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歧变、行业困厄与企业习俗

2015-04-27 02:56樊卫国
社会科学 2014年5期

摘要:民国初年,棉纺业快速扩张及其内部结构失衡,导致20世纪二三十年代棉花、棉纱价格截然不同的市场走势,上海等地民族棉纺业深陷困境。为了帮助华商纱厂摆脱危机,行业组织——华商纱厂联合会殚精竭虑展开了包括行业自救和向政府求救等一系列组织化措施,但由于行业救市行为与企业经营行为之失绪,总体成效不大。陷于市场困境的华商纱厂,其根本性制约因素缘于“商人办厂”的经营习俗和农商社会粗放式管理模式。

关键词:民国棉纺业;“花贵纱贱”;华商纱厂联合会;市场危机;商人办厂

中图分类号:F1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14)05-0143-12

作者简介:樊卫国,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上海200020)

20世纪二十年代初叶,由于严重的(棉)花贵(棉)纱贱,上海等地大多数华商纱厂处于薄利、无利和亏折的境地。上海华商纱厂联合会(下文简称纱联会)施展了一系列组织化行为,进行市场干预,号令行业采取了诸多以“停工减纱”、“限价”为核心内容的举措,以减少棉花需求和棉纱供给,挽回市场颓势。三十年代初叶,棉纱市场复陷萧条,纱联会更是殚精竭虑安排了一系列求救、自救举措,竭力为华商纱厂排忧解难,力图将企业脱拔于困境。这种代表行业意志的组织化行为没有取得预期成效。失效原因是多方面的,其市场因素在于民族经济处于市场主权不完整、国内竞争国际化条件下,华商同业组织无法应对、掌控变幻莫测的市场供求边界,难以有效地施行市场化、理性化行业行为。华商纱厂“商人办厂”的经营习俗更是其致命的弱点,使企业群体“体质赢弱”无力回天。

一、20世纪二三十年代华商棉纺业的市场恶化

中国民族棉纺织业自清末兴起,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超常发展及战后短暂繁荣后,自1923年起趋于衰退,直至1936年。二十年代,华商纱厂衰退较为缓慢,其间1928-1929年一度出现反弹,至1933-1936年又复陷衰退,适遇世界经济大萧条,其危机比之二十年代上半叶更甚,全行业陷入不拔之境地。

引致中国民族棉纺业陷入困境的直接原因,是日趋严重的“花贵纱贱”市场状况。20世纪二十年代上半叶与三十年代上半叶花贵纱贱的市况有所不同。二十年代上半叶花贵纱贱,初期在于棉花上涨而纱价下跌,后期主要在于棉花市价上涨;三十年代上半叶花贵纱贱则主要在于棉纱价格持续低迷。两者都导致了花纱差价缩小,严重地挤压了棉纱的利润空间。

国内市场棉花价格20世纪初叶虽有波动,尚属平稳,至二十年代初明显上涨。据有关资料统计,上海通州棉花每市担批发价1921年为32.27元,1922年为38.10元,1923年上升为47.42元,1924年更涨至51.31元。1922-1929年每担棉花平均价格为43.09元,比1921年平均上涨10.82元,上涨了33.53%。三十年代上叶(1932-1936年),每担棉花价格约在32-38元间。棉纱价格,上海棉纱批发价(申新出品的16支人钟棉纱)每件,1931年最高时为237.60元,1933年跌至188.77元,1935年6月最低跌至170.03元,与1931年比下降了67.57元,跌去了28.44%。

华商纱厂的原棉成本占棉纱总成本比率一向很大:10支纱占87.92%,14支纱占84.87%,16支纱占82.61%,23支纱占77.64%,棉纱支数越低用棉比率越大。华商纱厂的棉纱产品绝大多数在16支以下,用棉成本占生产成本的80%以上。当棉纱市价不变,而购棉成本上升,或棉花市价不变,而棉纱价格跌落时,都会压缩棉纺业利润,甚至导致企业负利润。

一般而言,一件低支机纺棉纱约需3.5担棉花原料,加上20%左右其他费用,二十年代一件机制纱生产总成本与一担棉花价格比在1:4~4.5之间为平;也就是说,花纱交换率在4.5以上者企业得利,低于4.5者则可能无利(微利)或亏损,低于4者肯定折本。

1923年1月至1924年4月,花纱交换率均在4以下,1924年7月至1925年1月稍高于4,但不及4.5,1925年4月又下落至4以下。这段时间绝大多数华商纱厂处于亏损状况之中。从当时申新各厂的历年损益状况看也印证了这一状况,1923年申新各厂统扯亏损92.5万元,1924年亏损51.4万元。二十年代上叶棉花上涨导致华纱厂普遍亏折。

三十年代上半叶的花贵纱贱主要源于棉纱跌价和其他生产成本上升。三十年代上半叶,每件棉纱棉花以外的生产成本比之二十年代上升不少,主要是捐税和利息等增加。据1933年调查11家华商纱厂负债结果,情形最好的一家平均每锭负债24元,情形最坏的一家竟达99.3元,普通总在六七十元之谱,……上述11家纱厂的负债利息,最低也是年利6%,最高达20%,普通总在8-12%之间。这与一战期间和二十年代初纱厂高利润,企业资金丰沛截然不同。经过二十年代上中叶的不景气,多数企业缺乏流动资金,负债经营。企业高额利息税捐再加上工资增加及营销、运输等费用,棉纱生产成本的花纱交换率,估计约上移至5-5.2左右;有些负债高的纱厂,生产成本等值的花纱交换率更高。1933-1935年初上海花纱交换率大多数月份不足5.2,“按照标花现市换算标纱价格,每包棉纱须亏二十余元。数月以来,全国(华商)纱厂,饱尝此苦”。更严重的是,由于日纱倾销,华纱大量积压滞销。

