全國职业教育专业人才资格营养师的认证分临床、药膳、运动、保健、美容等系列,级别有助理营养师、营养师、高级营养师。课程考试合格者全部实行“一考双证制”,均由中国科协学会管理中心教育专业委员会颁发相应专业方向、不同等级的《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技术资格证书》(简称ZGEDU认证证书)和人才入库《全国职业教育专业人才推荐证书》。自编教材。
5.国际认证
(1) 国际认证与注册协会 主办单位为国际认证与注册协会(International Accreditationand Registration Institute,简称IARI)。分为国际注册高级营养师、国际注册营养师、国际注册初级营养师三个级别。学完规定课程参加统一鉴定考试合格者,由IARI颁发不同等级的《国际注册营养师》资格证书,国际通用。教材采用香港营养师协会国际营养师培训教材。
(2)国际职业资质认证协会 主办单位是国际职业资质认证协会。目前培训级别分两级:国际注册营养师二级(高级)、三级(中级)。学完规定课程参加统一鉴定考试合格者,由IPQA颁发不同等级的《国际注册营养师》资格证书,国际通用。
二、相关思考
1.有关证书问题目前,我国国家资格证书分为三类:一类是国务院各部委颁发的一些特殊职业资格证书,如教育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卫生部颁发的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这类证书的取得有一定的专业、学历要求,考试有一定的程序,是从事较为专业的职业的必备条件。这类证书不分级别,属于职业准入证书。第二类为劳动部颁发的证书,此类证书主要是以技术等级为主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针对的主要对象是生产、经营中操作岗位的人员。这类证书分五级,属于职业准入证书。第三类为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下,主要由社会性的专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或全国一级协会颁发的证书。此类证书主要是针对各行业专业特点和需要设置的“资格证书”。
2.尽快结束培训的“争雄”局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经培训的职业学校或者职业培训机构考核合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培训证书。学历证书、培训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作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毕业生、结业生从业的凭证。”而上述机构均是国家登记合法的培训机构,其培训证书也是合法有效的。但营养师职业是一项高技能的职业,仅凭培训机构的培训证书在市场上是很难立足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尽快出台“营养条例”和公共营养师的国家职业标准、国家职业教材等,让众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进行培训工作,在竞争中求发展。对广大有意愿取得营养师职业资格的人来说,不是把精力放在哪家培训机构是否“正宗”上面,而是考察其真正的培训水平。在营养师培训的教材建设上,应组织真正的营养学专家,包括一线从事营养工作的专家,编写出一本实用、详实、科学的教材。权威的教材才是营养师培训的基础。
三、对于公共营养师培训的建议
1.提高门槛。营养师职业应是一个需要较扎实专业知识的职业,对有营养师职业意向的人来说,应该设置一定的門槛。在获取不同级别的资格证书时,主要应对学历和相关工作年限设有一条硬杠杠。对相关专业(如:医学、药学、卫生学、护理学、营养学、食品科学等)毕业的应在获取等级上予以优先。入门的门槛不宜过低,否则以后难与国际通行制度接轨。
2.培考分离。今后的营养师资格的取得,无论是由劳动部门还是由卫生部门组织牵头,都应该是培考分离。牵头负责的部门负责公布职业考试资格条件、职业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负责组织考试,而培训工作则由社会培训机构完成。牵头部门及其下属机构不得参与培训工作,以保证营养师培训质量。在考试级别上,应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营养师培训,在组织管理上采取培训与考核分离(简称“培考分离”)的方式,可以保证对学员考核和对培训作评价的客观公正性。“培考分离”反映了营养师培训的质量观。
参考文献:
[1]王陇德.在中国营养学会六届七次常务理事会上的讲话.营养学报,2006,28(2):89-91.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郑重声明.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 http://www.osta.org.cn/readnews.asp?News_ID=56562/2006-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