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创新研究

2015-05-29 02:13
时代金融 2015年12期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金融机构银行

李 翔

(浙江财经大学,浙江 杭州 310018)

一、引言

“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是谢平(2012)率先在国内提出的,而在仅仅三年的时间里,这一模式就以其颠覆性的发展速度对传统金融机构造成了一定的冲击,并进入了政府经济决策层的视野。在今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记者会上,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就“互联网金融”的概念进行了如下解释:“‘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①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其实可以细分为两种模式,一种是互联网公司拓展金融业务,即“互联网金融”;而另一种则是传统金融机构借助互联网手段开展的网络金融业务,可以称为“金融互联网”。但无论是哪一种模式,都是将互联网的技术运用在资金融通的过程之中,使其效率得到大幅提升。人民银行对于该指导意见的发布也充分说明,互联网金融已经引起金融监管当局的高度关注,并将成为日后中国经济中的重要影响力量。随着这一新兴领域的迅速崛起,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银行要在未来维持竞争优势,就必须抓住机遇,利用金融传统迎接互联网金融的挑战。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正处于“风口浪尖”,是继O2O之后互联网行业的下一个机遇。在目前的行业中主要业态包括:P2P网络借贷、互联网支付、互联网中介基金保险信托销售等等。互联网金融已经走过了最初一穷二白的摸索阶段,创业者由当初一个人的独立团队演变为拥有风控、技术、运营、设计等具备互联网思维的团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中不断寻找自己的定位。很多企业在决策的时候通常都是没有现成案例可以借鉴的,每一个决策都是对历史的突破。

(一)网络P2P贷款

根据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在今年发布的《2015-2018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中的数据,到2014年年底,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总规模已经突破10万亿。②在支付领域中,网络支付的总市场规模达到了9.22万亿,甚至超过了以银联为主导的传统银行支付。另外,备受关注的P2P网络贷款也实现了高速的增长。到2014年12月底,我国存在的P2P平台已经达到1500家,其中半年的交易额就达到了1000亿元,接近了上一年全年的总和。而2014年全年的累计成交额超过了3000亿元。虽然P2P行业也存在很多机构“跑路”的现象,但是行业整体风险还处于可控的范围,依然在以较快的速度发展。

(二)电商平台开展网贷、互联网公司自建银行

作为电商平台中的佼佼者,阿里巴巴集团旗下的电商平台集聚了大量的拥有庞大资金需求的工商户,之后阿里巴巴开始利用这些资源开始了金融产业拓展之路。原来的阿里小贷成长为蚂蚁金服,就是阿里对于金融生态的一次全新战略布局。

类似阿里这样的电商平台拥有商户的交易数据,可以利用这些数据对借款人进行还款能力的评估。同时,由于控制了商户的店铺,阿里就对借款人形成了制约,可以约束借款人及时还款。另外,阿里的贷款设计流程极为简单,用户可以在后台直接申请,不需要经历传统的审贷流程。这些特点都相对于传统银行形成了巨大的竞争优势。

三、银行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金融创新

互联网金融对于银行造成了巨大的冲击,首先表现在客户的流失,互联网金融冲击了银行的垄断地位;其次,大量移动端和PC端的应用弱化了营业网点的价值;另外互联网金融还比银行更具有利率优势。为了应对这种冲击,银行主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金融创新:

(一)银行自建电商平台

银行自建电商平台的目的是构建自己的金融生态链,为客户实现增值服务并吸引更多的客户和资金。包括工行、建行、光大等多家银行都开展了结合自身优势的网上商城,以构建自己客户群的产业生态。比如工行的“融e购”和建行的“善融商务”都是以银行客户为服务对象,连接企业和消费者的购物平台。但是目前来看,平台的流量相对有限,还没有形成明确的定位,不能对领先的电商平台形成冲击。

(二)银行与电商平台的合作

银行和电商的强强合作整合了两方面的优势,即电商平台的资源积累和银行的资金,如果双方能够形成稳定的合作会成为非常理想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京东在2012年与工行、中行合作推出了供应链金融系统,供应商凭借在京东的入库单在银行提出融资申请。但后来京东也在逐步脱离银行,在2013年推出“京保贝”融资业务。

另外的一种创新模式为“直销银行”。民生银行在2013年与阿里巴巴合作开展银行直销业务,于2014年上线。民生银行直销银行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业务拓展,定位较为清晰,而且操作简便,拓展了一定的市场。目前来看还只是一次业务上的探索,但最终的目的是要与其他传统银行和互联网金融公司竞争,抢占线上客户。其他的合作还包括浦发与腾讯的合作、平安与百度的合作等。

(三)银行与第三方机构的合作

无论是银行自建电商平台还是与电商平台的合作,都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银行自建电商平台的模式中,由于银行体量较大,并且不适应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并不具备参与互联网电商竞争的优势,银行自营的电商平台尚未达到能与领先平台抗衡的水平。而另一方面,银行与电商平台之间存在着较大利益纷争,并不能完全实现真正的战略性合作。所以,尝试与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来打开金融互联网创新的局面是银行需要采取的措施。

在过去的不到1年时间里,位于浙江省义乌市的浦发银行、华夏银行、义乌农商银行、泰隆银行等多家银行先后推出针对电商的贷款产品,将以“数据质押”为核心理念的电商金融产品推向市场。多家银行均构建了“扫一扫、马上贷”的电商金融产品。电商客户可以从容的从义乌的许多银行,选择合适自己的金融产品,并且基本上无需抵押和担保。