二三十年代上半叶棉纺业原料市场与产品市场失衡源于多种经济因素:

(一)中国棉纺业产能扩张

一战期间及战后初期(1916-1920年)因外国棉货输入断绝和出口增加,民族棉纺业企业获得了普遍的高利润,如荣家申新一厂的盈利率1917年为39.4%,1918年为74.2%,1919年高达131.0%,1920年仍有85.1%。于是战后出现了民族棉纺业第三次投资高潮。众多华商纱厂纷纷向洋行和国外购机扩建。1922年华商纱厂增至55家,与1918年相比,4年间增加了26家,增加率为89.7%,纱锭1632074,与1918年比增加了962466枚,增加率为143.74%。1927年华商纱厂72家,纱锭2018588枚,与1918年比,纱厂增加了43家,增加率为148.3%,纱锭2018588枚,增加了1348980枚,增加率为201.5%。1927年华商纱厂数量已是战前1913年的3.43倍,纱锭数量为1913年的4倍;1931年华商纱厂的纱锭达2453304枚,约为1913年的5倍。endprint

与此同时,在华日资棉纺织业也迅速扩张。在华日资纱锭数量,1913年仅为111936枚,1927年增至1291974枚,1931年增至1715792枚,为1913年的15.3倍,其增长速度远比华商快。

民初至抗战前,国内机纱产量迅速增长,1913年为1678.58千关担,1920年为3052.28千关担,1936年达8582.34千关担,是为1913年产量的5倍多。国内中外棉纺业产能的急剧扩张,使作为原料的棉花供应长期趋于紧张,棉价始终高企,难以下落。

(二)棉纱需求相对滞后

中日棉纺业快速扩张,产能急剧增长使棉纱的市场供给大大增加,而其需求则落后于供给变化。其一,机器棉纺织业内部纺与织失衡。1913-1927年间66%-81%的华商棉纺厂,以棉纱为最终产品,多数企业没有内设织布车间,形成了纺强织弱的格局。日商纱厂的织布机比重高于华商,但近代中国中外机器棉纺织业内部,纺与织比例还是不匹配。1936年,全国510余万锭纺机产量,足够188.8万台布机消费。然而事实上,同年全国纱厂附设织机和专营布厂却只有8万台左右。据统计1933-1934年,全国机纺产量为4934千公担,全国动力织机消纱为1883千公担,为总量的38.16%,针织业及杂类消纱约为724千公担,占14.67%,其余为手织业消纳。其二,手织业难以消化迅速扩大的机纺棉纱。机器棉纺业的发展使手织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产业部门发展起来,出现了一些土布专业化地区。近代中国纺与织的机械化与手工比较,其进步效率不一样。机纺工人生产能力相当于手纺工人的80倍,机织个人生产能力只相当于手织工人的31倍,而且织机的投资额远大于纺机。二三十年代随着农村经济的萧条,内地农家对于机制棉纱的需求也逐步减弱,自纺棉纱织布始终占有相当比重,机制纱在农村市场销纳量止步不前。1913年全国农村土布消用机纱量为3739.76千关担,1920年减为2914.34千关担,1936年复减至2786.23千关担。其三,机制棉纱出口极其有限。民国以后,随着民族棉纺业兴起,棉纱进口替代程度在二三十年代不断提升,进口依赖率持续下降。二三十年代,棉纱间有出口。三十年代,棉纱年出口约有二三十万担。若以年出口棉纱30万担计(1公担=1.653担,合18.15万公担),出口棉纱也仅为机制纱总产量的4.54%,比例很小,况且“多系英日厂的出品产品,华商厂家所占比重很小”,出口对于华商棉纱的销纳微乎其微。

(三)棉花价格受制于国际市场

二三十年代,中国棉花产量在1000万担左右,1923-1933年纱厂用棉在600万-900万担左右,棉胎、衣被等农民自用棉和手工业等其他用项400多万担,总需求在1000万-1300万担左右。尽管民国以来国内植棉土地在逐渐扩大,每年用棉缺口300万-400万担,需要进口外棉填补。在国内棉花供应不足情况下,仍有棉花出口,其出口量在70万-170万担左右。这一时期,棉花净进口量在47万担至467万担之间,起伏很大,其占总供给比例在3.7%至38.4%间,多数年份在10-20%左右。虽然棉花进出口占全国用棉量不大,但国内棉花价格却深受国际市场影响和制约。在半边缘市场体系下,中国国内棉花价格总体上取决于国际市场。(一)国内棉价受进口棉价影响。民国年间进口棉价逐年上升,1910-1919年进口棉价每担在33.78元至49元间,平均为35.88元,1920-1929年,每担在33.21至62.38元,平均为每担50.23元,1930-1935年,每担在45.11-59.97元间,平均为52.13元。可见进口棉花价格在不断上升,由此拉动国内棉花价格走高。(二)国内棉花输日。1919年中国出口日本棉花达91.29万担,占棉花出口总数的85.2%,平均每担28.5关两,合44.4元;1929出口75.53万担,占总数的80.0%。日本棉纺业兴起后,国内原料供给不足,中国是其重要原料供给地。虽然棉花出口量占国内总产量比例不很大,但其对中国国内棉花价格确是个重要的制约因素。(三)华棉价格受汇率影响,居高不下。国际市场上,美棉等外棉价格按美元计算出现了下行的趋势,但1921-1931年间,中国银元贬值,且幅度较大,参照国内货币标价,通州棉一直在高位徘徊,每市担价格在40-50元间波动。

