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海洋观:历史传承与理论创新

2015-05-26 22:07孙光圻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15年4期
关键词:海洋强国

【摘要】海洋观是人类在长期与海洋打交道的过程中, 通过不断的实践、 总结、凝炼、思考和升华等理性活动,所形成的认识、利用、开发和管控海洋的主观思维集群。古今中外历史证明,海洋观是人与海洋辩证关系的核心内涵,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海洋事业兴衰荣辱的关键。在21世纪新的历史时期,中国欲重新成为现代海洋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根据世界潮流与中国特色的时代需求,有机整合传统的“黄色海洋观”与“蓝色海洋观”的合理成分, 创建并确立以资源与市场为内核诉求,以和平、 公正、合作和环保为外部表征的“绿色海洋观”。

【关键词】绿色海洋观  黄色海洋观  蓝色海洋观  海洋强国

【中图分类号】D518                  【文献标识码】A

海洋观是人类在长期与海洋打交道的过程中,通过不断实践、总结、凝练、思考和升华理性活动,所形成的认识、利用、开发和管控海洋的主观思维集群。古今中外历史证明,海洋观是人与海洋辩证关系的核心内涵,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海洋事业兴衰荣辱的关键。

从哲学上看,作为一定历史时期意识形态的海洋观,它从实践来,往实践去,对一个国家的海洋活动具有重大的推进、激励、导向、制约与规范作用。古代中国之所以涌现出郑和下西洋之类史诗性远洋航行活动,并在漫长的历史时期内成为海洋强国;近代中国之所以落后被打,成为仰人鼻息的海洋弱国,关键是其从大陆审视海洋的“黄色海洋观”能适应古代农耕生产力与生产关系,而不适应近代工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从世界历史观之,自15世纪末西方资本原始积累以降,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之所以先后成为海洋强国,关键也在于其从海岛审视海洋的“蓝色海洋观”,适应了以全球资源与市场为内核诉求的近代工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

因此,21世纪中国海洋事业要想彻底摆脱近代屈辱,重铸古代辉煌,再次成为世界海洋强国,就必须认真反思全部人类海洋观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根据新时期世界发展潮流与中国具体国情,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黄色海洋观”与“蓝色海洋观”的合理内核有机整合起来,创新发展出一种崭新的现代海洋观——“绿色海洋观”。

创建“绿色海洋观”的基本思路

创建宗旨。海洋观的核心是海洋价值观,亦即通过认识、利用、开发与管控海洋,希望获取何种利益、实现何种价值。这是全部海洋活动的出发点与归宿。马克思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①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谋取国家利益,是其海洋价值观的核心诉求。建设海洋强国的宗旨,就是为了从海洋上获取比其他国家更多的国家利益与海洋权益。现代中国创建“绿色海洋观”,就是要满足中国国家利益与海洋权益的需求,推进建设海洋强国战略的顺畅实现。

需要强调的是,谋取国家利益的诉求,应该是公开透明,理直气壮,毋需吞吐模糊,欲言而止,因为这是争取成为世界海洋强国的正当宣示。从世界历史看,崇尚“蓝色海洋观”的决策者与理论家对此从不讳言。如16世纪英国政治家、探险家沃尔特·雷利爵士在其《世界史》中就明言:“谁控制了海洋,谁就控制了世界贸易;谁控制了世界贸易,谁就控制了财富,因而控制了世界。”②20世纪初,当美国还不是第一流海上强国时,海权论创立者马汉就公开宣称:为了实现强国梦想,美国必须走向海洋,控制海洋,保护海上商船队,通过海洋积累财富,获得国家强大和幸福的基础,成为下一个海上强国,甚至是海上霸主。③其他诸如俄罗斯、印度、日本等国也无不在本世纪初确立海洋兴国或海洋强国新战略时,即在其文件中明确表达了通过海洋活动追求和维护国家利益与海洋权益的图谋。

创建原则。“绿色海洋观”的创建原则,是指在实现创建宗旨时,必须确保这一海洋观运行的逻辑顺畅,具有良好的可操作性。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是要符合世界的现状与发展趋势。邓小平在1985年就深刻指出,“和平与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④。应该看到,自二战结束以来,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以来,整个世界进入了一个相对稳定时期,虽然超级大国的海洋霸权主义行为未消,局部地区的军事冲突时有发生,且恐怖主义活动相当猖獗,但总体上说,全球性的大战争没有爆发,各国求和平、求发展已成为当今世界的主题。

基于此种认知,中国“绿色海洋观”所倡导与规范的海洋活动,必须适应与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的时代需求,凡有助者宜大力推进之,凡不利者应切实禁榷之。

