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军明+李唯佳
摘要:《聊斋志异》中《红玉》篇题材的多元化对后世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既是《聊斋志异》讲述精怪和人类之间爱情的志怪故事的一部分,又包含着自己的特质:独特的才子佳人故事,独具匠心的公案侠义故事和洞察社会黑暗的谴责小说元素。这是蒲松龄站在前人肩膀上进行的对于小说“奇”的审美特征的大胆尝试。
关键词:故事构架;多元性;影响
中图分类号:I207.419 文献标识码:A
蒲松龄在创作《聊斋志异》时尝试了很多不同的风格,而《红玉》则是一个较为经典的例子。《红玉》首先讲述了狐女红玉和才子冯生之间的爱情故事,是传统的“聊斋式”故事。而讲神仙精怪和凡人间的感情纠葛,本身就具备了神怪故事和才子佳人故事的特点。随后,《红玉》又涉及了冯生和宋御史间的纠纷,有公案故事的影子,之后虬髯客的加入,无疑是侠义小说的特征。最后,《红玉》的主旨并非是歌颂美好的爱情,而是反映现实、谴责黑暗社会,所以便带着鲜明的社会谴责小说的立场。在短短的一篇《红玉》中,作者同时采用了神仙鬼怪、才子佳人、公案侠义和社会谴责的故事架构,不可谓不多元。
一、多元化的叙事构架
(一)独特的才子佳人桥段
才子佳人小说一般指青年男女恋爱婚姻故事的章回小说,明末崛起,清初盛行。小说的主人公多是年少才高的俊雅书生和年轻貌美的佳慧女子,双方一见钟情,但是遭到小人拨乱或者父母阻碍,尝尽悲欢离合后终因才子功成名就,得以厮守。这类小说在中国文学史上具有较大影响。蒲松龄在创作《红玉》时,也不免受其影响,使其带有了才子佳人小说的影子。故事的一开始便讲述了冯生和红玉之间的爱情故事,冯生初见红玉便一见倾心,两人都有意交好,但是却因冯父的反对而分开,经历种种后才得以修成正果。作者又由红玉引出冯生和卫氏的感情故事,冯生和卫氏相见后也是两相有意,但是卫氏虽美却难娶,冯生终在红玉的帮助下成功娶到了卫氏。可以说,这两段是典型的才子佳人故事的桥段。
1、冯生和红玉
《红玉》首先讲述的是红玉和冯生之间的爱情故事,也是读者在看到《红玉》时明确感知到的第一种故事类型。通篇以红玉和冯生的感情为线索,以两人一见钟情为头,历经分离波折为身,重归于好为尾,描写了一个较为传统也是较为常见的青年男女恋爱婚姻故事。然后在红玉和冯生这个才子佳人的大骨架上,穿插其他类型的故事为肌理,组成一篇有血有肉、多面立体的志怪故事。
这种类型的故事,在《聊斋》中不算少数。作为主人公的红玉,与蒲松龄笔下的大多数女性角色一样,美丽善良。她虽是异族狐仙,却向往爱情,勇敢地和冯生在一起。受到冯翁的制止后,即使离开了冯生,也依旧在各个方面对冯生加以帮助。自己不能嫁给冯生为他生子,便主动介绍卫氏,并帮助他们喜结连理。在冯生家中遭遇变故后,更是红玉不避嫌疑,收养了冯生的孩子,留待事后将孩子抱还冯生。后来,帮助冯生发迹、陪伴冯生的人,还是红玉。这份情义,不可谓不深。而红玉和冯生,也终于得到才子和佳人相伴的幸福美满的结局。
2、冯生和卫氏
也许因为红玉是主角,她闪耀的情感和精神更为耀眼,使得人们常常忘记文中的另一位女子——卫氏。实际上,卫氏同样貌美,同样和冯生之间有男女之情,并且在红玉的帮助下与冯生结为夫妻,而且卫氏持家有方,还育有一子,与冯生可说是天作之合,两人的结合也是才子佳人的完美结合,但卫氏偏偏是命中有才子,却无佳人命的角色。
卫氏“神情光艳”,但苦于“高其价”迟迟未嫁,而冯生“仪采轩豁”,却没有钱财来迎娶卫氏。原本跟很多传奇小说一样,才子与佳人因为现实的阻隔没有办法在一起,而蒲松龄偏偏创造了一个红玉,她的帮助使得卫氏和冯生得以成亲生子,给这个故事的前半段一个美好的发展。穷小子和美人在一起,是古代众多穷苦书生的美好愿望,冯生和卫氏的结合,可以说是一个典型。但是卫氏的美貌给两人带来了巨大的灾难,以致后来与冯生分隔。这让人不禁感叹,原本也是个妙人的卫氏,其存在似乎只是为了给冯生生子以弥补红玉的不足,然后便退出舞台。
