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广智
新一届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战略布局
李广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基于对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科学判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作出了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确立了反腐倡廉的战略目标、工作主线、工作格局、工作重点、领导体制等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和战略决策,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的战略布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三清’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确定“建设廉洁政治”战略目标,是十八大的重大理论贡献和决策创新。这个目标的确定,为整个反腐倡廉的战略布局确定了基准定位,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此后的一系列反腐败工作部署和要求,都是紧紧围绕这个总目标而展开的。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项子目标,清晰地展示了“廉洁政治”总目标的丰富内涵。过去廉政建设的基本着眼点是保持干部廉洁,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则把廉洁的要求扩展到政府清廉和政治清明,目标大大提升了,视野相应地拓宽了,工作内容和任务也极大地扩展了。
加强政府清廉建设有新要求
围绕建设廉洁政府,紧紧抓住了三个关键环节。一是抓好简政放权,国家机关减少审批事项1/ 3以上,省级部门减少审批事项1/2以上。二是把管好权、看好钱作为防治腐败的重点,要求公示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规范并公示行权流程;发挥审计的尖兵和利剑作用,实现审计全覆盖。三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凡属资源配置、资产处置、项目安排等,都要通过市场机制去运作,在权力和资本之间构建起严密的隔离网,从源头上杜绝权钱交易问题。
加强政治清明建设有新举措
政治清明是政治文明的题中应有之义,政治文明包含的要素都应体现出廉洁的要求,才能实现政治清明。
在社会意识和文化方面,突出强调廉洁文化建设,力求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清廉的氛围。中共中央政治局专题学习讨论中国古代的廉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吸收优秀传统文化精华,推动当前的廉洁文化建设。这方面要着力解决以下问题:一是对腐败现象社会容忍度比较高的问题。过去,一些人认为党员干部有点小毛病不必较真,在社会心理上对腐败的容忍度比较高。针对这种情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反腐败“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二是人情交往失度的问题。在基层表现为一些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敛财,在党政机关表现为一些人利用各种机会给领导干部送钱送礼,很多腐败行为就是打着人情交往的旗号实施的。所以,要从实现政治清明的高度认真治理送“红包”的问题。三是办事难、办事得“求人”的问题。这个问题对廉政建设的负面影响极大,会导致“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雁过拔毛”式腐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过去讲‘有理走遍天下’,现在有理的也到处找人。这说明老百姓要办点事多么不易,不打点打点,不融通融通,不意思意思,就办不成事!这种现象一定要扭转过来!”解决这个问题既要从文化和价值观层面着眼,更要从行权规范管理方面入手。
在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突出强调了纪检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强化专门机关的监督作用。行政行为、市场行为、企业行为、社会行为,都会进一步得到规范,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会进一步减少。
在实现法治的公平公正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进行立法体制的改革,今后凡是重要的立法,要由人大或政府法制机构来主导,避免由部门主导立法导致的部门利益法律化,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对实现行政执法和司法的公平公正也提出了相应的改革任务和完善管理的措施。
在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面,强调要加大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力度,解决买官卖官、边腐边升、带病上岗等问题。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建设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把“纯洁性建设”纳入工作主线,既提高了廉政建设的标准,又扩展了工作任务,为实现“廉洁政治”总目标规划了路线图,明确了以什么样的标准,按照什么样的路径,着重解决哪些问题来实现总目标。为什么这样讲?首先,纯洁性是先进性的前提和基础。没有纯洁性,就谈不上先进性。把纯洁性建设纳入工作主线,既明确了标准,又规划了工作路径,厘清了从严治党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所要达到的理想状态,为保持党的先进性奠定坚实的基础。其次,纯洁性标准高于廉洁性标准。廉洁性标准就是党员干部的行为只要不违犯党纪政纪,即可视为保持了廉洁,这实际上是一个“底线”的标准。过去,廉洁性标准在一些地方又退到了法律的标准,只要不违法,就认为这个干部还不错。由于标准的降低,结果导致大量的思想道德、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没能得到及时解决,甚至愈演愈烈,严重影响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纯洁性标准要求更高了,是一个“高线”的标准。因此,党的十八大按照纯洁性建设主线的要求,确定要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由此入手开展全面的作风整顿。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是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入手,强化“高线”标准,增强改进作风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作风建设进一步引向深入,为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打下坚实的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要按照党的十八大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为重点加强纪律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更加科学有效地预防腐败,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这段话实际上已经鲜明提出了加强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三项工作新格局。此后,“三大建设”的基本内容不断丰富和完善。反腐败斗争按照这样的格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态势有序展开。
——关于加强纪律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他指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靠什么管?靠什么治?就要靠严明纪律。”要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
——关于加强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抓改进工作作风,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密切联系群众,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继续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自律机制。
要把“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把“守纪律和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突出强调“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并指出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重点要做到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改进作风重在“净化政治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进工作作风,就是要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这是对作风建设政治功能的新定位,对作风建设重要意义的新认识。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要求,作风建设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从认真抓好“八项规定”落实和解决“四风”问题入手,不断深化,逐步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的搞特殊、耍特权,团团伙伙、搞“小圈子”,人情交往失度、利用各种机会收钱送钱,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作风建设要常态化、长效化,常抓抓出习惯,常抓抓出长效。
惩治腐败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求“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重症要用猛药。查处腐败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刮骨疗毒的勇气不泄、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搞了腐败的人付出代价。”
预防腐败的关键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靠体制机制制度创新防治腐败,是反腐倡廉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支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机制和制度创新进行了重点部署,以“建立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为目标,确定了构建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创新纪检监察体制机制、形成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等工作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又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改进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不断扎紧关住权力的制度笼子。
拒腐防变的根本是“坚定理想信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始终是共产党人安身立命的根本。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他把理想信念比喻为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坚定理想信念才能炼就“金刚不坏之身”,缺了理想信念就会得精神上的“软骨病”,降低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持“纪在法前”,突出“执纪特色”。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阐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基本规律,指出从严治党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从严肃纪律抓起”。王岐山同志在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党的先锋队性质决定了党纪党规严于国家法律。国法是所有公民的行为底线,党纪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立的规矩。”全面从严治党,不仅要着力清除党内少数腐败分子,而且要依靠党规党纪严格规范大多数党员干部的行为,及时处理党员干部在思想道德和作风上存在的“小问题”,才能永葆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此,必须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成为党员干部的行为底线,绝不能把对党员干部的要求退到法律的红线上去。
要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他要求,巡视工作要“术业有专攻”,剑指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腐败、作风、纪律和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找出“老虎”和“苍蝇”,发挥出震慑和遏制作用。要创新巡视形式和组织制度,增强机动性和灵活性,实现巡视全覆盖。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大改革和创新,其重大意义在于把党委的领导责任和工作推动、实施责任落到了实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常研究、常部署,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对于纪委的监督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三中全会还对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纪检监察派驻机构设立和巡视工作要实现全覆盖。这些改革创新措施,有利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作用。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王晓燕wangxiaoyan@fendouzazh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