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退休院长用“影子”捞钱

2015-04-25 06:12惠之
廉政瞭望 2015年17期
关键词:江干区精益院长

文_惠之

反腐案例

临退休院长用“影子”捞钱

文_惠之

2011年初,眼看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丁守宝总有一种失落感:单位走到今天,功劳全在自己,可到头来自己却只能拿这点报酬。不甘心的丁守宝终于想出一个让他退休后也能一边当院长,一边挣大钱的“妙招”。

丁守宝,一个曾经的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连续10年在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并记三等功一次,又被人事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授予“全国质检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这么一个“功勋院长”,面临退休却心理失衡,动起歪脑筋设“影子研究院”敛财。2015年4月15日,以受贿、贪污两项罪名,丁守宝被杭州市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5万元。

退休前,要把“功勋”兑现

2001年8月,丁守宝担任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中心(2008年更名为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以下简称“特检院”)院长时,特检院只是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一家小小的国有事业单位。在丁守宝带领下,短短十几年时间,特检院从当时只有两三个部门60个人发展成为拥有300多人、17个下属部门的先进单位,下属的罐车所业务也从每年的200万元增至1200万元。

在丁守宝看来,特检院所创下的“辉煌”,很大一部分是他的功劳。他常当众炫耀自己的成就,并以功臣自居。2011年初,眼看着还有两年就要退休,丁守宝总有一种失落感:单位走到今天,功劳全在自己,可到头来自己却只能拿这点报酬。

不甘心的丁守宝一直在思索补偿自己的办法,终于想出一个让他退休后也能一边当院长,一边挣大钱的“妙招”。

2011年6月的一天,丁守宝找来朋友瞿某到一高档茶楼相聚,他向瞿某抖出一个计划,要成立一家民办非企业,要求瞿某出面,他在幕后操纵,到时如果赚了钱不会亏待瞿。“丁院长的忙我自然要帮,何况我们是好哥们。”瞿某一口答应。

很快,丁守宝一手策划,找来以其亲戚、朋友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另两家公司出资赞助,成立了民办浙江联合应用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浙联院”),他亲自担任院长,法定代表人写的正是瞿某的名字。然而实际上,这两家公司所谓的赞助款都是丁守宝出的。

当时就有人提出,丁守宝作为省特检院的院长,创办“浙联院”这样的民办非企业,也似乎不大合适。但丁守宝不管,一心一意要把浙联院做起来。

“影子研究院”的敛财术

浙联院刚成立时,一开始因为没有业务,经营较为困难。为了让浙联院迅速发展起来,丁守宝又开始动起歪脑筋。

2011年6月下旬,特检院承接了某煤气公司9辆移动式槽罐车承压罐体检测项目,但未签合同。检测完成后,丁守宝吩咐特检院下属常压容器与罐车检验所所长陈忠明暂时不收这笔钱。到了11月份,二人以浙联院开的发票交煤气公司入账,通过李代桃僵的手法,11.7万元检测费直接汇至浙联院账户。

同年8月,特检院又承接了压力管道数字化管理系统的项目,其中软件开发费60万元,硬件采购费40万元,安装调试费20万元。丁守宝立马“瞄”上这块肥肉,在项目研发过程中,指使特检院科研所所长刘富君开办的精益公司与浙联院签订虚假的软件开发合同。

一开始,刘富君有顾虑,感到这样做有风险。丁守宝安慰他说:“有我在,你怕什么。”刘富君当时还将此事向分管副院长作了汇报,副院长提醒刘富君,帮助丁守宝起草虚假合同、将钱款转出去是犯罪行为。但刘富君面露难色,“丁院长叮嘱一定要办,我不得不办啊。他说了,如果万一出了事由他承担。这件事情请您帮我们保密。”

项目完成后,特检院将60万元软件开发费用分两笔转账至精益公司,扣除相关税费后,精益公司转给浙联院55.38万元。

除了移花接木,丁守宝还用偷梁换柱的办法为浙联院敛财。2012年1月初,丁守宝代表特检院承接了杭州易达公司委托的升降平台检测业务。之后,他又指使刘富君伪造以浙联院为检测主体的虚假合同,13万的检测费用直接汇入浙联院账户。

丁守宝利用各种手段,将特检院的项目和收费转入浙联院的“私囊”。浙联院财源滚滚,丁守宝喜不自胜。

“功勋院长”成警示教育材料

正当丁守宝为自己能够在退休前捞上一把而暗暗窃喜时,一封举报信击碎了他的美梦。被调查的当天,丁守宝还振振有词:“我不会有事的,你们纪委这是有意刁难我。更何况我为单位作了那么大的贡献。”

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丁守宝辩解说,他确实利用其他两家公司“赞助”开办了浙联院,但是从来没有拿过浙联院的钱。然而,办案人员了解到,丁守宝所说的两家公司,一家没有实际运营,一家由其妻子实际管理。同时,多名证人均证实,浙联院实际由丁守宝一人掌控,曾多次支出浙联院资产,用于个人和家人的私事开销。刘富君也将他与丁守宝的勾当和盘托出。

2014年9月12日,丁守宝出现在杭州江干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现场的被告席上。江干区纪委、区直机关党工委组织200多名党员干部到庭参加警示教育活动,旁听整个庭审。检察机关指控,丁守宝共贪污特检院财产计人民币84.7万元,另据查还有受贿行为。

12月10日,杭州江干区法院判处丁守宝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5万元。面对判决,丁守宝的妻子痛哭流涕:“我当时就劝他别动歪脑筋,不该拿的钱不要拿,平安退休就好,他就是不听,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一个好端端的家要垮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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