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汉儒学转型期中的“尊王”与“王鲁”

2015-04-29 10:48闫春新宋爱忠
北方论丛 2015年2期

闫春新 宋爱忠

[摘要]作为中国经学特别是《春秋》学的两大命题,“尊王”与“王鲁”分别主要出现在《谷梁春秋》的经传与《公羊春秋》的经传汉注中。二者所蕴含的截然不同的思想,在本质上决定了《春秋》二传在两汉的地位,甚至对中国经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周汉儒学;“尊王”;“王鲁”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0-3541(2015)02-0088-04

[收稿日期]2015-01-04

[基金项目]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经费资助;山东省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齐鲁文化视阈下的汉唐《春秋》学研究”(14CZXJ05)的阶段性成果

关于“尊王”与“王鲁”这两大经学命题,当前学界尚乏深入探讨。本文拟在分梳、收集“尊王”与“王鲁”各自文献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谷梁春秋》经传与《公羊春秋》的经传汉注两项参阅与关照,发掘周汉之际《春秋》经在不同时段的遗说保存与时代新义,并兼及其经学意义。

一、“尊王”与“王鲁”的文献出处

“尊王”说蕴于《春秋》经,发微于周汉传、记:所谓“尊王”,主旨是维护与恪守周天子天下共主的政治权威。还涉及尊重王室、王官等。

爬梳相关材料,“尊王”这一命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面的意思:

一是周天子的至高权威与权力不容挑战;必依周代旧有礼制而享有无上地位与权利。如下文一是说只有周天子才能封诸侯,诸侯不能册封诸侯; 而下文二认为征伐为天子之事,作为诸侯必须向周受命方为合法,否则视为叛周,大逆不道:

《春秋》僖公二年:“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楚丘者何?卫邑也。国而曰城,此邑也,其曰城,何也?封卫也。则其不言城卫,何也?卫未迁也。其不言卫之迁焉,何也?不与齐侯专封也。其言城之者,专辞也。故非天子不得专封诸侯,诸侯不得专封诸侯,虽通其仁,以义而不与也。”[1](p.108)

《春秋》成公十三年:“夏,五月,公自京师,遂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邾人、滕人伐秦。”《谷梁传》曰:“言受命不敢叛周也。”[1](p.230)

以上这些经传文直接表明,当时周王室势力虽然衰弱,但周天子至高无上地位还是不容置疑的。

二是周天子的尊贵还体现在礼制、礼仪上。如:

《春秋》隐公三年:“三月,庚戌,天王崩。”《谷梁传》曰:“高曰崩,厚日崩,尊曰崩。天子之崩,以尊也。其崩之,何也?以其在民上,故崩之。其不名,何也?大上,故不名也。”[1](p.14)

在经传中阐述了周天子去世用“崩”,以示对周天子的尊重,对周代礼制的维护,将周天子视为最高统治者。

《春秋》隐公:“初献六羽。”《谷梁传》曰:“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1](pp.20-21)

《春秋》僖公十有五年:“(九月,)己卯,晦震夷伯之庙。”《谷梁传》曰:“天子七庙、诸侯五、大夫三、士二。”[1](pp.131-132)

《春秋》庄公:“二十有四年,春,王三月,刻桓宫桷。”《谷梁传》曰:“礼:天子之桷,斫之砻之,加密石焉。”[1](p88-89)

《春秋》庄公二十三年:“秋,丹桓宫楹。”《谷梁传》曰:“礼:天子、诸侯黝垩,黝垩,黑色。大夫仓,士黈。黈,黄色。丹楹,非礼也。”[1](p.88)

根据所用礼仪、宗庙数量、宗庙宫殿及其柱楹的颜色、刻文等,反映了周天子与诸侯国君的不同,以此说明周天子的权威性。

《春秋》僖公九年:“九月,戊辰,诸侯盟于葵丘。”《谷梁传》曰:“桓盟不日,此何以日?美之也。为见天子之禁,故备之也。”[1](pp124-125)

此处《谷梁春秋》经传说明周天子在当时已没有任何威信,即使如此,仍然以见天子之禁来会盟,通过年月日记录加以赞美这次葵丘会盟之尊周盛世,从另一方面看,即是尊重周天子。在《春秋》经传中又常出现诸如:“王正月”、“天王”、“王者无外”、“天王之命”、“诸侯受命于天子”、将不奉王命之诸侯贬为“人”、天子赐命等,都说明了孔子及其后学有非常明显的尊周天子思想。更需一提的是,在《春秋》经传中,尊王还尊及周王室(王后、王子、王女等) 、王官甚或畿内大夫与诸侯,从而凸显了周王迥异于其他社会成员的无上地位。如:

《春秋》鲁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款盟于洮。洮,曹地。”《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兵车之会也。”[1](p.121)

“王鲁”说与蕴于《春秋》经的“尊王”说不同,“王鲁”说始于汉儒。所谓“王鲁”,顾名思义,就是以鲁君当“新王”,或托鲁为受命的“新王”。其核心含义有二,既以鲁为新王尚黑而有取代周统之意,与“绌周”说呼应互见;更是指孔子作《春秋》假鲁以当王之法。从现存史料看,“王鲁”说主要出现两汉《春秋》经传诠释,如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与《公羊春秋》的何休注中。现仅梳理何休相关注文,而加以引证。

首先,何休的《公羊解诂》很多史料直接强调了“王鲁”思想:

《春秋》王鲁,托隐公以为始受命王。 (《解诂》隐公元年 )本文所引《公羊春秋》及其经传汉注,皆出于《春秋公羊传注疏》。详见李学勤《春秋公羊传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下引皆同,从略。

诸大夫立隐不起者,在《春秋》前,明王者受命不追治前事。(《解诂》隐公元年)

《春秋》王鲁,因以见王义。(《解诂》庄公三十一年)

《春秋》假行事以见王法。(《解诂》庄公十年)

《春秋》王鲁,亦因鲁都以见王义。(《解诂》僖公三年)

其次,何休在《解诂》中又对《春秋》“王鲁”所隐含的内容作了具体的分析:

《春秋》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解诂》:“《春秋》王鲁,托隐公以为始,受命王,因仪父,先与隐公盟,可假以见褒赏之法,故云尔。《春秋》王鲁,隐公是新受命王,邾娄父先与之盟,实乃尊王之举,故褒之。”

《解诂》哀公十四年:“据天子诸侯乃言狩,天王狩于河阳,公狩于郎是也。河阳冬言狩,获麟春言狩者,盖据鲁变周之春以为冬,去周之正而行夏之时。”本文所引《公羊传》汉注均引自《春秋公羊传注疏》,同上。

《春秋》桓公十年,“齐侯、卫侯、郑伯来战于郎。”《公羊传》:内不言战,言战乃败矣。《解诂》:《春秋》托王于鲁。战者,敌文也。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战乃其已败之文,故不复言师败绩。古时王者修德以王天下,非以武功王天下,故云王者兵不与诸侯敌。此处不言战,亦是尊鲁为王之意也。

显然,上引何注包含彼此矛盾的两大内容,一是直接以鲁隐为受命王:

《春秋》王鲁,《春秋》一书始于隐公,于是隐公为受命王,《春秋》自隐公始便自成一统。(《解诂》隐公元年)

《春秋》庄公二十三年,“荆人来聘。”《解诂》:“春秋王鲁,因其始来聘,明夷狄能慕王化,修聘礼,受正朔者,当进之,故使称人也。称人当系国,而系荆者,许夷狄者不一而足。”

《春秋》隐公八年夏六月,“辛亥,宿男卒。”《解诂》释:“宿本小国,不当卒,所以卒而日之者,《春秋》王鲁,以隐公为始受命王。宿男先与隐公交接,故卒,褒之也。”

二是以《春秋》为依托,借虚拟的王——鲁公来行王之法。例如:

《春秋》托王于鲁,因假以见王法。(《解诂》成公二年 )

《解诂》:“《春秋》王鲁,众大夫皆从王伐不义有功,故不贬而褒之。《春秋》录内而略外,于外大恶书,小恶不书;于内大恶讳,小恶书。”

《解诂》成公二年:“《春秋》 托王于鲁,因假以见王法,明诸侯有能从王者征伐不义,克胜有功,当褒之,故与大夫。大夫敌君不贬者,随从王者,大夫得敌诸侯也。”

《春秋》庄公三十一年,“齐侯来献戎捷。”《解诂》:“《春秋》王鲁,因见王义,古者方伯征伐不道,诸侯交格而战者,诛绝其国,献捷于王者。”

另外,何休在《公羊解诂》中认为,《春秋》中包含了诸多的“褒鲁”、“尊鲁”思想,如:

