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财政部4月9日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四部分、16条内容。意见明确了推动出版融合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要求必须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出版导向,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传统出版和新兴出版优势互补、此长彼长、一体化发展。力争用3至5年时间,研发和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确立一批示范单位、示范项目、示范基地(园区),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型出版机构,建设若干家具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出版传媒集团。
据了解,《指导意见》实施后,财政方面将于近期通过安排中央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国家出版基金等方式,分别对列入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的融合发展项目和涉及出版融合发展的出版项目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