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了10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及其查处情况,18名党员干部和员工分别受到处分和处理。
一、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
1.2013年至去年,经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周治文同意,该中心违规发放年终奖等多种津补贴5次共计57.6723万元。该中心还用公款购买烟酒、副食共计22.14万元,用于接待和送礼。今年2月,市纪委给予周治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周治文行政撤职处分,其职级由正县级降为副县级。
2.2013年2月至3月,时任武汉市汉南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局长(主任)高世鹏,以获得“武汉市2012年人民防空绩效先进单位”等名义,违规为区人防办干部职工发放奖金共计19.9万元,其中高世鹏违规领取1.2949万元。去年2月至4月,时任汉南区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局长(主任)赵永华,以获得“武汉市2013年人民防空绩效先进单位”等名义,违规为区人防办干部职工发放奖金共计6.1万元,其中赵永华违规领取5000元。今年2月,区纪委给予现任汉南区人大内务司法工委主任(正处级)的高世鹏、现任武汉市车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理(正处级)赵永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去年1月,时任阳新县副县长、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马作才(现任副县长),主持召开管委会全体班子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发放2013年度拆迁误餐加班津补贴,共计发放25.9万元。今年2月,黄石市纪委给予马作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0年9月至去年8月,荆门市东宝区成教中心党支部书记、校长郑孝荣,安排财务人员将收取的不需要开具正式发票的学费、挂靠费、办证费、大学返还款和门面租金等收入146.51万元,及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学生交纳的报名费21.62万元,共计168.13万元设立为“小金库”,主要用于发放加班费、过节费、旅游费、招待费和礼品礼金等,共支出166万元。今年2月,区纪委给予郑孝荣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5.去年1月至10月,十堰市茅箭区经信局党支部书记、局长张月梅,把从企业争取的39.3675万元私存于账外,用于各项接待、慰问等支出。张月梅还于2013年4月至今,违规长期占用茅箭区汽车零部件工业协会一辆号牌为鄂CAU220迈腾轿车。今年2月,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张月梅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
6.去年,钟祥市财政局给市统计局下达预算,当年可列支公务接待费为6.387万元。但截至去年10月,市统计局公务接待费用列支已达26万元,超标准列支19.613万元。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雄,对本单位公务接待开支管理不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今年2月,钟祥市纪委给予李雄党内警告处分。
7、去年4月至8月,谷城县城乡建设局分别使用26张1000元、2000元连号发票,分三次报销进餐费3.9万元。今年2月,县纪委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陈建设党内警告处分。
三、公款国内旅游、出国(境)旅游问题
8.2013年3月,武汉市蔡甸区老龄委办公室主任汪国民(副处级)到深圳市参加全国老年法学培训。培训结束后,汪国民乘飞机到三亚市,并通知本单位聘用人员叶某从武汉市乘飞机到三亚市会合,两人在三亚市停留3天,旅游费用共计8640元,在本单位财务报销。2013年5月,汪国民在没有履行领导干部出国(境)相关报批程序的情况下,利用年休假时间,同叶某一起参加为期6天的“银龄之旅”线路考察活动,地点为马来西亚、印尼两国,旅游费用1.336万元,在本单位财务报销。去年11月,区纪委给予汪国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2013年8月,蕲春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江远明,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本系统干部职工外出旅游。2013年9月至10月期间,该局组织4批次共计63人分别去海南、四川、云南三地旅游,旅游费用共计18.9万元在该局财务报销。今年2月,县纪委给予江远明党内警告处分。
10.2013年10月26日至27日,楚天声屏报·黄冈周刊社组织本社职工及县(市、区)特约记者等21人到安徽“文博园”巨石山等地旅游,1.5万元旅游费用从旅游公司的广告费中抵扣。另外,楚天声屏报·黄冈周刊社社长卢国胜在广告经营中,将某公司广告款抵扣4部苹果手机,私自处置3部,并将其中1部手机占为己有。今年2月,黄冈市直机关纪工委给予卢国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对此,省纪委指出,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10起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当前,改进作风到了节骨眼上,防止“四风”反弹任务艰巨。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