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杜熙茹 杨 柳 陈凯鸣
所谓特殊儿童,是指与正常儿童在各方面有显著差异的各类儿童,既包含有身体残疾或感官缺陷的儿童,或有学习、行为问题的儿童,也包含高智商和有特殊才能的儿童。特殊儿童可分为听障、视障、智力障碍、精神病、肢体伤残、特殊学习障碍、言语障碍、器官残障/长期病患、注意力不足/多动症、自闭症等十余种,每种表现的特征也是千变万化的。因此,这些儿童在体育活动的选择与组织等方面有其特殊性,仅仅依靠学校日常的体育教学活动是远远不够的。目前,特殊学校除了核心的课程改革之外,还构建了以个性化教育为主导,以康复训练课程为支撑的特殊教育模式。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既是体育课堂教学的延伸和补充,也能对特殊儿童的康复和社会适应性起到一定的帮助。
广州市越秀区启智学校、番禺区培智学校、市盲人学校、市聋人学校、天河区启慧学校、海珠区启能学校共6所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参与的对象是年龄介乎于7-14岁的儿童;6所学校各10名在职教师,共计60人为研究对象。60名教师的学历状况为:硕士研究生14人,占比23.3%;大学本科25人,占比41.7%;大专21人,占比35.0%。
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专家访谈法、个案分析法、数据统计法。在6所特殊学校共计60名教职工中发放问卷,问卷有效回收率100%。
为了丰富校园生活,帮助特殊儿童康复和尽早适应社会,特殊学校都会根据儿童的实际情况,开设许多社团供学生和家长选择。就越秀区启智学校来说,目前开设了13个社团俱乐部,参加该校社团共220名特殊儿童,教职员 (包括助教)88人,具体见表1。其中体育社团有6个,参与的学生人数达到117人,占总人数的53.2%。具体情况见表2。
表1 广州市越秀区启智学校社团的具体情况
上述数据显示,参加体育社团的人数超过了各社团总人数的一半,其中,篮球和轮滑这两个项目在学校里面最受欢迎,占参加体育社团总人数的48.7%。由于大部分体育项目都是室外,活动范围大,加上这些儿童的特殊性,活动时需要配备的老师、助教和志愿者较多。目前启智学校体育社团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2.5,仍无法满足教学过程中的需求,同时,在体育社团活动时,也缺乏具备专业技能的教师来进行指导。
目前,广州市特殊学校根据学校招生的特点和现有的硬件软件设施,选择适合特殊儿童身心发展的体育社团内容,受到儿童及家长的一致好评,具体内容见表2。
表2 广州市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内容
2.2.1 学生在体育社团与常规课堂的比较情况
通过对特殊学校教师的调查显示:有73.3%的老师认为学生们在社团活动中比常规体育课堂表现的更为积极活跃,这说明体育社团能在一定程度上引起学生们的兴趣。在教学中还发现,相对于盲校和聋校,罹患自闭症、智障、肢体残疾或脑瘫比较严重的儿童即使在社团活动现场,也无法跟上社团活动正常的节奏,大量活动内容需要教辅人员一对一的协助才能完成。
2.2.2 教师在社团活动中的组织情况
调查得出,有63.3%的教师认为可以较好和有效地组织和完成体育社团的活动内容,但仍有36.7%的教师认为活动难以进行或完成的有困难。特殊儿童动作发育大多比同龄的健全孩子滞后,即使他们在课堂上表现的很活跃,但在理解、行动的能力都偏低,主要表现在动作笨拙、精细程度低、协调性差。因此,特殊儿童的体育教育需要特别设计的课程内容、教学方法、组织形式及教学设备及场地进行,同时,教师需系统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全面、深入理解特殊儿童心理、行为特点及生长发育规律,掌握必要的教育教学方法、行为干预和儿童康复训练技术,才能更有效地组织活动的开展。
2.2.3 影响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
在影响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中,选择依次排序为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活动内容、场地环境、教学方法、教师专业水平、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活动时间。这说明儿童自身的状况、活动的内容、教学组织方法与环境等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体育社团的整体质量。特殊教育要求教师不仅像普通教育那样,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还特别强调进行补偿缺陷和发展优势的教育。只有让儿童在体育社团活动课中充分的感受到快乐,并经过一段时间的社团活动,对他们的康复和尽早适应社会提供帮助,才是体育社团的最终目的。
