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非
203万元的家庭巨额存款去向不明,妻子怎么也没有想到,追查账目却追出了丈夫的“私生子”!可是,面对人事不省、病危无助的植物人丈夫,南京的这位妻子该如何抉择?“家丑”官司还要不要打呢?
今年65岁的王广志,原是中烟集团江苏公司副总经理,正厅级巡视员,是全国烟草行业的知名专家,获得过诸多国家及省级科研大奖,具备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资格。虽然他已从行政岗位上退居二线,但仍以专家身份为江苏烟草业的发展发挥余热。
2013年5月29日,王广志按公司要求,以专家身份陪同上级领导到溧阳等地考察,途中突发脑溢血,虽经当地医院紧急施救保住一命,但始终昏迷不醒。王广志随后被转至南京大医院治疗,尽管医生穷尽各种救治手段,所在单位和家属不遗余力配合治疗,但王广志依然没能苏醒过来,最终还是成了一个植物人!
自王广志住院以后,相濡以沫40余年的发妻王秀云,一直陪伴在他的身边,给予悉心照料。王广志住院看病的花费都由单位报销,但家人为其额外安排两名护工等自费项目,均需要自行承担一部分。因此,王秀云手里的钱很快花得所剩无几了。丈夫被诊断为植物人后,王秀云就接管了他平时自己保管的工资卡。由于不知道密码,她拿着也没有使用。
2013年6月,王秀云因手头缺钱,这才打算动用丈夫的银行卡,而且颇费一番周折后才取得该卡的支配权限。在银行重置密码的当天,王秀云先查询了余额,不查不要紧,这一查就出了大问题:原来,丈夫卡里的余额与她的估算数相差很大!
疑窦丛生的王秀云为弄清事实,要求银行打印出该卡的明细账单,果然发现了问题:丈夫在2012年的10个月时间内,分六次给一个名叫王强的人共计转账203万元,其中转账最多的一次就高达130万元!
又是王强!王秀云提起这个人就有一肚子苦水要倒:她和王广志1974年结婚成家,由于自己婚后不育,夫妻俩就在1978年1月领养了出生才几天的王强。次年,他们又领养了女儿王娟。不能生育的王秀云实现了“儿女双全”的愿望后,对养子、养女视同己出,倾心呵护。在两个孩子的成长岁月,正好是丈夫为事业拼搏的阶段,王广志从烟草公司的技术员干起,不仅在仕途上节节攀升,而且在科研领域屡有突破。这期间,培养两个孩子的重担全压在王秀云身上。王广志提升为副厅级干部到江苏省烟草总公司任职后,一双儿女也都长大成人。王强从部队退伍后被安排在南京卷烟厂工作,王娟大学毕业后当了一名小学教师。
然而王强从小娇生惯养,公子气十足。他仗着养父的厅官身份,从2003年开始就不断给养父母惹事。
2004年,王强打着王广志的旗号,以投资做生意为名诈骗了4名受害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时,身为副厅级干部的王广志年富力强,已是全国烟草行业赫赫有名的技术专家。王秀云考虑到丈夫仕途上仍有发展空间,为了摆脱王强犯罪入狱留下的阴影,不给丈夫的仕途造成负面影响,决定和王强这个不成气的养子划清界限。夫妻达成共识后,他们来到王强服刑的监狱,向王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尽管王强不太情愿,但为了不影响王广志的前程,他只好含泪答应。
2007年1月,王广志、王秀云向南京鼓楼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强的收养关系。法院为此专门到监狱里开庭审理,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依法解除了收养关系。不久,王广志被提为正厅级巡视员。2012年,王强提前出狱并自谋职业,开办了一家高档工艺品店,也算是步入正道。王秀云做梦都没有想到的是:丈夫居然会瞒着自己,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03万元,都给了早已解除收养关系的王强!
掌握丈夫的这一隐情后,王秀云又气又恼。由于丈夫已不能开口说话,王秀云就直接向王强核实情况,想追回这笔巨款。面对王秀云的询问,王强并不否认此事,他向前养母声称:“我就是王广志的亲生儿子,那些钱都是父亲自愿赠与我创业的!”
王秀云一听,肺都快气炸了:法院解除了王强与他们的收养关系,他怎么成了丈夫的亲生儿子呢?
面对王秀云的质疑,王强言之凿凿地说:“你没发现我跟爸长得很像吗?我们父子不仅相貌相像,很多身体部位的遗传印记也一致。不信你去问问我的两个姑,她们都知道此事!你再不信的话,我还愿意去做亲子鉴定!”王强理直气壮地认为,他和王广志是父子关系,那些钱不用退还!
王强的一席话,句句戳到了王秀云的痛处:如果王强说的是实情,丈夫演的这一出戏,整整欺骗了她36年啊!如果王强说的不是实情,他又哪里来的那么多底气?丈夫又为何在解除收养关系后,还要给王强巨款创业?
