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晓宁
[内容摘要] 菲利普·罗斯1991年出版的纪实作品《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中,将沉重而严肃的犹太民族该如何走下去的问题换化成为一个普通犹太人家庭生活的记忆碎片。罗斯作为第三代犹太裔美国人,“犹太”这个身份烙印在他看来已经可有可无,甚至忽视,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前缀的平凡无异的美国人生活。然而在父亲重病期间,他发觉其实犹太印记已潜移默化地成为自己对家的回忆,成为对父母这代虔诚的犹太裔美国人难以割舍犹太血缘的羁绊。同时,菲利普·罗斯从遗产这个视角出发,阐明犹太人在美国主流文化的侵蚀下,如何保持自身民族特性的问题。
[关键词] 菲利普·罗斯;《遗产》;犹太传承;家庭记忆
[中图分类号] I712.06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6201(2015)03-0086-06
菲利普·罗斯(Philip Roth,1933-)是20世纪美国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在1959年因为第一部小说《再见,哥伦布》(Goodbye,Columbus And Five Short Stories,1959)而一举成名,此后一直有佳作问世,他不断地创新与超越,寻找着当代美国人的出路,尤其是美国中产阶级犹太人的困惑与未来。他同索尔·贝娄、艾萨克·辛格、诺曼·梅勒和伯纳德·马拉默德一起被称为犹太小说家五杰[1]。正如批评家欧文·豪所说:“那些许多作家需要终其一生刻意追求的东西——独特的声音、稳妥的节奏、鲜明的主题——菲利普·罗斯似乎立刻就全部把握了。”[2]
1992年,《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Patrimony:A True Story,1991)获“全美书评人奖”,成为非虚构类作品中的经典之作。《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与菲利普·罗斯前几部虚构性小说不同,作为一部纪实作品,犹太父子关系以赫曼·罗斯与菲利普·罗斯父子之间的真实故事呈现出菲利普·罗斯在父亲赫曼·罗斯患病后照顾他时的心理挣扎和生活细节。侧重的话题没有以往菲利普·罗斯作品中两代的隔膜、宗教的束缚、甚至没有以往菲利普·罗斯爱用的讽刺格调,取而代之的是祖父山德尔·罗斯、父亲赫曼·罗斯和儿子菲利普·罗斯之间感情的羁绊。虽然文中说得更多的是死亡,但字里行间流露的是爱与珍惜。
一、菲利普·罗斯眼中的父亲赫曼·罗斯
《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是一个充满亲情的回忆相册,让读者从一张张呈现着父亲赫曼·罗斯的喜怒哀乐的影像中感受到儿子菲利普·罗斯对父亲的温暖与爱。菲利普开篇便写到“我父亲到八十六岁的时候,右眼几乎看不见什么东西了。”[3]1明确了小说的主要人物父亲赫曼·罗斯以及全文的感情基调。赫曼·罗斯是一个做事严于律己的第二代犹太裔美国人,他在犹太社区生活了一辈子,从保险经纪人的工作岗位上退休。“考虑事情直来直去,说话铿锵有力,跟人争论容易激动,做决断时意气用事”[3]6,是一个“在贫困线上长大,为了让家人有一个虽然简朴却安定的家卖命工作了四十年,对炫耀性消费、摆阔、奢侈从没一点点兴趣的人。”[3]12父亲赫曼·罗斯的节俭是从祖父山德尔·罗斯那里继承下来的。小菲利普对山德尔的记忆是“遥远而神秘的。他整天抽烟,只操意第绪语,并不太喜欢逗我们这些在美国出生的孙子玩”,只记得“那句每个人都说过的话:他家从不浪费一分钱,每星期单独留出一毛钱让他到理发店为安息日剃胡子。”[3]15从菲利普的语气中看出,山德尔·罗斯初到美国的岁月里,一直是难以融入美国的生活。整天抽烟,郁郁寡欢,只会说意第绪语,不讲也不学英语,一方面是对故土的怀念,以语言的亲切回忆故土的温暖,另一方面是对美国生活的抗拒。但为了生存不得不留在美国,虽然生存艰辛,少有积蓄,仍每星期去为安息日整理胡子,持之以恒,可见每个犹太人心中安息日的重要性。这个日子就意味着自己的犹太人身份,不会因为身在哪里而淡化消弭。赫曼从父亲山德尔的身上继承了他的节俭与生活方式,在安息日剃胡子,到礼拜堂做祷告。
