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蕴 曾昭君 舒婷
摘 要:立体构成是建筑学教学的基础核心课程之一。该文以立体构成和小型建筑空间设计教学为例,分析立体构成对于建筑空间设计的引导作用,并通过学生作业和反馈意见归纳整理,探讨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对今后课程大纲修正提出建议。
关键词:立体构成;空间设计;建筑基础教学;
中图分类号:TU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9-00-02
立体构成是设计类专业的重要基础课程之一,与造型基础有着密切的联系。在国内外各大院校的建筑设计、工业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设计等专业方向都需要对此门课程进行学习。立体构成课程的教学目的从概括层面来说是着重培养空间形态塑造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从包豪斯到新时期的教学中立体构成的教学也不断进行着改革,同济大学近期提出“平面向立体的转型”的理念;诸多教学理念是否能够解决目前的建筑基础教育开启的问题?在这样的形势下,是应该对立体构成课程在建筑基础教中的思想和模式进行深入的探究。
立体构成的表达形式是图式的、感性的,它的构思方式确又是数理的;这正如同在建筑空间设计中既需要有感性的灵感又需要有理性的支持。立体构成的本质意义是分析立体的各元素及它们之间的构成法则;这正如同在建筑空间里讨论不同尺度的空间所体现的情感意义。
所以在教学过程中, 建筑专业的立体构成教学内容应该是有不同的侧重点。为适应建筑空间初步设计的特点, 在结合以往的教学经验的基础上,本文主要以对学生所进行的立体构成教学为例,对教案的组成与教学的结果进行介绍与归纳整理,引发一些对建筑学基础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训练课程设置
立体构成课程安排在大一上学期的三周平面构成课程之后,是平面构成的延续和平行训练。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分析立体的各元素及它们之间的构成法则,灵活运用造型的基本法则来实现空间形态的塑造。立体构成课程之后安排一个小型建筑空间设计,简化与模糊建筑本身的功能要求,启发学生在加入人体尺度的同时使用立体构成的手法来探索建筑空间的设计。
训练课题一:立体构成训练——具象向抽象的转换
立体构成是由二维平面形象进入三维度的实体形态与空间形态的构成。利用前三周完成的平面构成作业进行三维度的立体设计,综合运用点、线、面、块来表现立体空间。课程安排模糊材料的属性,这有利学生抛开干扰,短时间内在纯粹的环境中集中的探讨和研究空间形体造型。着重培养学生的立体空间思维与造型设计的综合表现力,同时也是由一个相对具象的平面几何元素转化为抽象立体空间思维的训练。
形态的构成本质上是对事物构成的理性认识, 任何形态都是由点、线、面、体这些纯粹概念要素的运动所产生的新造型。通过概念要素的运动变化去构成新的形态,就是由具象的物理认识到抽象形态的转换训练。
作业要求:以平面构成作业为基础生成立体构成设计两个,构成要素选用简单基础几何形,掌握形体关系,将造型要素组合成新的立体构成。
训练课题二:小型建筑空间设计——抽象向具象的转换
该训练课题安排在平面构成与立体构成之后,意在于打破作业之间的界限,而作为一整套平、立构型与空间设计的训练。强调从平面到立体的关联性,再到建筑空间的延续性,着重对学生设计思维的逻辑性进行训练。训练中弱化了建筑的功能要求,着重强调延用立体构成的手法来进行空间设计。在此特别强调了人的尺度与比例,在设计过程中学生不光要研究造型的物理规律和知觉形态的心理规律,同时还要考虑人的空间体验与感受,这实际上是一个从抽象立体空间向具象建筑空间的转换过程的训练。这个转换过程中学生能够运用立体构成的形态构成手法,同时加入人体尺度的限制条件,赋予空间以不同的心理感受。
作业要求:
1、在9m×9m×9m的空间范围内,设计不同特质的空间,并组织好空间之间的转换与联系,形成富于趣味的空间序列;
2、功能为自己(建筑师)工作室,具体功能包括生活起居、学习工作、娱乐休闲等;
3、作品可不完全充满整个空间范围,但不得小于完整空间范围的60%。
思考与结语
立体构成与建筑空间设计是建筑设计基础课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大规模引进的包豪斯教育体系,把形式分析与构成表现作为课程的主要线索与内容,将平面和立体形态的研究、色彩的研究等作为所有设计专业的基础课,使得此前各自独立的造型艺术活动拥有了共同形式的基础平台。在此它作为建筑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必须结合建筑学专业自身的教学特点,实现基础课与专业课的对接。
将建筑空间与立体构成训练能更好地结合起来, 有助于加强学生对建筑空间与形态的造型设计能力的培养。而在构成训练中的体量关系、造型的形式美以及感受到的不同形态所具有的不同性格与表情,掌握对抽象几何形体造型的驾驭能力, 对深化建筑空间形态的造型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