此外,国产棉花从内地棉农至上海、天津等城市流通环节散乱,运输不便,战乱匪盗等因素亦导致流通成本上升,到终极市场时价格比产地高出许多倍。

二、中外纱)--的不同市场境况

20世纪二三十年代花贵纱贱,导致了华商纱厂普遍生存危机。值得关注的是,在华外资纱厂(主要为日资纱厂)与华资纱厂,同处类似市场条件,它们与华商纱厂境况和赢利状况却颇不相同。“在平时,中日各籍纱厂的营业成绩,久已不能相比,某纺织家便说‘日厂获利优厚时,华厂能得微利之沾有,日纱按本销售,华纱则受排挤而蒙亏折。当1934-1936三年纺织业危机时期,华商各厂的盈利率是5%,5.1%和7.2%;而外商一般的盈利率则是16.3%,14.6%和17.6%。中外纱厂对于危机的抵抗能力,在这里表现出极其明显的对照来了。”中外棉纺业的这种“同市异情”的状况,源于华厂诸多不利因素。这些不利因素既来自市场层面,更有深层制度层面的东西,许多因素远超出了行业组织的能力范围,由此铸成了纱联会艰难而尴尬的处境。

华商纱厂与在华日资等外资纱厂,似同处一个市场,其实他们具体市场地位大相径庭。

(一)相对先进的日商等外资纱厂对华商纱厂的倾轧

民国以后,日资棉纺企业在华大量设立,它们在生产技术、产品等级、市场组织、金融状况诸方面对于华商纱厂均具巨大压力。

日本棉纺业在20世纪初已完成了工业化。日本在华棉纺企业大多为本国棉花或纺织大会社(公司)所投资,其背后往往有大财阀支撑。它们规模硕大,资金充裕,技术成熟,产品质量上乘,其成品价格和市场信誉均高于华纱。三十年代纱市危机时,日本高支纱价格逼近低支纱,对华纱造成巨大压迫。危机中,日纱高支纱价格下降幅度比之华纱低支纱要大,但此时美棉价格一路下跌,高支纱采用进口棉花成本与华棉相差不大,其利润空间仍然不小。当高支纱价格下落后,性价比优势凸现,必然导致华纱低支纱滞销。endprint

在棉花等原料收购方面,日资企业也尽占优势。操纵远东棉货贸易最大商业组织是日本的东棉洋行、棉花株式会社和江商株式会社等三大集团。他们差不多垄断中国全部的棉花进出口,也操纵国内棉产贩运业。华商消费外棉向仰赖日籍棉商之贩运。日本商人往往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操控市场,压迫华商,或贷款予农人低价收棉,或在终极市场操纵市价,压迫华商。“日商若遇华商不稍就范,即以派人赴产地收买,剥夺华商生计以为要挟。”日商大量收购华棉,除供应在华日资纱厂外,大批输往日本国内,使得棉花价格不断上涨。1925年日本纺织联合会会长喜多又藏来沪,组建“印棉运华联益会”,获得印棉运华独占权,加入联益会者可获优惠价,华商无力组成类似机构,只得附人骥尾。在国内外棉花原料供给上,华商仰人鼻息受制于人,吃亏甚多。其一,日商纱厂因其原料市场的垄断地位可以获得比较低廉的中外棉花;其二,华纱厂产品以粗纱为主,成本上原料占比尤大,在20年代初,申新一厂每件纱的总成本中棉花成本占的比重逐年上升,1921年占78.5%,1922年和1923年分别上升到80.6%和81.7%。所以花贵纱贱,华商纱厂所遭受到的冲击远大于日资企业。

(二)外贸自主权失落,华纱厂机械进口“亦吃亏不少”

华商棉纺业不仅在棉花棉纱进出口受到日本等列强的操纵,在纺织机械的购买方面受到洋行的制约和盘剥。一战时中国棉纺业赢利颇巨,1918年、1919年华商纱厂大量订购棉纺机械。但由于英镑汇率低落洋行拖延交货,直到1921年、1922年才大量到货。实际上1920年已露花贵纱贱现象,多数华商纱厂已不再订购机器了。洋行拖延导致英镑汇率上涨,使华商为进口机器无端支付更多的贷款本币。原在一战中的盈利因机器迟到和汇率变动迅速变为负债,纱厂利润转化为洋行厚利,留给华商纱厂主的是萧条的市场和过剩的产能。“在洋商方面,既得推销机器,又可借雄厚资金势力,以少数定银即可定购巨额机器为饵,使本来资金贫乏的中国纱厂主就范,同时还可以在利息上多得三厘额外利润。在中国纱厂主方面,本嫌资金贫乏,纠集为难,欲向银行借款,非惟利息高,至少一分以上,且条件苛刻,不易借到,故所有购买机器者,不得不仰诸外人鼻息。”由于不少纱厂借贷购机,镑价高昂,还贷额超出预期,企业流动资金顿显紧缺。二十年代初纺织机器进口问题,华商纱厂吃亏甚大,为他们此后长期负债经营生产成本上升埋下了祸根。