犹太社区就像一个大家庭,犹太教就像家里的规矩,到赫曼这代,礼拜堂、祷告还依然重要。宗教生活是在宗教理想阳光照耀下的一种人类生活,它是对宗教社区及其问题和任务的一种愉快参与,并分享宗教社区的信条行为准则及崇拜仪式[4]16。父亲赫曼在美国生活,努力地工作的同时,无法做正式的礼拜仪式,只能在赎罪日的时候,在附近的礼拜堂做忏悔。他对犹太教的信仰集中地体现在了犹太会堂、礼拜仪式和拉比身上。赫曼老了以后,定期去犹太会堂得到慰藉,感受到仿佛与犹太先辈在交流。经文护符匣对犹太人来说非常重要,是代表你是一个正统犹太人的信物,就像佛教的佛珠,基督教的十字架一样,是教徒不可丢弃的信仰的替代物。赫曼在处理自己东西的时候,把经文护符匣放到了犹太青年会的更衣箱里,“在那个更衣室里,它们彼此熟悉身子上每一个伤疤和隐私处,他们七嘴八舌乱出主意,讲着黄色笑话——那里,才是他们的礼拜堂,才是他们之所以为犹太人的地方。”[3]73赫曼把经文护符匣留在他认为最犹太的地方,“他知道,他的经文护符匣不会受到损害,它们在不会遭受亵渎玷污的地方,它们甚至可能重新被供奉起来。”[3]73当母亲去世后,菲利普为父亲赫曼寻找晚年公寓的时候,西奥兰治的“犹太人联合会大楼”成为首选,因为生活圈子带有浓厚的犹太公共色彩,可以随意参加隔壁希伯来青年会(the young mens hebrew association)的团体活动,而且离礼拜堂步行就到。在犹太人看来,“犹太教”不过是一种生活之道,一种专门适合犹太人的特殊生活方式而已[4]2。犹太人的徽章上刻的话是“你不能遗忘一切”。用赫曼的话说“一个人活着要是没有回忆,就白活了”[3]99,“父辈(指父亲赫曼)整整一代犹太人所做的真正的工作,那个无形的艰巨工作,就是让自己成为美国人,成为最好的公民。但欧洲在赫曼心里就是他的救赎。他们是永远不会放弃的人,他们抱着感恩之心,很理想主义。”[3]99
父辈觉得每个人必须按照同样的方式办事情。赫曼“连高中都没有上过,靠自己在移民街上长大,从不服输、从不犯法、从不丧失勇气,是一个忠诚的丈夫、一个爱国的美国人、一个自豪的犹太人。”[3]108虽然这样很固执,但这使得以赫曼为代表的第二代犹太裔美国人在美国生存下去,靠着这样的信念,教育子女,做他们的榜样,给予他们更好的生活。他与儿子菲利普·罗斯不同,作为一个犹太人,他跟犹太人的生活方式密不可分,连讲笑话都是犹太人的笑话。赫曼跟犹太社区里的每个家庭都很熟络,“从我祖母这一支的家族谱系来看,我们家属于一个大家族,这个家族在1939年欧洲爆发二战后形成了协会式家族组织。我(指赫曼)小时候,这个家族由纽瓦克内外大约80户家庭和波士顿周边的70户人家组成。每年都有一次家族大会,一次旅游避暑,还有一个季度出一期的家族报纸,一首家族族歌,有家族徽章和统一用的信纸。每年,每个家族成员都会收到一份写有全部家族成员姓名、地址的花名册,还有一个‘快乐日基金为病人提供医疗康复资助,哪家孩子上大学,还能从教育基金里得到学费赞助。”[3]62-63看似很繁琐,但是从方方面面的细节都不放过,就是为了让大家团结在一起,因为大家都是犹太人,也是为了让大家铭记自己的犹太人身份,当你写字的时候,用着统一的信纸,看到家族的徽章;当你听歌的时候,想到我们还有自己的族歌;当你生病、升学时,大家施以援手帮助彼此,因为无法回到故土,犹太人的家族意识得以强化。从赫曼生病以后,他每次回忆都围绕着犹太人的生活圈子。赫曼是第五任家族族长,家里兄弟都在做什么、生了哪些孩子、孩子都在做什么工作等等,他对这些信息了如指掌,这是他难以忘怀的昔日过往,提起他们仿佛就和他在一起一样。提起什么他都想起犹太人,有人得奖了,他会问,他是犹太人吗?看医生,他会问,他是犹太人吗?棒球比赛中,大都会队赢了,他会特别开心,因为有犹太人。今年有几个犹太人得奖了,他会记得特别清楚。身为犹太人,这种种都意味着同为犹太人的荣誉,赫曼总能感同身受。这些人这么优秀,让他这么有好感,仅是因为这些人是犹太人,因为他与他们血脉相连。