二是要符合中国的现状与发展趋势,即符合中国具体的地缘条件、国情与特色。从地缘条件看,中国位于亚洲东方,濒临西太平洋,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陆地国土,6500多个岛屿,300多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以及18000公里的大陆海岸线和14000公里的岛屿与海岸线,是一个海陆兼备的泱泱大国。

从国情与特色看,有两点值得关注:其一,要符合中国目前的发展态势与战略取向。从发展态势看,经过建国60多年、特别是3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已基本发展成为一个世界海洋大国。从航海活动观察,中国已建成一支名列世界前茅的远洋商船队,正在建设一支现代化远洋海军,已连续11年当选为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的A类理事国。从其他海洋产业观察,中国的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渔业与捕捞养殖、海洋勘探与工程、海洋能源、海洋矿产、海洋化工与制盐以及海水利用等,均在世界上颇具规模。2013年中国海洋产业总产值高达54313亿元,占全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5%以上,基本接近当今美、欧、日等世界海洋强国的水准。更重要的是,党的十八确立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绿色海洋观”的创建,必须符合这一国家战略的取向。

其二,“绿色海洋观”还应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导向。从逻辑关系看,“绿色海洋观”无论在内涵还是表征上,都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中国海洋活动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创建模式。任何一种科学观念,都必须做到内涵与外延、内容与形态的统一与协调。“绿色海洋观”决非凭空而来,而是根据新时期需求,有机整合人类海洋观的合理成分,并加以创新发展而来的。这里有三层意思:

一是历史延承。无古不成今,“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⑤“绿色海洋观”也必须建筑于传承优秀中华文明、特别是优秀中华海洋文明合理内核的基础上,深入挖掘和弘扬中华民族“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优秀传统文化,“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⑥

二是开放交融。“绿色海洋观”应该是国内外海洋观相互开放与交融的产物。海明威有一句名言:“没有人可以像孤岛一样存在。”在当今世界上,没有一种民族的观念可以完全独立于其他民族的观念而存在,海洋观就更是如此。因此,个性与共性的统一,民族性与国际性的统一,应该是“绿色海洋观”的重要取向。

三是时代创新。古人说得好:“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⑦海洋观的运动,也应是一个随着不同时代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军事、外交诸因素变化而与时俱进的过程。历史上的农业时代、商业时代、工业时代、信息时代,应各有与其相适应的海洋观。“绿色海洋观”应该而且也必须是最新颖、最前沿的海洋观。

创建“绿色海洋观”的历史基础

如上所论,“绿色海洋观”是基于历史形态的一种创新发展模式。纵观人类历史上的海洋观,基本上有两大类形态,一类是包括古代中国在内的一些海陆兼备的地缘大国曾经长期实践过的大陆型“黄色海洋观”,另一类是近代中国心向往之、但无缘实践的海岛型“蓝色海洋观”。实际上,建国迄今的中国海洋观,受“黄色海洋观”与“蓝色海洋观”共同影响,是一种时“黄”时“蓝”、有“黄”有“蓝”的混合型海洋观。这是一种尚未定型、处在变动之中的海洋观,其不确定性和不成熟性难以指导中国现代海洋事业走向鼎盛。

黄色海洋观。“黄色海洋观”是中国漫长的古代历史上占统治地位的海洋观。这种海洋观是站在大陆“黄土地”的立场上,并依此为视角去认识、利用、开发和管控海洋的主观思维集群。古代中国采取“黄色海洋观”绝非偶然,它是由具体的地缘特征、社会经济制度和民族文化所决定的。

从地缘特征看,中华民族起源于黄河流域和长江中下游流域,向陆地发展要比向海外发展容易得多,居民依靠陆地耕种就可以生存繁衍、安居乐业。由于古代的农业生产力比同时期畜牧业和海洋捕捞业的生产力更高,更容易从自然界取得相对稳定的物质财富,因此,古代中国人一开始就形成了以土地为本、向陆上发展的理念。

从社会经济制度看,在春秋战国时期,内陆诸侯国——秦国扫平了齐、吴、越等沿海的诸侯国,建立了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帝国,从而使农耕文化及其社会经济制度战胜了海洋文化及其社会经济制度。此后的历代政权虽多有更替,但始终都是由起于中原以及北部、西部的封建集团和少数民族执掌中央统治大权,而在地缘上接近海洋的集团与民族却从未在逐鹿中原的政治与军事较量中取得上风。

从民族文化看,基于儒家传统的中华民族文化崇尚“天人合一”、“大一统”、“和为贵”,主张顺应自然和社会,强调“安分守己”和“中庸之道”,鼓吹“父母在,不远游”,“动一动不如静一静”,缺乏冒险和开拓进取精神。这种总体上偏安重和的民族文化,禁锢了中国人向海洋进军的步伐。

