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我省《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要求自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自觉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基层治理法治化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对2015年经济工作提出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明确工作目标和岗位任务,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组织部长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更加负责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围绕巩固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等重点工作,制定好2015年组织工作计划,在强化责任、突出重点、破解难题中推动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四、从严开好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以“严格党内生活,严守党的纪律,深化作风建设”为主题,认真组织开好2014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切实抓好整改落实,把整改落实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改革任务结合起来,以整改成效推进工作落实。
五、认真开展“两节”慰问活动。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党组织要积极开展慰问基层党员干部、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动员全体党员参与到活动中,认真为基层和党员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到基层和生活困难党员家庭,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为群众排忧解难,把党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
(青海省委组织部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