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志刚等
国有林区存在“旧常态”适应症
经济增速快速回落,通货紧缩压力上升
2014年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也显露出比较大的下行压力。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多是经济欠发达地区,主要靠外部拉动增长,因而与国民经济发展变化情况密切相关且有一定的滞后性,经常表现为“已热未热、遇冷先冷”。2015年4月,黑龙江森工林区开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采伐,使伊春、大兴安岭等重点国有林区经济发展面临更大的挑战。在外部国民经济增速放缓、内部经济质量和效益不高、产业结构亟待转型和优化等多重因素影响下,经济增速开始大幅下滑,并半有物价下跌、劳动生产率下降等情况。前三季度,伊春重点国有林区经济增速为-8.7%、同比少增17.8%个百分点,低于黑龙江省增幅13.9个百分点,低于全国16.1个百分点,且三个季度均为负增长。经济学者普遍认为,当CPI连跌三个月即表示已出现通货紧缩。3月份以来,伊春CPI环比指数只有2个月增长、且同比指数为连续下降。另一重要价格指数PPI仅有3个月站到100点以上,而同月同期指数一直在100点以下、为-5%以内的增长。2015年以来,大兴安岭CPI同比指数连续6个月下跌,8月起为负增长。CPI、PPI是最为常见的通货紧缩测试指标,而国有林区相关数据不容乐观,通货紧缩压力明显加大。
接续产业发展不足,存在转型中的烦恼
由于过量采伐东北一些重点国有林区于上世纪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陷入资源危困、经济危机境地。1998年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推动了国有林区的改革发展,开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对林木经济的依赖。如2005年伊春市被确定为全国林业资源型城市转型试点地区,经过十多年的探索经济转型取得一定程效,持续替代产业不断发展,对经济的支撑能力明显增强;但也存在新兴产业发展相对不足,对矿产冶金等高污染高能耗行业依赖较高,接续替代产业链条不长、挖潜空间较大等问题。2005年接续替代产业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24.25%,经过近十年的更迭完善到2013年演化为“3+X”产业体系、贡献率达到42.33%。虽然贡献率较转型之初增加了16个百分点,但构成项目较之前增加了4个产业,其中仅“矿产开发及冶金建材业”对GDP的贡献率就达到7.90%。另外,新型装备制造业、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未呈现规模化发展,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较低、至2013年末仅为1.46%,可见“3+X”产业体系的结构有待优化。2013年占GDP总量15%的“矿产开发及冶金建材业”和“木材精深加工业”两大产业,在钢铁冶金行业遭遇寒冬、企业自身问题暴露、停止天然林采伐的情况下,2014年两大产业增加值、经济效益大幅回落,受此影响第三产业的服务业产值锐减20%以上。另一个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全员劳动生产率连续长达33个月环比负增长;经济效益综合指数则是跌幅深、涨幅小,三季度以来连续负增长,最深跌幅达到52.7%,这说明区域经济的质量效益不佳、亟待提升。此外,国有林区大多都是“伸手财政”依靠中央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预算支出,一旦转移支付规模缩减民生等领域投入势必缩减,这虽不符合社会发展目标、但也是无奈之举。2015年前三季度,受棚户区改造政策到期等原因影响下拨伊春的财政资金减少,使地方财政支出同比少增15.8个百分点。
资源型转型发展需要金融支持
在资源型城市转型过程中,金融业从完善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入、创新产品等角度加大支持力度,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加快转型进程发挥了重要推动作用。
完善金融服务体系,着力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国有林区大多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而由于超量采伐、政企不分等历史原因使逃废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金融生态环境恶化。自转型以来,国有林区通过加强金融业诚信建设、推动社会诚信意识的提高,降低不良贷款率,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促进经济发展等多方面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使金融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金融机构数量和不良贷款情况是金融生态环境的直接显性指标,以伊春国有林区为例,目前较转型之初新增财务公司和信用合作组织两大类多家机构,有2家银行进驻、有2家完成改革,新设多家小贷公司、保险公司,使金融体系进一步完善,金融保障功能得到明显增强。不良贷款方面,在贷款余额徐步增长的情况下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实现双降,2013年末为11.34亿元、8.86%,分别较2005年减少了19.33亿元、下降了58.38个百分点 。
