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平
功能主义与物理主义的趋同与分异
——评当代心灵哲学的走向*
陈晓平**
功能主义在当代心灵哲学中占据主导地位,并似乎与物理主义有着不解之缘,被分为非还原的物理主义与还原的物理主义。一方面,非还原的物理主义在理论上面临两难困境,使之在物理主义和非还原论之间不可得兼;另一方面,还原的物理主义在“中文屋”论证和“感受性问题”面前遭受挫败,同样面临严重的困境。看来,作为物理主义的功能主义已经面临绝境,摆脱物理主义窠臼的出路只能是向二元论的某种回归。
功能主义;物理主义;二元论;“中文屋”论证;图林机
当前心灵哲学中占主导地位的是功能主义,确切地说,是作为物理主义的功能主义(functionalismasphysicalism),其主要代表人物包括普特南(H.Putnam)、福多(J.A.Fodor)和布洛克(NedBlock)等人。他们又以“非还原的物理主义”(nonreductivephysicalism)自许,这样便与戴维森(DonaldDavidson)的非则一元论(anomalousmonism)合流,形成物理主义的二元论,即基于个体一元论的性质二元论或类型二元论。与之不同,金在权(JaegwonKim)则把功能主义归入还原的物理主义,亦即类型一元论,属于功能主义中的非主流派。功能主义与物理主义似乎有着某种不解之缘,其“缘分”就在于功能的“物理实现原则”。
可以说,一切功能主义者都接受一个基本原则即“功能的物理实现原则”(thephysicalrealizationprincipleoffunction),各派的区别仅仅在于对此原则做出不同的解释。简单地说,此原则声称一切功能都是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得以实现的,或者说,不具备物质基础的功能是不存在的。现以金在权对该原则用于心理功能的表述为例给以进一步的分析,其表述是:
如果某事物x在时间t具有某种心理性质M(或在某种心理状态M之中),那么x是一个物质事物(materialthing),并且之所以x在t具有M是基于这一事实:x在t具有某种物理性质P,并且在x中P实现M。①Kim,J.,PhilosophyofMind,Kolorado:WestviewPress,1996,p.74.
这个原则也可表达为:心灵(如果存在的话)必须被物理地具体化(tobeembodied)。金在权称之为物理主义的基本特征,也是物理主义的“形而上学命题”(metaphysicalthesis)②Ibid.,p.74.,并进一步解释道:“它说的是,任何展现出心理性(mentality)的事物必须是一个物理系统,如一个生物有机体。尽管心理性观念允许非物理实体具有心理性,但是根据这一原则,世界就是如此构造的,即只有物理系统能够实现心理性质——也许因为只有它们存在于时空之中。此外,这个原则要求每一个心理性质必须是基于物理的。”③Ibid.,p.74.
我们看到,金在权在这里把两对概念混而用之,似乎它们是同义的:一对是“一个事物”(athing)和“一个系统”(asystem),另一对是“性质”(property)和“功能”(function)。事实上,这种混用在当今心灵哲学文献中是普遍存在的。然而,在笔者看来,每一对中的两个概念都是有本质区别的;具体地说,“一个事物具有某种性质”和“一个系统具有某种功能”,这种对应性不能随便打乱,否则会造成范畴性错误。应该说,一个事物具有某种性质是静态说法,属于认识论范围;而一个系统具有某种功能是动态说法,属于实践论范围;这两对概念分属于哲学的两个基本领域。
从认识论上讲,一个事物也就是一个实体。实体是抽象的和没有具体内容的,但却具有某些性质,使它成为可以辨认的,并与其他实体区分开来。实体和性质共同构成一个事态,“实体-性质-事态”是认识论形而上学的基本范畴之一。从实践论讲,一切对象都是相对于一定目的而言的,因此对象不再是单纯的实体及其性质,而是具有某种功能的结构系统。结构是复杂的,包含若干要素甚至若干子系统,并在动态的因果关系中实现其功能。因此,“功能结构-功能意义-功能系统”是实践论形而上学的基本范畴之一。必须强调,结构和功能的关系不能看作实体(事物)和性质的关系。借用金在权有时比较正确的说法:功能化就是因果关系化或外在化,这个过程也就是功能实现的过程。①Kim,J.,MindinaPhysicalWorld,p.98.显然,这样的功能化是实体及其性质之间所不具备的。
当然,认识论和实践论是密切相关的,在一定条件下,“实体”和“性质”、“系统”(功能结构)和“功能”(功能意义)这两对概念也可交换使用,但需要小心处理。当把一个系统看作一个事物时也可谈论它的性质,比如,这个系统是物理的,而那个系统是非物理的或心理的,此时是从认识论的角度谈论系统的;当把一个事物看作一个系统时也可谈论它的功能,比如,心脏这种事物具有促进血液循环的功能,此时是从实用或实践论的角度谈论心脏的。这种说法只是一种变通或引申的说法,应与这些概念的应有之义相区别。这种区别对于心灵哲学的讨论非常重要。