认识海洋的特征。虽然中国先民的海洋活动溯源久远,但对于海洋的认识总体上是相当模糊不清的。以春秋战国充满神奇色彩的《山海经》、《穆天子传》、“大九州说”观之,海洋是一个神秘莫测、遥不可及的未知领域。随着生产力发展,中国人开始逐渐对周边的太平洋边缘海,如“北海”(今渤海)、“东海”(今黄海)、“南海”(今东海)等有所了解,但对世界海洋大势仍是“语焉不详”。虽然中国古代海上航行在宋、元、明时期已远及西太平洋和北印度洋沿岸,但从古代地图看,直到16世纪初刊刻《四海总图》仍然没有跳出“大九州说”的混沌框架。这种对海洋态势的模糊认识直到16世纪下半叶的明后期才有所改变,因为当时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来华带入了反映全球海陆态势的《坤舆万国全图》。

利用海洋的特征。一是将海洋作为与外部世界隔离的天然屏障。由于中国古代中原王朝的主要威胁来自北方,如殷之鬼方,周之严狁、犬戎,秦之匈奴,南北朝之五胡,唐宋之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因此,历代中国封建王朝都是北修万里长城,东屏万里海疆,将中国包围在一个封闭的“铁桶”之中。二是以海为田。由于中国的古代经济制度从来是以农耕为本,也由于朝廷的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民的赋税徭役,因此,古代中国封建统治者历来反对“以海为商”,唯恐此类“引贾四方,举家舟居,莫可踪迹”的航海活动,带来“户口耗而赋役不可得而均,地剥削则国用不可得而给”的严重后果,冲击封建经济的稳定。⑧所谓“以海为田”,有两层意思:将沿海水域作为大陆濒海田地自然而有限的延伸,对海洋的利用,多为采拾、养殖、捕捞、制盐等沿海产业;将海洋活动所得仅作为广置不动产及入仕求官的手段。如明末清初大海商郑芝龙先“置庄仓五百余所”,成为“田园遍闽广”大地主,后以“鱼不可脱于渊”⑨为由,降清为官。三是将海洋活动作为满足封建统治集团特殊的奢侈享受,获取“灵丹妙药”和珍异奇宝的渠道。如郑和下西洋等“厚往薄来”的海洋贸易,实为得不偿失的海洋经济败笔,当时兵部车架郎中刘大夏即奏:“三保下西洋,费钱粮数十万,军民死且万计,纵得奇宝而回,于国家何益?”⑩四是维护与扩大封建中央集权统治与声誉。如秦始皇江海巡游,旨在“示强威,服海内”;汉武帝遣舟师进击东瓯、南越、闽越等,旨在统一汉朝版图;明成祖遣郑和下西洋,旨在“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通过“宣德化而柔远人”,实现“帝王居中,抚驭万国”,追求其“四海一家”、“广示无外”的天子欲望。

开发海洋的特征。一是缺乏海洋冒险犯难精神。从历史上看,中国人在陆上具有不错的探险精神,例如,汉代探险家曾多次履险使西域,开辟陆上丝绸之路,但在海路开发上则却步不前。如据《后汉书》记载,“和帝永元九年(97年),都护班超遣甘英使大秦,抵条支。临大海(波斯湾)欲度,而安息西界船人谓英曰:‘海水广大,往来者善风,三月乃得度。若遇迟风,亦有二岁者,故入海人皆赍三岁粮。海中善使人思土恋慕,数有死亡者’。英闻之乃止”。正所谓“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二是缺乏主动创新精神。在海外航路开发上按部就班,注重量变,鲜有质变。郑和七下西洋凡二十八年,虽先后航达西太平洋和北印度洋沿岸数十国,但从海洋地理开发角度看,并无新的发现,只不过是对宋元航迹作了一次总检阅而已。

管控海洋的特征。一是官方垄断海洋活动。从秦汉到明清的历代帝王,都把海洋活动作为实现其政治、军事、经济与外交利益的工具,因此,几乎所有重大的海洋活动都是由皇帝亲自决策,船队成员也无不是内外朝臣、政府官吏、军事将领及士兵等。这种官方垄断海洋活动的特征还表现在,除了最高统治阶层外,其他从中央到地方的官员也都不许私自下海,牟取利益。如元代朱清与张瑄,就因在掌管北洋漕运时插足了朝廷直接垄断的海外贸易,触犯了“凡权势之家皆不得用己钱入番为贾”的禁令,终遭杀身之祸。