(三)中外纱厂的不平等捐税待遇

日商等外资纱厂凭借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种种特权,最明显的是在捐税负担方面的不平等。如在华外资纱厂在内地采购原料,按照外商采购出口货物规定,纳税一次就可在全国通行无阻。而中国民族纱厂向内地采办棉花,既要缴纳出口或进口税,转运时又被复征产销税等。“吾国纱厂业有一落千丈之势,其原因甚多,而以华商受不平等之待遇为最大原因。查外商在华埠设厂,其锭数几占62.5%,发展若是之神速,实由条约上予以特殊之便利。特殊之便利维何?则‘三联单是。外商在内地采办棉花,有‘三联单为护符,通行无阻,华商则捐税重叠,加上交通阻梗,转运需时。按‘三联单之效用,原为外商采办原料,运销国外起见。今则外厂林立,新花上市,受‘三联单之影响则花贵;战事频年,销路呆滞则纱贱。就现状论,直接保护外商,接间不啻摧残吾国实业。”三十年代,国民政府统税征收中,高支棉纱的税负率比之低支纱也要轻。华商纱厂“负担如此繁重捐税是市场竞争中的又一不利条件”。

(四)社会动荡及外商的特权强势

二三十年代,国内军阀混战动荡不靖,常使交通梗阻,运费昂贵。“民族资本纱厂既须负担昂贵的运输费用,同时还影响花纱的正常运输。相反,日资纱厂因有不平等条约庇护,可不受此影响。军阀混战时,庶族资本家往往因害怕军阀留难,不敢运销采办货物,而日本商人因其列强背景不惧军阀留难,他们反而常乘乱得利。上海棉纱销路,国外极少,国内去路以华南市场之闽、粤、桂、滇、黔诸省为最大,其次为华中之川、湘、鄂、赣与华东之江、浙、皖诸省,华北之鲁、豫、冀、察等省更次之,以东北为最小。华南、华中、华东占了上海棉纱销路的绝大部分。而这些地方在二三十年代是军阀割据、国共内战主要区域,加上匪盗横行,客帮贩纱和纱厂采棉不仅承担高额税费,还须承受额外的非市场风险。三十年代上半叶,政局动荡,金融紧缩,“内地购纱,必须现款,不能如从前之欠账,事实上造成内地各处不能存搁一包棉纱。四川为销纱最大省区,平时各地存纱总在二万包以上,现时不能超过三千包”。商家不愿赊销,市场销纱量大为之大减。“国内地方事件影响上海纱交盛衰的程度”甚大;“连年内战,还造成农业生产凋敝,广大农民购买力缩减,又直接影响到棉纱的销路”。

三、行业困厄与纱联会的艰难处境

纱联会立于1917年,终于1941年,其生存年代主要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应对纱业危机是其最重要的组织施为和活动主题。纱联会在二三十年代应对危机的各种自救和求救举措,主要意蕴及取向在于改革或转变这些不利的市场关系。

改变花贵纱贱的局面,纱联会最直接的行业自救举措就是“停工减产”,虽不能说毫无成效(不然纱联会不会在二三十年代上半叶两次采取类似行为),但总体成效惨淡。“闻全国华商纱厂共有纱锭二百五十万枚,该会会员各厂二百十万枚,约占全国锭数百分之八十四云。”这样的占比规模,进行停工减产,如果真实地实行,应该有能力改变市场供给关系。按84%的华商纱厂减产25%计算,华纱能够减少21%的市场供给。这个数量似可一定程度地挽回颓势,但实际市场作用不大,减产同时,纱价继续跌落。一方面缘于外商纱厂的博弈,另一方面确实与组织成员之三心二意及机会主义行径有极大的关系。其深层经济因素在于一些实力强劲企业希望危机中淘汰小厂,以减少近距离的竞争对手。严中平先生认为,停工减产效果不彰,一在于外埠纱厂并不一体遵循,响应者寥寥;一在于外商纱厂不受纱联会制约,更可以利用华纱减产高价行销获利。其缘由,一个是内部制约力不逮,集体行为效果不彰;另一个是华退日进,吞噬减产空间。这样的情形注定了纱联会减产努力的悲剧命运。endprint

上海等地一些华纱厂通过内部削减流动成本(降低工资等)应对产品价格下降,维持生产,减少亏损。这种企业内部行为,纱联会无法干预,也无权干预。集体行动理论认为:如果自己参与集体行动得益小于搭便车者的得益,那么自己就会视作不公平,从而放弃参与集体行动而成为搭便车者。企业主大都有这样的机会主义倾向,纱联会难以控制。行业一致性有限“停工减产”举措,实际上因行业分化极难维持而赢得成效。

纱联会的尴尬不仅在于此,更在于其应对市场危机的着力方向与行业长远发展并不一致,即短期需要减产,而长期看需要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在花贵纱贱利润微薄,甚至亏损情况下,不少华纱厂仍在扩大生产规模,增添纱锭,力图以规模效益应对日纱竞争。早在20年代初,花贵纱贱初发时,曾有人在纱联会提出遏制同业扩张问题。1922年6月临时董事会有提案日,“拟呈请政府于五年之内停止纺织公司立案减轻外竞而维固有之棉业”。董事会议论后认为,“停止纺织公司立案本会不便进行,且亦无甚效力,原案不成立”。抑制同业扩张,于法无据;且不少华纱企业不愿自缚手脚放弃规模扩张。