《春秋》僖公三年,“公子友如齐莅盟。”《解诂》:“时因齐都盟,主国主名不出者,《春秋》王鲁,故言莅以见王义,命若王者遣使临诸侯盟,饬以法度。使若来之京师盟,白事于王,不加莅者,来就鲁,鲁已尊矣。”

此处“莅”表明其他诸侯国是尊鲁的,因为上级临下级才曰莅。不过,其根本目的还在于维护“王鲁”的思想,甚或“褒鲁”、“尊鲁”是内含在其中的。通观《春秋公羊传解诂》全书,何休“王鲁”的说法贯穿始终。“清代《公羊》学家刘逢禄在其《公羊何氏释例》中,曾对此逐条加以记录,数量竟多达二十余处。足以证明何休的《春秋》‘王鲁深入文中。”[2](p.37)

二、“尊王”与“王鲁”出现的儒学发展内因及经学蕴涵

由上文所引文献可见,“尊王”思想主要出现在《谷梁春秋》的经传中;而《公羊春秋》经传的两汉儒家经传诠释,却蕴含有十分全面而深刻的“王鲁”思想。究其缘由,主要内在于这两大命题在周汉儒学转型期中不同时段所面临的经学困境及其相应对策。孔子死后,春秋三传在周汉之际的流传包含了两大课题:一是《春秋》经的生存问题,即如何继承孔子遗说的问题(《谷梁春秋》经传的“尊王”);二是《春秋》经意的发展问题,即如何创新的问题(两汉《公羊春秋》学者的“王鲁”)。

其一,《春秋》孔子遗说的保存与流传阶段,即自孔子死后,至汉初的儒学保守阶段。孔子死后,保存孔子遗说是后世经师,尤其是孔门后学最主要的学术使命:“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3](p.1701)他们从不同方面阐发了孔子经学思想,形成了所谓的传、记等注经形式。从《春秋》经来说,《春秋》五传(现存的《左氏》《公羊》《谷梁》及失传的《邹氏》《夹氏》),都是其对孔子《春秋》遗说保存的师说结晶,可以说,五者皆为孔子后学与儒家经师从不同向度,保守与传承《春秋》经圣人大义的经典之作。

但仅就注重发挥《春秋》义理的《谷梁春秋》和《公羊春秋》而言,二者是从孔子开始,经子夏,代代口传诸儒师说,直至汉初“著于竹帛”而成书。《春秋》寄托着孔子“王道”之寓意,此二传恰恰定然为其后学抱守圣人遗说而传承了其经学理念。如《谷梁春秋》为鲁学,为鲁地经师守先王典章之遗。此传强调礼乐教化、力主仁德之治,在力主礼治的同时,还强调宗法情谊,这些都相对比较原汁原味地保存了孔子《春秋》的本来面目。而主要保存于此传的“尊王”说,则最为彰显了孔子作《春秋》的主旨与原则,为其社会政治思想的核心与灵魂。在《谷梁春秋》经传中,正如第一部分所及,“尊王”主要即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其君临天下的最高权威不容置疑与挑战。全社会尤其是各国诸侯都必须完全按照原有的周礼礼制规定及其“尊尊”的原则,绝对服从与尊奉周天子。尽管春秋时代是一个“王纲解体、礼乐崩坏”、王室衰微的时代,但最为注重名分的孔子,其修《春秋》显然仍蕴含有相当强烈的尊王思想。再如,《公羊春秋》,又名《公羊传》,其作者为战国时齐人公羊高,他受学于孔子弟子子夏,后来成为传《春秋》的五大家之一。《公羊春秋》作为家学,最初也只是口授相传,至公羊高的玄孙公羊寿时,将《春秋公羊》定稿。从某种程度上说,《春秋公羊》是七十子与齐国经师相传之旧说,显然,其势必保存了孔子的大量遗说。尽管没有《谷梁春秋》突出,但其一些传文,还是发挥了孔子的“尊王”思想的。

其二,《春秋》学思想的时代转换与官方化阶段,即自董仲舒乃至东汉末年何休的儒学创新阶段,其思想成果主要结集在《公羊春秋》经传的两汉诠释作品中。汉初以至汉武时代,当时最主要的时代命题就是解释刘姓皇权的合法性与王者大一统的问题。层累、粹集孔门后学经说的《谷梁春秋》与《公羊春秋》等《春秋》传记在汉景结集成书后,《春秋》遗说的保存与传承基本告一段落,而在汉武新时期如何借助官方力量获得更大范围的传播、全社会的承认,是董仲舒等汉儒所面临的新的时代课题。而这又必须要以满足刘姓皇权的现实需要为前提。“王鲁”说恰是汉儒们解经迎合统治者的结果。以“王鲁”说为先导,董仲舒的“三统说”、“更化改制”等“天人感应”思想和何休的“三世”说,都是为了刘姓当“新王”受命当改制一统的统治需要:

就现有文献而言,董仲舒最早提出《春秋》以鲁君当新王的“王鲁”理论,并对其作了较详尽的阐述“新王”“王鲁”说可能渊源有自,而来自先秦孔门七十子相传之旧说。,这主要表现为以其三统说作为理论工具,来论证“王鲁”说:“故《春秋》应天作新巨之事,时正黑系,托鲁尚黑。”[4](pp.187-189)在《春秋繁露》中,董仲舒过度发挥《春秋》经意,而以鲁尚黑作为姬周之后的一新正统。其三统说以为,在夏商周三王的体系内,有黑统、白统、赤统三统,三统循环不已,而三王又与三统是相应的,每一统都有其自己一整套相应的制度。其后世王朝之更替亦依之。

《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云:“故汤受命而王,应天变夏作殷号,时正白统。亲夏故虞,绌唐谓之帝尧,以神农为赤帝,文王受命而王,应天变殷作周号,时正赤统。亲殷故夏,绌虞谓之帝舜,以轩辕为黄帝,推神农以为九皇。”[4](pp186-187)

既然周为赤统而鲁尚黑:“王鲁尚黑,绌夏、亲周,故宋。”那么,鲁君为新王当代周而兴。

董仲舒提出“王鲁”,其目的显然是通过即位鲁君的“尚黑”,而为新生的刘姓王朝的建立、巩固与汉帝的即位及受命改元服务。不过,鲁“尚黑”的“王鲁”说,虽暗含了新王鲁君改制黑统的部分内容,甚或主要用以指称孔子作 《春秋》 假鲁以当王之法,从而最终以迎合统治者,但从逻辑思路上看,其还与“刘姓受天命而新王”、新王改制以应天命的现实政治仍有一定距离,故而董仲舒等汉儒又提出了“通三统”、“存三正”、“易姓更王”的“新王”更古改制,继而《春秋纬》等汉代谶纬借神化孔子素王而妄说圣人预言后世刘姓将为新王而为其作法,如此汉儒方补充、完善了其“王鲁”说,又直接地为刘姓政权的合法性提供理论依据。在董仲舒的《春秋繁露》里,“存三正”、改服色为“通三统”应涵之义。董仲舒认为,所谓天下至尊的王,是指其务必接受天命后方可称王:“王者必受命而后王”,其神圣性和合理性也正基于此。王者之“王”,一方面并非以己之人力所致,而是由于天命,受天之命而行,上应天意;另一方面,新王受命又必改制更始以应其天之新授命:“改正之义,奉元而起,古之王者受命而王,改制称号正月,服色定,然后郊告天地及群神,远追祖祢,然后布天下,诸侯庙受,以告社稷宗庙山川,然后感应一其司。”根据董仲舒的理论,虞、夏、商、周四代在服色、正朔上是遵照三统的统绪,董仲舒又提出了以天、地、人与黑、白、赤三统相对应,从而为汉帝的改元更始完备了舆论先导与受命程式。不过,新王受命改制只是形式上,而王之尊天敬德是天之授命的永恒主题与王之所以受命的内在本质、新王始兴的德性前提,与天合德之人当王受命又保命以德,故而《春秋繁露》又说:“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4](pp.187-189)

东汉何休进一步传承、发展了董仲舒的“王鲁”说:

《春秋》:“元年,春,王正月。”《公羊传》曰:“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解诂》曰:“以常录即位,知君之始年。君,鲁侯隐公也。年者,十二月之总号,《春秋》书十二月称年是也。变一为元,元者,气也,无形以起,有形以分,造起天地,天地之始也,故上无所系,而使春系之也。不言公,言君之始年者,王者诸侯皆称君,所以通其义于王者,惟王者然后改元立号。《春秋》托新王受命于鲁,故因以录即位,明王者当继天奉元,养成万物。”[1](pp.5-6)

