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荣刚
王锳《诗词曲语辞例释》(第二次增订本,中华书局2005年版)“存疑录”中“针喇”一词疑为“无故攀指”之意。原例句如下:
1.红娘闻语道:“休针喇,放二四不识娘羞,待要打折我腿,缝合我口。”(《董西厢》四)
2.你可休将人来者剌,来日个坐早衙,大人行把状插,小夫人必事发,王都管必定杀。(《村乐堂》剧三)
3.你道是不曾见他女娇娃,这的是谁人题下这首《后庭花》?须不是把你来胡遮剌,莫不我双眼昏花?(《后庭花》剧三)
4.休厮缠,胡遮剌,我是你的丈夫,你须是我的浑家。(《忍字记》剧二)
凌景埏校注本《董西厢》(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释“针喇”为“不要乱说”或“刺心话”之意;《汉语大词典》沿用凌景埏注解,释为“胡说、乱说”;朱居易《元剧俗语方言例释》(商务印书馆1956年版)释“胡遮剌”一词时引《后庭花》、《忍字记》二例,解为“胡指、乱扯”之意,均不确。
按:“针喇”当为象声词,是用来形容人因生气、或着急、或兴奋而大声说话或叫嚷、吵闹之意。元明时期戏曲文本中的象声词往往“一词多写”,“针喇”、“者剌”和“遮剌”等写法不同,实为一词。“针喇”还可作“支剌”。如:“休则管我跟前声支剌叫唤,因甚的?大古是脚踏实地。”(《勘头巾》剧三)。作为象声词,“支剌”在今天天津、河北一带的方言中仍然常用,义近似“吱哩哇啦”,如:这里正在开会,你来迟了,还不悄悄坐下,支剌叫什么?
元明时期戏曲中的唱词和对白多接近当时的日常口语,经常使用一些象声词增强语言表达效果。从构词上看,“剌”和“喇”是戏曲中十分常见的象声词构词成分,如“忽剌剌、荆棘剌、扑剌剌、各剌剌、不剌剌、只留支剌、阿剌剌”等;从修辞上看,象声词的使用,能够让指称对象的情貌姿态表现得更加生动真切。如例1中,红娘听张生说要和莺莺私奔,生怕这话被别人听见,因此叫张生不要大声叫嚷。“针喇”一词形象生动,口语色彩强烈。
因“支剌”等表示大声说话或叫嚷、吵闹的声音,故多用于表示禁止的祈使句中。“休针喇”和“胡遮剌”都是“不要大声叫嚷”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