近代中国花纱市场长期的花贵纱贱,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日两国纱业价格战之结果。当时有人分析认为,20年代花贵纱贱是日人制造的。“我国纺纱业之发达,日人所最为嫉忌者也。……是夺其纱布之销路也,故必思种种之手段以破坏之,此必蓄之久矣。遂于去年遽出其压低纱价,搜购棉花之阴谋,以逞其一网打尽之计,华商未及预防,而卒中其计,不得已而竞至停工。”认为华纱减产正中日商诡计,故华纱厂应坚持生产与日商较量。收缩自保应对危机与坚守市场谋取发展常为华商纱业之两难抉择,这种状况常使纱联会的有关决议终难落实。

二三十年代上叶纱联会采取华纱限价,限入交易所和纱厂回收棉纱等市场干预措施,业内意见颇不一致,虽三申五令反复研讨,后采取厂主签字画押之方法也难确实执行。在与其积压不如贱价出售尚能收回些许成本的想法下,有纱厂阳奉阴违,不愿施行限价措施。1933年7月8日纱联会曾决议纱厂回收自家交人交易所棉纱,以减少交易所库存,稳定纱价,不少纱厂签名承诺。限制棉纱入交易所问题,纱联会深知此仅是个与纱厂的君子协定,真正执行起来,困难重重。后来,“花纱布交易所来函奉实业部令,各厂及客户在十一月及十二月中不得以棉纱交人交易所。此后如有棉纱交入交易所应有纱联会发给之许可证”,将纱联会推向风尖浪口。纱联会执委会讨论此事多有分歧。其一意见以为,交易所系将责任移于本会而实业部令并无须本会发给许可证情事,应由会拒绝。其二意见以为,本会复函可声明本会仍严厉执行七月八日议案,如不违背该议案,许可证照发。其三意见以为,交易所此举亦有不得已之苦衷,……倘各厂严定步骤已开出者设法收回,本问题亦可解决。其四意见以为,当减工案不能继续维持。……试问各厂出品无出路则不在市面倾销即在交易所倾销,恐经济终将受其打击。认为解决此难题需从企业改革着手。业内不同资质的企业,其对于市场的要求也不同,纱联会很难在利益相左时统一意志。

公会虽是同业之组合,但个体与整体目标非完全一致。企业在认可组织目标时并没有放弃自己独立的价值目标和利益诉求。在危机中整合行业行为,纱联会在决定方式上也悄悄发生变化,即频繁地召开各厂参加的临时会议,特别是重大问题由临时大会讨论议决,而非执委会议决,由此看出纱联会力图扩大组织行为的群体基础。

二三十年代,纱联会对于行业市场治理作了许多努力,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然十分有限,存在许多问题:1、棉花原料市场的掺假掺水行为,无力根治;2、各厂棉纱出品规格分量不一,行业市场多无谓竞争;3、行业质量标准缺失;4、行业化行为多限于上海,外地同业难以约束。这些问题存在的原因在于行业组织行为“软约束”的特征。如第2点,各厂棉纱规格份量不一问题,纱联会认为,“所出纱布分量不一相差极大,跻近欺骗行为,不特违背商业道德抑且有损国家声誉。欲此案之能行必须有良好办法。办法诚难筹订,但如详加计划并联合有关系之机关通力办理,假以时日必能达的,如棉业统制会前订经营标准法然”。民间组织要整治由业内外多方参与的市场绝非易事,很多环节超出了其能力范围,力所不逮;将同业公会的意志上升为政府法规,依靠政府强力约束方行之有效。

1933-1934年间,美国高价收银导致世界银价大涨,白银大量外流,国内银根奇紧,物价下落。这种情况下,纱联会停工减产等自救方案如杯水车薪无济于事。在大的系统性风险来临之时,行业组织的自决自救往往不能解决问题,他们只能寄希望于政府等外部力量。市场危机严峻时,为了生存,纱联会向政府的陈述请愿如水银泻地般,无所不往;大凡能够有所帮助的事项均向当局提出,“鹿死不择音”,不论政府能否认同首肯,以多取胜,谋取救济最大化。

三十年代上叶纱联会向政府发出的各项吁请上书计有十余项,重要的有要减免统税营业税,铁路运价优惠,财政收购剩余棉纱,干预交易所抛纱,组织统制机构,修改工厂法等。其中约有三分之一为政府首肯或采纳,三分之二为“部批不准”或部令驳斥。政府采纳的吁请多为一次性援助,或某些制度通融,而涉及税收和政府财政支出等真金白银损益时则政府态度多为“不准”。一些政府允诺之优惠或倾斜之政策也难完全落实。有的地方和职能部门因利益关系拖延、干扰,甚至抵制新政策,需要行业组织不断的“游说”和“润滑”才能贯彻下来。也有另一情形,即上级政府迫于“民意”无奈允诺,实际上并不想真正实行,暗里授意具体部门以种种“理由”将其架空,使空其名而无实惠,或使之不了了之。在危机深重的1935年,“近日政府叠在报章宣传救济本业,实部亦屡经开会宣称救济本业,本会(纱联会)亦叠经呼吁请求救济本业,乃无一不同归泡影而日濒于极危困之境”。

