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凡
(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南京210008)
近年来,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中医药在国际社会的认可度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贸易日益兴起,有力地促进了我国服务贸易整体发展和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江苏位于我国大陆东部沿海,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便捷,经济繁荣,文化底蕴深厚,对外开放程度高,目前已与2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经贸联系。在对外经济日益扩大、中医药蓬勃发展的背景下,中医药服务贸易逐步在江苏服务贸易格局中崭露头角,并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1 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概念 中医药作为健康服务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独特优势,其兼具医学、社会、人文的内涵和特色吸引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目光。随着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的快速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逐渐成为一个专门的贸易门类。
简单来说,中医药服务贸易就是指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间开展的以中医药服务为主题的贸易往来合作。中医药服务贸易既具有国际服务贸易的一般特征,同时也具有鲜明的中医药服务特点。中医药是我国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做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因此,在中医药服务贸易中,我国通常为中医药服务贸易出口国。
1.2 中医药服务贸易的主要内容 中医药服务贸易内容取决于中医药服务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医疗服务,即与中医药相关的医疗、护理、养生、保健、康复等服务;二是教育服务,即与中医药相关的学历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培训交流、考试认证及其他中医药教育相关服务等;三是科研服务,即与中医药相关的科学交流、科研合作、信息咨询等;四是文化服务,即与中医药文化相关的中医传统健身方法服务、著作期刊、出版印刷、文博展览、影视音像等;五是医疗旅游,该服务是近年来逐渐兴起的一种医疗服务,即与中医药相关的观光旅游、康复旅游、养生旅游、药膳服务及其衍生出的住宿、餐饮等周边产业服务;六是商务服务,即在中医药服务贸易中涉及的物流、翻译、会展、广告、分销等专业商务服务。
由此可以看出,中医药服务贸易虽然是以中医药为主要内容的服务贸易,但并不局限于中医药行业内部,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同样需要经贸、文化、教育、科技、旅游、农业、交通、食品等多种行业的共同参与、支持和发展。
从现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来看,各级中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是中医药医疗卫生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在中医药服务贸易中,中医院也是中医药服务的主要提供方和贸易往来的重要参与者,因此,以中医院作为调查对象,了解分析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情况,对于推动全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有着十分现实的意义。
2.1 江苏省中医药服务贸易现状 2012年以来,江苏省中医药服务贸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医药医疗服务贸易。充分发挥中医药整体实力较强的优势,积极开展中医援外医疗工作。目前,江苏省对外医疗支援的国家主要有桑给巴尔、圭亚那、马耳他等,其中,我国与马耳他政府的合作项目“地中海地区中医中心”截至2015年已顺利运作了21年。2013年7月,第11期援马耳他医疗队出征,至此江苏已先后派出以中医为主的援马耳他医疗队11批次66人,为14余万名当地患者提供中医诊疗服务。经马耳他国会批准,马政府决定在马耳他国立圣母医院开设中医科,这是在欧洲国家中获得国会同意在政府最大综合医院建立中医科的第一例,标志着中医首次以独立科室的形式进入欧盟国家级医院,对中马两国加深中医药合作、促进中医药学国际推广发展,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目前,在马耳他国立圣母医院中医科工作的医生,均为我省派驻的援外医疗队队员。同时,一些中医院还派遣中医医师赴境外开展短期中医医疗工作,共计12人次,派往国家有美国、德国、卢森堡、罗马尼亚、新加坡、新西兰、老挝、柬埔寨等。
二是中医药教育服务贸易。江苏优质的中医药教育资源吸引了众多国家和地区的医务工作者和学生前来接受中医药教育培训。据统计,全省共接受来自美国、英国、法国、瑞典、意大利、挪威、爱尔兰、澳大利亚、罗马尼亚、韩国、日本、泰国、巴基斯坦、马来西亚、越南、香港、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1283名留学生进行各类中医药教育培训,中医药国际教育服务呈现出良好态势。在境外举办的中医药教育机构中,南京中医药大学与澳大利亚皇家墨尔本理工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医孔子学院,为国际社会了解中医药、了解中华优秀文化开启了新的窗口。该校定期选拔优秀中医师资和志愿者前往中医孔子学院任教和工作,让更多国外人士接触和认识中医药,有力地推动了中医药文化、学术在国际社会的传播和推广。
三是中医药科研服务贸易。目前,中医药科研服务贸易主要以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为主。全省派至境外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和交流的有441人,由我方举办的涉及中医药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计12场,来苏参会的境外来宾439人。
四是中医药文化服务贸易。各地积极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努力挖掘整理中医药文化资源,梳理中医名医成长历程和学术思想、中医学术流派的发展历史和传承轨迹,推动以中医院、中医药历史古迹、名医故居、文博场馆等为主要载体的中医药文化展示场所建设,积极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吸引了来自众多国家和地区的人士前来参观、体验江苏中医药文化。据统计,全省接待境外人士来苏进行中医药文化相关的参观交流计82批次526人次,人员来自数十个国家和地区。
