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文海
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研究
马文海
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是破解公安信息系统条块分割、共享不畅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更好地理顺公安信息化应用架构、推动公安基础信息化上台阶、改革完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结合江苏公安机关的探索实践,阐述了当前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措施。
警务信息 综合应用 平台 研究
在全国公安信息化建设中,江苏属于起步较早的省份之一,其公安信息化建设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建设初期,公安信息系统面临的最大弊端在于条块分割,标准不统一,信息重复采集,资源不能共享,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2003年9月,全国“金盾工程”工作会议后,江苏省公安厅组织南京市公安局(下称南京市局)立足于以信息化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的现代化、正规化,试点开发建设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下称警综平台)。2004年7月1日该平台正式开通运行,初步将网络、数据存储、数据库群、安全保障、标准控制、数据交换和信息应用等多种技术融为一体,实现了绝大多数警种部门专业系统的整合,建立了跨部门、跨业务、高度关联共享的公安综合数据库和五大类、40个子系统,供各警种部门协同工作。2004年12月,南京市局警综平台通过了公安部组织的项目鉴定。2006年12月,全国“金盾工程”工作会议推广了南京市局警综平台建设应用的经验做法,认为该平台建设实现了信息整合和应用集成,实现了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公安机关的治安动态不明、基础工作不实、执法监督滞后、民警考核乏力以及警种协作配合不力、业务工作和队伍管理脱节、公安改革后劲不足等难题,从整体上提升了公安机关打击犯罪、驾驭社会治安局势的能力和水平。在2009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南京市局警综平台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目前,该平台已在全国140多个城市公安局推广应用,在全国公安信息化过程中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2009年以来,江苏省公安机关以南京市局警综平台为基础,统一开发建设省市两级警综平台,并实行一体化运行。经过不断升级改造,目前江苏警综平台已涵盖了80%以上的公安业务,80%以上的基层民警每天都要使用该平台开展实有人口、单位场所、涉案财物管理,案件办理和统计分析等基础业务。警综平台建设完善有力地促进了基础信息化的深入发展和警务工作质态的明显提升,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业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按照基础业务信息化、信息应用基础化、基础业务和信息应用一体化的要求,逐步搭建了覆盖治安、刑侦、国保、经侦、出入境、法制、指挥、警保、禁毒、反恐、边防、消防、警卫和森林、民航、水上航运等公安业务警种23类业务、700余个功能模块,开展了信息采集登记、执法办案、人口管理、单位管理、检查监督、关联查询、统计分析、比对报警等业务应用,基本实现了绝大部分公安业务工作网上流转的建设目标。各业务模块之间高度关联,打破传统条块分割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实现了资源共享、业务协同。同时,上下对接各业务条线系统,实现集约式的建设应用模式,切实减轻了民警应用负担,减少了人财物的投入。
(二)基础信息采集目录体系和规范标准不断完善
为减少基层民警重复采集信息,自上而下梳理分析了各警种部门业务需求,分别按照各警种部门业务属性和人、案、物、单位、地址等信息要素属性,确定了警综平台每个模块数据字段111类、3086个及对应的信息采集规范、字典代码。在此基础上规划设计了公安基础业务数据库体系,形成以综合数据库和各类专题数据库组成的数据库集群,统一满足各类业务应用需要,从数据层解决了关联共享、业务协同和流转同步问题,为基础信息化建设和警务大数据建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三)基础业务工作流程不断优化
按照警综平台各业务模块应用责任主体和基础信息采集应用规范标准,将各警种部门民警划分了不同角色,实施灵活的授权策略,根据角色权限划分,确定了每个民警使用的功能模块及对应的数据项。同时,根据业务流、信息流和管理流相融合要求,不断修改完善警种部门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并将各相关业务规范和制度通过警综平台进行固化,不仅规范了民警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行为、降低了行政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而且促进了基础业务流程再造、警务机制的改革。
(四)基础业务数据资源不断丰富
依托警综平台全面实现了110接报警、案件、物品和实有人口、单位等基础业务数据的汇聚整合,目前数据量已达55亿余条,其中案件类数据14亿余条、警情类数据6亿余条、人员类数据15亿余条、单位类数据2亿余条、地址类数据2亿余条、其他类数据15亿余条。这些源源不断产生的核心基础业务数据为各条线系统和情报平台、警务地理平台、监督管理平台等综合性平台开展综合关联应用、智能分析应用提供了重要支撑。
(五)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警综平台的推广应用,初步形成了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办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管理模式,有效地规范了广大民警的执法行为,提高了执法规范化水平,为公安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理念、树立法治思维,推进法治公安建设,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提供了有效载体。
