脂砚斋与畸笏叟

2015-04-17 20:50许国华
福建教育学院学报 2015年7期
关键词:脂砚斋庚辰石头记

许国华

(福建教育学院,福建 福州 350025)

接触过《红楼梦》早期抄本的红学爱好者大都知道,《红楼梦》早期抄本的名称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有甲戌本、己卯本、庚辰本等多种过录手抄本,里面有“脂砚斋”或署名、署年,或统无署名、署年的多种眉批、行间侧批,以及正文下的双行批注,朱筆的、墨笔的,还有回前回后的朱筆的墨笔的总评、题诗、题词等,琳琅满目,美不胜收。评批者“脂砚斋”虽是化名,但赫然立于卷首,不仅书名叫“脂砚斋重评……”,且每卷(即回)开头大都书曰:“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卷之(如“第一回”“第二回”等等)。”脂砚斋其人总不能是子虚乌有罢!

一、脂砚斋是雪芹兄弟行(辈),创作上亲密的合作者

早年胡适在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考评《红楼梦》时,曾推断“脂砚斋是同雪芹很亲近的,同雪芹弟兄都很相熟”,“他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脂砚斋是他的别号。”[1]59后几年,胡适看了抄本《庚辰本》,他即改变看法,明确提出:“我相信脂砚斋即是那位爱吃胭脂的宝玉,即是曹雪芹自己。”①胡适为什么如此大转弯,坚信评批者脂砚斋即是作者雪芹呢?他主要根据庚辰本第二十二回记宝钗生日,贾母让凤姐点戏,正文上有朱筆眉批道:

凤姐点戏,脂砚执笔事,今知者聊聊(寥寥)矣,不怨夫!(引评批语中某些字词后,加括号注字词,是对其校改的文字。下同,不再注。)

据此,脂砚斋既然能以宝玉的身份站在凤姐身边,替不能写字的凤姐代笔写戏单,当然其人不是凡人了。胡适根据他“红楼梦是作者的自叙传”②的逻辑:

作者=宝玉 脂砚(大体)=宝玉;那么,脂砚=宝玉=作者了!

所以,胡适深信:脂砚斋即是曹雪芹的化名!③

但是,此点在他生前一直秘藏的甲戌本《石头记》第一回开头“楔子”里有如下的话,就不攻自破了:

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

这一行文字是跟前数行“后因曹雪芹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相并提,相互照应的!再者,甲戌本第二回页二有眉批:“……且诸公..之批自是之批,亦有取乐处”!由此可知,曹雪芹是曹雪芹,脂砚斋则是评批者脂砚斋了。(引文某些字词下加着重号“·”,是笔者所加,下同。)

如果再看作者与评批者在评语中互相对答、揶揄、开玩笑,其为两人似显得更清楚。

1.知眼泪还债大都作者一人耳。余亦知此意,但不能说得出。④

2.“后”字何不直用“西”字?

恐先生堕泪,故不敢用“西”字。⑤

——前一句似是评者问作者,后一句明显是作者回答。此“先生”,当是指“脂砚先生”。

3.又是一个有害无益者。作者一生为此所误,批者一生亦为此所误;于开卷凡见如此人,世人故为喜,余犯(反)抱恨,盖四字误人甚矣。

被误者深感此批。⑥

——最后一句显系作者答批。

4.真好述者,述不错。

真好批者,批得出。⑦

——此处作者与评者对答,再明显不过了。述者,指讲述者即作者。

以上数例,尤其是作者与批者对答的评批语,清楚表明批者脂砚斋与作者曹雪芹显然是两人。

另外,有一些醒目的朱眉评显示:评者与作者不可能是一人。

这儿仅举突出的一例。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在宝玉“趁着酒兴,不禁提笔”而续《庄子》的正文上面,脂砚大筆眉批道:

趁着酒兴,不禁而续,是非(作)者自站地步处。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然奇极怪极之筆从何设想?怎不令人叫绝!