二是对民间实行海禁。在官方垄断的同时,历代封建王朝大都对民间海洋活动实行严格的“海禁”政策。如唐代高僧鉴真东渡日本,之所以凡六次始得成功,关键在于民间海上私渡为唐律所不许。及至明清,这种“海禁”政策更趋严酷。洪武初朱元璋即定制“寸板不许下海”。永乐二年(1404年),明成祖朱棣再次诏令“禁民间海船”,“所在有司防其出入”。清朝更在立国之初颁布“迁海”政策,“迁沿海居民,以恒为界,三十里以外,悉墟其地”。即令到“康乾盛世”,也是“海禁宁严毋宽”,禁止民间“打造双桅五百石以上违式船只出海”。这种民间海禁的严酷性,还反映在对既有海外贸易活动严加镇压上。如洪武三十五年(建文四年,1402年)九月,明成祖就诏令“凡中国之人逃匿在彼(指东南亚一带)者,咸改前过,俾复本业,永为良民;若仍恃险远,执迷不悛,则命将发兵,悉行剿戮,悔无及”。郑和下西洋期间,剿灭华人陈祖义海外贸易集团之举即为明例。

三是缺乏管控海洋的海权意识,只有拒敌于国门之外的海防意识。这里需要重点提一下一段无中生有的“郑和语录”:“欲国家富强,不可置海洋于不顾。财富取之海,危险亦来自海上……我国船队战无不胜,可用之扩大经商,制服异域,使其不敢觊觎南洋也……”经查,所有郑和资料汇编概无其录,而此原文出于由法国人弗朗索瓦·德勃雷编写、马喜鹏翻译、由新华出版社1982年出版的《海外华人》一书。在这本科普小册子中,原作者根本没有标明这段语录的任何文献出处,而郑一钧在1985年由海洋出版社出版的专著《论郑和下西洋》中却直接引用了这段“郑和语录”(令人遗憾的是,既无考订真伪,也没按学术专著基本要求注明引文出处)。鉴于作者在郑和研究领域中的影响力以及此段半文不白译文的迷惑力,好多读者(包括一些著名学者和重要官员)便信以为真,以讹传讹,在各种场合和媒体上迭加应用,惊喜地将之作为古代中国已有海权意识的文献证明。

实际上,从古代中国的海洋意识考察,明代不可能有这段郑和伪语录所表述的海权思想。明太祖朱元璋在立国之初就颁诏宣称:“四方诸夷,皆阻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在中国封建帝王的心目中,压根儿就没有开发海洋资源、扩大海外领土、增加海洋财富的图谋,因此,也压根儿没有需要管控海洋的念头。如果真有这种海权意识的话,那么,15世纪世界上最强大的郑和船队就完全可以创造更加辉煌的航海历史,中国人也可以成为全球性地理大发现的开路先锋,成为建立庞大的“日不落帝国”的始作俑者,西方列强也就不可能用坚船利炮打开中国的国门了。

蓝色海洋观。所谓“蓝色海洋观”,发端于古代地中海国家与地区,是一种站在海岛(或沿海狭窄区域)的立场上,认识、利用、开发与管控海洋的主观思维集群。从地缘上看,这些国家地域狭窄,资源贫乏,可耕土地稀缺,国家财政与居民生活只能仰赖于海洋、特别是海洋贸易活动,因唯其如此,才能从海外获得生活与生产的必需品与劳动力。如雅典、克里特、腓尼基、迦太基等古代地中海区域的一些城邦、公国以及延续至后来的北欧汉萨同盟国家和南欧的威尼斯、热那亚等,都是这样的典型。

这些信奉“蓝色海洋观”的国家与地区,以地中海与南欧、西欧沿海为中心,通过航海贸易与掠夺活动,纵横捭阖,相互征伐,牟取生存与发展空间。到中世纪晚期,尽管依本·巴图塔和马可波罗等古代旅行家已往返于波斯湾与东亚之间,窥悉了东方的财富与繁华,但是囿于地中海与欧洲沿海岛国农耕时代生产力的落后,其上居民仍只能在海洋活动中掀起“茶壶里的风暴”。

但是,随着地中海沿岸与葡萄牙、西班牙等南欧地区资本原始积累的萌发以及对东方富庶繁华的了解,直接打通东西方海上航路的需求被提上了时代议程。而此时,窄长尖底、航行性能优越的三角轻帆船、标有经纬度的“波托兰海图”、改良而成的罗盘、由阿拉伯星盘发展而来的“四分仪”、相对准确的计时“漏沙”与日晷校正等技术物质的出现,特别是托勒密“地圆说”及其地图的广泛传播,为“蓝色海洋观”的实践与应用,开拓了从区域性近海向全球性远洋变革的广阔前景。以迪亚士、伽马、哥伦布和麦哲伦为代表的葡、西远洋探险船队,分别从欧洲沿岸出发,沿着东西两个方向,突破海陆天堑,打通了直接通达美洲和亚洲的海上新航路,将原本被海洋隔绝的各大洲连成了一体。自15世纪末到19世纪,经过海洋上“剑与火”的较量及对亚非拉的殖民侵略,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近代世界海洋强国先后崛起,成为一时无二的海洋霸主。

