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几点思考

2015-04-29 21:04朱学森
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14期
关键词:建筑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建筑工程

摘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主要目的是监督、检查、管理建筑工程的施工,它能够使整体工程质量更有保证,人民的人身安全更有保障。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有着很强的宏观性,技术方面的监督工作一般要由专业的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来完成。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监理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章编号:1009-2374(2015)14-0193-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5.14.095

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一般会用到下列五项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政府质量监督制度、质量体系认证制度、质量责任制度、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制度以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制度,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时,要以上述的五项制度为主要依据,还要认真地将其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这样不仅是为了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施工,也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在下文的论述中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进行了深入的探究和分析。

1 质量监督的职能与法律地位

1.1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的职能

进行建筑工程的施工工作时,政府所具有的质量监督管理职能是作为业主及施工企业的中介方存在的,也就是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监督管理建筑工程的整个施工过程,这对于工程的整体质量以及业主利益的高低都有着很大的影响。所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必须要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促进业主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可是分析我国现今的实际情况不难发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开放性是非常强的,这便导致大多数的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无法真正的弄清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开展施工监督工作时,甚至常常越级行使权力,和承包商以及质量监督员共同工作,这常常会导致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降低,完全没有重视业主的利益,这自然无法促使业主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产生上述这众多问题的原因是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工程的参与各方都没有积极地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得不到位,自然会使工程的整体质量有所降低,并且这种不良现象在现今的建筑施工中广泛存在着。

1.2 法律地位

我国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部的有关文件中对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责有着非常细化的规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使用的执法权力包括下列四个方面:首先,是在政府的委托下开展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监督工作,在工作中可以对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的各种施工行为进行检查;其次,可以及时上报施工期间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并要求建设企业对质量低劣的施工项目进行返工或者是停工;再次,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工程的各建设方实施行政处罚;最后,要征收一定的监督管理费,以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建筑工程监理与工程质量监督的区别

它们都有着监督、管理建筑工程施工的权利,但也有显著的区别,一般体现在:

2.1 性质不同

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时,工作机构所代表的是政府,但必须在规定的行政区域内进行监督工作。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却要求机构按照业主的要求和需要,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开展完善的组织协调和监控工作,还可以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到各个区域甚至是外国承接监理业务。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要对工程的质量等级进行认证,但监理单位无权进行这项工作。

2.2 工作广度和深度不同

监理企业不仅要把握好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还要尽可能地增强工程设计工作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行性,监理工程合同中的内容不仅要把握好工作进度以及资金投入,还需要及时地支付工程款。

2.3 控制手段不同

政府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一般是通过返工、警告、处罚等方式实现的,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却是借助合同条款的约束作用来实现工作目标的,若工程质量低劣,则不开展工程计量以及款项的支付

工作。

鉴于两者的关键点、执行方式是有着明显区别的,因此才能共同进步,协调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不断进步。

3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实施

3.1 设计质量标准的调整

(1)为更好地促进合同的贯彻落实,我国有关机构出台了新的技术标准来弥补原技术标准中的不足,自新标准生效日起,我们便开始以其为依据开展工作;(2)合同技术条款与国家或部门颁发的技术标准有冲突时,以合同技术条款为准。因为合同技术条款是招标报价条件,并且大型建筑工程对工程设计质量等要求有其特殊性;(3)若合同的技术方案内容和国家或相关机构颁布的工作标准有矛盾时,就要以国家出台的标准为依据。由此所产生的标准调整属于工程变更。

3.2 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1)工程划分工作的优势:首先是有利于施工过程中各个项目评估工作的顺利开展;其次是能够为竣工验收工作提供便利;再次是可以保证竣工项目计量支付工作的顺利开展;最后是能够给合同拟定、质量监督、设计工作提供有效的依据;(2)开展工程项目的划分工作时,必须符合建筑工程基本建设工程验收制度的各项标准,还要根据本工程的自身特征,科学、高效地开展设计工作。

3.3 加强工程进度控制

(1)科学地开展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在工作期间要将下列指标作为重要依据: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编制的依据是合同工期目标、工程阶段目标、承包人应达到的设计水平与能力以及设计布置、设计方案、设计资源配置、设计文件、工程设备加工订货周期、现场设计条件及业主提供的条件等。开始施工之前,安全管理部门就要帮助业主完成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工作,要在施工期间进行调整。业主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开展进度设计工作,并签订好业主供应文件等基础性合同;(2)科学编制各个项目的进度计划。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应要求承包者向其递交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所递交的进度计划文件中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项目的大致情况、设计程序和技术、实际施工进度以及施工的关键点,还要合理的分配各种资源、确定好机械的利用时间、材料消耗定额指标分析,工序循环作业时间分析,进度计划横道图,业主提供条件工程设备、供图、材料、场地、资金等)的供应计划等。

3.4 规范建筑工程的结构设计阶段行为

对于现今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中频繁出现的建筑工程结构设计工作不科学、不合理的问题,相关部门一定要制定更严格的制度来规范企业的结构设计工作,还要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设立安全性强的管理规定,使工作能够有明确的依据,保证工作的科学性。

4 结语

综合本文论述,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时,政府必须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护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利益,遏制问题的发生,这样才能提高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 李萍.对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分析[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15).

[2] 蒋万鹏.基于现阶段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途径和措施探讨[J].四川建材,2010,(1).

[3] 张世年,芮存仁.浅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J].科技信息,2010,(31).

[4] 师艳红,刘肖飞.关于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措施的分析[J].中国城市经济,2010,(11).

作者简介:朱学森,男,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师,研究方向:建筑工程质量监督。

(责任编辑:王 波)

猜你喜欢
建筑工程监理工程质量建筑工程
关于电梯上行超速保护装置技术分析
试论建筑工程监理的作用与控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