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视域下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研究述评*

2015-05-11 11:55胡超苌庆辉
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社会化

胡超+苌庆辉

摘   要 近年来,“在家上学”现象在我国的发展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对这一现象的评论和研究也从舆论热点转移到了学术研究的领域。大多数研究学者都是以教育学问题的立场对“在家上学”的内涵、原因、现状及对学校改革发展的启示等方面进行研究探讨,而以社会学问题的视角,对引发“在家上学”现象的社会化因素、“在家上学”产生的社会问题及其面临的社会困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分析,将会在学校教育追求多元化发展的教育改革趋势下,对今后“在家上学”和学校教育的发展提出有效的建议。

关键词 “在家上学”  社会学视域  社会化

教育在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占据重要的战略地位。在众多发展中国家都竭力强制性地普及义务教育的同时,20世纪六七十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家庭教育”、英国出现的“开放学校运动”和“去学校化运动”等促进了世界上部分国家“在家上学”现象的发展。现如今,“在家上学”在我国也成为一种表征明显、趋势突出的教育现象,并成为舆论的焦点。本文主要从引发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的社会化因素、这一现象产生的社会化问题及面临的社会化困境等方面进行研究述评,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整理和分析,并提出建议。

一、“在家上学”的概念及我国“在家上学”的现状

1.“在家上学”的概念

“在家上学”(Homeschooling)的称谓始于1977年,出现于美国教育家约翰·霍尔特(John Holt)的《非学校化教育》杂志,最初是指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兴起于美国的一场社会运动。通常指的是在儿童正常的学习日期间在家学习、而不是在传统的学校接受教育的一种教学方式[1]。此时的概念仅注重强调学习活动开展的地点是家庭而不是学校。美国学者Mayberry将“在家上学”描述为以家庭为教与学的主要场所,在教学活动开展过程中由父母担任教导者和监督者,学习者中至少有一位是教育者的子女,并且这些学习者必须处于幼儿园至高中的学习阶段[2]。美国专家Patricia M.Lines以及我国学者蔡佳霖、孟四清、张玲、申素平、王佳佳等人对“在家上学”的表述都有相似之处:教学场所主要以家庭为主;施教主体以父母或父母请的专职人员担任教师为主;教学内容则主要依据孩子个性及发展需要由父母安排制定。

随着这种教育形式的逐渐发展,《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2013)将“在家上学”定义为在正规的学校教育之外,家长组建微型学校或私塾自行对儿童进行教育或延师施教的一种家长“自助”的非学校化的教育类型。从概念方面的变化可以看出,“在家上学”的范围及形式有所拓展,重点强调的是让受教育对象不进入学校系统,而是利用家庭资源和社会资源进行学习的方式。教学地点也不局限于家庭,而泛指家庭及其以外的包括私塾、学堂等与传统学校教育理念和形式截然不同的场所,教学形式和内容上也包含了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甚至公立学校的活动设施及课外资源等。

2.我国“在家上学”的现状

我国“在家上学”问题是目前教育和学校发展过程中日益受到关注的热点问题,越来越多的家长和本应接受学校教育的适龄儿童采取“在家上学”这种个性化、小型化的教育实践方式。针对这一现象,21世纪教育研究院于2011年夏启动了“在家上学”研究项目,并于2013年8月组织召开了主题为“学在民间:在家上学&多元教育”的国际研讨会,并在会议开展期间发布了《中国在家上学研究报告》(2013)。据报告内容显示,目前我国约有1.8万适龄入学儿童正在采取“在家上学”的方式接受教育;年龄多以小学阶段儿童为主;当前采取“在家上学”的教育方式人数较多的省市均分布在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在这些统计数据的背后,越来越多的以经典学习为主的私塾、学堂等民间自发的“在家上学”组织悄然兴起,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在家上学”的方式,著名教育学者熊丙奇教授指出:国外教育所实施的“在家上学”是真正意义的“在家”,在教学活动中由父母担任教育者,而国内的现状基本表现为父母把孩子送到非学校化场所集中学习。[12]并且在信息网络化十分便利的情况下,促使家长们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如“在家上学”网站、QQ群、贴吧论坛等)积极寻访并整合“在家上学”的教育对象及教育资源,例如在2011年创立的“在家上学联盟”网站,就引起了很多在家上学家庭的广泛关注与参与。由于“在家上学”在我国还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予以支持或否定,父母们都是私下进行经验交流、自发组合、资源共享等,对于人数的统计与现实情况存有出入,但不可否定的是“在家上学”一方面丰富了教育形式和教育资源,促使父母更细致和更深入地参与孩子的教育;另一方面也对我国公立学校的教育带来了挑战,使我们反思引起这一现象的社会化因素,并重视这一现象产生的社会化问题及面临的社会化困境。