前面提到金在权关于功能的物理实现的表述,其中就把个体性的事物和整体性的系统混为一谈。我们知道,功能的物理实现是多重的,从而引起“多重实现”问题。为此,金在权提出多重实现局部化的理论,即把多重实现看作析取命题而非析取谓词。谓词是有空位的,必须将其空位填入个体词后才能成为命题。既然作为实现者的物理性质P1或P2(多重实现所涉及的物理性质P可以是无限多的,在此为方便起见,只讨论两个物理性质)被表达为一个析取命题即P1(s)∨P2(s),那么,被还原性质M相应地被表达为M(s),进而把多重实现表述为:[M(s)P1(s)]∨[M(s)P2(s)]。其中每一个支命题表达一个局部还原:左边M(s)P1(s)表达M对P1的局部还原,右边M(s)P2(s)表达M对P2的局部还原。问题在于,填入谓词空位的s表示什么?
金在权谈道:“为什么一个系统s在时间t会例示M?因为它正在时间t例示P1,并且在一种系统中P1是M的一个实现者,这种系统正是s。”②Kim,J.,MindinaPhysicalWorld,p.111.这段话也适用于P2。可见,填入谓词空位的s表示一个系统,并且对于M、P1和P2来说这个系统是同一个,即M(s)、P1(s)和P2(s)。这又引起一个新的问题:心理层次的系统同其物质实现者的系统为什么是同一个呢?金在权对此没有给以明确的说明。不过,从他关于功能的物理实现的表述可以引申出这样的回答:“世界就是如此构造的,即只有物理系统能够实现心理性质。”并且说,这是物理主义的一个“形而上学命题”,不必再问为什么了。
对于笔者而言,一方面我有充分理由拒绝物理主义的这一形而上学命题,这一点在其他文章已经论述;③陈晓平:《感受性问题与物理主义——评金在权“接近充足的物理主义”》,《哲学分析》2015年第4期。另一方面笔者要指出,金在权混淆了两个命题,即“某物具有某种性质”和“某系统具有某种功能”,这使他关于功能实现的表述不乏混乱之处。比如,在金在权关于“物理实现原则”的表述中,“x在t具有某种物理性质P,并且在x中P实现M”这句话就是令人费解的。前半句中的x表达事物,可以表示为P(x),属于认识论的表述;后半句中的x则是把P和M包含在内的系统s,它说的是因果性和目的性的“实现”关系,而不是简单的“具有”关系,因而属于实践论的表述。表达“实现”关系的手段应该是模型或更为复杂的命题,作为功能定义的拉姆齐表达式,而不是将认识论命题P(x)简单地替换为P(s)。金在权和许多功能主义者常常做这种简单替换,这犯了范畴性的错误。
无独有偶,塞尔(JohnSearle)以不同于笔者的方式强调了两个范畴的区别。他说道:“哲学上最难——也是最重要——的任务之一,是明确世界的两类特征,即那些独立于任何观察者而存在的内在特征和那些相对于观察者或使用者而存在的特征。例如一物体有质量,这是它的内在特征。如果我们都死了,它仍然会有质量。但是,同一物体是个浴缸,这不是它的内在特征,它只是相对于使用者或观察者而存在,使用者和观察者赋予它浴缸的功能。有质量是内在的,成为浴缸却是相对于观察者的。这就是为什么自然科学领域会研究质量,却没有浴缸的自然科学。”①[美]约翰·塞尔:《心灵的再发现》,王巍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页。
在笔者看来,塞尔所说的物体的内在特征和外在的功能特征,分别相当于对象的认识论特征和实践论特征。塞尔也把这种区分看作哲学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而当今心灵哲学中的许多错误来源于对这两个范畴的混淆。
在还原的物理主义中,除了金在权基于功能还原模型的理论以外,还有一种理论是基于实体-性质范畴的,即所谓的“心脑同一论”(mindbrainidentitytheory)或“心理物理同一论”(psychophysicalidentitytheory)。心脑同一论的基本观点就是把心理状态看作大脑这种物质实体的一种性质,而性质是从属于实体的,因而心理从属于大脑。这就是说,只有大脑是实体,而心理状态不是实体;或者说,心理状态与大脑是同一种实体。正如白色是雪的性质,只有雪是实在的物体,而白色不是;如果说附着于雪的白色也是实体,那它便和雪是同一种实体。正是在这种意义上,心脑同一论属于还原的物理主义,亦即类型物理主义。不难看出,心脑同一论就是把心脑系统及其功能错误地当作大脑这种物质具有心灵这种性质的结果。
