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斐洋
一
我只睡了一小会儿。半梦半醒间,意识中仍然留存着火车摇晃的惯性,身体陷入柔软的床褥仿佛上下浮沉。醒来时,窗外微明,光线透过未拉严的窗帘缝投入室内,如同一缕银色的雾气。暖气开得很足,阿临在我身边仍然沉睡,呼吸深沉平缓,她柔软的黑发在枕上盛开,打着小小的玫瑰花一样的卷儿。
宁城的清晨就如它的名字一般不起波澜,封闭自足,安定坚韧。我孤身一人跋涉数百公里而来,此刻躺卧着凝视天花板上细细的纹路,觉得无所适从。十六岁的灵魂动荡不安,碰撞时发出金属般的声音。我以为这城市的脉动能与我内心的跌宕贴合,可是它不能。
周遭渐渐喧嚣,卖新鲜牛奶的小贩骑着三轮车从楼下巷子经过,悠长的叫卖声仿佛令时光凝止,叫人心如止水。我翻个身合上眼睛,想到自己在火车上随手翻阅的那本杂志,铜版纸彩页上几张飓风照片,寥寥数语介绍摄影师,一个狂热地追逐飓风的美国女人。从爱荷华州到怀俄明,从明尼苏达到德克萨斯——那本杂志上这样介绍她的足迹。照片上,那些巨大到恐怖的气旋仿佛近在咫尺,厚重云墙吞没了近处白色的谷仓,它们旋转撕扯,横亘在荒原与波谲云诡的天幕之间,带来令人战栗的威压。此刻,它们的形象在脑海中骤然鲜明,呼啸而至,与我身处的中国北方小城的宁静荒诞地对峙,让我轻轻打了个冷战。
拉开窗帘阳光洒满一地,我和阿临对坐在餐桌前分享煎蛋和小米粥。食物温润妥帖的香气抚慰神经和胃,唇齿的空虚和饱足简直可以让人忘记一切。阿临絮絮地讲述她的生活:找了一份朝九晚五的工作,一个正在交往的男朋友,水电账单,邻里闲话……她没有涂唇膏,但嘴唇柔软鲜妍,一种被生活浸润过的成熟。我不愿承认,但她的样子的确开始让我觉得陌生。陌生,而且令人抗拒。
“你还是那样,都不说话。不对,是更不爱说话。”她隔着一堆碗碟,伸手过来捏我的脸,“高中生活还适应吗?跟同学相处得怎么样?”
“就那样,上课、做作业,没什么可说的。”我潦草地回答,低头用勺子胡乱戳着煎蛋。
“课业呢?”
“也还行。有时候会有些地方听不明白,不过自己琢磨一下也就差不多了。”
“不明白的可以问问老师,比自己琢磨要好很多。”她的语调有点漫不经心,我却觉得自己被刺痛了。
大概沉默了两三秒的时间,我说:“我不想。”
“我不敢。”
阿临抬起头,神色惊异,似乎我语调里一些尖锐的东西终于刺破伪装露出了锋刃。我看见自己的脸映在不锈钢勺面上,扭曲的一小团,一个古怪的十六岁少女压抑不安的脸。我的呼吸滞涩,喉头酸苦。有些词句难以启齿,我不愿以自己矫情的走投无路为她增添烦恼,我也确实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那果核般的自我封闭。我只知道自己的灵魂中正酝酿着一场风暴,灼热得令我坐立难安,而我的神情却静如死水。
二
在一个十六岁的大脑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神经元树突新生的细枝往大脑皮层四面八方延伸而去,激素水平剧烈波动,前额叶尚未发育完全。我常常在做作业的间隙冷静地想着自己颅骨内发生的化学反应,想象是何种物质堆积成我日渐厚重的内向寡言,然后在神经沟壑的迷宫中将它们用力铲除。
如果我不是每天只说几句话,从不主动参加班级活动;如果我能跟每个迎面走过来的同学打招呼;如果我在课下去找老师,请教自己不明白的地方;如果我在被叫起来回答问题时,不会紧张得两腿发软脸颊涨红,嗫嚅着说不出一个字,我一定能过得更快乐一些。