五是中医药对外合作交流。2012年10月,江苏省—德国巴符州第二十一次混合工作委员会会议在南京召开,双方将推动包括中医药培训在内的医疗卫生领域合作与交流。2013年,东盟国际贸易投资商会、泰国传统医疗协会、新加坡南洋理工学院先后到访江苏,就加强中医药学术研究、中医药医疗服务、中药产业、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文化等方面的广泛合作进行交流。在中医院开展对外合作方面,2012年,苏州市中医医院与罗马尼亚图尔恰县医院、SC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建设图尔恰SC医疗中心中医诊所,苏州市中医医院定期派遣中医药专家赴罗马尼亚开展教学、诊疗工作;2013年,常州市中医医院与美国加州中医药大学正式签订以孟河医派学术传承为主要内容的合作协议,在该校建立孟河医派美国加州传承中心,共同加强研究生海外培养。该院还坚持每两年举办一届国际论坛,努力扩大孟河医派的学术影响。
2.2 现状分析
2.2.1 不同类型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情况的比较总体来看,目前江苏主要开展的中医药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医疗、教育、科研、文化等方面,而中医药旅游、商务等方面的贸易开展得很少。在中医药医疗服务贸易中,受政府主导推动,中医药援外医疗得以长期开展且成效显著;受立法、技术、规模、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合作办医开展得较少;跨国就医等境外消费的发生多为突发、临时性的,且较为零散。在中医药教育服务贸易中,由于江苏中医医疗、教育机构众多,基础实力雄厚,师资力量较强,国际知名度较高,培训成本相对较小,接收境外人员来苏培训工作开展得比较频繁,3个省直中医院均有境外人员入院培训,13个省辖市中有5个地区的中医院在接受境外人员培训,南京中医药大学作为中医药教育高等院校,在中医药国际教育方面影响较大。在中医药科研服务贸易中,考虑到中医和西医理论体系差异、科研实力差距、中医药国际标准等问题的影响,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建立实验室等高层次、高水平科研工作开展很少,主要服务还是停留在参加学术会议交流的层面上。在中医药文化服务贸易中,多以境外人员前来进行中医药文化参观交流为主,服务类型比较单一。
2.2.2 不同地区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情况的比较
从苏南(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苏中(南通、扬州、泰州)、苏北(徐州、连云港、盐城、淮安、宿迁)三个地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情况来看,已开展中医药医疗服务贸易的城市中,苏南有4个,苏中有1个,苏北有2个;已开展中医药教育服务贸易的城市中,苏南有3个,苏中有2个,苏北为0;已开展中医药科研服务贸易的城市中,苏南有4个,苏中有2个,苏北有2个;已开展中医药文化服务贸易的城市中,苏南有4个,苏中有3个,苏北有1个。可以看出,苏南地区中医院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整体水平较高,苏中地区次之,苏北地区较弱。差距较大的是在中医药教育、文化服务贸易中,苏北开展的城市数量明显少一些;而在医疗方面,苏中开展的城市最少;在科研方面,苏北、苏中持平。这也反映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对外开放程度、思想认识观念、中医药综合实力等因素的影响,三个地区间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水平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差异。
3.1 中医药医疗服务在不少国家不被认可 目前在很多国家,中医药并未得到足够重视,其合法性也并不充分。在医疗手段上,中医药有时只是当地医疗资源的一种补充。面对准入门槛十分严格的西方市场,中药产品很难真正得到临床应用。中医药进入欧美国家面临着诸多的贸易、技术、法律壁垒,由于受到对传统药品的严格管理或限制,中医药还不能广泛地进入国际市场,这对于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来说是个不小的障碍。
3.2 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重视程度不够 中医药服务贸易于近年兴起,很多中医药工作者平时也很少接触服务贸易方面的工作。目前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进展更多的还是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摸索上,服务贸易开展得比较分散,规模也不大,加之目前中医院发展压力较大,医疗工作任务繁重,对外服务贸易市场需求并不旺盛,因此,行业内对中医药服务贸易的认识水平还参差不齐,重视程度不够,中医院对于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是特别高涨,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整体推进比较缓慢。
3.3 中医药服务贸易地区间发展不平衡 由于经济发展、思想观念、规模水平、技术能力、开放程度等方面的差异,苏南、苏中、苏北地区之间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水平悬殊较大,中医药服务贸易开展得比较集中的地区以苏南为主,苏北地区较少。但我们要看到,江苏各地中医药都各有特色,地区间贸易水平不均衡不利于江苏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整体发展,对于服务贸易开展得较慢的地区需要一定的扶持和鼓励。
3.4 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缺乏 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需要具有国际视野、业务技能熟练、语言能力突出的高层次人才,这种复合型人才既需要现有高等教育模式的培养,也需要在实践中加以磨炼,然而这正是目前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培养中所缺乏的,中医药专业人才往往不懂得如何更好地开展国际贸易工作。应当看到,随着中医药服务贸易的日渐发展,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需求相应增多,在不远的未来,这方面人才的需求量还将大幅增长。因此,对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人才的培训不容忽视。
3.5 中医药服务贸易水平有待提高 从全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可以看出,目前,中医药服务贸易整体层次和水平不高,开展的种类不多,新兴领域如中医药健康旅游等方面的服务贸易还有待进一步挖掘和推动;在中医药科研、教育贸易方面,学术会议、学术活动等短期交流访问多,与国外建立长期交流合作的相对较少,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缺乏长效机制。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市场需求还缺乏良性引导,中医药医疗、养生、科研、教育、旅游等方面的国际市场潜力都需要进一步开拓和激发。
