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8日,北京市发改委举办电动汽车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和政策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本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宣布自2015年6月1日起,电动车在公共充电桩充电将收取服务费。充电服务费按照充电电量收取,每千瓦时收费上限标准为当日92号汽油每升最高零售价的15%。
汽车纵横2015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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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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