己卯冬夜⑧

对此条怎样解释,可形成对立的两种观点:一是胡适正是由此得出结论:您看脂砚不是自认他是宝玉的生活原型吗?根据我的“自叙传”说,脂砚既等于宝玉原型,也就是作者自己了,此是最有力证据。二是与胡适理解、看法恰恰相反,此条确是脂砚眉批,我们可以复按:它开首肯定作者描写宝玉是在喝酒半醉的状态下,抖胆续《庄子》的,那文意的大胆(“焚花散麝而闺阁始人含其劝矣!戕宝钗之仙姿,灰(隳)黛玉之灵窍,丧减情意,而闺阁之美恶始相类矣”等等),彻底的虚无论调,不是醉汉绝不会到如此地步的。所以评者脂砚肯定作者“自站地步”,避开可能的诘难。下面一句“谓余何人耶,敢续《庄子》?”确是脂砚自认他是宝玉的生活原型,意思是说:虽然是宝玉的模特儿,实际我的文才很不够,我哪敢续《庄子》?我哪有这等文才?接下去笔锋一转,一个“然”字转向对作者艺术想象的夸赞:“然奇极怪极之笔,从何设想(而来)?”真要令人叫绝啦!——您看,批者与作者可能是一人吗?要是一人,曹雪芹也太“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啦!

由此,应该说胡适在最早的评论中[2]82是猜对了,说评者脂砚斋“他是曹雪芹同族的亲属……”大概是雪芹的嫡堂弟兄或从堂弟兄,也许是曹颙或曹颀的儿子”⑨。评者脂砚对于曹氏家庭内部细故的认知、记忆,就可以想见一斑了。例如: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每意觅青埂峰再问石兄,余(奈)不遇獭头和尚何?怅怅!

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本(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

甲午(申)八月泪笔⑩

我们看此脂砚,不是一般的《红楼梦》小说的评批者,如李卓吾、金圣叹评《水浒》、毛宗岗评《三国志演义》、张竹坡评《金瓶梅》那样,是后来人客观的阅读、评点作品;他不一样,他是作为作者创作上的亲密合作者,书中有些事件的亲历者来写评的;他又深知作者的“拟书底里”、创作秘密,知道作者是以血泪和墨来创作这稀世之作的,还深沉地记下雪芹在“壬午除夕”“泪尽而逝”的历史印记。他并且感到自己“泪亦待尽,”,将追随雪芹于地下,所以寄希望于老天,能在后辈才人中再出“一芹一脂”,来最后完成这未竟的天才之作;那样,他们二人(当指上文的“一芹一脂”)就可以含笑于九泉啦!由此文意看,此条令许多后世红学家征引不休、聚讼纷纭的脂评,它应该是脂砚的绝笔批,应是在“壬午除夕”之后不很久,脂砚写的极重要的遗言。刚好,靖藏本⑪上有同一内容的评语,跟甲戌本上的文字大同小异,署年是“甲申八月泪笔”,恰好说明此批是壬午年之后第二个年头的事。怀疑论者会反诘:这是你的分析、看法,弧证难以成立啊!——那好,又恰好又有一条靖批可以作为佐证的:

前批知者聊(廖)聊(廖),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

(第二十二回眉批)

此条靖批[3]410显然是自称“朽物”“老朽”的畸笏叟在丁亥年的批。它提示:1.丁亥年以前的数年间,有这些人(雪芹、脂砚,还有杏斋)已谢世;脂砚是紧随雪芹之后逝世的,决不会在丁亥年之后六、七年的“甲午”年还能写批。因此,脂砚绝笔批的署年当为“甲申”(依靖批),不可能是“甲午”,因为脂砚未活到此年。但有论者会反诘说:末一段是畸笏追忆十多年前的事呢?“余二人”云云的“泪笔”批是畸笏批语呢?笔者认为此即使是畸批,也应是脂砚逝世后一、二年二、三年写的批,看语气很不像是事隔十多年后追怀、追忆的文字。稍加细按,就会清楚明白的。2.它明白标示作者雪芹是雪芹,批者脂砚是脂砚,分明是两个人。这样,许多绝口称赞、称赏作者艺术笔法的评批,就好理解了,决不会是作者自卖自夸啦!

二、脂砚非史湘云类型的女性

近年来又有论说“脂砚斋即史湘云”的生活原型,后成为雪芹之妻,说他们两人晚年相濡以沫,一个创作,一个加评,共同完成了《脂砚斋重评石头记》这不世之杰作[4]56-61,听来颇能鼓动人美丽的幻想。——事实果真如此吗?请看下列几条脂评,颇能显示脂砚的身份的:

1.庚辰本第48回宝钗劝薛姨妈让其兄薛蟠出外经商干事,历练历练,正文下有双行墨批:

脂砚斋

2.庚辰本第49回写史湘云一身男儿装,“越显的蜂腰猿背,鹤势螂形”,下面双行墨批道:

近之拳谱中有坐马势,便似螂之蹲立,昔人爱轻捷便俏,闲取一螂,观其仰颈叠胸之势。今四字无出处,却写尽矣。

脂砚斋

3.庚辰本第十八回写龄官执意不作原非本角之戏的《游园惊梦》,定要作《相约》《相骂》二出,下面双行墨批:

余历梨园子弟广矣,各各(个)皆然;亦曾与惯养梨园诸世家兄弟谈议及此,众皆知其事而皆不能言。……与余三十年前目睹身亲之人现形于纸上,使言石头记之为书,情之至极,言之至恰;然非领略过乃事,迷陷过乃情,即观此茫然嚼蜡,亦不知其神妙也。(见人民文学2006版399页)

4.庚辰本第二十一回(人民文学2006版467页),批于“四儿是个聪敏乖巧不过的丫头”正文如下:

引这些例子也够说明问题了。史湘云尽管是风流倜傥的女性,偶尔爱作个男子装束,但在二百多年前的古代封建社会,又是生在世家大族(虽然已衰落)的姑娘家,要象薛蟠、柳湘莲那样出外经商、干事,离开家人,这几乎是“天方夜潭”,绝无可能的。再者,家中又蓄养戏班,跟女戏子们又过从甚密,并“迷陷过乃情”,对她们的恃技娇宠,爱恨交加,深有感受;对“聪敏乖巧不过”的四儿那样的丫头,受其所误,许多年后仍然耿耿于怀……能够跟“诸世家兄弟”谈论女戏子的事等等此类情况,在封建家庭,有此行动自由的恐怕不能是“足不出户”的大家闺秀吧,而只能是贾宝玉那样的贵公子有拜客串门社交的些许自由!更有趣的是,对拳谱有所研究,对作者写到“鹤势螂形”四字深有感触,大发一通议论的,也绝不可能是闺阁小姐的女性,即使当时是思想、个性比较“解放”的史湘云类型的女性,也难做到。

所以,“脂砚斋是史湘云”说是不能成立的。尽管早期抄本有两、三条评语显示写批者是女性(如庚辰本第二十六回贾芸到怡江院见宝玉,有行侧批云:“……玉兄若见此批,必云‘老货,他处处不放松,可恨可恨!’回思将余比作钗颦等乃一知己,余何幸也,一笑!”)我们也不能“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下断语说:“脂砚斋是女性”,叫起“脂砚姑娘”来!对于那一、二条两、三条似女性的批语,为何不能恰当地解释为:雪芹夫人偶尔也写有几条评语的。甲戌本眉批不是早就说过,不仅有,还有么?——更何况,那一、二条女性批,并无署下“脂砚斋”或“脂砚(研)”的大号,或他常署的署年(如“己卯”“己卯冬夜”等)。

三、畸笏非脂砚,很可能即曹頫

脂砚评书的中后期,署名“畸笏”“畸笏叟”“畸笏老人”,有时自称“老朽”“朽物”的评批者参加了进来。他最早评书在丁丑年(1757),评语最多的年份有壬午年(1762)、丁亥年(1767),有 27条;另有乙酉年(1765)、戊子年(1768)的零星批各一、二条;他最后的署年是“辛卯(1771)冬日”[5];总数大致93条。

周汝昌先生是最早认为畸笏叟是脂砚评书后期的又一化名;女性而用“叟”,狡狯之至,又挺幽默富于诗意的想象。然而考证是最实实在在的事,来不得半点虚夸与悬测。只要稍加琢磨下列几条评语,即可明白畸笏叟是何等样人:

1.奸邪婢岂是怡红应答者,故即逐之,前良儿、后篆儿便是却(确)证。作者又不得可也。己卯冬夜。

此系未见抄没,狱神庙诸事,故有是批。

2.秦可卿淫丧天香楼,作者用史笔也。老朽因有魂托凤姐贾家后事二件,嫡是安富尊荣坐享人能想得到处?其事虽未漏,其言其意则令人悲切感服,姑赦之,因命芹溪删去。

3.“树倒猢狲散”之语,全(今)犹在耳,曲指三十五年矣,伤哉,宁不恸杀!

4.批书人领至此教,故批至此竟放声大哭!俺先姐先(仙)逝太早,不然,余何得为废人耶?

