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前,著名作家,代表作有《三十如狼》《打牌》《吸引》《饭局》《李阿姨》等。现居南京。
我一般下酒的主菜是糖醋小排。
在菜场靠里,卖活鱼的矮水池边,就是卖熟菜的摊位。一盆盆熟菜陷进一个下面有温度的金属台上,冒着热气,上面悬着一盏大瓦数的白炽灯。摊主是个穿着沾满油渍的蓝大褂、红光满面的胖老头,他一边用一把大钢精勺给顾客舀菜,一边像是在说:吃吧,吃吧,多吃点,以后都能吃成我这样。我一般就要半斤糖醋小排,别的就不要了,然后再去买两样新鲜蔬菜。一荤两素,下酒恰到好处。糖醋小排的味道还行。
我的改变始于四个月前,或者是五个月前,记不太清了。那天我发现菜场门口新开了家卤菜店。我朝里张了一眼,卤菜花色品种不少,有烤鸭、酱牛肉、烧鸡、卤猪肝、卤大肠、叉烧肉等,看着也清爽干净。尤其是烤鸭,金黄带着点褐色,油亮亮的,挺诱人。我考虑了片刻,决定买点回去尝尝。
这店很小,七八个平方,一扇大玻璃窗上开了俩小洞,一个洞收钱找钱,另一个洞把切好的卤菜递出来。两个洞前分别排着两个队,一长一短,长的十来个人,短的五六个人。店里有一男一女。男的乡下小伙模样,扎着塑料围裙,戴着塑料护袖,站在案板前切卤菜,切好了从一个洞里递出来。女的无疑是老板娘,三十多岁,穿着件白大褂,戴着顶白帽子。她负责从这边的洞里收钱找钱,把称好的卤菜,递给那边的乡下小伙去切。她这边活儿简单,排队的人少。
老板娘先不去说她。烤鸭倒真是不坏,肥瘦适中,皮酥肉嫩,香滑可口,吃过的烤鸭以这家为最好。正是下酒佳肴。两口这样的鸭子之间,夹口酒,吱——。美不胜收。一吃就上了瘾,隔三岔五便去买。糖醋小排就让它歇着去了。
再说老板娘。她长着银盘也似一张大脸,眼、嘴、鼻子,也都大。按说除了大眼,大脸、大嘴、大鼻子的通常都较为丑陋,可老板娘是个例外,这么多个“大”凑在一起,竟凑成了一种少见的、大面积的好看。她个子中等,身材粗壮结实,胸部丰满得出奇,那么圆滚滚高耸的两大坨,看着让人晕眩。我从来只敢瞟一眼。老板娘的好看,不属婀娜多姿的那类,也不妩媚妖娆,完全是一种厚重的、踏实的、温暖人心的好看。一种劳动人民的好看。她身上那件冰凉的白大褂,好像也不是为了让人感觉干净和卫生,而是要冷却顾客投向她身体的火辣辣的目光。
我去得多了,成了老客,老板娘开始以笑脸相迎。有时也搭一两句闲话。来了?来了。今儿晚吗。下班晚。还是四分之一只,带后腿?是,没错。另一次她问我:你家就住这附近吧?就住这附近。我倒是没什么废话,心思不在这儿,光惦记着早点回家,就着鸭子下酒了。这是正经事。当然,老板娘给我的印象也很不错:热情好客,也会做生意。这样下去想不富都难。
咱们长话短说吧。渐渐地,我发现,老板娘待我似乎有别于其他的顾客。别的顾客要什么她就拿什么,唯有我,她会主动提建议。让我买这个或那个,总之帮我挑最好的。我付钱的时候,零头她全免了,只收块钱,几毛几毛的都不要了。还有,我一般买完鸭子了,再去菜场买菜,后来琢磨出个省时间的窍门:付过钱后,我就不去排那另外一个长点的队了(等着切卤菜的队),而是直接去菜场买菜,这样就省去了不少时间。我对老板娘说,鸭子切好了放你这儿,我去菜场买完菜后再来拿。她就说,好的呀——。声调有点长。从这拖长的声调中,分明能感觉出她的一丝喜悦:她是很愿意帮我省点时间的,也是很愿意我跟她说说话的。
我觉得老板娘好像对我挺有好感。这也没什么,我对巩俐还挺有好感呢,又能怎么样?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有好感,不说稀松平常,也谈不上什么天大的事吧。让人心情愉快是肯定的,毕竟她是个可爱的女人。不过说到底,她卖鸭子挣钱,我买鸭子下酒,也就到此为止了,还能有什么名堂?好感也不能当钱使,我买鸭子还是要掏钱的,她也不会白送给我吃。
