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准则》是理性指引,《条例》是刚性约束,贯彻实施好这两项党内规则,将是对身心的最好涵养和对言行的最好规范,需要切实把握好“自律”与“他律”、“高线”与“底线”、“德治”与“规治”的关系。
首先,要把握好“自律”与“他律”的关系。自律源自内心,他律来自外在。自律在于克己,用内心坚守的准则来指导自己从政、用权、修身、齐家,让人在没有监督的时候也不愿腐;他律在于约束,用外在严明的约束来规范自己的言行,让人在有监督的时候不敢腐。自律与他律有一条共有的轨道,一个在前面牵引,一个在后面给以推力。自律发生作用了,接受他律就会十分主动;他律起到作用了,从严律己就会越发自觉。在自律与他律的共同作用下,每个党员干部才能方向准、步子稳,把人生的路走好。
其次,要把握好“高线”与“底线”的关系。《准则》培育高尚道德情操,《条例》严明党纪戒尺,是高线与底线的有机统一。只抓高线,不站稳底线,就会看似高高在上、成绩突出,实则脚下无根、悬在半空;只守底线,不崇尚高线,就会看似稳稳当当、脚踏实地,实则信念不够、进取不足。确立高线的意义在于用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道德情操涵养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人生修为,引导党员干部自我校正、自我完善,努力成为让党和人民放心的人;明确底线的意义在于用党的严明纪律、规则规矩、监督体系、执纪力量,震慑党员干部不敢擅越雷池和触碰底线,并进而将硬性的约束升华为自觉的行动。离开高线的底线一定会被突破,同样,缺少底线的高标,也只能是“空中楼阁”。
第三,要把握好“德治”与“规治”的关系。道德使人向善,是纪律的必要前提和基础;纪律用来惩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纪律不可能覆盖所有领域、一切方面,只有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才能不断升华党员干部的人生境界,从根本上杜绝腐朽思想的滋生。一个人如果内心拥有强大的道德力量,那么就会积极主动接受纪律的约束;如果外在纪律监督十分到位,那么也有助于内心道德力量的集聚。正因为如此,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已经成为人们普遍的共识。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德治与规治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既以严明的党纪戒尺划定行为边界,更以崇高的道德追求标注精神境界。如此,就一定会获得一种内外兼修、百毒不侵的恒久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