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奇“交通队来电”引发骗中骗
文/江鹏程
有人说,有手机的地方就会有手机诈骗。的确,垃圾短信已经成为我们日常手机接收短信的重要内容。这其中,或者“中奖”或者“亲人”急需费用等形形色色的诈骗短信更是充斥于内,让人不甚烦忧。
张福德是当地的一名建材商人,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最近,听朋友说区交通队要改造地面,需要采购一批混凝土。张德福心中有了计较,赚钱还在其次,这层关系的打通会对自己以后的生意大有裨益。但是,由于自己平时老实巴交,朋友圈子十分有限,一直也没有搭上交通队这条线。
“看来发财的事情是与自己无缘。”张福德遗憾之余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2013年10月23日,正在家中睡觉的张福德突然接到了一个陌生的手机来电,而这个电话让本来已经心灰意冷的张福德又兴奋了起来。
原来,电话那头的领导正是区交通局办公室的周队长。据周队长所言,该工程原计划承包人由于经营不善而无力继续承担。偶然机会听说张福德希望承办工程所以打电话询问张福德的态度,双方同时约定第二天下午在周队长的办公室详谈合同情况。
但没多久,周队长的电话再次打来。周队长表示,任务有所变化,要在原来的基础上另加180张床,改造宿舍。
“这个……”张福德显然没有这方面的准备。
“有困难是吧?那我找别人吧,合作以后再说吧。”电话那头的周队长说道。
“您等一下,我想想别的办法。应该没有问题的。”张福德一咬牙,决定拼了。
“现在让你找到这么多的床确实有些困难,而且你找到也未必符合我们领导的要求。我给你一个电话。你找这个叫李为的人,以前我们和他合作过,他对这一块比较了解。明天中午之前一定要给我个答复。”
张福德拨通了李为的电话。但李为表示,自己一年前就不做这个生意了。对于张福德的要求自己是无能为力。在张福德一再要求下,李为把自己以前进床的上海供货商谢康的电话给了张福德。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谢康同意和张福德做这笔生意。但需要张福德先支付3.3万元预付款,为此,谢康提供了自己爱人王欢的银行账户。
为了做成这笔生意,更为了自己后续的发展,想都没想的张福德就向王欢的账户打了这笔款项。
第二天上午,张福德飞奔到交通队去签订这个“大单”。但是晴天霹雳随之而来。交通队的接待人员告诉张福德交通队根本没有“周队长”这个人。随后,惊魂未定的张福德赶紧拨打了昨天和自己有过电话联系的3个人的电话,“周队长”的电话关机,而其它两个电话都已经停机。3个人好像同时“人间蒸发”。
感觉有些不对的张福德赶紧报了警,希望能从银行截住这笔款项。但据银行反馈,这笔款项一早就被人转走了。
警方随后展开了追查。警方首先根据张福德提供的3个联系电话逐一进行排查。而3个人电话全部无法接通。警方又将注意力转向了那个叫“王欢”的银行卡所有人。令人意想不到的是,相对于电话号码的查找,银行卡持卡人“王欢”的查找却是异常的顺利。不但王欢确有此人,而且在银行系统里留的联系电话也属真实信息。
警察毫不费力地找到了王欢,但这个王欢竟是个男人。
面对警察的质询,王欢似乎早有准备。王欢承认将打入自己卡里的3.3万元钱取走。但是王欢也表示,不知道是谁向自己银行卡里打了3.3万元钱。自己一时贪心决定将其占为己有,为此,将钱转移至自己另一张银行卡内。至于冒充“周队长”诈骗的事自己毫不知情,而自己也并不认识张福德其人。
案情至此,警方也心存疑惑。根据掌握的资料来看,王欢确实好像与“周队长”等3个人并不认识,而张福德也说王欢的声音似乎与昨天电话中的声音有所不同。另外,犯罪分子使用临时号码或者是别人的号码无非就是为了减少可能留下的证据迷惑警方。怎么可能留下一个真实的银行卡号和在银行系统内真实的联系电话呢?按照现在的案情判断,本案骗子的手段应不至于在收款环节犯下如此拙劣的错误。但如王欢所言,他与骗子并不相识,那么骗子为什么把“辛辛苦苦”诈骗来的钱打入与骗子素不相识的王欢的账号?这无论如何也解释不通。
案件至此,案款去向虽然明了,案情反而却更加复杂了。
为了侦破此案,警方还是决定从现有的唯一证据——王欢和他的那张银行卡入手。而这一查确实有了让人吃惊的新发现。
