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05号,以下简称《十二条措施》)。为了更好了解政策,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现对政策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进行解读。
2014年12月28日和2015年1月28日,国务院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67号)和《关于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8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两个意见,推动我省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并制定符合我省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政策措施,一是省商务厅赴有关设区市认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召开重点服务贸易企业座谈,实地走访代表性企业,了解企业关切的问题,听取设区市意见和建议。二是召开省直及中央驻闽单位等29部门处室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并征求各部门对《福建省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参加了商务部对两个意见的政策解读会,并根据各兄弟省市交流的经验和做法,进行修改完善,最后形成《福建省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发展十二条措施的通知》。
《十二条措施》提出争取到2020年,全省服务贸易总额达到400亿美元,服务外包业务规模年均增长30%的发展目标。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服务贸易重点发展领域、创新发展模式、培育重点领域龙头企业、推进功能区域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引进、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大力开拓国际市场等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也提出了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服务和支持、提升便利化水平,建立统计分析体系和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等五个方面保障措施,并明确了落实工作任务和实施保障措施的责任部门。
一是我省首个由省政府印发的服务贸易政策。《十二条措施》是服务贸易领域第一个省政府印发的文件,也是省政府首次全面、系统提出我省服务贸易的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促进措施和责任单位。
二是明确服务贸易发展的重点领域。提出积极扩大旅游、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重点培育计算机和信息服务、咨询、研发设计、通信、金融、文化创意、广播影视、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服务贸易;加强中医药、体育、餐饮等特色服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同时要求各地要立足自身基础和发展潜力,发展具有比较优势和当地特色的服务贸易,
三是强化服务外包是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将承接服务外包作为提升我省服务水平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增加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外包业务比重,促进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延伸。扩大服务外包产业规模,拓展服务外包业务领域,加快发
展与制造业联动的研发设计、信息技术服务、交通物流、电子商务、会展服务、节能环保服务和人力资源服务等服务外包。提升服务跨境交付能力,推动离岸、在岸服务外包协调发展。通过培育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积极推动福州等城市成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享受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相关政策措施。
四是推进服务贸易功能区域建设。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和服务贸易集聚作用,依托现有各类开发区和自贸试验区规划建设一批特色服务出口基地。推动我省自贸试验区加强两岸现代服务业、金融创新、国际航运、国际旅游等合作,积极发展高新技术研发、信息技术服务、金融服务、旅游服务、文化贸易和版权贸易等服务贸易,推动发展动漫创意、信息管理、数据处理、供应链管理、飞机及零部件维修等服务外包业务。在ECFA框架下,推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扩大通信、运输、旅游、医疗等行业对台开放,承接台湾地区服务业转移。通过服务贸易功能区建设,带动服务贸易集聚发展,成为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五是注重重点企业培育和国际市场开拓。制订和完善《福建省文化出口重点培育企业认定办法》和《福建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认定办法》,每两年开展一次重点企业的认定工作,培育壮大行业龙头企业。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参加境内外服务贸易重点展览会、洽谈会,支持服务贸易企业在境外进行版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以及维护和升级,开展检验检测认证等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鼓励各类服务业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合作,支持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合作等方式建设境外营销网络、服务网点和国际性公共服务平台。
六是加大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国务院提出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有利于稳定和增加就业、调整经济结构、形成产业升级、培育新的增长点。为此,我省出台的《十二条措施》加大了对服务贸易财政资金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认证、人才培训、建立统计分析体系等方面。
七是着力破解服务贸易企业融资难题。由于服务贸易企业具有轻资产特点,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为此,《十二条措施》提出解决“融资难”的支持措施。一是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供应链融资、海外并购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仓单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二是运用好外贸企业“助保贷”业务,为服务贸易企业提供增信和融资支持。三是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在现有业务范围内加大对服务贸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并购等业务的支持力度,支持服务贸易重点项目建设。四是鼓励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支持服务贸易企业运用金融、保险等工具开拓国际市场。
八是创新服务贸易特点的通关监管模式。针对以监管货物贸易为主的现行海关监管模式,与大多数服务贸易企业交付物的无形性不相适应情况,提出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管理模式,研究提出可操作性的办法。探索对会展、拍卖、快递、建筑等服务企业所需通关的国际展品、样机样品、艺术品、电子商务快件、机械设备等物品的监管模式创新,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积极提供通关便利。简化服务贸易跨境结算手续。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采用出口收入存放境外等方式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为从事国际服务贸易业务的中高端管理和技术人员出入境和居留提供便利,简化相关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