心脑同一论的代表性文献是费格尔(Herbert Feigle)发表于1958年的文章《“心理”和“物理”》②Feigle,H.,“The‘Mental’andthe‘Physical’”,MinnesotaStudiesinthePhilosophyofScience,vol.2,ed.H.Feigle,G. MaxwellandM.Scriven,Minneapolis:UniversityofMinnesotaPress,1958.,和斯马特(J.J.C.Smart)发表于1959年的文章《感觉和大脑过程》③Smart,J.J.C.,“SensationsandBrainProcesses”,PhilosophicalReview,68(1959):pp.141-156.。这两篇文章曾经名噪一时,被称为首次系统阐述心身问题的物理主义或唯物主义的著作,对笛卡尔的心身二元论给以“致命”的打击,开创了当代心灵哲学的新纪元。然而,心脑同一论却是短命的,仅仅几年功夫便从顶峰跌落下来。不过,它在心灵哲学中所开创的物理主义或唯物主义风气却延续至今。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降,心身问题的主旨几乎就是为心灵在物理世界中找寻位置。
致使心脑同一论迅速凋零的力量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反驳,即由戴维森提出的非则一元论和由普特南提出的多重实现(multiplerealization)论证。后一论证首次出现于普特南1967年发表的文章《心理谓词》④Putnam,H.,“PsychologicalPredicates”,inW.H.CapitanandD.D.Merrill,eds.,Art,Mind,andReligion,Pittsburgh:UniversityofPittsburghPress,1967,pp.37-48.,该文成为功能主义兴起的标志。功能主义的核心思想是把心理性质看作功能性质,并处于较高的抽象的层次上,而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性质则处于较低的层次,高层性质是由低层性质实现的。这一思想引发了认知科学(cognitivescience)的兴起,认知科学和功能主义几乎是同时发展起来的,功能主义为认知科学提供了形而上学和方法论的基础。
戴维森的非则一元论的兴趣点与功能主义有所不同。一方面它告诉我们,心理领域本质上是无规则的,因此不能成为严肃科学的研究对象,从而置心理学于完全不同于物理学的定位,以致赋予心理学一定程度的自主性。另一方面,它坚持所有的个别事件都是物理的,包括个别的心理事件,因此受物理学定律的支配,从而赋予物理以最高的本体论地位。可以说,非则一元论与主流功能主义是殊途同归的,同属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或性质二元论。
不过,相比之下,功能主义者在总体上较少关心形而上学问题,他们中间很少有人自觉地关心其理论在心身问题上所处的位置。功能主义者用以描述心理与物理之关系的关键词是“实现”(realization),即心理性质被物理性质所实现,尽管心理性质不等同于或不可还原为物理性质。“实现”这一术语一经提出很快得以流行,这不是出于哲学的考虑,而主要是同计算机进行类比的结果,特别是基于这一思想:抽象的、数学特征化的计算机被具体的、物理的或电子的装置加以实现。早期的功能主义者中很少有人试图探寻和解释实现关系对于传统的心身问题意味着什么。
不过,戴维森的非则一元论所包含的随附性思想自然会得到功能主义者的青睐,特别是那些受多重实现论证影响较大的功能主义者尤为如此,因为随附性概念恰好可以弥补功能主义所留下的形而上学的空白。心理性质随附于物理性质这一随附性命题,一方面凸显了物理领域的基础性地位,从而满足了大多数功能主义者的物理主义诉求;另一方面,它并未蕴涵物理还原论,从而保护了心理领域的自主性。这正是大多数功能主义者所期望的。更重要的是,随附性质对于基础性质的不对称性恰好符合功能的多重实现的特征,包括心理功能被生理地或物理地多重实现。
这样,由戴维森最早引入心灵哲学的随附性命题得到功能主义者的热烈响应,以至于在上世纪七十年代中后期达成布洛克所说的“反还原论的共识”①Block,N.,“Anti-ReductionismSlapsBack”,Philosophical Perspectives11(1997):107-132.以及随后的进一步强化。时至今日,这种“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或“非还原的唯物主义”)的立场一直是最有影响的形而上学立场;不仅在心身问题上是如此,而且在所有领域都是如此,即高层性质随附于低层物理性质,亦即高层性质不可还原地依赖于低层物理性质。