实践表明,警综平台是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和民警开展警情处置、执法办案、治安管理、监督考核等业务的“一站式”工作平台,是基层民警开展基础信息采录和信息综合应用的主要途径,是实现警种条线业务与基层综合业务融合的有效载体,在公安信息化整体架构中具有综合性、基础性的重要作用。随着公安改革和“四项建设”全面深化,特别是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警综平台建设发展必然会遇到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要求、新挑战,必然会产生与形势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与基层民警的期盼和应用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因此,在警综平台软件顶层设计、功能优化、性能提升、业务规范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必须与时俱进,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为核心,将创新发展和拓展完善作为新常态,这对于进一步提升公安基础信息的鲜活度和准确性,提升数据整合共享程度和整体应用效能,进一步促进公安各类业务信息资源的综合应用,有效提高公安机关核心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不断建设完善警综平台是新形势下维稳反恐形势任务的客观要求
当前,我国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持续向好。受境内外各种复杂因素影响,维稳反恐斗争形势日趋严峻,维稳反恐怖工作已成为公安机关履职履能的第一重任。在这一形势任务面前,维稳反恐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信息采集不规范,整合应用不深入,储存管理集约化水平不高,信息化支撑程度不高,成为制约维稳反恐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的重要因素。警综平台是广大基层和实战部门民警采集、管理信息的主要工具。为加快推进维稳反恐工作信息化建设进程,必须在警综平台对维稳反恐相关数据项目、功能设置进行改造和专业化定制,增加维稳反恐专业数据项和字典代码,开发智能化应用工具,实现维稳反恐基础信息采集、研判应用和指挥调度等功能,提升各类信息资源关联整合、综合应用和辅助决策、服务实战的效能,实现“纵向贯通、横向集成、流程应用、高度共享”,全面提升维稳反恐信息建设应用能力和水平。
(二)不断建设完善警综平台是深入推进基础信息化的迫切需要
去年9月,全国公安厅局长座谈会上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四项建设”,将基础信息化列为“四项建设”之首,立意深远。“四项建设”最根本、最核心的就是基础信息化建设,如果没有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则无从谈起。基础信息化核心内容是基础业务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重点是源头信息采集,难点是信息资源共享应用。全面深化警综平台建设应用,是推动基础信息化最关键、最核心的重要环节。因此,要积极引进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针对警综平台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实施策略、技术架构、建库模式等技术支撑环境进行升级优化,全力支撑和保障基础信息化建设。
(三)不断建设完善警综平台是加快推进执法规范化的重要措施
执法规范化是“四项建设”重要内容,执法办案系统是警综平台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执法规范化的有效手段,在规范广大民警执法行为方面起到了核心支撑作用。随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深化,对完善警综平台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是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根据刑诉法、办理刑事和行政案件程序规定要求,不断完善平台流程引警,固化执法办案流程,推进电子笔录、电子签章、电子卷宗、案件自动量罚等系统以及与其他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促进执法办案网上规范运行。二是提升网上执法监督管理水平。在深入推进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建设应用的同时,需要引入云存储、云传输的技术,开发建设执法记录仪音视频管理系统,对接处警、纠纷调解、现场执法、讯问审查、看守羁押等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实时监督,真正实现执法办案全透明、执法管理无死角、执法安全有保障。三是提升执法办案效率和效益。按照执法办案与信息化高度融合的原则,需要不断升级完善维护管理工作模块,优化执法办案操作流程,将电子数据证据的采集、下载、存储和应用全部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确保电子数据证据管理规范、合法有效。
(四)不断建设完善警综平台是自身发展应用的内在要求
警综平台经过不断升级换代,功能日益成熟。但随着社会治安形势的变化和公安工作的改革发展,必然会遇到新需求、新情况、新问题,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建设完善。一是在平台功能设计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平台界面可能存在老化陈旧、不够友好,流程繁琐、操作不便,智能化、图形化水平低,应用费时耗力,影响基层工作效率,需要不断改进。二是在业务模块方面,随着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实战要求,需要不断增加新内容,调整优化新模块,部分交叉重复,无效、无用模块需要及时删除,不断适应基础信息化、执法规范化的要求。三是在业务流程方面,随着治安行政管理和执法办案等业务发展,业务规范、审批环节,流程设置以及相关法律文书需要及时整合优化。四是在开发管理方面,可能会产生建用脱节、建管脱节现象,造成全省警综平台建设活力不强、发展缓慢,需要及时整改。五是在运行维护方面,因开发维护技术力量不足,产生保障工作滞后,不能快速响应基层民警的需求、及时解决基层民警提出的问题,影响民警使用平台的积极性,需要加大运维力度。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改革的重大决策和公安部党委关于开展“四项建设”的总体部署,2015年9月11日,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建设完善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促进资源联通共享的意见》。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部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郭声琨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坚持统筹规划、整合共享、因地制宜、安全应用的原则,大力推进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建设完善,努力实现公安基层基础工作高效规范、业务有机协同、数据动态鲜活、信息高度共享,进一步提升基础工作信息化建设水平。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的各项要求。
(一)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升警综平台的实用性