二、菲利普·罗斯眼中自己的改变
1981年菲利普·罗斯48岁,母亲突然病逝,1987年,他86岁的父亲赫曼·罗斯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半边脸垮了下来,再也难以恢复从前的模样,因为他脑里长了一个瘤。当他一只瞎眼睛、一只聋耳朵和瘫痪的半边脸面对着菲利普,对他说“那么,你怎么想?”的时候,菲利普大为吃惊,察觉到他的急剧衰老。在菲利普失眠的夜里,“想着整个家族历史被压缩成梦境中的一段段无声电影胶片:赫曼人生的每一个主题都被压缩其中,每一件对我和他都有重要意义的事情,从他父母坐着低等舱漂越大西洋移民开始,到他为了生存、为了抵抗重重阻力走向成功而苦苦挣扎抗争——在穷困的童年时代他被剥夺了上正规学校念书的权利,作为犹太人他又在那家歧视犹太人的保险业大公司工作——一直到他因为脑瘤而步步蜕变、走向衰弱。”[3]198菲利普·罗斯在自传中说:“你会带着一些问题去探寻你的过去,你回忆过去找寻哪些事件诱发你提出这些问题。你并没有顺从这些事实的力量,你带着假说将这些事实捆绑建构为一系列故事去解开你的历史之谜。”[5]8
菲利普·罗斯作为第三代犹太裔美国人,托赫曼这样兢兢业业努力工作的上一代的福,他们更多人不再从事辛苦的体力工作。父母给他们创造了中产阶级的生活基础,他们不用从小就为生计犯愁。与赫曼这代人相比,他们更亲近美国,虽然菲利普大学之前还是在犹太社区的学校里上学,但这时的美国远比赫曼那时的美国开放了许多,对犹太人友善了许多,更多地相互融合与渗透。上大学以后,菲利普的视野更广阔了,思想更开放了,当了作家以后,菲利普对犹太身份是淡化的,就像他在一次访谈中说,“我生活中最关注的是写小说,而不是做个犹太人。”菲利普·罗斯把自己设定在不生活在犹太人中间,不信仰犹太教,不拥护着犹太复国主义,不主动提及自己的犹太身份,生活中没有犹太礼拜堂,就可以像个普通的美国人一样生活。“如果我不是一个美国人,我就什么都不是……我不仅仅被赋予了生命、呼吸、肉体和头脑,除了生身之地,还被赋予了源于它的一切。”[6]但是,在菲利普照顾父亲赫曼的过程中,他发觉“(之前)决不让社会流俗左右我的行为,但自行其是之后,发觉我的基本感觉比我坚定的道德承担更墨守成规。”[3]81在与父亲赫曼亲密相处的过程中,发现自己的犹太基因比自己想象的更根深蒂固,对事情的判断比自己意识到的更犹太化。在《遗产》中,爷爷山德尔的剃须杯像是罗斯家族中传承的象征,是下一代的孩子最想要的物件,菲利普也一样。在剃须杯上,大家仿佛都能看到少时的美好回忆,家族之间人与人的维系。当与父亲赫曼的交谈中,父亲每次说到犹太人的特有物品的时候,菲利普都应对自如。比如“皮什卡”,意第绪语中指一种犹太人募捐用的盒子[3]87。父亲回忆起以前的哪个犹太叔叔的时候,菲利普都清晰地记得他的事迹,这一切的一切都静静地存放在大脑的深处,等待被再次唤醒,“使他庆幸自己是个犹太人,这一庆幸远超我的那些批评者的想象,这是一种复杂的、有趣的,道德要求很高而又非常奇怪的经历。而我喜欢这一点。在作为一个犹太人的历史困境及其所有内涵中,我找到了我自己”[7]。
詹姆士·伍德(James Wood)在《卫报》中说菲利普·罗斯的小说“妙趣横生……以超长极具韧性和活力的句子,聚集事件的各个时刻,展现小说的内容,魅力无穷。”[8]虽然,菲利普·罗斯在各种访谈中回避他的犹太立场,但是他的每一部作品都有着强烈的犹太色彩。从1959年出版了他的第一部中短篇小说集《再见,哥伦布》(Goodbye,Columbus And Five Short Stories,1959)开始,他的作品就与他的人生与他生活的时代紧密相连。《鬼作家》(The Ghost Writer,1979)中对畅销小说《安妮日记》的突破性的改写,非常有想象空间。代表犹太民族的悲惨过往的安妮竟然没有过世,并与她的理想导师发生恋情。