反还原共识的一个自然后果是使出现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突现主义(emergentism)得以复兴。在实证主义的全盛时期,突现主义被贬低为伪科学的教条,其主张被看作含混的和不一致的。随着还原的物理主义的衰落,突现主义可以说是“死灰复燃”、东山再起。在笔者看来,“突现”概念等同于“不可还原”或“非还原”概念,在这个意义上其内涵是清晰的和有价值的;相应地,突现主义就是非还原主义或反还原主义。除此之外的“突现”概念确实是含混的和不足取的,如把“突现”定义为“不可预测性”。因此,本文基本不涉及“突现”概念和突现主义,而是代之以关于“不可还原性”概念和非还原主义的讨论。
在当今心灵哲学中,功能主义占据主流地位。然而,“功能主义”这个概念却存在很大歧义。布洛克评论说:“功能主义文献中展现出奇异的分歧,其中最令人吃惊的分歧涉及功能主义和物理主义的关系。一些哲学家(阿姆斯特朗(D.M.Armstrong)、刘易斯(D.Lewis)和斯马特等)主张功能主义,用以表明物理主义大概是真的;而另一些哲学家(福多、普特南和布洛克等)主张功能主义,用以表明物理主义大概是假的。”②Block,N.,“Introduction:WhatIsFunctionalism?”,N. Bolcked.,ReadingsinPhilosophyofPsychology,Cambri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80,p.177.
需要指出,布洛克所说的物理主义是指还原的物理主义或类型物理主义,而不是非还原的物理主义或个体物理主义。布洛克把功能主义分为两大阵营,即还原的物理主义阵营和非还原或反还原的物理主义阵营;阿姆斯特朗、刘易斯和斯马特属于前者,而福多、普特南和他自己属于后者。后者代表功能主义的主流。
前面提及,非还原的物理主义也叫做“个体物理主义”,而还原的物理主义也叫做“类型物理主义”。福多作为前者的代表人物最早把个体物理主义称为“标记物理主义”(tokenphysicalism)。福多说:“标记物理主义仅仅是宣称,所有为科学所谈论的事件都是物理事件。”①Fodor,J.A.,“SpecialSciences,orTheDisunityofScienceasaWorkingHypothesis”,Synthese28(1974),p.100.据此,为科学所谈论的心理事件也是物理事件。这里所说的心理事件和物理事件分别是心理事件的“标记”和物理事件的“标记”,也叫做“标记事件”(tokenevent)。所谓“标记事件”就是带有具体场景标记的个别事件。例如,作为标记事件的疼就是标明具体时间和具体人物的疼,因而是个别事件,而不是一类事件。
福多一方面坚持个体物理主义,另一方面坚持心理性质的因果性和不可还原性。他说道:“我并不真正认为精神是否物理的问题很重要,更不用说我们是否能够证明它。然而,我想得到因果性地导致我抻手,我痒因果性地导致我搔,我相信因果性地导致我说……如果这些都不是真的,那么,我对任何事情所相信的一切实际上都是假的,那将是世界的终结。”②Fodor,J.A.,“MakingMindMatterMore”,reprintedin his,ATheoryofContentandOtherEssays,Cambridge,MA:MIT Press,1990,p.156.在这里,福多表达了他的一个信念,即精神或心理对身体具有因果作用,因而精神或心理具有某种实在性和不可还原性。这一信念也是“亚里山大格言”(Alexander'sdictum)的体现:是实在的就是具有因果力的。
功能主义内部除了有形而上学立场的分歧以外,还在功能性质的表述方式上有所区别,主要分为两派,通常被称为“机器功能主义”(machinefunctionalism)和“因果理论功能主义”(causal-theoreticalfunctionalism)。前者的代表人物是普特南,后者的代表人物是刘易斯。由于篇所限,下面我们着重讨论机器功能主义。
我们在前一节提到,普特南发表于1967年的文章《心理谓词》改变了心灵哲学发展的方向,促发了心脑同一论的衰落和功能主义的兴起。在笔者看来,这一转变绝不限于两种理论的更替,而是两大哲学领域的更替,即将心灵哲学的战场从认识论转到实践论。这个转向可以说是水到渠成、瓜熟蒂落,几乎所有人都心甘情愿地转变过来,就连心脑同一论的倡导者斯马特也很快加入功能主义的阵营,尽管其还原论的立场没有改变。布洛克所说的功能主义两大阵营,其分水岭与其说是对于物理主义的态度不同,不如说是对于还原论的态度不同,因而也可分别叫做“还原的功能主义”和“非还原的功能主义”。机器功能主义大致属于非还原的功能主义。
普特南主要是借助于图林机(Turingmachines)来阐述功能主义的,这就是其理论被叫做“机器功能主义”或“计算主义”(computationalism)的原因。图林机是由英国数学家和逻辑学家图林(AlanM.Turing)提出的抽象的或理想的计算机。一个图林机由如下几个部分构成:③参阅Kim,J.,PhilosophyofMind,pp.80-85.