(二)公案侠义的合流
公案和侠义原本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小说,到清代二者渐渐合流,代表作有《三侠五义》、《施公案》、《彭公案》等。公案小说的“公案”,原指公府的案牍,其后引申为剖断是非的案牍,始称公案。公案小说是中国古代小说史上特有的概念,大多描写各种各样的案情,包括图财诈骗案、婚姻纠纷案、盗窃案等,以清官破案为主,其中渗入了中国古代的法律思想。公案小说萌芽于魏晋时期,发展于唐宋,繁盛于明清,并且在清代掀起了高潮。其实讲到公案,大家首先会联想到官,公案小说的主要人物一般有官、民、歹人,而歹人主要是贪官、恶霸等,总的来说,就是有权有钱的一方和相对弱势甚至无权无势一方之间的矛盾。因为当时中国处于封建社会时期,这一社会类型下,阶级矛盾不可避免,这种现实也使公案小说得以产生和发展。侠义小说,是指以赞扬豪侠义士为主的小说,如《昆仑奴》、《聂隐娘》等作品。而侠义公案小说,则以清官断案为主,辅之以侠士除霸,其主旨在于赞扬清官的忠君爱民、赞扬侠士的嫉恶如仇、谴责歹人的祸国殃民。《红玉》中以冯生与宋御史的纠纷这一传统的公案小说矛盾,引出虬髯客为其报仇的侠义故事,并没有完全让一个清官直接为冯生主持公道,也没有单纯让侠士除霸,而是巧妙地将两者结合,达到新的艺术审美效果。
《红玉》的故事发展到中间,便渐渐地由讲述男女风月的故事转变成了公案侠义小说。而说它转变成公案小说的主要原因,则是宋御史和冯生的矛盾冲突的产生。卫氏的美貌受到了邑绅宋氏觊觎,想要通过贿赂冯生将卫氏据为己有,在遭到冯生的拒绝后,宋氏恼羞成怒,冲到冯生家抢走卫氏,打伤冯翁,并且直接导致了冯翁的死亡。
这个纠纷,也是典型的公案小说中的刑事附带民事纠纷。一方是有权有势的宋御史,一方是无钱无势的冯生。矛盾的起因也是十分传统的,即宋御史看上了冯生的妻子卫氏。但是,这里的男主角冯生却没有遇到为他主持公道的清官。也就是说,在《红玉》中,矛盾冲突的原因是公案的,解决的经过和结果却并没有按照公案小说的标准格式按部就班来写。endprint
没有出现清官站在冯生这边,冯生又无权无势,那么冯生这杀父夺妻之仇是怎么报的呢?凭冯生这样一介书生,自然是没有办法的,所以蒲松龄借他人之手,塑造了文中最具直接侠义精神的人物——虬髯客,来替冯生伸张正义。
就在冯生沉浸在父亲去世、妻子被抢、自己又无力报仇的悲伤中时,出现了一个素不相识的“虬髯客”。当然,这个虬髯客不是张仲坚,但是提到张仲坚这个典型的“虬髯客”,大家就不难理解这个“虬髯客”是个什么作用了。虬髯客询问了冯生痛苦的原因,这里有个小细节,虬髯客询问冯生情况时,说杀父夺妻之仇怎能不报,起初冯生怕他是宋氏的人,没有真心回答,结果惹恼了虬髯客,冯生这才下跪挽留告以实情。其实这个小细节是值得推敲的,为什么冯生一开始并不信任虬髯客?除了冯生为人谨慎外,最主要的原因,是弱势力对恶势力的畏惧以及恶势力对弱势力压迫的普遍性。没有前车之鉴,没有一朝被蛇咬,冯生怎么会在第一时间表示出对虬髯客的不信任呢?所以,这个小小细节,体现出当时社会官欺民、官压民的普遍现状。冯生的不信任,使得虬髯客大为不悦。蒲松龄也通过这个小小的设计,既直观地衬托出虬髯客的正直刚烈,又巧妙地为表现思想主题服务。
之后,虬髯客帮冯生报了仇,甚至还吓走了想要抓捕冯生的官役,使得冯生安然回家。这个侠士不仅武艺高强,还粗中有细,办事十分妥帖。
事实上,除了虬髯客这个“明侠士”,故事中还有一位“隐侠士”——红玉。虽不能像虬髯客一样凭借高超的武艺帮助冯生,但红玉却是文章中精神领袖般的存在。蒲松龄正是以虬髯客这个主要以行动表现侠义的侠士,加之红玉这样主要在思想品质上表现侠义的侠士,一内一外,表现他所弘扬的惩恶扬善的主题。
