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启颖
2014年8月21-22日,习近平主席对蒙古进行了“走亲戚”式访问,将两国关系提升至“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为两国关系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人文交流是中蒙关系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两国政治关系不断提升同时,应不断加强两国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这对巩固两国关系的民意基础、推动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中蒙人文交流现状
自1989年中蒙关系正常化以来,两国各方面关系逐步回暖,人文交流也日趋活跃。
(一)搭建多种交流平台
目前,“文化周”、“文化月”等活动已成为中蒙文化交流的盛会。2004年、 2005年中蒙分别在乌兰巴托和北京互办“文化周”,之后,两国不定期开展“文化周”活动,2012年两国又开展了“文化月”活动。互办“文化周”、“文化月”加深了两国政府尤其是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与信任。此外,两国还提出互设文化中心,2011年,“乌兰巴托中国文化中心”正式启用,成为蒙古民众了解中国的一个重要窗口。
(二)教育领域合作交流不断加深
近年来,在蒙学习汉语人数以及到中国留学的蒙古学生人数都在不断增加。据蒙方统计,蒙古国已有60多所学校开设汉语课程,在校学习汉语人数超过7500人;每年有将近2800人报名参加汉语水平考试;蒙古来华留学的人数也不断增加,目前,每年有8000名自费或公费留学生来中国学习。中国赴蒙志愿者教师人数也从142名增加到170余名,并逐步分布到蒙古国各个省份。
(三)积极开展多领域人文交流
中蒙双方还在科技、医疗、旅游、考古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开展合作。1987年中蒙两国恢复科技交流,签订《1987-1988年度科技合作计划》,此后双方定期举行科技会议和签订科技合作计划;2011年,双方签订中蒙《2011-2015年科学技术合作协议》,科技合作不断向前推进。医疗合作方面,内蒙古与蒙古国在蒙医的传承与发展、人才培养、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了积极地交流与合作,医疗合作步入新阶段。旅游方面,每年有近百万蒙古国居民到中国旅游、观光,约占其总人口的1/3。此外,两国在考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合作申遗方面均有合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
二、正视当前中蒙人文交流存在的问题
虽然目前中蒙人文交流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仍有一些不尽完善的地方,需要进一步加强。
(一)缺乏完善的制度机制
当前中蒙人文交流活动是在两国各自的制度和政策框架下制定的,以各自需求为依据,并没有充分考虑对方的实际情况和感受,尤其是双方不同的文化和价值观念。因此,两国单方面制定的人文交流制度或政策有时会遇到排斥或抵制,直接影响到两国人文交流活动的开展实效。
(二)以官方为主导,民间参与少
当前中蒙两国人文交流,政府是主要推动者和参与者,大部分交流活动由官方组织,每项活动有特定参与者,受众面小,各类民间团体、学术机构、企业、个人等进行的文化交流活动较少,难以涉及广大中蒙民众,使得两国人文交流在“加强沟通、深化了解”方面未收到预期效果。
(三)人文交流存在不平衡
中蒙民间进行的非官方人文交流存在不平衡现象。蒙古到中国旅游人数远高于中国到蒙古旅游人数。蒙古到中国旅游人数2009年是57.67万,2013年已达到105万,而中国到蒙古旅游人数则少得多,2009年是18.15万,2012年仅达到22.85万。而在教育、文艺、科技等其他领域,中国“走出去”多于“引进来”,对蒙古的宣传和介绍较少,中国民众对蒙古的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传统文化等各个方面缺乏了解。
三、加强中蒙人文交流与合作,助推中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一)发挥官方作用,不断完善两国人文交流机制
发挥政府在两国人文交流中的主导作用和引导作用,是两国人文交流健康有序进行的基本保障。国家应从战略高度将人文交流定为对外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夯实中蒙关系发展的人文基础。习近平主席访蒙时表示“中蒙要做常来常往的好朋友”,“进一步活跃人员往来”,“大力宣传中蒙友好”。除两国从战略层面高度重视外,还要不断完善两国人文交流机制,将“文化周”、“文化月”、“文化年”等活动制度化、常态化,同时还要建立合作协调机制和保障机制,从政府层面协调各部门,统筹规划和解决两国人文交流中的问题。