1、一个分为方格的带子,带子在前后两个方向上可以无限地延长。
2、一个读写头,它总是对准带子上的某一方格。
3、关于内部状态(internalstates)的一个有限集,其元素为q0,…,qn
4、一个有限的字母表,它包含符号b1,…,bm
带子上的每一方格有且只有一个符号(空白也可算一个符号)。机器的一般操作如下:
A.在每一给定时刻,机器处于某种内部状态qi,并且读写头正在读写带子上的某一方格。
B.在每一给定时刻t,机器的动作完全取决于它在t时的内部状态和在t时所读到的符号。
C.依据机器的内部状态和它所读到的符号,它做如下三件事情:
1.读写头用字母表中的符号替换所读到的符号,即擦掉所读符号,并写上一个新符号(这两个符号可以相同)。
2.读写头向左或向右移动一格(当计算完成时停机)。
3.每一次移动后机器处于新的内部状态(可以与前一状态相同)。
接下来,我们以正整数的加法为例来具体说明图林机。这里对正整数n的表达是在连续的n个空格中各写一个1。现在所要考虑的问题是3+2等于几,这个问题在带子的空格中呈现为:
# # 1 1 1+1 1 # #读写头
机器的初始内部状态为q0,读写头从第一个1开始,符号#表示问题的边界。我们想要的结果是,当机器完成计算后停机,并且带子上相连的五个空格里都出现1。即:
##11111###
不难看出,机器可以通过多种程序达到这一结果。一种简单的方法是让读写头往右移动,寻找符号+,然后把+替换为1;读写头继续往右移动,直到最后一个1,把它替换为#(#表示答案的边界),然后停机。下面的“机器表”(machinetable)是一个完整的指令集,它定义了刚才描述的加法运算。
TM1q0q 1 1 1Rq0#Halt+1Rq 0 # #Lq 1
这一机器表记为TM1,其中的R和L分别表示向右移动一格和向左移动一格,Halt表示停机。最左边一列是字母表中的符号,顶端一行给出机器的各种内部状态。矩阵内的每一项目代表一个指令,它告诉机器在其读到左边的一个符号并且它处于顶端的某个状态时必须做什么动作。例如,左上角的项目1Rq0告诉机器:如果你读到符号1并且处于内部状态q0的时候,请用1替换1,向右移动一格,并进入状态q0(即保持同一状态)。紧接其下方的项目1Rq0告诉机器:如果你读到符号+并且处于内部状态q0的时候,请用1替换+,向右移动一格,并进入状态q0。再下面一个项目#Lq1意为:如果你读到符号#并且处于内部状态q0的时候,请用#替换#(保持不变),向左移动一格,并进入状态q1。右上角的项目#Halt表示:如果你读到符号1并且处于内部状态q1的时候,请用#替换1并且停机。不难看出,机器表TM1给出了图林机为计算3+2所遵循的一系列步骤。
图林机的机器表是对机器动作的完全和详尽的说明,因此,我们可以在一定意义上把图林机等同于它的机器表。既然一个机器表除了一组指令别无其他,这意味着图林机可以在一定意义上等同于一组指令,即我们通常所说的计算机软件。当然,图林机要付诸实现,还必须具备实现软件的硬件。
我们注意到,机器表也给出有关图林机的输入-输出描述,读写头读到最左边的符号相当于“感觉输入”,矩阵内的每一指令相当于“行为输出”,输入和输出的中间环节是内部状态。将图林机与人的心身系统作类比,心理就被看作一个图林机的机器表,即计算机软件;身体就被看作计算机的硬件,心身关系相当于软件和硬件的关系。由于同一软件可以在不同的硬件上得以实现即所谓的“多重实现”,可见心灵和身体(物理)之间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即不具有等同性,所以心理不可还原为物理。这就是机器功能主义的基本思路。①功能的多重实现似乎与随附性关系直接相关,其实只是间接相关。因为前者是动态的因果关系,而后者却是一种静态的关系。
其实,不仅同一个软件可以在不同的硬件上实现,而且同一个硬件也可实现不同的软件。这样说的理由之一是:对于输入同一个问题和输出同一个答案的计算机,可以执行不同的计算程序即不同的机器表,因为关于同一个问题和同一个答案的机器表往往不只一种。例如,关于正整数加法问题,下面给出一种不同于TM1而更为简洁的机器表,记为TM2:
TM2q0q 1 1 #Rq11Rq 1+1Halt #
具体到3+2=5的例子,读写头按照机器表TM2所做的事情就是把带子上的第一个1替换为#,然后连续向右移动,一直读到+,并把+替换为1,然后停机。此时带子上有连续五个空格中都填有1。
我们看到,虽然TM2与TM1输入的问题和输出的答案是相同的,但它们的计算程序是不同的,最终可以归结为二者的内部状态q0和q1是不同的。至于机器表中的内部状态是什么?这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但在一点上是明确的,即机器表的内部状态是因果关系中的一个结点,它是“感觉输入”和“行为输出”的中间环节,扮演特定的因果角色(causalrole)。因此,我们可以通过展示它所涉及的各种因果关系而把它的因果角色呈现出来,即q0和q1下方的各个指令。
给出对应于各个内部状态的全部指令就是给出机器表,这相当于金在权所说的外在关系化和功能还原,即把各个内部状态还原为它们所对应的全部指令。由于这些指令都是物理上可执行的,所以功能还原是物理主义的还原。这样,从基于人脑-电脑的类比思路却可以得出背离机器功能义的形而上学结论,即从非还原的物理主义转变为还原的物理主义,金在权、阿姆斯特朗和刘易斯等就是如此。
为机器功能主义者所广泛接受的一个论点是:生命体的心理可以表征为一个图林机(机器表)。①参阅Putnam,H.,“PsychologicalPredicates”.这一论点的一个逻辑后承是:生命体是图林机的生理-物理实现者。机器功能主义的这一主张是很强的,它不仅仅断定了凡有心理功能的生命体必有图林机,而且断定其心理的结构就是图林机的结构即机器表。然而,这么强的结论说到底只不过是基于人脑-电脑的类比,而类比只是一种或然性的推理,因此,机器功能主义的这一结论在逻辑上是不可靠的。塞尔则通过“中文屋”论证从学理上给以进一步的反驳。
塞尔构造了一个引起热烈争论的思想实验,即“中文屋”论证(“Chineseroom”argument),用以表明心理不能等同于计算机运行的一套程序,无论这套程序多么复杂或多么“智能”。②参阅Searle,J.,“Minds,Brains,andPrograms”,BehavioralandBrainSciences3(1980),pp.417-457.现设想一个完全不懂中文的人(如塞尔本人)被关在一个屋子里,从事用中文“回答”中文问题的工作。中文问题从屋子的一个窗口递进,塞尔的中文回答从另一个窗口递出。塞尔“回答”问题时所依据的是一本英文规则手册,该手册系统地告诉塞尔如何从一串中文符号转换成另一串中文符号。这种“翻译”规则是纯形式的,因为只是根据符号的形状来转换,而不是根据符号的意义。但是,对于屋外的一个中国人来说,塞尔是一个懂中文的人,因为他从屋里递出的“回答”无论在语法上还是在内容上都是贴切的;也就是说,从“中文屋”的输入-输出关系上看,屋内的塞尔与一个真正懂中文的人做得一样好。然而塞尔不懂中文,他在屋内所做的事情不过是根据符号形状和“语法”进行一些符号的操作;与之不同,一个真正懂中文的人在里边做的事情是理解符号的意义并根据“语义学”进行操作。
塞尔进而断言,在计算机里边发生的事情就和“中文屋”里发生的事情一样,都是根据一套变形规则而对符号形状进行处理。处理中文的计算机对中文的“理解”丝毫不多于中文屋里的塞尔对中文的“理解”。由此塞尔得出结论:心理不只是图林机,因为心理不只是基于语法变形规则而对符号进行形状变换的操作。
塞尔进一步指出,无论把计算机程序设计得多么复杂和精密,单凭语形变换必定是产生不了意义的,而不产生意义就没有心理。计算机程序只是对符号的形状有反应,而符号的意义是与计算机的运作完全无关的。与此不同,我们的意向心理状态如信念和欲望是有内容的,即它们意指或表示一些东西,而那些东西就是它们的意义,至少是意义的一部分。
对于塞尔的“中文屋”论证,金在权评论道:
评价塞尔论证的意义和力量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尽管其直觉上的诉求和力量是不能否定的。但是,我们需要小心的是:塞尔案例的吸引力也许在于一些误导性的假设,这些假设暗含在他对中文屋内所发生事情的描述之中。我们能够同意塞尔的是,输入-输出等价性并不构成心理上的等价性;中文屋或塞尔与中文讲话者在输入-输出上的等价性,并不表明中文屋或塞尔是一个真正懂得中文的系统。正如前边已经指出的,当考虑一个系统是否具有心理性质的问题时,我们必须进入内部过程,即正在运行的那种程序。把锁在屋内的那个人仅仅陈述为“操作符号”,那是有严重误导性的。为假定那种已被执行的复杂的语言过程,我们必须期望一种极为复杂和高度综合的程序是必要的,那种程序的复杂程度也许远远超过现已写出的任何计算机程序。这一点是很不清楚的,即是否有人能够设法去做塞尔设想他自己在中文屋中所做的那些事情——在没有扔掉规则手册和学习一些真正中文的情况下。①Kim,J.,PhilosophyofMind,p.100.
从金在权的反应来看,塞尔的“中文屋”论证至少没有明显的漏洞。金在权只是提出一些疑问,而不是反驳。在笔者看来,金在权的疑问不重要,而且容易回答。首先,塞尔的“中文屋”论证是一个思想实验,与人们实际上能否做得到没有直接关系。其次,语法变形规则无论编写得多么复杂和精细,毕竟只是结构上的东西并且在原则上是物理可实现的,这与意义是否可实现没有直接的关系。按笔者的论点来说,那就是功能结构可以还原,而功能意义不可还原。
笔者进而认为,塞尔的“中文屋”论证是强有力的,它表明人的心理功能不仅有结构的一面,而且还有意义的一面。图林机或机器表至多能够还原心理功能的结构方面,而不能还原心理功能的意义方面。因此,机器功能主义把图林机等同于人的心理是错误的。
接下来我们讨论塞尔在心灵哲学方面的形而上学立场。塞尔在其著作《心灵的再发现》中开宗明义地宣称:“我要批判并克服心灵哲学研究中占主导地位的‘唯物论’和‘二元论’传统。因为我认为意识是主要的心智现象,所以我想先严格地用它自己的术语来考察意识,最终埋葬把心灵视为计算机程序的理论。”②[美]约翰·塞尔:《心灵的再发现》,第1页。塞尔这段中的后一句话就是针对机器功能主义的,而前一句话是同时针对唯物主义一元论(物理主义一元论)和二元论的。可以说,塞尔反对当前流行的一切心灵哲学理论,因而他必须另起炉灶。下面一段话则表明他的基本立场:
心智现象是由大脑中的神经生理作用导致的,其本身就是大脑的特征。为了把这个观点和该领域中的其他理论相区别,我称之为“生物自然主义”(biologicalnaturalism)。心智事件和过程就像我们生物自然史中的消化、有丝分裂、成熟分裂、酶分泌一样。③同上,第5—6页。
塞尔自许为“生物自然主义”,从名称上看是独树一帜的,但从内容上看却似曾相识。其实,塞尔的这一表述同斯马特和费格尔的心脑同一论如出一辙。后者正是把心理看作大脑这种物质的性质,从而将心理性质还原为生理-物理性质,并坚持唯物论或物理主义的立场。有趣的是,塞尔出于同一思路,却得出反唯物论或反物理主义的结论。对此,塞尔解释说:
“自然化”心智现象对他们而言,就意味着还原为物理现象。他们认为,接受意识和其他心智现象的实在性和不可还原性,就是接受某种形式的笛卡尔主义。他们看不出这种观点如何能够和我们总的科学世界图像相一致。④同上,第6—7页。
这个“总的科学世界图像”是什么?对此,塞尔解释道:当今心灵哲学中“主流的正统观点包括各种版本的‘唯物论’。糟糕的是,唯物论的反对者经常接受‘属性二元论’,因而接受我一度认为已长期名誉扫地的笛卡尔的观点。我当时所论证并且要在这里重复的是,我们可以接受物理学的明显事实——世界完全由力场中的物理粒子组成——而不否认在世界的物理性质中还有像内部的、定性的意识状态和内在意向性这样的生物现象”。⑤同上,第2页。
从塞尔的这些话中我们看到,他的观点并没有超过物理主义,至少可以把他归入非还原的物理主义,甚至是还原的物理主义。金在权对于非还原的物理主义的批评同样适合于塞尔的生物自然主义。如果按照塞尔所说,“世界完全由力场中的物理粒子组成”,那么一切因果关系最终可以归结为力场中物理粒子之间的作用,包括作为生物现象的心理事件,这便导致还原的物理主义;如果“内部的、定性的意识状态和内在意向性”是不可还原的或“不可否认的”,那么根据“物理因果闭合原则”,它们就不具有可还原的因果关系或因果作用,因而沦为副现象进而被取消。总之,塞尔的生物自然主义像其他非还原的物理主义一样,不过是一张“空头支票”。