在表现红玉的侠义精神时,蒲松龄由浅入深,一步步将红玉对冯生的情谊上升到为人处世之道的精神高度。先是她夜访冯生,二人相狎。虽说“与订永好”,但受到冯翁的怒骂后,红玉哭道“亲庭罪责,良足愧辱”,并拒绝了冯生欲私下继续来往的想法,反而为冯生出钱出力迎娶卫氏。红玉作为异族狐女,知道人类的伦理羞耻,又像世间那些贤惠的女子般替现任爱人谋幸福,是“情义”。数年后,冯生贫困潦倒之时,红玉又救他和福儿于危难之中。王士禛在评《红玉》篇曾说:“程婴、杵臼,未曾闻诸巾帼,况狐耶!” [1]从这就可以看出,王士禛对红玉照顾福儿的义举给予了高度的评价。红玉是冯生命中的恩人,没有红玉,就没有卫氏和福儿。可以说,冯生的幸福和成就都是红玉给的。事后,红玉将孩子还给冯生,到此,可谓已尽到仁义。不过红玉并没有就此结束,而是留下来照顾冯生生活,帮助他发迹。从头到尾,红玉为冯生做的一切都不求回报。不得不说,红玉的所作所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这种情感,称之为爱情太过狭隘,它已经超越了男女之情的层面,上升为为人处世原则的精神高度。所以她身上闪耀的,更多地是侠义精神,是文中另一位有侠士之风的角色。
(三)神仙鬼怪故事背后的无助
神怪小说,一般指讲述仙佛和妖异的小说。作者创作这类小说,一般是通过描写荒诞夸张的鬼怪故事,来对现实社会表示出深度的思考,反映现实。可以说,整部《聊斋志异》都不离开这个主要的创作意图和创作方式,在《红玉》中也是如此。
故事后半部分,红玉将冯生的孩子抱回时,坦言自己是狐而非人类。因为红玉的真实身份是狐仙,所以这个故事又带上了神怪色彩。最后,红玉帮助冯生考取功名,与冯生生活在一起时青春永驻,更是照应了她狐仙的身份。这类风格的故事,是《聊斋志异》整本书的主打,也是蒲松龄最擅长写的。在他笔下诞生了诸多鲜明的形象,单是狐女就有婴宁、小翠、红玉等多位。
关于红玉这个形象,其实是作者的一种精神寄托。对于像蒲松龄以及跟蒲松龄有相似遭遇的古代广大书生学子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大小登科,才子和佳人的结合是最为圆满的,才子能高中,更是皆大欢喜。这种愿望太过美好,诱惑极大,所以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大多数书生学子内心从不曾放弃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种向往,在当时的环境下,往往是不可能实现的。当这种向往与现实相差甚远时,需要一个超越人类的外力存在来使之成为现实,于是有了狐仙红玉。所以说,红玉等狐精仙女的产生,有其精神需要的必然性。当外部环境过于恶劣,让人觉得自身力量没有办法改变时,对神怪等超自然能力的幻想便产生了。同时,正是这种对他人、对外力的渴望,暴露了当时社会对人的压迫性以及读书人思想上的软弱性。整部《聊斋志异》,看似都是神仙鬼怪的荒诞故事,但是正是这种脱离实际的东西与现实相结合,更加让人感受到现实社会中人的无助。
(四)谴责社会的独特视角
“作品在揭露吏治腐败的同时,对土豪劣绅横行乡里、仗势欺人的罪恶行径,也多所揭露。” [2]因为故事的后面,蒲松龄不再单单去讲红玉、单单去讲冯生,而是花了大量的篇幅在冯生和宋御史的冲突上,更在文章最后用一大段文字来表明自己的观点立场。在这基础上,《红玉》便不再是单纯讲述男女感情的故事,而是带有社会写实、谴责社会的色彩。
文章采用大量的篇幅写冯生和宋御史的矛盾,可以说这两者的斗争是故事的重要情节。宋御史看上冯生的妻子卫氏后,前往冯生家中抢夺,同时打伤了冯翁导致其吐血身亡。冯生多方上诉,却迟迟没有说法。宋御史的行为,不仁不义不合法,但是他却这样做了,还这样做到了。反而是受害的冯生,连寻求官府帮助的机会都没有。这不但说明了恶官欺压百姓的事实,也反映出官官相护的丑恶现状。将这件事情的描述作为重点,意图明确,直指当时黑暗的官吏圈。