然而,生命在这些徒劳的假设中安静地过去了。我依旧行为孤僻,在课间同学热烈聊天打闹时,我坐在位子上读书、写作业。与人交流的渴望几乎和与人交流的恐惧同时张开血盆大口,将我完整地吞没。
冬天已经快要结束,学校里梧桐树下的残雪几乎融化干净,冒出一点绿茸茸的草尖。缺少人类的介入与行动,万物依旧寡言兴盛。而在我寡言的水面之下沉潜着疯长的海藻,别人无法触及的幽暗水域中兀自波涛汹涌,搅成巨大漩涡。
我的手指沉落在书页之间,字缝里透出的光芒灼烧指纹。那里面有经年不散的暴风雨,有密林深霭和精灵的洞穴,有巨龙和骑士、王的红披风和他的法师金色的瞳孔,海面掀起滔天巨浪,雪山遥遥一线惊起渡鸦的黑羽。曙光与低云,宫殿大门和蟋蟀低鸣的旷野——那里有无数个世界无数芸芸众生,都与我无关。
少年时代唯一刻骨的恐惧只有一种,就是平庸。我渴慕奇迹,就如同沙漠渴求暴雨。被压抑的生命力无处可去,蛰伏在我的沉默与羞怯之下蠢蠢欲动,像乌云后面滚过雷声隐隐,哪怕迎来热烈的毁灭。
“Hey,少女,别那么灰心,”我上火车前,阿临亲昵地替我整理掖在围巾下面的头发,“你不记得跟我讲过小时候的糗事吗?你为了看远处的夕阳,敢一个人去爬最高的树。你不缺乏勇气。”
“如果我有的话,我就不会跑这么远来向你求援了。”
“它也许只是暂时睡着了,需要什么东西把它叫醒。就像那个追逐飓风的摄影师,她经历过一次那种暴烈恐怖的美,从此愿意为它奋不顾身。总有一个时刻,你会遇到足够热爱和迷恋的人或者事物,你不再觉得害怕。那个时刻会来到的。”
站台迎来玫瑰色的黎明,空气冻得我脸颊僵硬。我努力扯出一个笑容:“噢,如果真的出现那么个人,他是来拯救我还是毁灭我?”
阿临拍拍我的肩膀,以一个真正年长朋友的姿态告诉我:“他让你变成更好的人。”
三
光阴迤逦前行,我没有遭遇一场飓风的幸运,却无可救药地迷恋上了我前桌的男生。那时候,春天刚刚冒出一点脑袋尖,风很暖,下午放学到晚自习开始的间隙有男生在操场上打球。我听见有人喊:“常夏,常夏。”
常夏接住他的传球,像一匹年轻的狼一样轻轻跃起,把球掷入篮筐。他四肢优美有节律地舒张,汗水从眉骨上漫下来,肌理骨骼每一寸都是生命蓬勃的歌声。他的脸容在透明的金色夕照里如同一首情诗,被我的眼睛轻轻地读出来。
常夏经常穿一件淡紫色的T恤,洗得有点发白,像画笔在温水里浸过留下的那种清澈的水彩颜色。整个春天,我的目光无数次停留在他淡紫色的脊背上,描摹骨骼跌宕的纹路。他在早读时候小声地读英文,他伏在桌上写字,他转过来向我借一根红笔,眼睛像两汪棕色的湖,睫毛阴影浓密。课间时候,我不再读历史,而是坐在那里看他和前桌的女生玩幼稚的弹橡皮游戏,笑容明亮放肆,手指洁白修长。我想象他手底下有微小的城池,世界倾覆,粉身碎骨。
那段时间,我读了比以往更多的情诗,在午休时昏昏欲睡的空气里默念勃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猜猜是谁抓住了你?”“死亡。”我回答。
但是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响起:“不是死亡,是爱情!”
不是毁灭,也不是救赎。它就是那样发生,它就是这样,像飓风一样把我吞没了。期中考试,我们分在不同的考场,收卷后我跑着上了两层楼站在楼梯转角,那个位置可以看见常夏考场的窗户。暮色四合,我站在暗影里,而他的身影嵌入窗框。如此美丽明亮的一帧,令人心脏缓缓悸动,令人呼吸困难。我眼前浮起一小团模糊的雾,将常夏的影子虚化打散,直至消失不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