5.作书人将批书人哭坏了(庚辰本第388页批于贾妃抚爱宝玉的正文侧朱笔批,想系畸笏批)

6.旧族后辈受此五病者颇多,余家更甚。三十年前事见书于三十年后,今(令)余(悲)恸,血泪盈(面)。(甲戌本第十三回274页眉赤批。人民文学版)

7.不数年,芹溪、脂砚、杏斋诸子皆相继别去,今丁亥夏只剩朽物一枚,宁不痛杀!(据靖批)

这几条批语说明:第一,从(1)看清楚明白地表示畸笏非脂砚。署“己卯冬夜”的是脂砚批。第二,自称“老朽”“朽物”的畸笏叟可以“命”作者雪芹删去秦可卿“死故”的一些丑事,其语气酷似雪芹的长辈。第三,此畸笏叟有署名、署年的很多评批,似乎不亚于脂砚斋;他是继脂砚之后接手评批《石头记》的重要角色。值得注意的是脂砚与畸笏阅评有几年是交替进行的;甲戌己卯年是你阅评,壬午年是我阅评。从畸笏大量评语的内容看,他也应是曹家的人,身经亲历曹氏家族从繁荣到变故、衰败的“过来人”。他阅评《石头记》,时时能触景伤情的联想到“三十年前”如何如何,“三十五年前”如何如何,“三十年来”如何如何;而且深深记得曹寅的口头禅“树倒猢狲散之语!”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曹佳氏,小说把她写成贾元春的,畸笏称之为“先姊”!……这些使我们后人不由地联想到裕瑞《枣窗闲筆·〈后红楼梦〉书后》[6]111-113里记下的:

雪芹二字,想系其字与号耳,其名不得知。曹姓。……闻前辈姻戚有与之交好者。……其先人曾为江宁织造,颇裕,又与平郡王府姻戚往来。……。

此裕瑞(1771—?)虽是雪芹的后辈,有的记述不确,如说曹雪芹得到不知何人作的《风月宝鉴》,因其事迹与他家的遭际相类,所以删改数次,成了《红楼梦》。但他的记述大部分是可靠的,评论也很有见地。他的信息来源是“前辈姻戚”有与雪芹交好的。他的前辈姻戚非是别人,是明琳、明义、明仁与永忠等,都是雪芹的故交好友。又,敦氏兄弟著作中有记述雪芹在明琳养石轩侃侃而谈的情景。从雪芹好友处传闻下来的,虽事隔一代多一点(五十年左右),有许多还是可靠的,如说“本本有其叔——的批语”。据此,写批语的重要角色有一人是“其叔”,应当是确定的,不致于传错;因为未细审有两大评家(裕瑞着重在评《红楼梦》的续书),统归之于“脂砚斋”是可以理解的。那么“其叔”,雪芹的叔父就只能是“命删”、自称老朽的畸笏叟了。⑫

书中写到一些情节,每每使这位畸笏叟联想到曹家的一些旧事,如“大海饮酒,西堂产九台灵芝日也!批书至此,宁不悲乎?”⑬“读五件事未完,余不禁失声大哭。——三十年前,作书人在何处耶?”⑭“树倒猢狲散之语,今犹在耳,屈批三十五年矣!哀哉伤哉,宁不痛杀!”⑮等等。他常常作些感慨的追忆的评批,满纸“叹叹,泪如雨下”!“宁不悲乎?”书中写得佳妙之处,往往拍案叫绝。从其用词用语的特征看,好用“泣血泪盈”“血泪盈(面)”“(皇恩浩荡)亘古未见”等等[7]129。此畸笏叟很大可能就是雪芹之叔,后又奉旨过继给曹寅之妻李太夫人作继子(因曹寅独子曹顒24岁夭亡,康熙命内务府从寅亲弟荃中选择第四子頫作嗣的),又是曹家败落的当事人曹頫!到批书时,还深切记得曹寅的口头禅“树倒猢狲散之语”,以及江宁织造府的“西园”“西堂”等,并且称曹寅长女纳尔苏王妃(元春的生活原型)为“先姊”,且说如果先姊还在,他就不至于做“废人”了⑯!……凡此种种,只有自小寄养于寅伯父家,后又承嗣、继任江宁织造的曹頫。曹頫是雪芹的幼叔,年龄相距十七八岁至二十二岁左右,那么就好解释畸笏批语也跟脂批一样有许多极口称赏作者笔法、艺术性的评语了。如:

1.偏於极热闹处写出大不得意之文,却无丝毫牵强,且有许多令人不笑不了,哭不了,叹不了,悔不了,唯以大白酬我作者!