进行有效政策引导,加大信贷投放助力资源型城市转型
国有林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立足区域实际,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围绕绿色信贷政策、金融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出台各项政策从不同侧面引导金融助力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如伊春中支、大兴安岭中支等出台金融支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经济区、转型经济、生态移民等方面的指导意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使国有林区信贷增速快速上升,一些地区平均增速趋近甚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大兴安岭国有林区近三年各项贷款的年均增长速度为29.66%,高于全省增速12.39个百分点,扭转了长期以来信贷投放增速大幅低于全省水平的格局。此外,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积极协调、引导企业拓展融资渠道,推动域内企业通过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长期票据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如伊春国有林区推动建设黑龙江省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储备库,目前辖区内有5家企业纳入储备库。
优化信贷结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经济快速可持续发展
信贷投放紧紧围绕区域经济实际加大对优势特色产业、接续替代产业、低碳产业、绿色经济等符合转型方向的信贷投放,借助信贷资金的杠杆效用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近年来,伊春市在生态旅游、森林食品北药业、清洁能源等绿色经济领域的信贷投放不断加大,贷款余额保持年均18.3%增长速度、高于各项贷款增速4个百分点,2013年绿色经济信贷投放占比超过70%;带动区域经济向低碳发展、绿色发展迈进,万元GDP综合能耗连续4年以4%左右的速度下降、超额完成黑龙江省下达的节能降耗目标。
创新产品优化服务,提升金融服务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和产业发展效能
国有林区内各金融机构依托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准确把握区域融资需求从开发新产品和拓宽抵(质)押品范围两个方面进行务实性创新,推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银林通、合作社贷款等信贷产品,将产成品、木材、收益权等纳入抵押范围,为农林牧及加工业、新兴产业、中小企业等发展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支持。其中伊春市推出的具有全国首创性金融产品——国有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应和生态效应。同时,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经济金融发展营造诚信和谐的发展环境;不断加大现代支付终端布放、加快现代支付体系建设,为经济发展提供高效的资金支付渠道和服务。此外,各金融机构还从增设营业网点、客户授信提款流程、等方面积极优化金融服务方式。
注重前瞻性调研,为国有林区经济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中央银行分支机构认真落实总行“研究立行”的理念,以前瞻性金融研究和务实性成果转化为重要履职手段,在引领区域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伊春市中支率先在国内开展碳经济碳金融及林业资本化运营研究,相关建议分别被列入黑龙江省和伊春市十二五发展规划。2013年分别以向社会发布森林经营增汇减排项目、建立集林业资源要素交易与融资功能于一身的中林所伊春交易中心的形式落地。这将盘活林上中下的全部资产,开创了“盘活林业经济——发展新兴经济——衍生出新的产业群”到促进经济全面发展的“点——线——面”共同驱动的林业经济发展新模式,对于提升我国林业经济整体发展水平和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对提升我国碳汇市场的标准化水平和建设进程,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新常态”下的金融支持设想
用好用活财税政策工具,提高对国有林区发展贡献力