王秀云一想到这些,真是伤心至极、纠结难解。可是,面对昏迷不醒的丈夫,王秀云求证不能、欲罢还休,连怨气都没地方发泄,只有把苦水往肚里咽!也不知道该不该把王强的身世弄个水落石出。可是,丈夫的后续治疗还需要钱,自己年过花甲,以后养老也需要钱,这些都是无法回避的事实,王秀云怎么能放弃追讨那笔救命钱、养老钱呢?
王秀云通过咨询律师,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原谅丈夫病前的所作所为,也不探究王强是丈夫 “私生子”的真相,以丈夫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系违法为由,把转走的巨款从王强手里夺回来!
2013年11月28日,王秀云经过充分的准备,迈出了诉讼维权的第一步。她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宣告王广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014年1月17日,法院经过审理,在查明事实的前提下,依法宣告王广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王秀云被确定为王广志的法定监护人。
王秀云维权第一步获得法院的支持后,紧接着迈出了诉讼维权的第二步。她认为,王强无论是“前养子”还是“私生子”的身份都不重要了,因为夫妻俩早已与他解除了“养父母(子)”的关系,且得到了法律的支持,她维权追索巨款合情合理合法。王秀云向鼓楼区法院提出主张:被告人王广志未经其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王强,侵犯了自己的夫妻共同财产权利,要求法院判决王广志的赠与行为无效,要求被告人王强依法返还此款。
王强获悉前养母起诉自己后,既表现得无比愤怒,又不甘示弱,他认为:“这笔钱是父亲出于真心赠与自己的,何况父亲与王秀云的夫妻共同财产远不止这些,父亲给自己的钱,只是属于父亲可以自行处理的那部分。”王强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决意要和前养母在法庭上较量到底!
2014年8月26日,鼓楼区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此案。针对王秀云提出的诉讼主张,王强辩称:“钱是父亲赠与我创业的,父亲在近1年的时间内,能分6次转款给我,足以说明父亲是真心自愿的。”王强还吐露,他其实就是王广志的亲生儿子,此事可以通过DNA鉴定证实,否则王广志不可能给自己这么多钱!
王强在公开的庭审中自曝系自己厅官丈夫“私生子”身份,这让王秀云情何以堪啊?按常理,丈夫过去有没有“风流债”,作为妻子的王秀云更应该知道真相。但是,王秀云不忍“沉睡”的丈夫形象被抹黑,更不愿夫妻感情蒙垢,她表现出极大的理性和克制,在法庭上据理抗辩:“王强抛出私生子身份,是故意转移视线、混淆视听。这个问题是我和丈夫之间的一笔糊涂账,我已无意追究。我走上法庭要讨的是有据可查的明白账,即王广志赠与王强的203万元!”
放下糊涂账,追讨明白账。王秀云的态度让参与庭审的人由衷敬佩,她的主张也得到了法庭的首肯。法庭没有接受王强提出做亲子鉴定的要求,认为此事与本案无关联,故本次诉讼不予处理。
王秀云和前养子在法庭上撕破脸皮、互曝家丑,原本有调解意向的王秀云不得不改变态度,坚持诉讼请求不让步。王强也绝不妥协,不接受法庭调解。这对一生视面子为尊严、躺在病房里的王广志来说,无疑是一幕不忍目睹的悲剧,只是他再难知晓而已。
从起诉到开庭,尽管王秀云被官司搞得身心交瘁,还要面对丈夫背叛感情的尴尬,但她一直尽妻子之责,坚持每日去医院照料丈夫,时不时呼唤着丈夫的名字,希望出现奇迹。对王秀云来说,这是何其不易啊!
每当和丈夫单独相处在病房里,王秀云甚至盼望丈夫早日开口,她想问一问丈夫,王强是不是他的私生子?她想问一问丈夫,为何要将她的养老钱赠与王强?
王强希望王广志开口的心情也很迫切,他经常避开王秀云去医院探视王广志,希望他能够清醒过来,希望“父子相认”的那一刻到来。
2014年12月11日,鼓楼区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对该案敲下了一审宣判的法槌。法院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大处理决定的,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未经对方同意即自行处理的,除第三人善意取得外,该处分行为无效。本案中,王广志事先未经财产共有权人王秀云同意,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赠与王强,且事后该赠与行为也未得到王秀云的追认,其处分该钱款的行为非夫妻日常生活所需,侵犯了王秀云的财产利益。王强无偿接受了该笔赠与财产,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王秀云要求王强返还此款,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遂判决被告王强一次性给付原告王秀云203万元。
王秀云一审胜诉后并未拿回此款,法庭此前调查,王强名下除了一家工艺品店铺外,并无其他财产,其现居住的房屋、使用的车辆等均登记在妻子名下。王秀云获悉这一情况后,进一步认定王强早有防范计策。目前,王强因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他与王秀云之间的官司还没打完,双方都等待着二审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