壬午 季春 畸笏⑰

2.大观园用省亲事出题,是大关键事,方见大手笔行文之立意!

畸笏⑱

3.只写几个“如何”将泼天喜事交代完了。紧接代玉回,琏凤闲话,以老妪勾出省亲事来,其千头万绪、合笋(榫)贯通,无一毫痕迹。如此等是书多多不能枚举。想兄在青硬(埂)峰上,经煅炼后,参透重关至恒河沙数,如否?余曰万不能有此机括,有此筆力!恨不得面问果否?叹叹!

丁亥夏畸笏叟⑲

4.此书如此等文章,多多不能救(枚)举。机括、神思自从天分而有,其毛锥写人,口气传神、摄魄处,怎不令人拍案称奇叫绝!

丁亥夏畸笏叟⑳

神工乎?鬼工乎?文思至此尽矣!

丁亥夏畸笏⑳

如此极口赞赏作为小辈作者的文字,恐非做父亲的人所能为。在封建社会,父子之间的严峻关系,可从“大观园试才题对额”那回书中探知一、二。在那里充分展示了封建严父的威严,即使宝玉很有才华的题咏,众清客也一致赞赏(非假意,瞎吹捧)时,严父的贾政也只不过稍许点头,脸含一丝笑意,然口中出来的还是批评、斥责的话。由此可见一斑。如果畸笏叟是曹頫的话,那么多极口赞赏的评语,绝不会出之于作者父亲之口,说是“其叔”,雪芹之叔父(后又是嗣父)㉑正恰当。

注释:

①也见《跋 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85页。

②胡适在《红楼梦考证》《跋红楼梦考证》里多次论断:“红楼梦是一部隐去真事的自传”,“此书为曹雪芹把真事隐去的自叙传”。

③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抄本》,说“所以这两条批语使我们可以推测脂砚斋即是《红楼梦》的主人,也即是他的作者曹雪芹”。

④甲戌本第一回页九B面眉赤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9。

⑤甲戌本第二回页七A面朱侧批,同上书。

⑥庚辰本第二十一回写四儿是个“聪明乖巧不过”的丫头,正文下双行墨批,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

⑦庚辰本第二十一回“袭人和衣睡在衾上”,此下双行墨评,同上书。

⑧庚辰本第二十一回人民文学版第四六八至四六九页眉赤批。

⑨脂砚是曹颙或曹颀或曹頫之子,尚无定论。最近有上海崔川荣君提出脂砚与雪芹是同胞孪生兄弟,见《红楼梦学刊》2003年第三辑,崔文《关于棠村引出的话题》。

⑩甲戌本第一回第16-17页,北京:人民文学出版2009。

⑪靖本是南京靖应鹍旧藏的《红楼梦》古抄本,1959年为毛国瑶发现,毛曾抄录下有正戚序本所无的150条脂评,分寄著名红学家俞平伯、周汝昌、吴恩裕等。后有《红楼梦研究集刊》第十二辑发表毛国瑶《靖应鹍藏抄本〈红楼梦〉发现的经过》及所辑的批语,以及靖宽荣,王惠萍《靖本琐忆及其他》。后1963年左右靖本迷失。

⑫一粟编《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上册第14至113页,中华书局版。

⑬庚辰本第二十八回643页朱眉批。

⑭庚辰本第十三回284页。

⑮庚辰本第十三回270页。

⑯“先姊”语,见庚辰本第十七至十八回“荣国府归省庆元宵”页三八三行侧朱批。

⑰庚辰本第十六回339页眉赤批。

⑱庚辰本第十六回331页眉赤批。

⑲庚辰本第十六回332页眉赤批。

⑳庚辰本第二十二回493页。

㉑朱谈文女士《红楼梦论源》最早提出“嗣父”一说。

[1]胡适.考证《红楼梦》的新材料(二)[M].《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一辑.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2]胡适.跋乾隆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钞本《红楼梦研究参考资料选辑》第一辑[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

[3][法国]陈庆浩.新编石头记脂砚斋评语辑校(增订本)[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

[4]邓遂夫.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导论十二)[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0.

[5]陈庆浩.新编脂评辑校[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87:丁丑年靖批573;戊子年的315;辛卯冬日的576.

[6]一粟.古典文学研究资料汇编·红楼梦卷(第一册)[M].北京:中华书局,1963.

[7]故宫博物馆明清档案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曹頫代母陈情折[M].北京:中华书局,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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