2.2.4 体育社团的活动场地、设施与辅助器械满意度调查
场地设施与辅助器械是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的物质基础,是保证体育教学、课外体育锻炼的基本需要。通过对特殊学校的60位教师调查可知:有38.3%的教师认为目前学校的场地设施配置不能或很不能满足特殊儿童体育活动的需要;有56.7%的教师认为目前学校的设施条件基本满足或满足需要。由此可见,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械的配备水平与特殊学校的现实需求仍有很大的差距,活动的空间和范围受到限制。
2.2.5 体育社团对特殊儿童的康复作用
通过对教师的调查,有88.3%的教师认为体育社团对特殊儿童的康复是有帮助的,体育社团在学校的开展也是很有意义的,通过社团体育活动,能帮助这些特殊儿童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成人之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2.2.6 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经费
早在2006年6月,广州市人民政府出台的 《关于大力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 “各级政府要采取措施提高特殊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使特殊教育学校生均预算经费达到本地同教育阶段生均预算经费的l0倍,随班就读学生人均预算经费达到本地同阶段普通学生的2倍。”同时鼓励学校要发动社会各界多渠道、多形式捐资助学,积极争取海内外友好组织和热心人士支持特殊教育事业。
通过调查显示,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的经费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由政府拨款,二是由学生交纳会费,三是寻求企业赞助。尽管各级政府在安排学校公用经费时,对特殊教育学校予以了倾斜,但特殊学校还是面临经费紧张的困境,而体育社团的经费不足已成为影响社团发展和活动质量的重要因素。
3.1.1 广州市特殊学校体育社团种类较多,参与儿童占社团总人数一半以上,63.3%的教师认为可以较好和有效地组织完成体育社团的活动内容;体育社团活动的开展过程中面临教师数量不足的现状,有部分特殊儿童需要老师一对一的教学和引导,学校目前还缺乏大量的志愿者和义工。
3.1.2 特殊儿童在参加体育社团活动中的情绪和态度大都积极活跃;影响体育社团活动的因素中,选择依次排序为儿童残疾类别与程度、活动内容、场地环境、教学方法、教师专业水平、家长的理解与支持和活动时间。
3.1.3 体育社团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械不够完善,尤其是户外运动场地不够宽敞,活动的空间和范围受到限制,学校面临着场地设施少、辅助器械陈旧、活动经费缺乏和缺乏指导等问题。
3.1.4 特殊儿童通过体育社团活动,为他们增长知识、获得技能、完善人格,增强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提供了一定的帮助,为他们将来适应社会、独立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3.2.1 国家政策应继续加大对特殊教育学校的倾斜力度,大力发展特殊教育教师资队伍的建设,尤其是教师培训方面经费的投入。
3.2.2 学校应持续增加体育经费投人,不断完善体育场地设施和辅助器材,可以通过媒体宣传让社会各界人士都了解、支持和关心特殊体育教育事业,拓宽特殊教育学校经费的筹措渠道,改善学校体育硬件设施,让特殊儿童在安全、专业、设施齐备的体育环境中进行运动。
3.2.3 体育社团活动内容、场地安排和教学方法应个性化,教师要善于启发和引导。精心的设计好每一个环节,并提前预想一下特殊儿童在活动中可能的突发状况,并想好应对措施,尽量让每一个特殊儿童在活动中都能感受到运动带来的快乐。
3.2.4 随着我国政府对特殊教育的高度重视,特殊学校的体育社团活动可以尝试融合教育的模式。融合教育是保障特殊儿童自身平等权利,提高自我素质、促进自我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实施融合教育的实现也是特殊教育快速发展的必然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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