纱联会,作为行业组织是肯作为,也是有作为的。但组织积极不等于其与政府交涉必有效。同业公会与政府交涉不能尽得初衷,其支配因素不在于民间组织,而在于执掌公权之当局。1934年10月有会员纱厂向纱联会执委会质疑发难。纱联会执委会十分委屈也甚愤然,“即使政府藉口增税是政府之弃国厂,本会执委会不负此责。”“执委为自身为同业谋幸福虽不能尽如始愿,要亦自问心无愧”。危机中,求告政府是解决问题的出路,还是应对困境之“末路”?在近代中国,此为民间经济群体常遇之悖论。棉纺业为中国最大之支柱产业,其原料为大宗农产品,故棉纺业兴衰与工农商经济关系甚大,涉及国家经济稳定及“安全”,国民政府对于民族棉纺业似乎重视,但显然没有达到这样的认识高度,其对民族棉纺业保护力度远不逊于日本。endprint

如果说企业是个个体生产组织,那么同业公会是个“群体控制组织”,一个控制外界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组织。在危机中,行业组织的机能被极大地激发起来。纱联会在同业生产管理、原料标准、专业信息调查收集预报、政府游说、金融外援等方面恪尽职守竭力运作,为企业提供多项服务,维护同业利益。危机中,这些组织行为并未取得预期成效。

四、企业习俗——华商棉纺业不堪承受之重

近代华商棉纺业的劣势地位,除了不利的市场条件,其内在缺陷也十分明显。纱联会自救和求救效果不大,华商棉纱业经营方式、企业制度、生产技术、流动资金等诸多企业制度习俗使然。

近代沪地华商企业的市场地位,其一部分由外在的法律因素,制度环境及国家民族的地位决定,另一方面则由企业自身的生产能力决定。

在近代中日棉纱战中,华资企业几乎始终处于下风状态。危机中,华商纱厂业主及专业人士多次总结其陷于困境之原因。不少研究者在论述分析华纱危机时亦十分强调市场因素。三十年代有人著文概括中国棉纱业危机之根源十条:(一)为原棉不足,此为最根本原因之一;(二)为中国棉质粗劣;(三)为受外纱外布倾销之压迫;(四)为受在华外商纱厂倾销之压迫;(五)为资本薄弱;(六)为技术幼稚;(七)为金融资本不合作;(八)为农村经济崩溃农民购买力锐减;(九)为销售市场萎缩;(十)为国家保护不周③。此番论述不可谓不全面,惜未深入涉及行业及企业内部制度问题。

中日棉纱业之战从某种层面上说是企业制度之优劣比较。“花贵纱贱”正是华商纱厂生产率低下在日资企业刻意竞争下的一种“市场折射”;格外激烈地触动了以原料初加工低端产品为主的华商企业的经营软肋。

华资纱厂危机关键原因,不在棉花价高等外部市场因素,在于棉纱企业生产绩效不高。

其一,华商纱厂生产成本普遍高于日资企业。华日纱厂20支棉纱每包成本比较,华商棉纱竟比日商棉纱高23.3元,高出114%。每包纱所含的工资成本,日资厂比华商厂少4.7元,比重达81%。非日厂工人工资比华厂低,而在于工人劳动生产率比华厂高得多。若照每日二十小时计算,日纱厂二十支纱每锭出数在一磅以上,同样中国厂纺二十支纱,每二十四小时每锭出数平均为零点七磅,相差至三分之一。“华厂工缴成本,比较日厂为大,因此日商各厂即使售价稍低,亦能获利。况在平时日厂各纱品质较好,售价常在华商各厂之上。在同等条件之下,华厂颇难与日厂竞争。”

其二,日资企业的高支纱和混纺技术能提升棉纱价格。日资企业生产能力比华商纱厂高许多,不仅在于产品技术含量高而利润高,而且在于其产品单向可替代性。华商纱厂和外资纱厂的产品分属低中端和高中端不同的市场层次,似可错位竞争。但问题远未如此简单。高支棉纱对于低支纱存在可替代性,反之则无替代性。即高支纱可以挤压低支纱,而低支纱则不能排挤高支纱。因产品技术因素,高端产品的单向可替代性,使华纱处于十分不利的市场地位,日资纱厂具有比华商纱厂更大的利润空间和更强的应对危机能力。

在危机时期,华商企业显然看到了日资企业低成本的优势,许多华商纱厂将规模化作为应对之策。华商纱厂始终在追寻利润最大化的设备规模。即使萧条期,华商纱厂仍不断地扩张,力图以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提升竞争力。

那么,规模化经营策略是华商纱厂业主的一种群体认知偏差,还是确有经济依据?规模效应在生产设备规模达标后,是否一定形成?这些均需要细致的实证分析。在现有文献资料和研究基础上大致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华商纱厂规模效应不显著,与其说是缘于生产设备不足,不如说在于生产管理,技术管理和企业制度上的松弛无为;其结果就是华商纱厂产品过剩危机更趋严重。

二三十年代华商纱厂素质低下源于企业缺乏内涵式增长的动力,具体地讲缺乏生产管理、技术进步的变革能力(如开发新品,生产规范,质检制度,决策论证等的制度创新)。中日纱厂生产力水平差异,主要不在于硬件规模效应(纱厂规模,中日纱厂间不存在大的区别),而在于内部管理和生产规范,在于工人劳动生产率。华纱厂经营策略、企业制度及生产管理的涣散情形,很大程度上受到“商人办企业”习俗的制约。

考察近代华纱厂业主,值得注意的是纱厂业主以商人出身尤多,民族棉纺业投资人多为钱庄主、绸布店主、买办等流通领域的富户。如在无锡和上海均设有棉纺印染厂的丽新集团,“资本主要是从商业资本转化而来”,“主要资本家大部分是店员出身,没有受过新式教育,旧封建意识的家族观念很严重,……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绝大部分都是他们的亲朋好友”。