《春秋》隐公七年:“滕侯卒。微国则其称侯何?不嫌也。《春秋》贵贱不嫌同号,美恶不嫌同辞。”《解诂》曰:“滕,微国。所传闻之世,未可卒,所以称侯而卒者。《春秋》王鲁,托隐公以为始受命王。滕子先朝隐公,《春秋》褒之以礼。嗣子得以其礼祭,故称侯见其义。”[5](p.55)

《春秋》桓公:“三年,春,正月,公会齐侯于嬴。”《解诂》曰:“无王者,以见桓公无王而行也……二月非周之正月,所以复去之者,明《春秋》之道,亦通于三王,非主假周以为汉制而已。”[1](p.76)

上引何休的三段《公羊春秋》注文,使得“王鲁说”内容更为具体而切近现实,极大地促进了《春秋公羊》“王鲁说”的发展。前两注文为“始受命王”与“新王朝”的顺天应人的“再受命”、“改元立号”,在理论上提供了有力的论证;后一前注文则直接鼓吹汉王朝的新受命,以《春秋》之道为刘汉作法。

总之,一言以蔽之,孔门经师与汉儒在周汉之际之于不同时段不同《春秋》学经典提出了“尊王”与“王鲁这两大经学命题,《谷梁春秋》的“尊王”是孔门后学传承孔子思想的结果,“尊王”又恰是孔子儒学政统源于王统、天命与圣王以德而连接的思想命脉;而《公羊春秋》的“王鲁”则是董仲舒、何休解经时,个人依经发挥、曲解经意、迎合统治者、解释现实政治的结果。“王鲁”说显然源自于对《春秋》经:“元年,春,王正月。”与鲁君“即位”文本的有意误读与刻意过度诠释。不言而喻,与《谷梁春秋》的“尊王”相比,汉儒“王鲁”说绝对违背孔子《春秋》“正名分”的本义的。啖助说《春秋》:“首王正以大一统,先王人以黜诸侯,不书战以示莫敌,称天王以表无二尊,唯王为大,邈矣高矣,反云黜周王鲁,以为《春秋》宗旨。两汉专门传之于今,悖礼还圣,反经毁传,训人所逆,罪莫大焉。”[6](pp.2-4)

三、“尊王”与“王鲁”对二传在两汉官学地位的影响

参见“尊王”与“王鲁”两大命题及其主要相关文献,大体可将周汉儒学分为两派,以“尊王”为主要内容的《谷梁春秋》是儒学保守派,而以“王鲁”为思想特色的《公羊春秋》汉注是儒学创新派。正是由于两派经学本质思想的差异与对《春秋》经思想的保守、创新相对不同,决定了二传在两汉时期的官学地位。

就《公羊春秋》而言,其在两汉大部分时期被立为官学。可以分为三个时间段:汉武帝到汉宣帝时期、汉宣帝时期、东汉光武帝到东汉末年。汉武帝于建元五年春“置五经博士”。当时的五经博士有七家,其中的《春秋》博士为治《公羊春秋》的董仲舒、公孙弘。史料记载:武帝“尊公羊家,诏太子受《公羊春秋》,由是《公羊》大兴”,“天下学士靡然向风矣”。《公羊春秋》立为官学后,深远地影响了汉武帝时期的社会,特别是汉武帝时期的“以经义决狱”,主要是指以《公羊春秋》的大义决狱。公羊传所阐述的“春秋大义”在汉代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处理性法案件的依据。比如,《公羊春秋》中“责知诛率”、“原心定罪”的“春秋大义”就作为汉武帝时期审判案件的依据。《公羊春秋》的大义,成为指导王朝政治的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到汉宣帝时期,虽然立《谷梁春秋》为博士,但是仍然设《公羊春秋》博士,将其作为官学。东汉汉光武帝刘秀时期,恢复了今文经学博士。《后汉书·儒林列传》曰:“光武中兴,爱好经术……于是立五经博士,各以家法教授……《春秋》有严、颜,凡十四博士。”[7](p.2545)此处的《春秋》即严彭祖、颜安乐所传习的《公羊春秋》,此十四家博士一直到东汉末年,未曾改变。

