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 龙
(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上海 200433)
按照媒体诞生时间的先后,可以划分为传统媒体(OldMedia)和新媒体(NewMedia)。按主体的构成划分,新媒体主要可以分为由组织机构作为传播主体的机构媒体和以网络个体用户为传播主体的自媒体(WeMe⁃dia)。在新的传播环境下,信息生产的主体,除了原来的传统媒体(属于主流建制媒体)转型为新媒体环境下的生产机构之外,自媒体(属于社会化媒体)是重要的信息来源,也是构成复杂网络环境媒介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
机构媒体是指那些相对具有大型组织结构并进行专业化运作的大众传播媒体平台。机构媒体有自己成熟的商业模式和资金来源,能够在较长时间内保持程序化、规模化运作。机构媒体在面临社会化媒体的冲击时,其在传统媒体时代建立起来的优势有被颠覆的危险:
(1)发布平台优势
过去只有机构媒体这样的组织才能够有实力去拥有或者使用信息生产的印刷设备、新闻纸、广播电视制作及发射设备等物资。这给了机构媒体得以强势的基础,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机构媒体的话语权。所有信息的传播都得借助相对有限的报社、广播台、电视台来发布,信息路径非常简明,传播可控性、信息可达性都非常高。随着互联网的兴起,特别是自媒体平台的兴起,普通个人可以低门槛进行信息发布。机构媒体的发布平台优势被抄底,很快便会接近消亡的边缘。
(2)机构媒体的信源控制优势
在传统媒体时代,由于历史形成的原因,媒介资源相对有限,媒介所发布的信息主要来自机构媒体供养的记者和编辑等专业人士。因此,机构媒体具有绝对性的信息输出优势,这种优势也使之在信源上具有控制力,无论这种控制力的合法性是如何获得的,事实上机构媒体过去一直扮演舆论形成的主体力量的角色,因此机构媒体也可以称之为主流媒体。
(3)机构媒体的原创内容优势
机构媒体一直以高质量的原创内容作为自身的优势加以标榜。现今这一优势随着一些高水平的自由撰稿人选择在自媒体平台发布原创内容而逐渐丧失,自媒体的存在极大地冲击了机构媒体的内容消费市场。仍以内容优势作为机构媒体建立起区隔的做法无异于抱残守缺。现在我们看到更多的是机构媒体与一些知名自媒体人合作,并大量采用后者创造的内容。
(4)机构媒体的公信力。
在失去前面三座城堡之后,似乎媒介公信力成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仔细想想,其实不然。机构媒体公信力的生成,自媒体人同样可以通过日积月累的信息生产来建立自身的公信力。现如今没有人能够否认自媒体名人的传播公信力及其言论的价值。
不过机构媒体的优势并非荡然无存。机构媒体的优势在于经过严密的人员结合和专业化分工使得其在传播力上的确能有脱颖而出的机会。这种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
其一,机构媒体的原创信息传播量上远超自媒体,而且其信息生产节奏稳定,具有不间断作业能力。通过对“亚投行”等新闻材料进行内容分析发现,信息源头在很多情况下都指向了机构媒体。这种指向的结果使机构媒体的品牌积累较自媒体要更厚实。
其二,机构媒体信息生产的专职性,使得机构作业人员能够专门研究信息生产规律并花费巨额资金来采集素材。自媒体人若要达到同样的效果,自身也要大量的资金人力投入。如果自媒体人以大量资金介入制作的方式来生产信息,这时候其实自媒体人已经不是自媒体人了,已经是介于自媒体人与机构媒体之间的一种形态了。
其三,机构媒体广泛的人脉触角。借助机构的力量,可以很好的与其他的社会力量建立连接与合作,进而扩大机构媒体的影响力,发挥更大的传播效能。
相对机构媒体而言,自媒体是由普通个人或相对松散团体为主体生产信息的媒体系统。自媒体以个体为单位来进行信息生产,信息的发布又以个人名义来进行。自媒体的优势在于:
(1)技术成本优势
自媒体自诞生之初就是为了让用户能够方便快捷地发布信息。因此,它具有技术上的便利性。大量的自媒体平台,为用户发布内容创造了极其简单易用的操作环境,而且传播成本也接近为零。
(2)内容优势
自媒体的内容优势在于多样性和个性化。多样的内容形式、多种的视角,极大地发挥了民间智慧和群体智慧。其次,自媒体更少受限于机构作业规范的约束,自由发挥的余地更大,传播形式也更加友好,因此可能会更受民众欢迎。
(3)影响力
自媒体它所发布的具有多元观点的信息是生动有趣的。而且,自媒体一般也较为重视通过真诚的内容制作来赢得信任,进而增进其影响力。我们也常能见到自媒体大号发出的声音甚至具有比机构媒体更强的影响力。例如,格伦·雷诺兹(GlennReynolds)是出身博客世界的英雄,他的网站Instapundit.com据报每月有超过100万的独立用户访问,凭此发行量他已可轻松跻身美国20家最大的日报之列[1]。
从内容生产的主体来看,主要包括PGC(专业生成内容)、UGC(用户生成内容)、BGC(商家生成内容)三种方式。
(1)PGC(ProfessionalGeneratedContent):也可以认为是媒体机构生成内容,在移动互联网时代,PGC信息生产方式得以有了新的应用,同时也遭受了极大的挑战。
