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第22号令,公布《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自2015年4月10日起施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同时停止执行。此次目录的修订,进一步放开一般制造业,限制类条目从79条减少到38条,通过节能、环保、技术、安全等措施能够实现内外资一致监管的条目不列入限制类。放宽外资准入,允许类项目不再保留外资股比限制。
在商贸物流、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社会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的开放措施。鼓励外商投资现代农业、高新技术、先进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外商投资研发环节。修订后,外商投资政策倾向从注重外资准入管理更多地转为市场调节和行业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