二、引发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的社会化因素

据21世纪教育研究院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在家上学”现象产生和发展的最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家长不认同学校的教育理念、感觉学校的教学进度过慢、认为孩子在学校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和尊重以及孩子对学校生活产生了厌倦心理,大部分原因都表现为学校教育功能的缺失,然而促使这些原因产生的社会化因素才是引发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的根本诱因。

1.教育同质化的社会现象成为“在家上学”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我国大力倡导并强制实施义务教育的壮举,使现代学校教育显现出统一标准、大批量培养的同质化特点。然而在大力普及和保障我国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的同时,却从根本上否定了受教育者个体发展的丰富性和多样性。伊里奇(Ivan Illichi)提出,现代社会正在逐渐发展为一个“学校化社会”,“学校教育的对象只是那些完全按照已得认可的社会控制的要求进行学习的人”[3]。每个学生的学习内容、学习方式以及学习进度等都由学校决定,极大地束缚了受教育者的个性发展。学校制度化、机械化的培养模式导致家长对学校教育产生不满,认为同质化的教育方式无视学生的个性发展,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由此促使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的产生。endprint

2.社会教育资源及受教育机会不公平引发“在家上学”现象

教育应以学生为本,我国开展义务教育的根本也是面向所有社会成员拥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但现如今,我国不少地区出现人为地划分重点学校、示范学校、实验班级等违背教育公平的行为,促使家长在无力改变这一现象的同时,无奈地选择“在家上学”,以使孩子在这场“竞争”中占得先机。大多数家长在不满意学校教育的情况下,为了获得优质的教育资源,寄希望于通过各种“在家上学”的途径来使孩子在受教育方面获得的先发和绝对的优势。

三、我国“在家上学”产生的社会化问题

首先,“在家上学”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学校教育的信任危机。我国“在家上学”现象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然而在宣传招生或媒体报道时,采用“叛逃”、“逃离集中营”、“新辍学时代”等字眼对我国学校教育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马休斯(Mathews,1996)等人指出:“对于一个强有力的民主社会来说,拥有一个强有力的公立学校的系统是至关重要的,然而如果这个公立学校系统逐渐弱化而不是日益强大,那么凸显出来的不仅是一个制度问题,亦即一个社会问题”[4]。我国学者贺武华指出:学校作为一类拥有严格的办学章程、清晰的人才培养目标、完善的教学计划等的法人单位,它们的定位与功能理应得到社会群体最基本的信任和尊重。由此来看,“在家上学”现象的出现和发展体现出的对我国学校教育的不信任问题值得引起重视。

其次,在我国存在的“‘被在家上学”现象凸显了部分家长对“在家上学”的盲目性。孩子是受教育的主体,所采用的教育方式应适应受教育者的发展才会达到良好的效果。然而在我国有部分家长对自己的孩子寄予某种厚望,强加于孩子身上所谓的天赋潜质,采用的“在家上学”形式具有浓厚的功利性教育色彩,多数体现在音乐、美术等特长兴趣的教学内容。这种强制性的方式易使孩子在叛逆中不情愿地受迫学习,孩子所接受与认知到的事物全部受制于父母的选择和框设,十分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发展。