一是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鉴于国有林区的特殊性,建议加大对国有林区的财政投入、加大转移力度,提高对民生支出的保障程度。另外要补充财政下设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强化专业化运营和管理,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引导带动金融的有效投入。二是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要加快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决定,扩大生态补偿试点,推动建立完善的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国家纵向补偿和受益地横向补偿相结合的补偿方式,加大对重点林区和生态脆弱地区、领域的补偿。三是推进税制改革。建议对钢铁等高能耗企业开征碳排放税,一方面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碳汇市场的建设,另一增加税收贡献。要在新常态下探索新的税收划分机制,为地方政府的事权匹配合理的财权。要逐步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至国有林区,减轻企业税负和运营成本,提高竞争力。
构建金融与资源融合平台,激发国有林区内在活力
首先,围绕林业资源要素交易平台进行多角度支持。盘活林业资源是激活国有林区经济的根本,而林业资源交易平台是盘活林业资源的载体。要从林木流转、碳汇交易等五大平台各自推出标准化合约、大额订单等多元化产品并提供配套融资项目。二是开发旅游消费信贷产品,以碳汇资产、酒店经营权及景区收益权等为抵押物发放抵押贷款。要加大对仓储物流、交通运输业的支持,促进产业做大做强,为林木、森林食品等林产品的走向全国畅通渠道。其次,推动碳经济和碳金融的融合。要积极进行碳汇储备勘查,提高碳汇生产和供应能力,联合打造碳汇储备基地。要依托碳汇交易现货市场推出碳汇标准化合约、大额定单等交易产品,积极发展碳汇期货市场。要引导金融机构、专业投资基金研发以碳汇为依托并兼具融资功能的碳汇投资基金、碳证券等金融交易衍生品,向企业和个人推出碳汇新型理财产品。
从金融体制和信贷政策上进行突破,加大金融对国有林区支持力度
一是打造服务于林业经济的专业化银行。国有林区转型发展兼具社会性和公益性,建议国务院将全国林业地区的农发行改制为农林发展银行,重点支持林业经济的发展。在业务操作方面,以林业经济的经营主体和所有者为主要服务对象。除银行的常规功能外还应具有发放政策性贷款、支持林业企业债券融资、开办碳汇投融资等金融业务等功能。二是设立支林再贷款。再贷款是一种带有较强计划性的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是我国体制转型过程中一项有效的间接调控手段,在调节基础货币总量,调整优化信贷结构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议人总行参照支农再贷款的形式安排专项资金发放支林再贷款,承担贷款发放业务的金融机构要通过择优遴选的方式产生,切实增强政策引导和示范效应。
建立多元化融资体系,有效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综合运用直接市场进行融资。要引导国有林区企业根据自身特性和定位重点选择在创业板、中小企业板、新三板市场上市融资。引导企业运用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期票据等债券融资工具进行直接融资。二是推动银行业内部携手合作。建立“政策性金融+商业金融”良性互动、合作共赢的融资模式,充分发挥政策金融的示范作用、降低商业金融介入门槛,完善风险分散体系。三是继续完善金融体系。一方面要积极吸引新金融机构进驻国有林区,培育本地中小银行、社区银行,完善担保、资产评估等金融配套服务体系,增加本地金融供给能力和融资便利性,使大中小微企业都可以找到适合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在金融需求难以满足的情况下,要探索和尝试域外融资,充分利用外部金融资源进行自我发展。四是建立多种类基金投融资市场。探索建立中央与地方其同出资的生态经济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对生态主体功能区内的公益性、公共性、社会性较大的生态经济项目进行重点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生态经济贷款贴息和补贴。
强化金融创新的驱动性,提升金融支持的有效性
一是金融业要向智慧金融转型。智慧金融是在互联网时代传统金融服务演化的更高级阶段。要加快金融信息数据的整合和深度挖掘,以加强社会化分工协作进智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二是推出更具生命力的创新性金融产品。金融机构要立足实际进行理性金融创新,围绕林业经济转型和未来发展方向推出生态旅游、绿色食品、生态农业等绿色经济供应链融资产品,推出旅游消费信贷、收益权质押贷款、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等创新型金融产品,以产品务实的创新提高金融支持效率。三是推动优秀创新金融产品的复制。国有林区的资源特性和经济结构、林业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似性,要积极挖掘效果好、生命力强较为成功的典型创新性金融产品,并推动在其它国有林区的移植、复制,最大限度地释放金融产品创新的效力。四是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各金融机构要从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入手,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或保姆式金融服务。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伊春市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