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鑫 张翼
自2015年初以来,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3+1”工作模式,强力推进农民工工资节前支付工作,截至春节前,市本级合计为农民工追讨工资8500多万元,涉及人数3300多人,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基本工作情况
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防城港市采取了创新和落实“3”项举措、集中攻坚最后“1”星期的“3+1”工作模式,有效破解欠薪难题。
(一)强化联动,构建了党委领导、政府协调、人社牵头、多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2015年2月11日,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召开年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调会,确保部门责任落实到位。人社部门统筹协调,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住建、信访等部门建立联合应急接访、联合约谈处置、行政司法联动等工作机制,为后期的集中攻坚阶段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厉兵秣马,提前做好隐患防控,为清欠工作赢得主动
为进一步排查隐患、分析根源,将事后被动维权转变为事前主动预防,防城港市人社局联合住建、公安、工商、工会等部门于2014年12月10日至2015年2月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242户,发现存在欠薪的工程项目21个,欠薪额1841.184万元,涉及农民工1772人。追发农民工工资714.332万元,涉及农民工1480人。移送公安机关的涉嫌犯罪案件4件,有效地将部分矛盾化解在萌芽中。
(三)守土有责,形成对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置的高压态势
市人社局各部门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执行专人24小时值班、工作进度定期报送和群体性案件即报等制度。市人社局分管副局长在市信访局坐班,确保第一时间协调处置。人社部门一方面重点盯紧矛盾爆发项目,积极疏导聚集讨薪人群、及时化解现场矛盾;一方面对照每日更新的农民工欠薪案件处置一览表,按有关规定责令责任主体限期改正;对不予配合、涉嫌破坏社会治安或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加快充分取证,为案件及时解决及移交公安立案侦查做两手准备;对出现恶意、极端讨薪或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将视情节将施工单位逐出本市或报请上级住建部门取消资质。同时,人社、公安、住建部门于1月26日联合发布了《关于严禁建设领域虚假恶意追讨工资行为的公告》,杜绝建设领域恶意追讨行为,保障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通过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形成了持续的高压态势,在后期集中攻坚阶段对各欠薪责任主体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一些重大复杂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四)集中攻坚,全力抓好节前最后一星期的案件处置
针对前期专项排查行动未结的8个案件和节前一周新增的4个案件,防城港市人社局部署建立了处置农民工欠薪案件情况即报制度,将案件最新进展以短信形式第一时间报告市委市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并与住建委、公安局组成了4个联合工作组,明确分工责任,对12个案件包案处置,集中力量稳妥处理。在攻坚的7天时间里,联合工作组不分昼夜持续奋战在一线,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4个小时以上,召开协调会约谈企业30多次,约谈时长超过60多个小时。截至2月17日,各小组处理案件合计12件(其中4件为新增案件),全部完成节前工资支付工作,仅用7天时间,为农民工追讨工资3150多万元,涉及人数逾1700人。
二、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
(一)仅依靠行政手段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效果有限
少数农民工工资纠纷无法通过行政手段来处理,必须通过司法渠道来解决,但由于司法周期长、维权成本高等原因,农民工不愿通过司法渠道解决。而仅依靠行政手段责令欠薪者支付工资,对复杂重大案件的效果并不理想。
(二)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差,对工资拖欠问题举证难
建设领域农民工多数是经亲友、同乡、熟人介绍,与建筑企业或者包工头之间基本不会签订用工合同,在雇主未与其进行结算出具凭据前,对建筑企业或者包工头依附性强。一旦出现欠薪问题,前来投诉的农民工往往是仅凭口头协议,无任何用工文字协议,无工资结算单或工资欠条,给清欠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三)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力量薄弱
目前防城港市比预期提早一年建成了100%覆盖城乡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网络化、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此为依托开展劳动监察执法工作,但因部分网点的人员、资金、硬件场所配备不到位,导致网点不能高效行使日常监控职能。加上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使人社部门在解决欠薪问题时需要众多相关部门协调,一方面要承担本不属于自己的成本,另一方面又不能得到相对的权限与收益,容易造成行政不力的局面。
三、对策和建议
(一)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
将解决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为每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实行“三个落实”:投诉电话落实、接待场地落实、受理部门落实。学习玉林市的成功经验,继续加强市人社局在市信访局工作点的力量,做到人社部门劳动监察人员主动掌握情况,第一时间现场处理。
(二)加强专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充实执法力量
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承担着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欠薪案件的调查取证、协调处置工作等重要职能。日趋复杂且数量增多的劳动关系纠纷与开展工作需要的编制数量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为更好履行各项职能,加大执法效率,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建议增加市劳动监察支队编制,充实执法力量。
(三)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
抓好联合约谈、启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突发性上访事件劝返、案件移送等环节工作的衔接配合。住建部门牵头组织力量,及时处置拖欠工程款问题、不依法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问题,对于为套取工资采取非法手段的嫌疑人,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四)加快长效机制建设
每年召开2次以上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出台有关配套文件,加快完善定期联合检查、“预警机制”、工资支付监控、举报投诉、农民工工资支付“一卡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7项制度,探索建立农民工工资发放定期通报惩戒制度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
(五)规范农民工用工管理
深入实施推进集体合同制度攻坚计划,开展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以建筑业、家庭服务业、餐饮服务业等小微企业为重点,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积极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两网化”监控体系,加强网格内企业工资支付动态监测。
(六)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农民工通过正确途径维权
深入项目工地开展农民工维权宣传活动,将维权政策以及维权常识宣传到广大农民工中去,切实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和用工方的守法意识,引导农民工理性维权,营造和谐用工良好氛围。
(作者单位:防城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