从历史唯物主义看,相对于封建大陆色彩浓郁的“黄色海洋观”而言,“蓝色海洋观”的理论与突践具有重大的历史进步作用。世界进入大航海时代后,随着新大陆的发现和新航线的开辟,商品、资本、人力突破了地域的限制,形成了全球的贸易网络。正如马克思所说的,“过去那种地方的、民族的自给自足和闭关自守的状态,被各个民族的各方面的互相往来和各方面的互相依赖所代替了”。虽然在其攫取资源与市场的进程中充满着血与火的暴力,但这种“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可以“顺利地促进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过程,缩短过渡时间”。因为“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本身就是一种经济力”。

因此,在19世纪中叶西方“蓝色海洋观”与中国“黄色海洋观”的比拼中,与时俱进、代表工业文明的前者必然战胜故步自封、代表农耕文明的后者。这是因为,从社会生产力角度看,一个国家的资源再丰富、市场再广大,也是无法与全球的资源和市场相抗衡的。

在认识海洋上,将海洋视为连接陆地的大通道和整合世界的大平台。尽管远古时代西方的先民与东方一样,“大海给我们茫茫无际和渺渺无限的观念”,但生活在海岛上的居民唯有与海洋打交道才能获得生活与生产的必需品,获得生存、繁衍与发展的空间,从而“在大海的无限里感到自己的无限进步”。及至近代,“蓝色海洋观”的代表——国土狭窄、资源稀缺、财政困难的濒海小国——葡、西、英、荷等,出于获取资本与市场的需要,必然把海洋作为连接欧、亚、非、美,整合世界资源的超级大平台。至于现代,“蓝色海洋观”的典型代表“两洋国家”美国,虽非国土狭窄、资源短缺,但早在20世纪初马汉即提出“弃陆图海”的“海权论”,认为凭借海洋或者通过海洋,能够得到使一个民族成为伟大民族的一切东西。此后的美国历届政府均以此作为认识海洋及其功能的基础。

在利用海洋上,“蓝色海洋观”的核心内涵是“以海为商”,始终以商品生产与交易为着眼点,通过海洋取得配置世界资源与市场的效益。正如马汉所说,“作为一个海洋国家,它的根基是建立在海洋的商品贸易之上的”。具体而言,一是开展海外贸易。如早在公元前8世纪至前6世纪,希腊人与腓尼基人就通过海洋交换手工业生产原料与生活日用品;到世界性新航路打通后,美洲的糖、可可、苏木、宝石、烟草、棉花、花生、马铃薯、西红柿、香油、皮革等被运到亚欧,中国的丝绸、茶叶、纸张、铁器以及印度的布匹与东方各国的宝石、香料等也远销欧美。二是海外殖民扩张。如葡、西在非洲、中南美洲与东南亚就建立了众多的殖民地,英国更是在全球建立了比其本土大110倍的庞大殖民帝国。三是掠夺海外财富,除了诸如伽马、哥伦布、麦哲伦、德雷克等亦商亦盗的武装船队直接以暴力攫取黄金、白银、珠宝等财富外,还通过诸如国家特许的东印度公司之类海外贸易专营公司强买强卖、巧取豪夺,获取暴利,吞世界财富为其本国所用。

在开发海洋上,崇尚“蓝色海洋观”的国家与民族有一种迫于生存与发展的内在动力,或者用黑格尔的话来说,有一种被大海“激起”“要去超越那有限(指陆地)的一切”的“勇气”。这种内在动力或勇气,造就了一种敢于冒险、追求突破的“自由思想与行动”。世界地图史上哥伦比亚、麦哲伦海峡、德雷克海峡、库克群岛、白令海峡等一系列地名的发现,就是这些航海探险家开拓创新的历史产物。

在开发海洋上还有一个特征是,注重官民结合,共同开发,分享权益。奉行“蓝色海洋观”的岛国特别注重调动民间航海积极性,或封官许愿,或特许经营,或解囊相助,驱之作为开发海洋的急先锋。例如哥伦布远航时,西班牙王后伊萨伯拉就力排异议,倾力支持,以金钱珠宝资助,并委任哥伦布为他所发现或取得的海外领地与岛屿的元帅、总督和首席行政官,分享十分之一的财富利润。又如,16世纪英国伊丽莎白政府对豪金斯和德雷克海盗船队的支持也是不遗余力,不但投资供船,唆其放手劫掠西班牙船队,而且封其为海军大将,赐予贵族称号。这种对民间海洋活动力量的积极扶持一直延续到现在,环顾当今海洋强国的远洋商船队,几乎都由民间资本经营。