(二)加强中蒙教育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教育交流是中蒙人文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两国相互理解和深化友谊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应加强在蒙汉语教育的推广。虽然在蒙学习汉语人数不断增加,但仍面临师资匮乏、教材不完善、汉语普及率低等问题。因此可以通过派出志愿者、提供教材和教学设备、组织蒙古教师来华进修等途径,为蒙方提供支持和帮助,促进蒙古汉语教学。
其次,增加人文交流专项奖学金名额,扩大蒙古学生来华留学规模。此次习近平主席访问蒙古时就提出“今后5年,中方将向蒙方提供1000个培训名额。增加提供1000个中国政府全额奖学金名额”,以鼓励更多蒙古学生来中国学习;同时,还可以设立专项基金,鼓励中国学生和学者到蒙古访问学习,促进中蒙两国学生和教育工作者的交流。
最后,扩大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域。蒙古国十分重视教育,高等教育普及率较高,且重视对个人创造力、动手能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有许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我们可以组织行政、科研、教学等各方面人员,进行互访和召开研讨会,学习对方先进的办学理念和方法,促进两国教育共同发展。
(三)扩大中蒙青年之间的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和信任
未来中蒙关系的健康发展取决于两国的年轻一代,当前蒙古青年一代在意识形态上对中国仍抱有很大偏见,在感情上缺少对中国的好感度。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扩大两国青年间的交流,如组织中蒙各界青年相互交流、联欢、考察;开办中蒙青年文化交流活动周、增加蒙古学者来华留学名额,鼓励中国青年学者赴蒙交流等,加强两国青年的交往、联系,为双方青年之间的学习、互动、交流搭建平台。
(四)加强中蒙学术界的相互交流与沟通
当前两国学术界对于中蒙关系的发展都有专门研究机构,加强双方在学术领域共同研究,支持两国智库、学术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开展交流合作,对于促进中蒙关系发展十分有必要。可以通过举办论坛和学术交流活动,就中蒙双方共同关心且影响两国关系发展的问题如历史观问题、民族宗教问题、经贸发展问题等进行学术领域的交流与研究,为解决中蒙实际问题提供理论支撑。还可以组织刊物介绍对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学术界最新观点,对两国学术界有影响的作品进行翻译等,这样不仅可以了解对方的思想和观点,还能够影响双方舆论界甚至为决策提供理论参考。
(五)建立中蒙两国媒体定期交流机制
当今社会,大众传媒是人们了解外部世界的主要途径,媒体在中蒙交流与互动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如何有效利用和正确引导包括电视、广播、互联网在内的各类媒体,使其客观、公正地报导和评论中蒙关系,发挥中蒙交流的媒介作用,是两国政府需要进一步思考的问题。为此,中蒙两国应着眼长远、开阔思维,着力构建相互尊重、信息共享、依法管理的良好传媒秩序,建立媒体融合发展研究机制、新媒体交流合作互动机制和媒体重大问题磋商机制,不断开创两国媒体交流合作的新局面。
(六)扩大中蒙人文交流的民间主体
人文交流只有让民众成为主体,才能富有活力、持续发展。在中蒙人文交流中,两国政府应注重让民众成为交流对话的主体,积极构建全民参与的交流平台,扩大人文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为此,一要打破人文交流活动参与者的领域界线,吸引各类社会主体参与人文交流,实现人文交流主体范围从政界到普通民众的转变;二要充分利用沿边地区地理优势,制定多元化优惠政策,促进边境人民往来,发挥友好关系的辐射效应,带动内地人民的热情;三要鼓励一些规模较大、实力较强、层次较高的民间组织,积极参与、组织或承办中蒙国际性会议及其他有关活动,特别是经济、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只有两国民众之间理解和接纳对方,各项协议计划才能得到具体落实,才能进一步推动中蒙关系向前发展。
(作者单位:内蒙古社科院俄罗斯与蒙古国研究所)
责任编辑: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