警综平台是面向基层单位和实战部门开展日常业务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安装部署后,不可能一劳永逸,必然会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各级公安机关主管部门要会同开发单位开通特服号和网上信箱,确定专人每天24小时接收广大民警提出的问题。同时,定期不定期收集、分析各警种部门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改进意见。对民警平时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对待、主动联系、热情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对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故障,要立即修复,确保不影响广大民警正常使用;对功能性和性能性方面的问题,每月与开发单位至少研究一次,并采取滚动式开发、发布和更新,满足广大民警的工作需要;对业务标准和规范性问题,要及时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联系,提请上级部门加快修订和完善,给广大民警一个满意答复;对属于操作不熟练的情况,要指定人员登门指导,其中属于普遍性问题的,要及时举办培训班,帮助提高平台使用水平;对平台中的问题数据,要查找产生根源,从流程上、机制上、技术上进行改进,努力从根子上杜绝问题数据的产生。对虚假数据要坚决清洗删除,对错误数据要定期组织清理修改,对过期数据要及归档处理,使平台数据始终保持全面、准确、鲜活。
(二)坚持需求驱动,不断提升警综平台的实战性
建设需求是警综平台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要立足实战、服务基层,进一步做好需求统筹和论证把关。省一级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建立警综平台建设应用的需求分析和论证团队,定期研究、论证平台建设的重大业务及技术问题,就重点难点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建议。要建立日常沟通协作机制,通过热线服务电话、互动交流平台、主动上门服务、座谈交流讨论等方式,梳理汇总民警对平台的具体应用需求,畅通需求收集反馈渠道,并建立激励机制,对需求被采纳的民警给予奖励。对条线警种部门需增加的涉及基层所队业务系统和源头数据采集项,除涉密及专业性较强的外,原则上都要依托警综平台一体化开发,不准单独建设;凡要依托平台新增功能模块或需平台提供接口和数据的,都必须由省一级主管部门论证审核,统一组织开发,提供服务,不得自行操作,以确保警综平台符合整体发展规划、符合统一标准规范,避免重复建设、减轻基层负担。
(三)坚持技术引领,不断提升警综平台的先进性
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时代的到来,要把引进新理念、新技术作为警综平台建设的重点,不断突破技术障碍、解决技术难点,用先进技术弥补体制机制的不足、引领公安工作创新发展。一方面,尽快实现大数据分布式技术应用,依托大数据分布式技术,迅速提升平台性能,提升平台运行效率,改善民警应用体验;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移动警综应用平台建设,在移动互联技术迅猛发展,4G网络广泛普及的新时期,移动警务应用迎来了新机遇。要紧跟时代步伐,提前谋划发展,将警综平台数据采集、身份核查、信息查询、经纬度定位等基础应用功能逐步移植到移动警务通上,方便民警日常工作,让警务信息化迈入移动互联时代。
(四)坚持规范管理,不断提升警综平台的长效性
一要规范业务工作流程。按照统一论证、统一建设的思路,各级公安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贯彻落实统筹论证把关工作,相关业务警种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本条线功能模块业务流程,统筹推进警综平台深化发展。二要严格执行标准规范。各警种部门要严格执行数据标准规范和业务流程规范,以固化的流程、标准的数据、规范的操作提升基础信息化应用水平。三要无缝对接业务系统。对公安部部署的条线业务系统以及接处警、人口、居住证等前端业务办理系统,健全对接应用规范管理机制,打通双向数据传输接口通道,完善数据双向服务体系,切实减轻民警负担,提升数据共享价值。四要强化日常运行维护。要将警综平台建设运维和开发建设项目作为基础信息化重点内容纳入年初预算,科学安排经费投入,确保本地警综平台建设应用工作顺利实施。要抽调精干的业务、技术力量,负责本地平台建设应用管理工作,建立长效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本地平台建设应用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做好上下对接联络和为基层民警服务保障等工作。要加强本地警综合平台建设应用工作面上情况掌握,定期总结评估,及时固化经验做法,不断推动警综平台建设应用工作深入开展。
On Building an Integrated Police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Platform
MA Wen-hai
The construction and perfection of police information integrated application platform is an effective way to solve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fragmented police information system which is poor at sharing information.Such a platform is also of great significance in better straightening out the architecture of police information application,promoting the basic application information of public security,and reforming and improving the operating mechanism of the police.Based on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Jiangsu public security organs,this paper expounds the importance and urgency to build and perfect police information integrated application platform.And specifics measures are put forward as well.
police information;integrated application;platform;research
TP392
C
1672-1020(2015)06-0104-05
[责任编辑:王 焱]
江苏警官学院2015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大数据时代公安信息化研究”(编号:2105SJYSZ02)。
2015-10-30
马文海(1961-),男,江苏南通人,汉族,江苏警官学院计算机信息与网络安全系政委,南京,21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