对于那么怀念她的父亲她竟然没有勇气去找他相认,而是继续用另一个身份在美国隐姓埋名地生活。《反生活》(The Counterlife,1986)中的新颖的行文风格具有实验性质,虚虚实实,真真假假相交织,其中由于有关于犹太复国主义的主题而引起争议。《美国牧歌》(American Pastoral,1997)以20世纪60年代约翰逊总统当政时期的越南战争和尼克松的水门事件为历史背景,描绘了一个犹太人视角下的“美国梦”破灭的过程。这些作品都从社会、政治以及个人的心理层面上对美国进行了全面解剖,解读了犹太人在美国经历了怎样的生活。菲利普·罗斯在《事实:一个小说家的自传》(The Facts:A Novelists Autobiography,1988)中写道,“小说的世界比现实生活要精彩,我猜你在将自己变型过如此多次后,你已经不知道你是谁,或者你曾经是谁。现在你就变成了你所写作的一系列文本。”[5]162他总是强调自己的美国立场,但是他的作品从没有放弃他从小生活的纽瓦克的犹太社区,他的主人公总是犹太人,他的主题永远都是在思考像他这样的犹太人究竟怎么样才能在美国更好地生活下去。“文学艺术作为社会生活的反映,不仅仅反映的是社会生活的外在现象,同样也更为深刻地反映着人类自由精神的运动过程。”[9]
就像摩迪凯·开普兰在他的著作《犹太教:一种文明》中说到的那样,菲利普·罗斯心中这时的犹太教已不被看做是一种特权,而是一种负担而已。赫曼没有把经文护符匣给菲利普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认为菲利普“不会用它们做祷告,他满以为把经文匣给我会招来我的讥笑。”[3]73在父亲赫曼的眼中,儿子的犹太性不那么让他满意,至少在宗教性方面,没有那么虔诚与遵循旧理。他宁愿放在青年会的储物箱里,被一个也许是陌生的人拿走,但是他至少是个对犹太教有热诚的信仰守护者。而菲利普也承认说,如果在父亲生病之前,父亲这么想是对的。尽管菲利普在与父亲赫曼相伴的最后日子里,温情脉脉,与父亲这样正统的犹太移民如此的血脉相通,感情从没有如此亲近,思想从没有如此契合,但是当父亲回忆起祖父为了阻止赫曼的哥哥艾德娶一个不信教的女人时,说“只能打他。只能打他。”[3]64“难以满足的、规诫严格的传统期待与我们当下生活方式之间的不对等性”[10]使得菲利普·罗斯已不认同父亲赫曼的观念与方式。对于下一代的犹太孩子,菲利普的观点依然是理性而忧虑的,“侄儿都是在世俗的社会风气里长大的,对犹太教一无所知,他们只是表面上的犹太人。”[3]75由于菲利普·罗斯这代已与赫曼·罗斯大不相同,对美国文化的接受程度更高、更深入,以至于他们对下一代的家庭教育不再那么强调犹太式教育,婚姻的结合方式也不再严格恪守犹太人不与外族通婚的规矩,而且犹太孩子的学校教育此时也与美国文化更加兼容,电视电影等大众文化的美国式宣传狂轰滥炸,使得第四代犹太裔美国人在成长的过程中犹太族裔的样态更淡化,变成了表面上的犹太人。
三、遗产的涵义
在《遗产》这部作品中,菲利普·罗斯把自己定义为一个以为犹太教在自己的生活里已经可有可无,甚至可以忽视,作为一个没有任何前缀的平凡无异的美国人生活。只有看到犹太老人的某些举动的时候,才“想起小时候在犹太礼拜堂看到的那些耐着性子坚持到祷告仪式结束的人们——那些读完摩西五经,整个仪式还没个完,每个人都不知道在读些什么,但他们出于对宗教的敬意而安静地坐着。”[3]41只有回忆到过去的时候,才意识到自己永远是个犹太人,无可规避。犹太教有着神秘的家族性的血缘性质,言传身教的影响力之大不可小觑,在小小的家庭氛围的烘托下,深深地烙印在每个犹太小孩的脑海里。犹太教更多的是父母给孩子的传承,一代一代,生生不息。菲利普·罗斯在行文当中,常常用意第绪语或希伯来文来表达,因为他认为意第绪语或希伯来文用在这个地方更贴切,比如:他说“敲打”他的时候,用的是意第绪语“hock”,意思是“用言语在他的脑袋里凿出一个洞”[3]58。菲利普在斟酌字词的时候,为了与父亲赫曼代表的正统犹太思想更亲近,用意第绪语或希伯来文或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当菲利普握着赫曼给他的祖父山德尔的剃须杯时,菲利普一定感触到自己的犹太人身份。一下午,菲利普都紧紧握着剃须杯,明白自己与它的关系是多么深厚而千丝万缕。赫曼说“每个人有不同的方式离开这个世界,每个人也有不同的方式活在这个世上”[3]49。当菲利普看到剃须杯的时候,他会想到祖父的节俭起家,在美国的不适应和无奈,当他想着山德尔·罗斯的时候,山德尔就活在菲利普的心中,因为一个剃须杯而栩栩如生。
