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贲
有一篇《官员配偶参观监狱也是堂警示课》的报道说,“在高墙内搭起‘讲台,由服刑人员当‘教员,党员干部及其配偶到监狱做‘学生接受警示教育”。湖北省十堰市70余名重权在握的市直部门“一把手”的配偶分别走进市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监区”体验,“聆听落马官员‘现身说法,感受‘高墙下与‘铁窗内的人生落差,领悟‘贪廉一念间,悲喜两重天的真谛”。报道说,这一教育的“效果是比较明显的”,“特别是这些配偶们看到自己丈夫的前同事、前领导、前朋友等那么多的熟人都因为贪腐而被关在高墙之内,……使她们感到,只有管好自己并做好对自己丈夫的监督,才能保证自己的丈夫不会被关到这高墙之内”。
这样的报道虽然很“正面”,却不免给人“可笑”之感。人是因为所受到正面教育失败了,触犯了法律,这才被关进了监狱。本该在社会中发挥“领导”作用的“一把手”现在居然要去监狱这种地方接受教育,还在那里碰到“那么多的熟人”,这太有悖常情和常理了。
“常”有多种不同的说法:常情、常理、常规、常态,这些又经常被笼统地称为“常识”(common sense)也就是普通知识。被称为“普通”的“识”(sense)不是指狭义的知识,而是指广义的意识、情理、道理。例如,称一个人是a man of sense,是称赞他为一个通情达理的人。说一件事makes sense,是说它有道理。常识是所有平常人看待、理解、评价事物的能力,也是普通人都能弄明白的道理和能被一般人接受的事情。拉丁文的sensus communis,法语的bon sens和英语的另外一个说法good sense都与常识的一个重要特点有关,那就是“明智”。
常识是一种个人看法与群体共识的结合方式,这种共识同时包含认知(看法)和评价(是非),用普林斯顿大学教授海勒-罗森(Daniel Heller-Roazen)的说法,“指的是人们都有的明智(sensibility),个人由此推导出一些理性思考无须质疑或不能质疑的基本的判断”。 “常识”因此是一些先于理性深思熟虑的人类信念(human beliefs),不仅关乎人之常情,人之常理,而且关乎人的得体、正派、体面。一个人说了不得体的话,别人会笑话,做了不得体的事,别人会耻笑和瞧不起。笑话或耻笑的“笑”都是缘起于事情的有悖常理。
当然,反常的事情发生得多了,也会让人变得麻木冷淡,见怪不怪,不以为意。更有人会觉得,不值得去理睬这种事情,任何情绪波澜都是多余的。这是一种以犬儒主义对待荒谬的态度,也是不正常社会的病灶。在一个正常的社会里,荒谬的事情再多,人们还是会对这样的事情有所反应。
“荒谬”与“正常”的差别,仅在一线之间。笑是人类对荒谬的多种反应中的一种。不管是笑还是不笑,也无论是以什么方式发笑,人察觉到事物的荒谬,表示对它已经有了某种认知和负面评价。荒谬、荒唐、荒诞,这些都包含着谬误、乖张、不合理的东西。有头有脸的社会精英(“一把手”)到监狱去学习起码的做人道理,或者一本正经地发表一些令普通人摸不着头脑的言论(“雷人雷语”),成为他们的笑料。
有一位经济学专家说,“腐败和贿赂是权力和利益转移及再分配的一个可行的途径和桥梁,是改革过程得以顺利进行的润滑剂,在这方面的花费,实际上是走向市场经济的买路钱,构成改革的成本费。”这种“坏事变好事”的辩证说法成为有悖于常识的雷人雷语。这样的专家言论是在一本正经地就重要的公共问题发表意见,并不是在说笑话,但却被普通人当作谬误、乖张、不合理的笑话在流传。
普通人拿有些精英们的事迹或言论当笑话,是普通人太愚蠢,还是因为这些精英们的行为、言论太离谱,难以获得普通人的认同?
尽管普通人对这样的事情无可奈何,只能苦笑,但他们至少还在笑。这就说明,他们还没有完全麻木。而且,在他们所生活的那个扭曲的世界里,某种可以称得上是 “共同原则”的常情常理,那种个人在群体中可以用来辨别是非、善恶的“自然正当”还没有完全泯灭和消失。因此,这个社会向善的良性转变仍有可能。这就是笑带给社会的希望,也是笑的一项重要社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