在管控海洋上,“蓝色海洋观”的国家具有鲜明的理论与实践特色。一是以海上控制论为理论基础。所有海洋强国为确保本国的海洋权益,无不重视对海洋的控制权。这可分为两个阶段,早期为舰队决战与封锁敌方海岸,控制海上公共交通线。近期为海上控制论,主张在有限的时空内,对特定的作战海区进行海洋三维控制。

二是以武力为管控基础,组建强大的远洋海军。从古至今的海洋强国均不惜巨资打造海上威慑力量,以此维护和争夺海洋权益。世界史上葡西、荷西、英荷以及两次世界大战中的海上争霸战,最清楚不过地印证了马汉在海权论中反复强调的中心思想:一个国家是否强大甚至能称霸世界,决定于它是否能通过强大的海上力量来战胜敌人,控制海洋。

三是建立一支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远洋商船队。这支船队在平时能胜任国民经济所需的外贸与国际运输任务,在战时作为“第二海军”能胜任投送军需与后勤物资与人员的运输任务。在这方面,1982年英阿马尔维纳斯群岛(福克兰群岛)战争时,英国政府对大型邮船的运兵征用,以及当代美国动用民营商船队承担阿富汗和伊拉克战场的后勤支持等,均提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案例。

四是控制世界海上交通线和重要的海峡航道。在海洋上确保本国舰船交通安全是所有“蓝色海洋观”追求的梦想。葡西1479年《阿利卡索瓦斯》和1494年《托尔得西里亚条约》,英国于1650~1663年间连续颁布的《航海条例》,以及美国在1986年2月制定的控制世界16个海上咽喉航道(海峡)的计划,都是立足于独霸海洋交通的图谋。

五是参与和控制各类海洋国际组织,制定各层次的国际海洋法律、法规、惯例与标准,取得调控海洋活动的话语权、决策权。从古至今的海洋强国几乎包办了所有海洋规范性文件,并在各类海洋活动中扮演着主宰、仲裁与审判的角色。

何为绿色海洋观

综上所论,根据创建的宗旨、思路与历史基础,可以对“绿色海洋观”定义如下:“绿色海洋观”是在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和平与发展成为当今世界两大主题的新时代背景下,以海洋与陆地的辩证关系为视角,去认识、利用、开发与管控海洋的主观思维集群。这一新海洋观,跳出了“黄色海洋观”与“蓝色海洋观”的历史局限,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将两者合理的内核诉求与表现形态有机地整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全新的海洋观念,体现了历史传承与理论创新。

认识海洋的特征。浩瀚的海洋,约占地球表面积的71%,是人类生命的摇篮,资源的宝库,风雨的故乡,环境的衡器,交往的通道,竞合的平台,共同的家园和未来的希望。联合国在2001年5月通过的缔约国大会文件宣示,21世纪是海洋世纪。随着目前世界人口以每35年成倍增加的速度,陆地的承载压力将越来越大,因此,海洋必将成为人类生存、繁衍与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中国要创新确立“绿色海洋观”,必须全面、深刻认识海洋的地理特点、历史风貌与时代功能,将中国及世界的命运与海洋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使人类对海洋的利用、开发与管控在广度和深度上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虽然中国是一个海陆兼备的大国,但是海陆兼备不等于海陆均等。中国当然应当注重大陆强国的建设,而且历史上也是这么一路走来的,但从历史教训与未来发展而言,必须更注重海洋强国的建设,确立海陆统筹、以海为主的国家大战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7月30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建设海洋强国第八次集体学习时所指出的,“我国既是陆地大国,也是海洋大国,拥有广泛的海洋战略利益”;要“坚持陆海统筹,坚持走以海富国、以海强国、人海和谐、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应该看到,随着中国与陆疆周边国家在领土与主权问题上的基本厘清与妥善解决,今后中国的主要战略挑战与难题将均来自海洋,对此必须有清醒和足够的认识。从世界史上看,追求同时建设大陆强国与海洋强国的国家几无成功先例,德、法、俄的历史均证明了这一点。因此,与中国一样具有广阔陆域的美国,从马汉时代提出放弃“大陆政策”以来,其国家功能定位与发展方向始终是海洋国家。这是因为海洋是连结大陆的平台,又是区割大陆的屏障,这里的转换关键就是海洋控制。里根总统曾明确宣示:“美国应该是一个海洋强国,它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海洋进口极为重要的物资。我们与其他各大陆间的贸易,有90%以上是用船运输的。能否自由使用海洋是关系到我们国家命运的大事。”美国是这样认识海洋的,我们中国也应作如是观,因为任何一个大陆强国都可能受到来自海洋的制约,而任何一个海洋强国都可能取得对大陆的控制。

