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友祥
“撞”与“扶”之间的法律规制
文/申友祥
关于“撞”还是“讹”的争论,在近期上演的安徽“女大学生扶老人”事件中达到了舆论高潮。一开始,女大学生发微博称“扶老人被讹”并寻求目击者以证清白。会发微博的女大学生“先发制人”,占领了舆论制高点,引来无数网友的同情和对老人的指责。
然而,安徽警方的通报却让舆论出现逆转。如果警方查不清事实,会发微博的女大学生可能将永远以“善良的年轻人”自居而心无愧意,而不会发微博的老人可能带着“歹毒的讹诈者”的恶名度过余生,而担心被讹诈就成了很多人不行善的借口。
从法律上讲,“撞”与“扶”,本来是不掺杂道德的事实判断,当事人在微博上的发言只能是一方当事人的陈述。这种陈述是事实判断的部分依据,但绝不是唯一依据,否则谎言可能取代事实。事实已过,无人能穿越到当时场景,证据就是唯一可以认定事实的东西。有权机关在查明真相之前,网友应耐心等待并保持克制,切莫盲从起哄。
警方作为事实认定的有权机关,应当第一时间发声,防止舆论炒作。对于是否属于交通事故的认定结论作出之前,警方应第一时间通过微博、微信等发声,让大家少安毋躁,对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保持克制,从而防止舆论炒作给办案带来被动。
查清事实后,警方作出的结论应经得起质疑。除了得出结论以外,对结论得出的过程、对事实认定的主要依据等等应该有充分的公开或者是说明,以让结论经得起质疑,经得起专业检验。
如果当事人对警方的处理不服,还可以通过法院进行评判。法院作为终局的事实认定机关,一旦诉至法院,法院需要再次对事实进行认定并下判决。如果是女大学生属于助人为乐,那么按照法律,老人应该返还女大学生垫付的费用以及其他损失,并且赔礼道歉。如果女大学生撞了老人,依据侵权责任法,应该按照过错承担侵权责任,赔偿老人的损失,并且给老人赔礼道歉。
让事实的归事实,道德的归道德,法律的归法律。在“撞”与“扶”之间,在事实不清、真伪不明的情况下,应把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交给警方,交给法院,网友们在围观的时候可以监督、可以质疑。如此这般,“撞”与“扶”的问题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真心希望“撞”与“扶”的问题不再成为舆论场上的焦点。
责任编辑/史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