商人办厂,旧式商业意识莫不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经营理念。

(一)重营销轻生产,重产量轻质量,缺乏品牌意识

近代中国,民族工业大多数以“进口替代”的路径步入市场,以价格低廉为号召与进口洋货竞争。一战时期,华商纱厂趁着市场供应短缺牟取高利润而快速发展。这种发展情形普遍铸就了华商棉纱业外延式的经营模式,所谓“多一枚纱锭多一支枪”也。业主具有浓厚“重商轻工”的经营倾向。“丽新资本家集中权力于总公司,紧紧抓住业务和财务上的权力来控制企业所属各厂,各厂仅是生产机构”;“丽新纱厂资本家一贯重视业务,轻视生产,经协理常驻总公司,高高在上,唐远君名为工务主任,顾名思义,对各厂生产总负责,但也很少下厂。他们对职工工作情况、生活福利、安全卫生,漠不关心,他们所感到兴趣的是以微薄的劳动报酬,少雇职工和增加工作量……”。荣家、永安等大型企业比较重视企业产品的品牌,但在二十年代,华商纱厂扩张后,一些品牌华纱质量不断跌落。早先申新厂的人钟牌棉纱质量上乘为交易所标准产品,申新扩张后,新厂管理和技术都不及老厂,产品质量下降;更为严重的是在市场不景气时,纱厂竟以粗制滥造应对之。“申新厂解决困难的办法,是抛售棉纱。额子一多,交货就成问题;为了交货,往往粗制滥造。发展到后来,无论同业或客帮,一看见申新厂的人钟牌棉纱就头痛,称之为‘烂污人钟。”数量投机成为一些纱厂的生存之道,“何品易售生产何品,今制甲品明改乙品”,“仅凭事不可必之推断,遽为巨数买卖”,以侥幸之心,谋取市利。endprint

在华纱滞销的情况下,一方面扩张,一方面业内业仍打价格战或变相价格战(如每包棉纱不断增加重量,以吸引客户);甚至,只知价格战而严重漠视品质竞争。

(二)不注重企业管理和生产绩效

华纱厂大都存在企业管理落后,劳动生产率低下,生产成本居高不下的状况。民国年间,上海等地纱厂的生产管理仍实行工头制,“拿摩温”成为生产的实际管理者。

申新纱厂内部机构设置,分为厂部文场和车间武场两块。两大条块互不贯通,文场的地位高于武场,其重点在于钱财、人事、考工等工作。他们一般不懂技术。对于生产和技术方面管理则由工头等武场人员承担。武场设总头脑。总头脑掌管全厂的生产技术大权。厂内重要的车间如清花问、钢丝间、细纱间、粗纱间部门的“工头”都由武场总头脑统辖。这些人与总头脑有特殊关系(如帮会、师徒、亲属等),管理“拘守旧法”,十分落后。1925年申新推行车间管理制度改革,竟酿成殴打新职员事件;之后形成生产管理、人事调配由技职人员与工头共同负责制。1927年后申新厂采取赎买方式,逐渐淘汰工头制,但技术人员数量有限,不敷各部门所需。在财务改革中,申新采取了新旧两种账册并存的方法,彼此工作重复,效率低下。人事制度仍沿袭封建的家长式管理。其中大部分要职由荣氏兄弟指定亲属好友及同乡担任。荣氏企业虽进行了一些变革,“但对有着较多封建性资本血统的企业集团来说,依然是个难以克服的弊端”。

二三十年代沪地众多纱厂管理实行落后的包工制和包身工制,工头垄断生产过程和分配工人工酬,使企业对成本核算、生产绩效、产品质量无从掌控。“日本纱厂,每一万纱锭仅需工人一百三四十人,在中国则常需二三百人以上,多者竞达五百余人。”“细纱车木棹,日厂女工可管至八九十,中国厂能管至三十左右,已可算是破天荒。至于布机,日厂女工最少须管八台,而中国厂三台已不多见。”“两者比较,殊有天壤之别。所以中国纱厂之各个工人所得工资,虽极微薄,却已倍蓰于日厂。”

二三十年代华商纱厂设备折旧率极低。据日本经济史学者统计,20世纪30年代,“中国纱厂的主要机械约三成为19世纪末中国纱厂开创时就使用了的,令人吃惊,因此很少有大牵伸精纺机和自动布机。主要是对折旧的认识不够。日商纱厂精纺机等一般折旧年限为20年,每年提折旧费5%左右做准备,旧中国纱厂平均最高只提1%”。华纱厂“一般厂主购买机器单求价廉,而于品质及经济比较,似无轻重”。选用精纺机生产高支棉纱,其原料进口、技术工艺等均有较大难度和障碍。纱厂主大都非专业出身,他们精于交易而昧于技术,且资金薄弱,使他们对技术改进视为畏途。生产技术的低层次化严重地抑制了企业生产力提升的空间。企业追求短期利润,必然不注重企业设备适当折旧年限和更新生产力。技术设备落后加上管理不善,使华商纱厂废花率和废纱率普遍地高于日资纱厂。“最近十余年来,中国之纺织业,虽在改进与进展。但一切组织,尚属幼稚。所谓提高出品,节约劳力,减低费用,仍未达到相当程度。”反观日资纱厂,“不独工厂管理科学化,即一物之微,亦不轻于耗费,成本自然减轻,而获利自必三倍也。比之我国……用人则惟恐不多,耗费惟恐太少,不独每件纱制造费较日纱为多,而事务费超出一倍以上,成本过重,获利自薄。一遇挫折,即无法维持矣”。