再次,我国“在家上学”现象助长了社会上教育的不正之风。“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只要为了孩子,一切代价都可以付出”是我国家长们的普遍想法,再由于我国教育资源及受教育机会不平均分配的现状,面对有限的优质教育资源,家长和孩子被迫采取“在家上学”的方式参加各种培训班、兴趣班。而不少学校和教师迎合家长们的需求,以各种名目进行非学校化的高额付费教育。尤其针对选拔性考试的冲刺辅导等,使家长们甘愿为孩子的未来支付一切可能提高成绩或有助于成长的费用,而孩子也因此增添了课外时间的学习压力。这一现象也是对“在家上学”本质的严重扭曲。

四、我国“在家上学”面临的困境

目前,我国“在家上学”现象面临的困境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首先包括教育费用以及家庭教育资质的问题:相比义务教育的免费政策,大量的资金和精力以及父母的教育能力是采取“在家上学”教育必不可少的前提;其次是社会资源的问题:目前的私塾、学堂等场所仅能满足少数受教育者的需求。若一味地进行规模扩张,最终的结果将与现在的学校教育毫无区别;再次,“在家上学”的教学过程相比国家投入的教育资源而言,在家施教的家长可能缺少讲授部分学科所需的教学设备,大范围地采取“在家上学”教育,既是对公共教育基础资源的浪费,也给家庭教育的过程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同时增添了额外的经济压力。

通过对已有文献进行分析,我国“在家上学”所面临的最大困境是围绕儿童“社会化”的问题展开的。“在家上学”的反对者认为,虽然“在家上学”的方式使受教育者能够在独立于学校之外,更多地接触社会的过程中学会融入社会的技能,但这种方式也有局限之处。学者尚超指出,家庭学校等一系列“在家上学”的形式之所以经历了艰难的发展期,原因之一就是学生本身所存在的“社会化”问题常常被当作采取“在家上学”的重要反对依据。

西蒙(Simmons)从学术角度认为,采取“在家上学”的儿童缺少了在课堂上与同辈群体相互交流的学习经历,这对儿童教育的影响是有害的。他认为学生在完整的受教育过程中,不应该缺失与其他同学一起讨论问题、互相竞争学习、分享自己观点和见解、协同合作解决问题的经历,这种经历有助于使学生具备如何面对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形成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并且会对学生的目标和志向等方面产生重要影响。尽管家长刻意的制造社会交往机会来提高孩子社交技能,也无法与在学校环境中的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交往相比。[6]

实际上,在家上学儿童可以广泛地参与课外活动,也可以向国外学习组织与其他“在家上学”的儿童组织合作进行志愿活动,集体运动项目等活动。这些活动弥补了“在家上学”儿童集体生活方面的欠缺,以促进他们更好地“社会化”。

五、对我国“在家上学”现象的建议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我国“在家上学”现象虽然面临社会化的问题和困境,但它的存在可以使更多的人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教育方式。学者程鸿指出,学校教育和“在家上学”不应是敌对的关系。[6]也如内尔·诺丁斯(Nell Noddings)所说:“应该有许多这样的学校——多到足以能够接纳每个想得到教育的学生所适合的教育方式。”[6]

种种迹象表明,学校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已经成为各国教育改革的趋势,受教育者也越来越追求个性化、多元化的发展模式。因此,对于作为开展教育培养人才的主流方式——学校教育和逐渐发展和完善的“在家上学”教育现象,我们应该相互取其优点,融合制定具有包容性、开放性的教育政策,倡导多元文化理念,促进教育改革创新,顺应多元化教育改革发展的潮流,以满足受教育者对教育的多元化需求。

参考文献

[1] 彭虹斌.美国儿童在家上学合法化演变历程与现状[J].外国中小学教育,2009(1).

[2] M.Mayberry.Home schooling:parents as educators[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Control,1995(12).

[3] [美]伊里奇. 非学校化社会[M]. 吴康宁,译. 台北:桂冠图书股份有限公司,1994.

[4] 麦克尔·富兰. 教育变革新意义[M]. 赵中建等译. 教育科学出版社,2005.

[5] 尚超.美国“家庭学校”学生社会化问题研究[J].比较教育研究,2004(5).

[6] 内尔·诺丁斯.幸福与教育[M].龙宝新,译.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9.

[作者:胡超(1987-),男,汉族,河南人,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苌庆辉(1977-),男,河北人,天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

【责任编辑  刘永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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