就《谷梁春秋》而言,其官学地位远不如前者,仅在汉宣时期被立为学官。《汉书·儒林传》记载:“宣帝即位,闻卫太子好《谷梁春秋》,以问丞相韦贤、长信少府夏侯胜及侍中乐陵侯史高,皆鲁人也,言谷梁子本鲁学,公羊氏乃齐学也,宜兴《谷梁》。时千秋为郎,召见,与《公羊》家并说,上善《谷梁》说,擢千秋为谏大夫给事中,后有过,左迁平陵令。复求能为《谷梁》者,莫及千秋,上悯其学且绝,乃以千秋为郎中户将,选郎十人从受。汝南尹更始翁君本自事千秋,能说矣。会千秋病死,征江公孙为博士。刘向以故谏大夫通达待诏,受《谷梁》,欲令助之。江博士复死,乃征周庆、丁姓待诏保宫,使卒授十人。自元康中始讲,至甘露元年,积十余岁,皆明习……由是《谷梁》之学大盛。”[8](p.3618)

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其原因正如第二部分所言,关键在于董仲舒、何休等诠释《公羊春秋》的汉儒提出“王鲁”命题,并非真正从学术角度探讨《春秋》经原义,而是借借诠释《公羊春秋》经传,采取曲解、臆解,用以适应当时最高统治者的政治需要和“王者当大一统”的社会诉求,从而得以在汉武立于学官并长期垄断两汉官学。显然,在此其中,最富《春秋》学理论创新的“王鲁”说,便成为了上述论证刘姓新王合法性理论的重要一环,而成为支撑两汉王朝神圣性的非常重要的政治学说;而作为三传之一的《谷梁春秋》,因谨守师说思想相对保守,未随新王朝的建立而与时俱进,从而长期不为两汉皇帝所重视,以至在绝大部分时间未立官学。不过,这仅是《谷梁春秋》问题的一方面;另一方面,恰恰正是对《春秋》经意的过度据守,又成为《谷梁春秋》的独特优势而为汉宣立为学官。说到底,包括《春秋》经在内的五经被立为官学,最终是基于其原始理论具有超越时代局限的普时价值并能为当下所用。而对其普时价值的发掘,是固守、继承其原有理论基础上的时代发展。不知五经原意,就谈不上对其义理及其普时价值的发掘,因而就《春秋》经来说,哪一传文最符合《春秋》经意,哪一传就应被立为《春秋》博士。在汉宣帝及其参加石渠阁召开会议的大臣与经师看来,恰恰是认为,在《春秋》众多传文中,《谷梁春秋》最符合经意:“(汉宣帝)乃召五经名儒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大议殿中,平《公羊》、《谷梁》同异,各以经处是非。时《公羊》博士严彭祖、侍郎申挽、伊推、宋显,《谷梁》议郎尹更始、待诏刘向、周庆、丁姓并论。《公羊》家多不见从,愿请内侍郎许广,使者亦并内《谷梁》家中郎王亥,各五人,议三十余事。望之等十一人各以经谊对,多从《谷梁》。”[8](p.3618)从而才最终被立于官学。

四、结语

“尊王”蕴涵于《春秋》经而最为《谷梁春秋》的特色思想;而“王鲁”最早出现并贯穿于汉儒的《公羊春秋》经传诠释之中。这两大命题大体分现于周末的儒学继承期与汉武的儒学创新期。从上述考察看,发端于春秋孔子的《春秋》经而大蔚为两汉以至晚清的“春秋学”,成中国经学史之一大盛事,显然离不开前者对孔子遗说的固守,更离不开汉儒对《春秋》义理的时代转化与创新。当前学界多对后者有所非议。其实,后者更为艰辛,从董仲舒而何休,“王鲁”说一以贯之汉武乃至整个东汉,便可见其一斑。但恰是其这种时代转化,才使得《春秋》为官方承认而获得更广泛的传播。中国古代的《春秋》学史是如此,通观其他经学自古而今的流程,也是如此;甚至更扩而大之,任何一种思想理论,都如《春秋》经义在周汉的流变,是在继承和发展中一步一步传承下来的。

[参 考 文 献]

[1]李学勤.春秋谷梁传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黄朴民.公羊“三统”说与何休“《春秋》王鲁”论[J].管子学刊,1988,(4).

[3]汉书:卷三十[M].北京:中华书局,1962.

[4]苏舆. 春秋繁露义证 [ M ].北京:中华书局,1999.

[5]李学勤.春秋公羊传注疏[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6]陆淳.春秋啖赵集传纂例:卷一[M].北京:中华书局,1985.

[7]后汉书:卷七十九上[M].北京:中华书局,1965.

[8]汉书:卷八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62.

(闫春新:曲阜师范大学副教授,历史学博士,哲学博士后;宋爱忠: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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