“遗产”涵义的最终指向就是犹太印记的传承。赫曼生病之后,菲利普开始与其沟通相处,在陪伴父亲的过程中,他温暖体贴的形象高大起来,不再是那个讽刺游离的“犹太浪子”,父亲赫曼在回忆纽瓦克的时候,菲利普也表现出对这个从小长大的犹太社区的眷恋。“犹太人到美国后,因美国实行的是以“理性维系方式”为特征的文化,这样冲突就不可避免。一方面,犹太民族要保持自己的文化传统,坚持“选民意识”和犹太民族的血缘特性,他们不能抛弃这种意识和特性; 如果抛弃,就等于犹太人赖以存在的民族文化基础不存在,这是他们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但另一方面,他们坚持这种血缘意义上的文化,又不能适应在美国社会的发展,不能融入美国社会。”[11]持久力在于代代传承,对家庭的重视,对亲人的依赖,在犹太家族里长大,在犹太社区里成长,在各种生活细节中存在着犹太民族的印记。在跟父亲赫曼散步的时候,父亲拉出新装的假牙,厌烦不已,菲利普接过,握在手里感到很满足,这令他吃惊,俩人之间早年就形成的身体上的隔阂就这么轻松地跨越了。赫曼大便失禁,菲利普清理洗手间时的心理令人印象深刻,“你清洗父亲的屎,因为你必须清洗,可清洗完之后,所有过去没有体会的感觉,现在都体会到了。这并不是我第一次明白这点:当你抛开恶心,忘记作呕的感觉,把那些视若禁忌的恐惧感甩在脑后时,就会感到,生命中还有很多东西值得珍惜。”[3]144赫曼给予菲利普的遗产是什么呢?罗斯给予了一种答案:“我得到的遗产:不是金钱,不是经文护符匣,不是剃须杯,而是屎。”[3]145金钱在父亲赫曼的遗嘱中,更多地给了哥哥以及哥哥的孩子,菲利普一开始并不想要父亲的钱,以为自己不需要。可后来真到遗嘱的时候,他感到不顺心,他才明白,钱不是个数目,甚至是不实的虚无,要父亲的钱在他而言,不过是想得到父亲的东西而已。经文护符匣的事菲利普也非常在意,如果父亲赫曼给他,也许他不会用于祷告,但是他会非常珍惜。最后得到的遗产没想到是父亲由于大便失禁后清理的屎。
在赫曼生病的同时,菲利普一直在写这部作品,他从赫曼身上感受到的不仅仅是爱,还有父亲面对生活困境时的处世态度,回忆不仅仅是回顾当年走过的路,做过的事,而是总结在美国的这些年,赫曼作为一个正统的犹太人怎样选择生活的方向。在作品的最后,菲利普·罗斯梦到赫曼来责备他,应该给他穿西装而不是祖传的寿衣,赫曼责怪他“不该让他的来世穿这件衣服”[3]198。也许赫曼一直想努力做到一个美国人的外表,穿美国人穿的西装而不是寿衣,像美国人一样努力生活,心里藏着一颗犹太人的心灵,不被外人道。面对当今的犹太人在美国的生存问题,出路到底是什么?犹太人要深刻反思民族文化,尤其是要提炼犹太信仰,清除自中世纪以来弥漫于犹太教中的谬误、虚妄及不合时宜的礼仪,消除文化孤立主义,弥合犹太教与基督教、犹太文化与西方文化的差距,最终塑造出在思想文化方面足以适应美国社会的“新型犹太人”[13],还是开普兰提出的作为一种文明的犹太教的观念[12]译者序。犹太教的美国化或世俗化才是美国犹太人的出路。自我调适,将一种古老的文明转化为一种现代的文明,随着生活环境变化后的进化过程,是动态的发展过程。无论是做一个所谓的“新型犹太人”,还是将犹太教看成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改变是不可避免的,犹太人的孤独、游离、被排斥的感觉永远都在,只要你在美国生存,就面临着这样的问题。在作品的最后,菲利普像《老人与海》的桑提亚哥一样,刻意地用梦做一个场景的转换,梦到自己在码头上,看一艘装甲厚实的中型战舰“这艘妖异的废船,被某种灾难夺走了所有生命,仅靠着洋流的指引向岸边驶来”[3]197。他梦醒后,明白父亲赫曼就是这艘船,就像《父性——历史、心理与文化的视野》中说:“从最初开始,它(父子关系)就是社会关系的一部分。实际上,父亲被期待成教导孩子与社会发生关联的技巧的角色。”[14]赫曼在菲利普的心里就是他的榜样,是“那个无论我做什么,都会坐在那里下判决的父亲”[3]198。船这个意象,象征着父亲的形象,代表着犹太民族,装甲厚实亦暗示着血缘维系的紧密持久。