利用海洋的特征。在“绿色海洋观”规范下,中国在利用海洋上应进入全方位、立体式、多梯度的新阶段,使海洋经济在全国GDP中的比重达到和超过20%。一是要在资本、技术、人才、管理等要素的进出双向运动中,进一步加强海洋作为组织全球生产、物流配送和市场交易的战略作用,着力推进资源配置全球化、金融运作国际化、商品生产跨国化、物流交通便捷化、市场竞合一体化。必须看到,任何一个国家的生存与发展都离不开海洋,即使在地理上与海洋绝缘的内陆国家也概莫能外。二是全方位、立体式展开对海洋资源的利用。举凡海洋的生物资源、化学资源、立体资源、动力资源、矿物资源、基因资源、海底石油与天然气资源以及调节天气与环保资源等,均应成为中国和平发展的应用基础。三是创新应用海洋对于中华民族生存、生产与生活方式支撑、保障和发展的功能。诸如在海洋上直接组织各类生产与贸易活动,开展海洋、海空与海底旅游等活动,实现多维度的“以海为生”、“以海为居”、“以海为乐”的海洋生活方式。

开发海洋的特征。海洋开发是海洋应用的前提。应用可能是利用现成或客观的条件,但开发必须是主动的发现、探索与开拓行为。因此,要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让海洋经济成为国民经济的新增长点。归纳起来,海洋开发应体现如下特征:

一是以高新科技开发海洋。正如一艘现代化航空母舰相当于一座汇集各类科技能力与成果的现代化城市一样,海洋开发需要研发和采取最新的科学技术与成果。诸如遥感测绘、卫星通导、納米微观、3D打印、声纳光谱、提炼栽培、通讯光纤、医药食品、海水淡化、能源创新、海底开采、海洋修护、生物模拟、多维航行、智能自控等,都是开发海洋的利器。在海上交通上,要打通包括南北极与新海峡在内的所有航路,并尽可能构造海陆空一体化的安全与便捷的贸易通道;在资源开发上,要从海洋上空、表层、中层与海底等各个维度,立体拓辟对人类有用的理化成分与潜能,并尽可能开发海洋新航路、新能源、新食源、新药源、新矿源等。

二是共同开发海洋。这里有几层意思:开发海洋的各类资源与功能,具有极大的广度、深度与难度,单凭一国之力恐有所不逮,需要在资本、人员、技术与管理等生产要素上开展国际合作;对于主权属我,但尚存领土争议的海洋区域,可以暂取“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做法,通过政府间协议,共同开发和妥善分配相关自然资源,寻求和扩大共同利益的汇合点,为最终解决主权问题创造条件。

三是依法开发海洋。海洋开发涉及主权方、相关方或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必须依法开发。这里有几层意思:首先,对于国家领海的开发,必须贯彻主权在我之原则,开发的程序、方式、技术与利益享有等,均应由我说了算,外人无权置喙。其次,对于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开发,应依法实行“国土化”管辖,并商海洋相邻的国家,在尊重历史和国际法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原则划定各自的海洋管辖界限,进行相应的海洋开发活动。再者,对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中国应依法参与,与其他国家平等开发,为本国和全人类谋取利益。

四是开发与环保并重。海洋是人类共同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因此,在开发海洋的过程中必须善待海洋生态,高度注重海洋的环境保护问题,“让海洋永远成为人类可以依赖、可以栖息、可以耕耘的美好家园”。在这里特别要指出的是,海洋环保是一个内外相关的大系统,必须注意海洋与海洋、海洋与陆地和大气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建立起海洋环保的全方位、立体化、多层级的协调观念,防止粗放型、破坏型、污染型的非经济性海洋资源开发,形成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生态环境、运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局面。

管控海洋的特征。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全球有1.09亿平方公里划归沿海国家管辖的近海“国土”,有2.5亿多平方公里的公海和国际海底区域,是世界各国利用的“公土”。因此,对海洋的管控涉及到各国的主权与领土利益,也涉及到国际间的竞争、合作与协调。鉴于此,中国的现代“绿色海洋观”在管控海洋上应体现如下特征:

一是秉持和平、和谐、和睦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管控海洋。既要坚决反对海洋霸权主义,又要着力防止海洋绥靖主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爱好和平,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但决不能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决不能牺牲国家核心利益”。因此,要坚决维护我国的海洋主权与领土完整,在尊重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基础上,通过当事方的直接谈判与协商机制,以和平友好、公平合理的方式,妥善处理和解决海洋争端与冲突,营造睦邻友好与安全和谐的海洋环境。中国在历史上从来就是一个主张“天下为公”、“四海一家”、“和为贵”的文明古国。作为一个处于和平发展进程中的海洋大国,即令将来成为海洋强国之一,也必定是一个强而不霸的国家,因此,在所有的管控海洋活动中,应强调和平友好,合作共赢,公平合理,合乎正义。