(三)好大喜功,借债经营,增添额外成本负担

华商各厂多资本薄弱,“往往事业大于资本,金融周转极为困难”;“因为缺少活动资本,不能不向银行钱庄借款,月息常在一分以上,有高至一分四五厘者,实有不胜负担之苦”。许多纱厂资金不足,多有负债经营之状。

二十年代是荣家申新纱厂大扩张时期,主要以借贷收购的方式负债经营急剧膨胀。一战时棉纱高利润引发了荣宗敬的投资欲望。1920年、1921年荣氏在无锡、汉口集资建立申新三厂四厂,投资资金350万元,主要以申新一、二、四厂全部财产作抵押向日本东亚兴业会借款。1925-1931年间,申新由原先的4个厂扩展为9个厂。新增的5个厂,4个为收购兼并旧厂而来。其收购价格并不便宜,以分期付款或抵押厂产方式借贷于行庄。负债经营使申新背上了沉重的债务负担。“据上海银行调查,1933年4月,申新20支人钟纱每件的成本(包括原料和工缴在内)共计218.33元,而市场售价仅204元,每件须亏14.33元。若与日商纱厂相比,1934年4月的有关资料表明,按申新各厂平均计算的20支纱每件工缴费用为41.43元,日商纱厂为25.20元,申新较日商高16.23元,即超出64.4%;其中利息支出,申新为16.25元,日商为3.42元,申新比日商高12.83元,即超过375.1%。”可见申新厂的生产成本高于日商主要构成之一在于利息支出。利息所形成的较高“财务成本”成为华商纱厂一块额外的经营成本,使之在与日纱价格战中,居于劣势。

一般华纱厂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低,由此短期偿债能力低下;而长期偿债能力指标的资产负债比例则偏高,其长期偿债能力也弱。1927-1931年间纱市尚景气,上海永安纱厂的流动比率在0.899-1.144之间,远小于2的正常指标,速动比率在0.23-0.57之间,远低于1的正常指标,而长期负债比率则在0.87-1.11之间,高于0.70的正常指标。永安纱厂为华商纱厂中的佼佼者,其综合素质在申新纱厂之上,资金条件相对优越。永安纱厂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华纱厂。纱贱滞销使企业存货变现能力减弱,陷入不拔之地。“棉纱统税既无可避免,且不准减轻,而贷款之利率,又较任何国家为高。”税息负担严重地弱化了华纱的市场竞争力。

华纱业景气发展集中在两次世界大战和二三十年代抵制日货时期。外资产品因特殊原因离场,华纱市场占有率陡升供不应求,谁的生产规模大谁赢利多。如此市场状况诱发滋生了多数纱厂业主只重数量经销不重企业管理技术更新的经营模式。这种平庸的经营理念在竞争深化环境中,必然导致企业创新能力、技术能力、管理能力低下,终使竞争力退化,趋至衰落。外延和内涵发展的模式竞争在二三十年代已经萌发,若三十年代上海企业的科技化浪潮。但由于市场外因性扩大的突变影响经过较长时期的积累,演变为棉纱企业的一种“既定策略”,更具实质性利益预期,易为业主接受,在模式竞争中成为外延式发展“策略”的经验支持。古代社会的商人经验范式,在市场形成的初级阶段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商品种类和范围变了,生产手段变了,数量化市场交易的本质没有大变化。工业化市场及新式“游戏规则”尚未真正构建,这种经营范式仍具强大生命力。多数业主对商人经验范式循例因袭,改变很难很慢。

商人办厂的习俗意识在纱联会行业活动和举措中亦有相当反映,纱联会较热衷于棉纱交易数量变化和市场价格高下,而相对忽视行业技术进步。纱联会虽然在棉花种植改良和创办纺织学校等方面作过积极的努力,但一旦遇到市场不景气,企业自顾不暇便不愿资助,终因经费短缺而不了了之(会办植棉场逐渐减少,纺织学校虽筹议多次仍未建立),没有取得真正绩效。纱联会在行业技术进步上无所建树,在世界棉纺业高度成熟背景下,落后国家低技术产品的密集竞争注定了其难以解脱的困境。

荣宗敬“多一枚纱锭多一支枪”的经营策略蕴含着挥之不去的“平面扩张”的传统商业精神。负债经营、机会寻利的投资冲动根植于多数华商纱厂的市场经验和生存之道。这种方式十分受用于战争等外在因素导致市场变局产生的巨大销售空间。资金匮乏、管理紊乱、成本高昂不是一般市场问题,而是华商纱厂经营方式、生产方式问题。中外纱厂的素质差异缘于“制度”理念的不同认知,缘于“商人支配生产”的经营习俗及其纱厂粗放式管理。业主们因袭着“包买商”逐利多变的遗风,以农商时代的经验模式(经营独立于生产、简单扩大再生产)从事工商时代的企业经营,由此在生产技术能力、企业管理能力和市场运作能力等方面,华商厂始终没有形成可与外资厂较量的核心竞争力。

民族工业的这些前资本主义“性格”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的弱点,产自于近代中国社会经济母体,非自身努力能够完全克服。这种制度、理念落差的消弭,不仅在于业主经营观念的转化,更在于新生产秩序的真正建立和市场制度的实质性进步。

(责任编辑:陈炜祺)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