一天,我付过钱后,刚说了半句:鸭子切好了放……老板娘就打断了我的话:知道呢,还用你说。她表达的虽是责怪,但用的完完全全是一种娇嗔的口气。我要承认,我确实吃了一惊。这和简单的好感,已经有了本质的不同。相信你是可以理解这两者之间并不复杂的区别的。还有更让我吃惊的呢。紧接着,就在她即将转过身去,把鸭子递给那边的乡下小伙去切的瞬间,她明白无误地向我抛了一个湿漉漉、五彩缤纷的媚眼。千真万确,那样的媚眼,是我平生所未曾见过的。我怎么也没想到,像她这么一个厚重的、踏实的、温暖人心的妇人,还有这么惊艳的一手。
我提着鸭子和菜走在人行道上。
老板娘那惊艳的一手余劲还在,使我并没有向往常一样急吼吼地向家赶去。是的,毫无疑问,以往我对老板娘的看法——如果那也能叫看法的话,有点失于表面化了。其实她是一个感情丰富、不甘寂寞的女人。只是时运不济,让她的生活暗淡无光。至少她自己是这么看的。她一定有一个粗俗无比的丈夫:体格健壮,头脑简单,光知道像牛一样的干活。夫妻俩全部的生活内容,就是一个杀鸭子、褪毛、送进炉子去烤,另一个守在店里,伺候那些目光老在她胸部转来转去的顾客。太无聊了,不是吗。她渴望着变化,这也不难理解。但是,她怎么会看上我的呢?换句话说,我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了她?我买鸭子,买菜,心无旁骛,目光规矩,像是一个热爱家庭、知书达理的好男人,因此让她产生了爱慕之心?
已是傍晚了,天色将暗未暗,下班的人流像是一只巨大章鱼的灰色触手,缩进洞中不见了。有的店铺已开了灯,行人也显得从容了很多,路面上没有了白天始终漂浮的灰尘,空气中游荡着一缕樟树的清香。我走到路旁绿地里的一张石凳前坐下,把鸭子和菜放在身边,掏出了一根烟点上。离我几米远的另一张石凳上,坐着一个老头。这老头两手交叠着搭在一根有四个爪子的拐杖上,头略向前倾,注视着街景发呆。到了他这把年纪,除了发发呆,确实也没什么可干的了。他从前干过什么值得回忆的荒唐事吗?
一对身材高挑的青年男女从我面前走过,男的身边还牵着一只肉滚滚的斑点狗。那狗走起来慢条斯理地扭动着屁股,一根肉棍子似的尾巴翘得老高,下面堂而皇之地挂着一副淡粉色的狗卵子。endprint
我抽完烟,站起身来,提着鸭子和菜继续向前走去。
在苏果超市门口,几个老太婆围着地下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在看。我经过时也站下了,发现地下那团黑乎乎的东西原来是个人。尽管已是暮春了,可那人还穿着一件脏得无以复加的黑棉袄,下面是一条同样脏的黑裤子,脚上是一双七扭八歪的旅游鞋。这人蜷缩着身体侧躺着,腰部露出了灰蒙蒙的皮肉,甚至还隐隐约约地露出了一小截屁股沟。这人的头发乱糟糟的,不长不短——对于男人来说长了点、对于女人来说又短了点,脸上全是土和不知在哪儿蹭的泥,一道一道的。总之这人不辨男女,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岁数不太大,二十岁左右的样子。看来那几个老太婆也和我有着相同的疑问。你是男的女的?一个老太婆问。那人不回答。你到底是男的女的?另一个老太婆问。那人还是不回答。老太婆们锲而不舍,继续你一句我一句地问,显然,她们已经就这个问题和地下那人纠缠半天了。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是个男的,那么这就是个流浪汉,要饭花子,精神病,管他是个什么呢,都没什么要紧,可怜是有点可怜,但也没什么办法,随他去吧。如果是个女的,情况可就大不一样了。一个年青姑娘,露着腰和一小截屁股沟——哪怕她又脏又臭,躺在这里,那么到天黑了,夜深了,来个心怀不轨的家伙怎么办?这种家伙难道还少吗?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一个老太婆蹲下身去,用手轻轻碰了碰地下那人的脸:你是不是饿了,要不要我给你买点东西来吃?这老太婆为了获得问题的答案,采取了迂回战术。那人不为所动,把脸偏到一边,依旧一声不吭。