二是建设一支有国际竞争力的远洋商船队。海运是确保国民经济健康运行的战略性生产业。马汉在海权论中给海运以极重要的评价,他说,由于“海运在距离及运量方面有着陆运无法比拟的优势,而且海运也比较方便,所以海运就成为最主要的商业交通媒介”;“海运通过保证自身利益或扰乱对手,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活力”。因此,我们必须要有一支无远弗届的强大的商船队,确保我国90%以上战略物资与外贸集装箱的海运的正常与安全;同时,要认真反思历史上对民间长期实行海禁政策的教训,援引和借鉴世界海洋强国的成例与经验,调整国有资本对航运产业的垄断政策,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大力扶持与推进大型航运企业的民营化,充分调动全民的海洋航运积极性与创造力。

三是打造一支以确保近海防御和远洋权益为宗旨,以航母和潜艇为核心平台的深蓝色海军。海军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核心力量。从中国近代史看,清王朝水师在两次鸦片战争与甲午战争中的败北,是中国沦为海洋弱国的重要因素。“凡地球近海之邦,苟非海军强盛,万无立国之理”。因此,现代中国要建成世界海洋强国,必须有一支招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强大海上武装力量,以有效地威慑与击退任何窥涎我海洋国土与海洋权益的入侵与骚扰之敌,切实保护我国各类海上运输、维和、反恐、撤侨活动与全球海上交通线的顺畅与安全。同时,应该在与相关国家友好协商与精诚合作的基础上,建立若干能支持远洋交通、物流与后勤补给的操作基地,架构全球性海上活动顺畅安全的网络体系。

四是积极参与国际上有关海洋活动的法律、政策、规则、标准与惯例的规范性体系的建设,积极参与各类海洋活动相关国际机构与论坛,建立国际性海洋事务协调协作体制,切实增强我国在各类海洋活动中的话语权、先导权、决策权,以强大的海洋软实力与巧实力,有效维护我国近海与远洋的海洋权益。

简要结语

“历史反复昭示人们,向海而兴,背海而衰。”19世纪末美国海权论者马汉曾对当时处于内忧外患的中国作过这样一段鞭辟入里的分析。他说,正是清王朝“政府的腐败无能导致了现今的动荡局面”;并指出,“中国是现在主要利益的集中地,不仅因为它幅员辽阔又处于动荡中,还因为中国四周的陆地和海上的富庶地区,构成了从爪哇到日本的东亚世界”。星换斗移,在21世纪初叶的今天,我们看到现代中国又一次以崭新的态势处于相似的语境之中。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已成为全球瞩目的世界工厂与市场,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规划中,正在建设一个中国与东亚、东南亚以及广大欧美国家之间的经济互动与合作区域,并再次成为全球“主要利益的集中地”,马汉所说的“有朝一日”中国将重新“变为世界强国”、“成为世界的中流砥柱”的预言或担心,正在逐步变成现实。

在这一全新的国际态势下,我们应不辱使命,顺势而为。要根据21世纪的时代主题和国家需求,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有机整合“黄色海洋观”和“蓝色海洋观”的精华内核,创新发展和科学确立“绿色海洋观”,使中国早日和平发展成为一个能造福中华民族和全人类的海洋强国。

注释

马克思:《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第一篇论文)》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第82页。

转引自[英]彼得·肯姆编:《船舶与航海百科全书》,黄民生、孙光圻译,大连海运学院出版社,1989年,前言。

转引自杨金森:《海洋强国兴衰史略》,北京:海洋出版社,2014年,第183~184页。

邓小平:《和平和发展是当代世界的两大问题》,见《邓小平文选》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05页。

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53页。

习近平2014年2月24日在中央政治局第13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

朱熹:《礼记·大学》。

周忱:《与行在户部诸公书》,《昭代经济信》卷2。

《明季南略》,《郑芝龙降清》条。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

司马迁:《史记·秦始皇本纪》。

《明史·郑和传》。

郑和:《天妃灵应之纪》。

《明成祖实录》卷23。

《明成祖实录》卷12。

《后汉书·西域传》。

《元史》食货二市舶。

《明史》朱纨传。

《明成祖实录》卷27。

《重纂福建通志》海防篇。

《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776。

《明成祖实录》卷12。

朱元璋:《皇明祖训》箴戒章。

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5页。

马克思:《资本论》,《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56页。

[德]黑格尔:《历史哲学》,王造时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第134页。

[美]马汉:《海权论》,一兵译,北京:同心出版社,2012年,第38、179、171、170页。

转引自冯梁:《亚太地区主要国家海上安全战略研究》,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2年。

李克强:《在中希海洋合作论坛上的演讲》,凤凰卫视文字版,2014年6月20日。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新华网2013年3月31日电。

丁守和:《中国历代奏议大典4》,哈尔滨出版社,2005年,第269页。

责 编/郑韶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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