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院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5月14日至15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文明办主任座谈会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会上,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荣获中央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授予的“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成为全国城建系统两家获此殊荣的设计单位之一。这是天津院继2011年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先进集体”之后,再次获得的全国性荣誉。
会议总结了2014年全国住建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了2015年工作任务,向24家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的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会上,上海城乡建设交通工委等10个获奖单位就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文明创建、培育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天津市院佟武副书记就天津市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特色、下一步工作计划以及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建议在分组讨论中进行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