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的青春在哈佛(一)

2015-04-16 02:45姜仁仙
中学语文(学生版) 2015年4期
关键词:珍妮波士顿哈佛

姜仁仙

编者按:哈佛,应该是世界上莘莘学子向往和膜拜的世界一流大学,多少人也只有慕名的资格,即便只是“被她的裙裾扫一扫”也是倍感幸运的。因为,建校370多年来,走出了8名美国总统,培养了62名富豪企业家及335位罗德奖学金得主;另外,也有151名诺贝尔得奖者现在或曾经在哈佛学习或工作。我们许多人可能终生与她无缘,但了解一下这所学校的教育思想、学习氛围和管理模式,无论是对我们的教育者还是学习者,都应该是有着很大的启迪与教益的。作者客居哈佛两年,兼职学生、记者,揭开哈佛光环的一角,看见一个让她悔恨、汗颜的哈佛:努力的天才太多,一不小心就会垫底;要读的书太多,一天不读书,落人千日;忙到没时间吃午饭,叼着三明治听演讲……见证,讲述,薄薄的一本书,不只是在说哈佛如何一流,更主要的,她在诉说人生。时间不容倒带,假如易成谶语。不可能每个人都在哈佛,但是每个人都可以利用哈佛模式,像一流人才那样思考,满身正能量地努力,养成优秀的习惯。趁着青春还在,有时间,有精力,有梦,找到自己真心喜欢的,无论是恋人还是工作,全力以赴。别等老了再感慨,除非你像王石王总那样有钱,或者你像作者这样走运,可以砸钱在哈佛缅怀青春。

《假如我的青春在哈佛》讲述了一段疲惫却让人着迷的哈佛之旅。人们常说哈佛是天堂,可经历之后才明白,哈佛其实是有着天堂口碑的炼狱场。不过,很奇怪,在炼狱哈佛,你没时间痛苦;走出哈佛,你的人生价值百万。如果说阿仙同学在哈佛的730天学到了一件东西,那就是:每个人都有能力复制的人生最好教育——哈佛模式。一流赢在态度,二流输在方法,优秀来自严格自控的自我管理。这就是哈佛模式。不管你是不是哈佛学生,也不管你的人生会不会与哈佛有某种联系。但是,如若能掌握“哈佛模式”,那它将是你生平维持自我竞争力的最佳资产。如果没有,那这就是你和哈佛牛人的差距,同时也是哈佛学生之所以一流、哈佛模式之所以神奇的原因。

一、改变来得迟了些,

但还不晚(自序)

1999年,我利用公司补助的研习机会进入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当时只想快乐地读书,把休息十年的空白脑袋好好填满。成绩是最后一名还是第一名,都没关系,反正是公司出学费。

不过,侥幸的想法在学期一开始就完全幻灭了。哈佛校园充满一股“如果不想读书,干脆别来”的气氛,考试和作业多如牛毛。如果周围的人都跑得飞快,你的速度也不会太慢。去哈佛没多久,我就成了一个被考试和作业追赶、为分数而焦虑的学生。背着大书包,汗流浃背地在校园里奔波,让人不禁感叹:“我要是十年前有这么用功,现在的成就一定不得了!哪儿还用受这份罪?”

为了应付哈佛的考试、作业,我将过去学生时代的救命法宝统统拿了出来。结果,结果,全部失效!

上课不发言,不懂不问,以为怎么也可以混个中等成绩,结果却被当成傻瓜;没有计划地读书,让我的学期末报告和成绩都垫底;临时抱佛脚让我在最后一刻大溃败。平常认真的同学,到最后一刻加倍用功,这时,你想突击,别说中等成绩,能及格就算不错了。

尝过苦头之后,我终于领悟:在哈佛读书应该要用“哈佛模式”来一决胜负。哈佛首重均衡的自我管理,在读书、课外活动和服务活动等各方面,尽力做到最好,然后从中培养耐力和规划能力。这也需要效率,所以自己会摸索出一套属于自己的“模式”,同时也会体认到“自我管理”的方法。哈佛鼓励学生发挥创意、做与众不同的思考。另一方面,学生必须完成最低的任务量。不过所谓的“最低”,其实是一般学生要拼命用功才能跟上的水平,学生必须懂得将这个最低的任务“视为”虽然困难,但却值得一试的愉快挑战。

