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雯君 金卫国
《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提供的5大领域32个目标386条典型表现,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提供了更为具体的参考,而如何将目标和典型表现分解、转化为幼儿行为目标,并以此作为设计教学和记录幼儿成长过程的依据之一,就成了当前幼儿教师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通过实践,笔者及所属研究团队以科学领域的科学探究目标和典型表现为例,对其进行了目标分解及行为典型表现的描述,便于教师对幼儿科学领域探究活动行为的观察。
一、对《指南》中科学探究目标的理解
科学探究,是《指南》科学领域的一个子领域。《指南》中科学探究分解为三个目标:亲近自然,喜欢探究(以下简称:目标1);具有初步的探究能力(以下简称:目标2);在探究中认识周围事物和现象(以下简称:目标3)。无疑,这三个目标承载了新课程改革提出的三维目标: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然而,要真正领会这三个目标之间的关系,还得先理解科学领域“前言”部分对幼儿科学学习的描述。
《指南》中科学领域的“前言”部分有三个小节,其具体内容是:第一,科学领域的核心目标是发展幼儿的探索兴趣,即好奇心。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思维特点,通过幼儿直接感知和亲身体验的方式,在观察、比较、操作、实践的过程中,发展幼儿“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一过程又以自然中及幼儿生活中的机会和情境为探究载体,并通过这样的一种科学探究和学习,期望幼儿可以积累丰富的经验和提高运用于其他情境的能力,最终指向一种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的培养。第二,幼儿的科学学习实际上指向幼儿逻辑思维能力的发展,也就是归类、排序、判断、推理等能力。这些能力的提高是通过幼儿探究具体事物解决实际问题来实现的,是通过幼儿探索生活中事物间的异同和联系的过程中来实现的。
因此,对于幼儿科学学习来说,目标1和目标2是科学探究子领域的核心,正如《指南》科学领域“前言”所说的:“幼儿科学学习的核心是激发探究兴趣,体验探究过程,发展初步的探究能力。”目标3,属于前两个目标的附带,或者是水到渠成的结果呈现。因此,教师在设计科学探究活动的过程中,应以目标1和目标2为主旨,目标3属于科学探究活动的内容,内容属于活动载体,而不是目标。
二、重组典型表现描述框架
基于以上对《指南》中科学探究子领域三个目标的理解,笔者及所属研究团队进而集中分析了目标1、目标2所属16条典型表现,以能力导向为主,通过合并同类项,重新构建了幼儿科学探究的典型表现描述框架,如下图所示:
从图中可以看出,幼儿科学探究典型表现可以分8个方面描述:探究兴趣、提出问题、动手操作、观察比较、猜测验证、方法策略、概括总结和结果呈现。如“探究兴趣”在《指南》中是这样描述的:“喜欢接触大自然,对周围的很多事物和现象感兴趣;喜欢接触新事物……并乐在其中;探索中有所发现时感到兴奋和满足。”又如“提出问题”在《指南》中是这样描述的:“经常问各种问题;经常问一些与新事物有关的问题;对自己感兴趣的问题总是刨根问底。”通过分类与归纳,就不难发现《指南》中科学探究的目标1、目标2所属16条典型表现不外乎上图所描述的8个方面。这8个方面的描述框架介于《指南》中科学探究子领域目标与典型表现之间,为教师准确把握典型表现的描述奠定了基础。
三、典型表现具体描述的要素
尽管笔者及所属研究团队在重组典型表现之前提炼了8个方面,然而,就《指南》中的典型表现描述,要运用到幼儿园的实际教学活动中去,还需要教师作更为具体的描述,才能够对幼儿在科学探究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观察、引导。通过实践与研究,笔者及所属研究团队对典型表现的具体描述包括行为主体、行为情境、行为表现及行为程度四个基本要素,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2所显示的幼儿科学探究典型表现描述四要素,可以借《指南》科学探究中班幼儿“动手操作”维度下的一条典型表现“常常动手动脑探索物体和材料……”的具体描述来分析(如案例1)。
案例1:中班幼儿动手操作的具体描述
中班幼儿看到新事物时,会上前用手摸、翻来覆去观察、鼻子闻、耳朵听等方式来玩一玩,探索过程中,不容易被干扰,若被打断会表现出失落,会跟随自己的探索结果出现丰富的表情。
根据案例1的描述可以知道:行为主体是“中班幼儿”;行为情境是指“看到新事物时,……若被打断……会跟随自己的探索结果”;行为表现是指“会上前用手摸、翻来覆去观察、鼻子闻、耳朵听等方式来玩一玩,……会表现出失落,……出现表情”;行为程度是“失落、丰富”。
这样的描述,相对《指南》中科学探究的典型表现描述来说就更为具体、明确、清晰,便于教师观察和测量目标行为,也可作为推测幼儿学习有效性和行为变化的依据。实践中,这四个要素的描述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行为主体。典型表现的行为主体是幼儿个体或群体。在典型表现描述时,应该界定幼儿属于个体、群体以及年龄等项目的情况,可以用“明明、亮亮、中班幼儿、3~6岁儿童” 等进行描述。
2.行为情境。指目标行为发生时相对或结合的情况,包括发生情境、过程情境等,便于教师在典型表现分析时,对情境进行还原和描述,提高教师对典型表现观察的准确性。
3.行为表现。在描述典型表现时,可以是陈述结果行为,也可以是过程行为,可以是肢体行为,也可以是情态行为。一般使用动词加核心概念(名词)的方式来描述。行为动词用以描述幼儿可观察、可测量的具体行为,如说出、辨别、比较、绘制、指出等;核心概念是行为动词指向的对象,如两个物体的区别、颜色的变化、转动的快慢等。
4.行为程度。同一典型表现所描述的幼儿行为,在幼儿不同的发展阶段所呈现的程度会有所不同。因此,在描述行为程度时,往往会用一些表示程度的副词、形容词等,来对行为动词进行限制,以期更为准确地描述幼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