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发改委消息,包括合肥在内,安徽省25个统筹地区将从7月份起,率先试点由商业保险机构来承办居民基本医保业务。这在全国还没有先例。
安徽首先将剥离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经办职能,专门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该中心将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并负责安全运行;参与制定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管理规则,以及对经办机构的激励约束办法;与经办的商业保险机构签订委托经办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参与药品、耗材、设备集中采购和医疗服务收费监管。这种做法利用了商业保险机构专业的管理能力和健全的组织网络,可以加强诊疗行为监管,依法审核监管医疗机构服务方式和收费,控制成本,有效降低不合理的医疗费用支出。
为了让这块领域的资金管理变得更透明,商业保险机构每季度必须公布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开展医保基金精算,接受医保中心和公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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