哈佛学生拥有别人所没有的东西,那就是——看似自由,却可以专注在一件事情上面的能耐。也就是说,必须“思考很自由,但生活很严谨”。当你看到一个学生每天专心念12至13小时的书时,不只是惊讶而已,根本就是恐怖。如果自己具有这样的能力,自然就会养成习惯,把同一件事做得比别人还好。

历经哈佛的一番磨炼后,会变得不再害怕。例如,全新的事物,意外的变化,成堆的必读书目,和比我聪明一百倍的人争论,与具有雄厚潜力的同学竞争,考试不及格。以及各种失败的可能性等等。在哈佛,学到的比读书更重要的一件事,就是“不再害怕”,而且有勇气可以坦然面对未来的各种义务与责任。

从某种角度来看,哈佛所提供的最好教育并不是用头脑读书,而是大幅提升你的自信。只有聪明还不够,还要具备坚忍不拔的气质和可以同时做好多件事情的自我管理能力,以及在激烈竞争下还能体贴别人的胸襟。如果想在哈佛成功地存活下来,一定要把“哈佛模式”深深地植入身体、心里和脑海里。哈佛模式将是你生平维持自我竞争力的最佳资产。

在哈佛求学,改变了我读书学习的态度。读书并不是“把东西塞入脑中”,而是“把习惯带在身上”。我在国内念书时,读书是蜻蜓点水式,分数也是差不多及格就可以了,日子常常是得过且过。见识到哈佛的读书模式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曾经只是有技巧地回避读书而已,完全不会助人养成细致、有效的读书习惯。所以,读过的东西才会在毕业后忘得一干二净。正因为过去的几十年里,读书、学习的好习惯没培养起来,所以在哈佛的求学时期才会辛苦不堪,同时也更弥足珍贵。

哈佛绝对不是一个自由、和平的象牙塔,那里充满了各种挑战。当然还是有学生会选择摸鱼打混。除了精英、天才之外,也有学生因压力过重而罹患忧郁症的,甚至还有学生轻生。

哈佛的教育并不只在于读书,而是有一套完整的规划,在娱乐、休息、学习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自我训练,才可能过充实的大学生活。懂得支配时间的人,才能得到最后的胜利,懂得自我控制的人,才会更早学习到如何支配他人。

在哈佛2年,我一面是学生,一面是在哈佛感受、观察的记者……

二、如果不能独占鳌头,

便是失败

“哈佛有一项传统:‘如果我不能独占鳌头,便是失败。然而,在哈佛,想脱颖而出没那么容易。”(罗希乔夫拉,2004年哈佛毕业生)

——《支配哈佛》 理查德·布莱德利

八月下旬,剑桥摆脱漫长夏日的悠闲、懒散,像台保养良好的机器,准备开始发动了。枫叶迫不及待地变红,整个城市一夜间变得多彩。到了九月,空气中混合着好奇、热情与恐惧,让呼吸都变得有了回味。

在波士顿一带总共有超过一百所大学,在美不胜收的季节,朝气蓬勃的大学新生们如潮水般涌入这个城市,进入不同的大学校门。漫长而无聊的暑假反而让新生们对新学期充满期待,好不容易挨到八月下旬假期结束,学生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哈佛。装满各种生活用品的汽车停在宿舍门口,没有最大只有很大的行李箱一个个放到地上,手拿地图、四处张望的学生,和孩子拥吻的父母,到处都是。

那些开学较晚的老生们,会了然的微笑,好像在说:“我们当初也是这样,不过没关系,陌生和害怕都会过去的!”就这样,秋天带着新的旅途,悄然而至。

当地人说“波士顿”时会把重音放在“波”字上,乍一听他们好像在说“巴——士顿”。后来我搬到华盛顿住,每次念“巴士顿”时都会被人取笑:“你在波士顿喝错水啦?”那时我才发现,原来波士顿口音会被其他地区当成笑料。

除了口音之外,辨别“波士顿人”还有如下几条可参考:

第一点,穿着印有“Harvord”大字的T恤在街上得瑟的人不是波士顿本地人。你穿着哈佛招牌四处晃悠没关系,不过别误会波士顿人礼貌式的微笑。他们的潜台词是“哟,这个土包子!”你是不是哈佛的学生,波士顿人一点都不关心。

第二点,搭车去“波士顿大学”(Boston University)的波士顿人会说去“BU”。如果你字正腔圆地说“Boston University”,那么,狡猾的司机一下就会把你当成外乡人,甚至可能故意把你载到波士顿学院(Boston College)去,你就永远到不了Boston University。