结 语
阿哈荣·阿佩菲尔德(Aharon Appelfeld)评价菲利普·罗斯时认为“菲利普·罗斯是一位犹太作家,不是因为他自认为是一位犹太作家,或者因为他人把他视为犹太作家,而是因为他用一种小说家讲述他感到亲切的事情那样,写出了一些名为朱克曼、爱泼斯坦、凯普什、他们的母亲、他们的生活、他们生活中的沟沟坎坎。”[15]综上所述,《遗产》这部纪实作品,让从不表明犹太身份的菲利普·罗斯第一次出现在他的作品中,而不再是他的分身内森·祖克曼或是大卫·凯普什,在缅怀父亲赫曼·罗斯的同时,使得菲利普·罗斯的真实面更具象。犹太人饱受磨难的历史,两次大流散的驱逐,使他们散居在世界各地,1948年以色列建国后,虽然一部分犹太人回到以色列建设他们心中的祖国,但是美国仍是以色列以外犹太人最多的国家。犹太裔美国人在这里繁衍生息,家的概念在犹太人心中尤为重要,使他们安定,感到温暖。菲利普·罗斯在这部纪实作品中不再那么尖刻,那么焦虑,那么孤独。“寻找主题和技法来揭示作家笔下具有代表性的美国人对现实与想象的理解方式,并表明这种认知对他/她的生活所带来的巨大影响”。[16]菲利普·罗斯从遗产这个视角出发,以小见大,阐明犹太人在美国主流文化的侵蚀下,努力保持自身民族特性的方法就是作品的结尾那句“什么事你都不准忘”[3]198。饱含了作为犹太儿子心灵支柱的父亲赫曼,作为现在生活家园的美国,作为永远印记的犹太血统,还有在文化夹缝中生存的罗斯家族一直努力着与美国社会建立满意的联系,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欲求的艰难历程。遗产对于犹太人的重要性因为他们没有家园而彰显,对父亲赫曼的怀念成为菲利普·罗斯手中的透视镜,窥视到犹太人在血缘家族文化与美国现代文化之间的挣扎。
[参 考 文 献]
[1] [美]菲利普·罗斯. 再见,哥伦布[M].俞理明,等译.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1.
[2] 吴冰,郭栖庆. 美国全国图书奖获奖小说评论集[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482.
[3] [美]菲利普·罗斯.遗产:一个真实的故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1.
[4] [美]撒母耳·S·科亨. 犹太教:一种生活之道[M].徐新,等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2009.
[5] Roth,Philip.The Facts: A Novelists Autobiography [M]. New York: Farrar,Straus,and Giroux,1988.
[6] Shostak,Debra.Philip Roth:Contertexts,Counterlives[M]Columbia: 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2004:236.
[7] Roth,Philip.Reading Myself and Others[M]. New York: Farrar,Straus,and Giroux,1975:20.
[8] [美]菲利普·罗斯. 美国牧歌[M]. 罗小云,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封底.
[9] 刘建军.关于20世纪西方文学的几个基本问题[J].黑龙江: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0(3):110.