老太婆的话让我想到了手上提的鸭子。我是否拿出几块给地下那人吃吃?不行,没有筷子夹,用手抓太脏。要给就把整包鸭子给了。那我用什么下酒呢?只好再回头去老板娘那里买了。老板娘见我刚买了不久又来买,一定笑靥如花,心领神会。而我在付钱的时候,趁别人不注意,把一张写有我的手机号码的小纸条塞进她的手中。接下来就水到渠成了,等她什么时候方便,给我一个短信或电话了。找个旅馆开间房。花前月下就不必了,我们都是有阅历的人,虚的就不玩了。但是,我会带上酒,无论是平淡无奇的日子,还是激动人心的场合,酒都是万万不可缺少的。她知道我的嗜好,说不定也要带上她家的鸭子。我们坐在旅馆房间的沙发上,中间隔着茶几。茶几上放着酒和鸭子。我端起酒盅,说,来,跟你大哥干一杯。她爽快地干了。这就对了,确是劳动人民本色。我啃着鸭腿,说,妹子,问你个事行不?你说吗,她也啃着她自家的鸭子说。我说你怎么会看上我的?她会说谁看上你了。那是我勾引你了?本来就是你勾引我吗。不对吧,事情好像不是这样的。就是,就是,她假装生了气,扑过来打我。我就势把她抱住,同时脸也贴上了她的胸部。我的眼前浮现出了那么圆滚滚高耸的两大坨,头一阵晕眩。
你再不说你是男是女,我们就喊警察来抓你了。又一个老太婆蹲了下来,提高嗓门说。对,你不说你是男是女,我们马上就喊警察去。第一个蹲下来的老太婆附和着。
老太婆们的执着让人动容。看情形,她们为了有可能受到玷污的贞洁,是准备不择手段了。我怀疑,地下那家伙如果始终这样一声不吭,她们最后没准会扒下那家伙的裤子查验一番。不过,显然是老太婆们的恫吓产生了效果,事情出现了转机。那家伙开始蠕动着身体,然后一只手慢慢伸进怀去,掏出了什么东西。只见在一只瘦骨嶙峋的肮脏手里,躺着一只紫色的塑料发卡。
老太婆们好像没有反应过来,不清楚这人掏出这么一只紫色的塑料发卡要干什么。一时间她们盯着这只发卡看,都不说话。当然,我立刻就明白了这人的意思:她是想用这只发卡告诉我们,她是个女人。我明白的还不仅仅是这个。我要说,我被她的这个举动彻底迷住了。多么委婉,含蓄,优雅,又是多么富有诗情画意。我想起了孔雀东南飞里,写刘兰芝殉情的那两句诗:揽裙脱丝履,举身赴清池。我还想起,从前,在这姑娘还是个正常人的时候,还是个好人家闺女的时候,也许每天早晨,她坐在窗前,对着镜子梳完头的时候,都会仔细地把这只紫色的塑料发卡别到头发上,然后侧过脸,长时间地对着镜子端详,看看这只发卡别的位置是否恰当,还不时伸手调整一下。后来,不知遭遇了何种变故,她流落至此。她像牲口一样活着,身上什么东西都没有了,却单单保留着这只紫色的塑料发卡。这是她的心爱之物,因为它能依稀唤起她对从前的美好记忆。它也是她作为一个姑娘的凭证。
我转身离开了。留下老太婆们去实实在在地捍卫贞洁吧——假如她们最终能明白的话。
如今,我已经改到太平南路上的一家卤菜店去买烤鸭了。这家卤菜店离我家远还不算,关键是,烤鸭的味道跟菜场门口的那家相比,也逊色不少。但我毫无办法,就着鸭子下酒已成为了我的习惯。在我没有找到另一家更合适的卤菜店之前,只能将就在这家买了。这家卤菜店的老板是个中年汉子,他跟我是锱铢必较,再少的一点点零头都要收。有时趁我不注意,连不堪享用的鸭屁股也不剁掉就一起称给我。这家伙确实有点不太地道。
(选自《青春》2014年04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