(2)UGC(UserGeneratedContent):用户生成内容是便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而兴盛起来的,移动互联网则进一步推动了全民UGC。每一个移动互联网用户,几乎都是UGC的信息生产者。
(3)BGC(BusinessGeneratedContent):受商业逻辑的驱动,BGC也为整个互联网网络贡献大量的内容。
区分三种内容生成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因为三者生成内容的内在驱动力存在区别,大众媒体专业机构以服务公众利益为目标,普通用户更多的是出于社交等目的发布内容,商家生成内容则有明显的商业目标。随着网络智能程度的提升,越来越多的内容还依靠算法生成(即算法生成内容,CGC),也可以认为是机器生成内容(Machine GeneratedContent,MGC),如新闻的自动聚合呈现。
信息的生产方式也随着媒介的复杂化而变得更加多样化。用户生成内容成了这个时代最鲜明的标志。同时各种商业和公共传播主体对信息的传播诉求也在不断增长,使得信息生产的体量更加庞大。这预示着新增的大量信息,要进入相对有限的媒介管道,传播业的竞争进一步加剧。
信息从生产出来到接触用户,大致要经历三个环节:生产、流通和消费。每一个环节都为整个信息流通链条贡献它独特的价值。生产环节提供信息的原始产品。流通环节进行信息产品价值的输送,同时也通过信息筛选等手段来进行信息的过滤和把关。消费环节是信息产品价值的最终实现。
表1信息流通的三个环节
该环节以生产原创内容为主,通常是具备一定采编实力的媒介机构。除此之外自媒体大号(内容创作能力强的明星账号)也活跃于信息生产网络,并造成了显著的影响力。在新媒体环境下,生产环节的参与者越来越多,特别是普通用户借助“技术赋权”能够进行类专业化的信息生产。生产环节是信息进入内容市场前的第一道关卡,内容产品的丰富性程度及质量直接影响流通和消费环节。信息的丰富性使得信息过载(overload)与注意力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根据纽曼和普尔(Neuman&Pool,1986)的说法,受众对信息超载的主要反应之一,是对信息的关注程度在相应降低。他们采用一种平衡模式来表达这种关系,即:接触媒介程度越高对信息的关注“质量”(quali⁃ty)便越低,只有通过这种方式人们才能避免不适之感[2]。
流通环节实现了内容的过滤和分发,在内容传输网络中起到信息集散并连接最终用户的作用。这个环节不生产原创内容,一般只提供信息汇集,并提供信息转载服务。比如今日头条App(智能终端应用),它本身并不生产内容,通过特定的信息推荐算法提供千人千面的内容聚合,是典型的信息自动化分发平台。流通环节注重将生产信息的节点与用户节点相连,因此在信息的最终到达方面具有优于生产型节点的地位。分发型节点体现的是其信息流通的渠道价值,通常也是信息传播网络上的关键节点。特别是在新媒体环境,内容有过剩之嫌,以微博等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快速、及时、不间断的发布信息加速了信息环境的复杂化。过滤和筛选信息因而就显得更加重要,渠道价值得以凸显。
在新媒体环境下,消费环节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种变化跟传统传播环境下的受众变为主动性用户有关。借助新媒体技术,用户成了信息生产者,并且他们还会将接收的其他信息搬运到其所属的社群中。媒介和信息的多样化,以及用户的自主性,共同促成了用户的社群化。弗朗索瓦?萨巴(FrancoiseSabbah)于1985年在针对媒体新趋势所作出的评估中论述道:“总而言之,新媒体决定了区隔化的、分化的观众,虽然就数目而论算是大众,但是从信息接收的同时性与一致性来说,他们已经不再是所谓的受众(massaudience)了,新媒体已不再是传统定义下的大众媒体,传送有限的信息给同质的视听大众。由于信息与来源的多样性,观众本身变得更会选择。目标观众群倾向于选择信息,因而强化了多区隔化,促进了传送者与接收者之间的个人关系(Sabbah,1985,219)[3]。
通过追踪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生产主体以及信息生产方式的变迁,我们探讨了信息生产、流通与消费的新变化。自媒体成为新媒体环境下信息生产的主体性力量,媒介与用户共同为信息消费的达成营造了条件。在信息生产主体的多样化和用户自主性选择的共同作用下,用户区隔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1][美]克莱·舍基(ClayShirky)著,胡泳,沈满琳译:《人人时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75
[2][英]丹尼斯·麦奎尔著,刘燕南,李颖,杨振荣译:《受众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61
[3][美]曼纽尔·卡斯特著,夏铸九,王志弘等译:《网络社会的崛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42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