它的最后一段也特意写到,异史氏曰:“其子贤,其父德,故其报之也侠。非特人侠,狐亦侠也。遇亦奇矣!然官宰悠悠,竖人毛发,刀震震入木,何惜不略移床上半尺许哉?使苏子美读之,必浮白曰:‘惜乎击之不中!” [1] 如果说之前作者还略显含蓄,那么这最后一段便是他喷发式地将内心的喜好和思想情感进行了直接表达。它明确地表现出作者的喜恶观点,而这些,也充分表现出这篇小说的侧重点,即它重在揭示当时社会和司法的黑暗,进而歌颂侠义,呼吁正义。这种感情寄托,重点放在了虬髯客和红玉这个女侠、狐侠身上,所以作者赋予这两个人物的主要文学性格,是侠义。在他们身上,作者倾注了最正面的感情,作为黑暗社会环境中穿破云层的曙光般的存在,鲜明闪耀。endprint
二、对后世作品的影响
蒲松龄在继承和发扬前人小说创作特点的基础上,通过自己的探索、创新,对文言小说进行了总结,也对后世作品的写作思路和方式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后世出现了大批仿照《聊斋志异》创作的作品,主要作品有吴炽昌的《客窗闲话》、朱梅叔的《埋忧集》、王韬的《淞隐漫录》、宣鼎的《夜雨秋灯录》等。而《红楼梦》等作品,也深受它的影响。即使是与其相抗衡的纪昀编写的《阅微草堂笔记》,也多少受其影响——以这种志怪故事为主要描写内容,来反映当时的社会现状。
作为《聊斋志异》中较为典型的《红玉》,其故事结构的多元化,也被后来的作品所借鉴。以众所周知的《红楼梦》为例,最为大家所喜爱的也是最为唏嘘的宝玉和黛玉之间诚挚的爱情故事感人肺腑,两人的木石前盟、宝玉含玉而生、黛玉还泪下凡等,便带有浓重的仙怪色彩。而小说通篇的主题,则是反映当时社会,通过对几大家族的兴衰描写,把当时的社会现状刻画得入木三分,表现出强烈的社会谴责意味。而《红楼梦》中的鲜明人物,如柳湘莲等,行事作风都具有侠士的特征,正直爽快。涉及他们的情节,也往往带有这种风格。这种多元化的故事构架,让原本单调的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变得丰富多彩,故事情节也紧凑起伏,可读性更强。
而如《夜雨秋灯录》这样仿照《聊斋志异》写就的作品,受《聊斋志异》的影响更为明显,故事的选材、构架、思想主题等也都与之相仿。或许他们并没有像《红玉》一样把不同的故事构架在一篇文章里集中表现,但是却在不同故事的创作中采用不同的故事类型。如抨击现实黑暗的《父子神枪》,批判现实社会世态炎凉、道德败坏的《独角兽》,描写爱情的《蚌珠》等。而在同一个故事中,也会涉及两个甚至两个以上的故事类型。例如曾衍东的《小豆棚》中的《猴诉》,它通过猴子和无赖乞丐的对比,反映出当时社会上某类人的丑恶,有强烈的现实批判意味。同时,它也包含猴子去申冤,在太守的帮助下把无赖乞丐绳之以法的公案故事。
《聊斋志异》作为一部文言小说的集大成之作,不仅总结前人小说的创作手法,还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成为后世小说的榜样之作。
三、结论
《聊斋志异》中的《红玉》篇,既是同《聊斋志异》中其他篇相似的讲述精怪与人之间故事的志怪小说,也包含了才子佳人小说描写男女爱情的成分,同时又通过公案侠义小说的方式并结合社会谴责小说的形式来表现主题思想,抨击黑暗现实。这是蒲松龄站在前人肩膀上进行的大胆尝试、大胆创新,这一写作思路的开辟,也为后人所借鉴,在后来的诸多作品中得以体现。可以说,正是这种新颖的尝试,使得《聊斋志异》成为清代小说的标杆之作。它不仅影响着清代的小说,也对近当代的小说产生着巨大的影响。作为中国文学史上一颗璀璨的明珠,《聊斋志异》吸引着众多学者的研究,而《红玉》篇作为一个特别的个例,也值得更加深入地研究。
参考文献:
[1]蒲松龄著.任笃行,辑校.聊斋志异全校会注集评[M].济南:齐鲁书社,
2000:410.
[2]张俊.清代小说史[M].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7:282.
(责任编辑:朱 峰)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