王欢,30岁,初中学历。2012年3月28日因组织卖血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刑满释放后,王欢离开了家乡前往北京打工。由于学历不高,也不能吃苦,在北京的工作生活并不顺利。王欢先后换了几个工作均没有坚持下来,最后只能赋闲在租住的地下室里。生活的压力和对未来的迷茫让王欢在网上四处投递简历,但却时时碰壁。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欢在网上认识了一个网名叫作“祝你成功”的网友。他告诉王欢可以通过出售自己办理的银行卡牟利的方法。“祝你成功”同时告诉王欢,想买这些卡的都是那些贪官或者奸商,他们通过银行卡把自己的“黑钱”给洗白了。然后你这张银行卡就会被销毁。双方都不会存在风险。
虽然觉得事情有所不妥,但是生活所迫的王欢还是决定从事这个“一本万利”的行业。
达成协议后,“祝你成功”开始帮助王欢联系客源。很快,第一笔生意摆在了王欢面前。
据“祝你成功”所言,这笔生意的买家是个淘宝卖家,为了自己刷信誉,需要采购几张银行卡负责进行网上交易。对于“祝你成功”的这种说法,王欢其实并不相信。在他看来,这种网上刷信誉的事情确实不少见,但是通过200元购买一张银行卡的代价未免大了点。对于这些淘宝卖家来说,一方面,普通买家无法看出自己淘宝账号和银行卡的关联程度,也就是说用别人的银行卡刷自己信誉的必要性并不大。再者,自己完全可以号召亲戚朋友帮忙假购物来刷信誉,购买别人储蓄卡的行为明显有些得不偿失。
虽然有所怀疑,但是王欢并没有拆穿“祝你成功”的谎言。相反,一个新念头在他的脑海中诞生了。
第二天,王欢来到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4家银行,以自己的名义办理了4张储蓄卡。办卡的同时,王欢也将这4张卡与自己的手机进行关联并开通了短信提醒业务。而王欢将这些卡寄给“祝你成功”时隐瞒了自己开通短信提醒业务的事情。
所以,当其中一张卡里有3.3万元资金注入的时候,王欢能够在第一时间得知,也就在第一时间截获了这笔款项。
案情至此,总算有了些眉目。虽然“周队长”等人还需要继续通缉。但是王欢还是被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起诉到法院。
在法庭上,王欢承认了自己买卖银行卡以及占有3.3万元的犯罪事实。但王欢同时表示,这笔款是别人打入自己的银行卡内,自己没有主观故意。自己的错误在于禁不住“诱惑”而将其占为己有罢了,这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同时自己已经同意将这些钱还给受害人,不涉及到刑事犯罪问题。
但检察机关认为,王欢已经承认自己知道买主购买自己办理的银行卡是从事相应的非法活动而予以提供,并在提供银行卡的同时办理了短信提醒业务。这一系列行为本身就说明王欢在卖出自己银行卡时就具有了非法占有的故意。王欢并未向中间人“祝你成功”明言自己办理短信提醒业务,行为本身更是间接证明了自己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换言之,王欢提供银行卡给中间人,本身就是通过隐瞒重要事实的方式设了个“套”,达到占有卖方可能存在的资金往来中的款项的目的。通过王欢与中间人的谈话,王欢知道银行卡将会用于非法活动,买卡方报警和自己受到相应惩戒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更加使得自己行为有恃无恐。当然,本案最大的戏剧性在于买卡方购买这张银行卡的目的就是为了实施诈骗,而他们万万没想到银行卡的提供者王欢来了个“黑吃黑”。当然,王欢也没有想到,由于本案的最直接受害人张福德不了解其中内幕,所以毅然报警,这才揪出了这个令人啼笑皆非的连环诈骗“黑吃黑”案。
在事实证据面前,王欢也哑口无言。对于王欢来说,自己机关算尽但最终却阴差阳错地上演了一出“骗中骗”闹剧,从而让自己“功亏一篑”。
其实,对于王欢来说,他最终受到法律制裁既不是因为他的“百密一疏”,也不是因为“时运不济”。而是从他抱有侥幸心理决定实施“黑吃黑”行为之始,就已注定必然要受到法律严惩的结局。
2014年7月11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欢有期徒刑10个月。
同时,公安机关将继续开展对于“周队长”“祝你成功”等诈骗犯罪嫌疑人的侦查工作。
(本案所有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郑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