波士顿人欺生只是偶然事件,大多数波士顿人面对那些信心满满,对未来充满期待的哈佛新生,还是下不去手的。哈佛大学是一所以研究所为重心的大学,但研究员可不算哈佛生,只有大学部的学生才算名副其实。

大学部的学生最常去的是拉蒙特图书馆。在韩国上高中时,学校那间幽暗的图书室着实让人苦闷,当时我最渴望的就是能在像拉蒙特这样的图书馆里读书。丰富的图书自然不用说,书多是必须的,重要的还是图书馆里自由的学习氛围。学生们或倒在沙发上看书,或三五成群地交流讨论,或一丝不苟地啃着大部头。

这才叫图书馆呀!只有这样的图书馆才能配得上哈佛大学。

哈佛的大多数图书馆都在晚上10点闭馆。卡伯特科学图书馆和法学院图书馆开到午夜12点。莱蒙特是哈佛的唯一可通宵的图书馆(每周一至周五,莱蒙特24小时开放)。

下午6点,晚餐时间到。六点一到,学生像退潮的浪头般离开图书馆,七点半左右又会如涨潮般回归。没有人干涉他们如何安排时间,但他们每个人都有明确的计划并认真执行着。

看着他们从书堆里起身,或独自,或结伴,走出图书馆,我不禁在想,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进入哈佛?他们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呢?

进入正题前,先来看看哈佛教育研究所教授理查德·莱特的著作《哈佛经验》,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哈佛学生的生活、学习常态。

通常哈佛学生一学期要修四个科目,人文社会学的学生大概每周上12个小时的课,自然科学的学生因为要做实验,所以会多出六个小时。总体来说,几乎每个学生一星期都要有12到18个课时。如果把写作业的时间、预习和复习的时间算上,这个数字可上升到30个小时。

除了上课、学习之外,大部分的学生对课外活动都比较积极。女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比例为76%,男生为86%。70%的学生会参加两到三种活动,还有14%的学生会同时参加四五种课外活动。另外,还有不少学生会选择做义工。我在上中文课时认识了珍妮,一个文静的乖乖女,认真学习的模范生。九月份,她从得州的圣安东尼奥来到剑桥市,正式成为一名哈佛生,新生。

放下行李后,住宿问题是新生必须要考虑的一件大事。哈佛宿舍有很多类型,珍妮所住的是一户有三间卧室的小公寓,由三个人共享。歪斜的屋顶之下,小小的房间被床、书桌、小橱柜和书架塞得满满的,每一个房间都一样:小而拥挤。从共享的客厅窗户往外看,可以看到热闹喧嚣的哈佛广场和马萨诸塞大道。

说起来,这个公寓的名字还有些玄幻,威格斯沃思,听起来很像《哈利波特》里出现的魔法学校。珍妮将在这里度过她在哈佛的第一年。

有许多美国人一生都未曾离开过自己所居住的州,珍妮就是其中之一。身为一个得州人从出生之日起到进入哈佛大学前,她到过的最远的地方也没超出过得州。她陪着父亲打猎,读着母亲推荐的书,再加上小她两岁的弟弟相依相伴,平静、简单而乐趣无限。对这样的她来说,来哈佛大学读书无异于冒险,既兴奋又陌生。

来到哈佛之前,珍妮只听说哈佛是一个可以见识到“真正美国”的地方。若真较起真来,哈佛所在的新英格兰地区确实对得起这个说法。想当年,英国移民漂洋过海在美洲登陆时,新英格兰是他们的第一个定居地。

哈佛一年约录取一千六百名学生,相较于美国的版图,这扇大门实在窄得可怜,因此,不少哈佛生都是某高中“有史以来首位哈佛生”,或是“相隔十年才出现的哈佛生”,珍妮也是如此。她是母校332名应届毕业生中唯一一个被哈佛录取的人。

珍妮的爷爷和父亲都是军人,受他们的影响,她很想成为一名军人。所以当初申请学校的时候,除了哈佛之外,西点军校是她最理想的选择。

“西点军校,军人的摇篮,那是我做梦都想去的地方。至于哈佛,我不过是碰碰运气罢了。可是收到哈佛的offer时,我的想法变了。反正从哈佛毕业之后也还可以当军人,为什么不去呢?我喜欢读书。我想知道,如果在大学里好好用功将来我会变成一个怎样的人,所以,我选择了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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