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中君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宏伟方略。17年之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勾勒出一幅“依法治国”的新蓝图,堪称依法治国的“升级版”方案。法治中国的蓝图越来越清晰,道路越走越光明。
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方面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方位的部署,绘就出了法治中国的美好蓝图。“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
但同时,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法治中国的建设并不是一蹴而就,有了完善的顶层设计,必须不折不扣地逐步落实到位,才能用法治的蓝图照亮现实。
实现法治中国的蓝图需要党的坚实领导。“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四中全会在部署全民推进依法治国时,以“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基本原则,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关系这个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明确了基本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尤其是当前社会转型进入深水区,从打虎拍蝇反腐败到全面深化改革,从民生持续改善到生态文明建设,要把依法治国方略落到实处,都离不开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具体体现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实现法治中国的蓝图需要司法的公平公正。“法者,天下之公器”,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对以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面的阐释,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四中全会已明确“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样的表述首次出现在党的文件中,这不仅能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而且有效地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实现法治中国的蓝图需要公民的法律参与意识。“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法律的权威来自于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公民的合法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也要靠我们每一个公民来维护。四中全会倡导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每个公民都应依法办事、自觉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蓝图已绘就,目标在召唤,人民在期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用法治中国的蓝图照亮现实,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