[10] Bloom,Harold.ed. Philip Roth[M]. New York: Chelsea House Publishers,1986: 2.
[11] 刘建军. 四大维系方式更迭与欧美文学价值流变[J]. 上海: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13(3):93.
[12] [美]摩迪凯·开普兰. 犹太教:一种文明[M].黄福武,张立改,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13] 张倩红,艾仁贵. 犹太文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3.
[14] 鲁伊基·肇嘉. 父性——历史、心理与文化的视野[M].张敏,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6.
[15] Aharon Appelfeld. “The Artist as a Jewish Writer,” in Reading Philip Roth[M].edited by Asher Z. Milbauer and Donald G. Watson. London: Macmillan Press,1988:13.
[16] Rodgers,Bernard F..Jr. Philip Roth[M]. Boston: Twayne,1978:Preface.
On Philip Roths Jewish Heritage:A Case Study of Patrimony: A True Story
TIAN Xiaoning
(School of Literature, Northeast Normal University,Changchun,Jilin,130024)
Abstract: In the nonfiction, Patrimony: A True Story, written by Philip Milton Roth and published in 1991, the matter of how the heavy and serious Jewish nation went on was changed into an ordinary Jewish familys fragments of memory. As a thirdgeneration JewishAmerican, Roth had already regarded the identity, Jew, as inessential, even ignorable, and he lived as an ordinary American. However, during his fathers illness, he found that the hint of Jewish had gradually become his memory of his homeland and the bond of his devout JewishAmericans of his parental generation. Meanwhil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atrimony, Roth illustrates how the Jews keep the nations own characteristics under the American mainstream cultural erosion.
Key words: Philip Roth;Patrimony;Jewish heritage; the memory of family
[责任编辑:冯 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