义乌的各个金融系统在金融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引进第三方数据专业数据评估公司,为义乌市电商金融环境开辟了全新的格局,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实现了金融创新:

一是联合开发了一套的电子商务征信评估体系;第三方数据公司独立或联合研发基于大数据的电子商务征信评估体系并取得了成功。

电商作为一个新兴的业态,近年来在义乌得到了飞速发展,在2014年,整个义乌的电子商务贸易已经突破1000亿,初步构建了电商的全产业链支撑体系、构建了全国网商集聚中心、跨境电子商务中心等,成为名副其实的电子商务之都。在电商高速粗放的发展过程中,也碰到了诸多问题,特别是在和金融机构衔接的时候缺乏一套统一认可和行之有效的征信评估体系。传统的征信评估方式和模式显然已经不能适应这个做法;许多电商企业甚至没有完整的财务体系,电商的征信情况不再可以从传统的三个报表中体现。这个时候需要有一套全新的征信评估体系来适应。数据评估公司通过实践探索形成了30多个一级科目3层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电商征信评估系统,通过综合的评分体系,给出9个等级的评级体系。这个评级系统既要和传统的征信评估体系对接,又要充分的结合电商经营的特征。形成了多形态电商(包括B2B、B2C、C2C、跨境等)各自特征的子体系,指标体系在线上充分结合了个体特征、交易特征、店铺特征、经营特征等全方位的信息,在线下和金融机构合作后形成的现场数据,这些数据综合后形成了对电商的评级评价,并通过大量的案例实践,目前数据评估公司的电商征信评估体系已经获得了金融机构广泛的认可,已经成为电商金融的基础性设施。实现了电商、金融机构的金融通道,通过上述信息共享,实现了电商企业金融服务由传统的“资产抵押”向“数据质押”的转变。

二是形成了全过程的电商数据模型;政府在推动电商金融落地过程中,推动构建电商资信评估体系的同时,联合多家电商平台共同构建电商数据评级和评估模型,并在此基础上联合各家金融机构构建了电商店铺价值测算模型、电商店铺征信评估模型、电商贷后动态监测模型等电商金融全过程的数据模型。数据评估机构在电商征信过程中制定了数据标准,并形成了多平台数据采集及汇聚的标准体系。

在电商店铺贷前价值测算模型中,只要电商商户发起申请并授权的情况下,平台立即可以根据授权的数据通过模型测算出该店铺的参考价值,该参考价值可快速的作为金融机构授信的重要依据,模型即充分的考虑了店铺的经营情况、行业情况、客户情况等,又可兼顾政府征信、法院等其他方面情况。

电商的征信评估模型则和电商价值测算模型一起,通过店铺在行业中所处的状态等来描述店铺经营的特征数据。电商贷后动态监测则彻底的改变了金融机构传统的贷后管理模式,而是通过大数据的方式动态的将后端数据进行分析和挖掘。并通过各种关联数据进行分析和比较。进而实现对店铺经营情况的动态掌握,大大的提高了传统金融机构贷后监测的风险。

各类模型不仅充分考虑了各方面的变量和因子考虑了全面性,更是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各个金融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调整和优化模型中的各类参数,做到个性和共性相互结合。同时由于数据评估机构的模型已经贯穿了电商金融的贷前、贷中、贷后全过程,使得金融机构放贷变得更加方便快捷。

三是构建了金融+互联网的平台体系,电商企业作为一个具有明显互联网特征的新兴企业群体,无论是从时间上还是贷款形式上都很难适应传统金融机构的放贷。为此数据评估机构会同各个金融机构就金融机构做+互联网的工作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不仅协助金融机构构建了快速的申请贷款平台,更是帮助金融机构从产品上进行优化,“随借随还”、“按日计息”、“不用不计息”等等具有快速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特征产品快速地植入到各家金融机构的电商金融产品中,电商企业不仅可以通过二维码扫描进入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还可以享受到一系列互联网金融特征的产品,利息上也更可以省下接近三分之一。

银行通过和第三方数据机构的合作,利用银行的风险管理经验和第三方机构的数据相结合,实现了新的金融互联网模式创新。这种创新模式综合各方的优势,可以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成为银行新的业务增长点。

四、总结及政策含义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机构形成了一定的冲击,但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传统优势不易撼动。同时,银行需要利用互联网技术,采用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的多种形式进行金融创新,以此来应对互联网金融的冲击,进而实现业务的进一步增长。

目前,随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高速发展,虽然机遇多于挑战,但是同样有系统性风险集中爆发的可能,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有效引导。首先要进一步增强网络的系统安全。网络安全一方面体现在网络的功能安全性,将服务器等设施不稳定的风险降到最低,以防出现因互联网崩溃造成的金融系统崩溃。另一方面,需要监管部门进一步对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进行有效防范,净化网络环境。其次,要有效管理资产信用水平。中国的信用体系尚未完善,需要防范信用风险的爆发。需要管理部门建立完善的、适应金融互联网化的风险预警机制,有效管理信用风险。

[1]贾艳辉.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银行网店效能提升策略[J].经济师,2015,(7):155-159.

[2]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3]人民银行.互联网答记者问.http://www.pbc.gov.cn/goutong jiaoliu/113456/113469/2813902/index.htm l.

[4]中国新闻网.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发布.http://www.chinanews.com/fortune/2015/02-09/7048671.shtm l.

注释

①人民银行.互联网答记者问.http://www.pbc.gov.cn/goutong jiaoliu/113456/113469/2813902/index.html.

②中国新闻网.2015年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研究报告发布.http://www.chinanews.com/fortune/2015/02-09/70486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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