对塞尔的物理主义倾向,金在权给以如下分析:
考虑塞尔自己所赞同的立场,即:心理只能从复杂的生物系统中产生,如人的大脑。这种看法是有道理的,即相同的神经生物的因果过程将继续下去,而无论其中的神经状态表征的是世界的什么东西或是否表征任何东西。看起来神经过程对意义和表征内容的反应并不比计算过程要多些。意义及其理解如何从分子和细胞中产生?这个问题的神秘性并不少于另一问题即:意义及其理解如何从一串一串的0和1中产生?①Kim,J.,PhilosophyofMind,p.101.
笔者以为,金在权的这一分析击中了塞尔的要害。塞尔一方面强调意义对于语言结构和生理-物理结构的独立性,另一方面又坚持基于生物进化论的自然主义,这两者是不协调的,因为意义如何从生物结构中产生正如意义如何从计算机程序中产生一样,是难以回答甚至不可能回答的。这样一来,塞尔针对机器功能主义的“中文屋”论证反过来又对准了他自己。尽管塞尔本人很想脱离物理主义的立场,但是,由于自然主义与物理主义在学理上有着难以分割的内在联系,塞尔实际上仍然没有逃出物理主义的掌心,充其量把他归入非还原的物理主义阵营。
然而不幸的是,非还原的物理主义在理论上面临严重困境,这一困境被金在权表述为一个二难局面:如果心理性质具有因果作用,根据“物理因果闭合原则”,心理性质可以还原为物理性质;如果心理性质不具有因果作用,根据“亚里山大格言”,心理性质不是实在的。总之,实在的和不可还原的心理性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虽然非还原的物理主义在金在权等人的批评下难以立足,但是,还原的物理主义在塞尔的“中文屋”论证和“感受性问题”面前遭受挫败,同样也面临严重的困境。特别是“感受性问题”的困扰使金在权不得不从还原的物理主义立场上有所退让,转而主张一种较为温和的物理主义,即所谓“接近充足的物理主义”②参阅J.Kim,Physicalism,orSomethingnearEnough,Princeton:PrincetonUniversityPress,2005.。
看来,作为物理主义的功能主义已经面临绝境,摆脱物理主义窠臼的出路只能是向二元论的某种回归,并且给心灵和意义奠定独立的基础。查默斯(DavidJ.Chalmers)的意识理论公开打起“自然主义二元论”的旗号,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这种倾向。③参阅[澳]查默斯:《有意识的心灵》,朱建平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当然,新二元论要想摆脱物理主义的纠缠同时避免笛卡尔二元论所面临的困境,仍需付出艰巨的努力。
(责任编辑 任 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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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7660(2015)03-0049-09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ZX020)、广东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09C-01)、中国逻辑学会学术研究重点项目(13CLZD00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晓平,山西昔阳人,(广州510631)华南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哲学研究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