3.6 中医药服务贸易产业协作机制有待完善 中医药服务贸易不是简单的中医药服务的进口或出口,而是涉及诸多职能部门和行业的服务产业,但目前省内中医药服务贸易多是各中医院或企业单位自行联系开展,既缺少相互的联系与合作,在产业链上也是分散的,游离的,缺乏产业协作机制。从建立新型现代服务业角度出发,中医药服务产业有待于进一步整合,专业分工应当进一步细化,对于各中医药服务提供方、各相关行业、各节点企业的上下游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
4.1 发展基础 一是江苏中医药快速发展为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奠定了良好基础。近年来,江苏中医药积极推进改革发展,中医药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优势进一步发挥,文化魅力日益彰显,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不断壮大的中医药发展规模和高水平的中医药服务体系为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和保障,同时也吸引了新西兰、泰国、新加坡、俄罗斯等国家前来开展中医药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大了江苏中医药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二是已开展的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江苏省坚持以开放促发展,积极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往范围,每年都有境外留学生来苏接受中医药学历教育或非学历交流培训,不少高层次中医药人才不定期参加中医药相关的国际学术会议和交流,还有一些中医院通过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为当地民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大批境外人士在苏期间参观体验中医药文化,这些都为以后进一步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提供了经验,发挥了积极作用。
4.2 政策保障 中医药服务贸易的兴起与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推动。2009年4月,《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强调要完善相关政策,积极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2011年9月,商务部发布《服务贸易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将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重点推动的特色服务行业之一。2011年12月,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下发《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中长期规划纲要(2011-2020)》,将“扩大中医药服务贸易”作为今后重点发展任务之一。2012年3月,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十四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并提出了20项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的重要任务。
在江苏,2008年11月,《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强调,要“充分利用我省中医药资源丰富、学术文化氛围浓厚的优势,在医疗、教育、科研、人才培养及康复保健等方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传播中医药文化,推广中医药技术。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药单位到境外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和中医药学校,培养和接受留学生与外国进修生,促进中医药行业对外开放”。2011年6月,江苏省服务贸易联席会议印发了《江苏省服务贸易“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将中医药服务作为重点推进贸易出口的六大产业之一。2013年,中医药服务贸易内容被列入全省服务贸易重点推进工作任务。
在加强政策保障的同时,江苏还积极参与国家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申报工作。2013年8月,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开展了中医药服务贸易重点项目、骨干企业(机构)和重点区域建设工作,江苏省组织省内中医药院校、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进行申报,通过创建带动中医药服务贸易整体发展。
5.1 强化政府组织领导 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的作用,为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建立有力的政策保障体系。要将中医药服务贸易纳入全省经贸发展总体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推进,重点扶持。中医药服务贸易所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共同加强对促进中医药服务贸易政策条款的研究,尽快出台符合江苏经济发展要求又鼓励支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如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予以倾斜,在推动江苏中医药走向国际市场的同时,也吸引境外人士来苏进行中医药服务消费或境外金融资本注入,使江苏中医药服务贸易能够快速有序发展。
5.2 提高对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在可以预计的未来,中医药服务贸易还将为中医药走进更多国家提供新的机遇。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相关的单位也应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变被动为主动,将开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列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拓展中医药服务贸易功能和范围,不断推动江苏中医药走向世界。
5.3 加强中医药自身能力建设 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中医药服务是吸引国外市场需求的重要保证。进一步推动江苏中医药“走出去”,首先要坚持立足自身,促进发展,不断深化中医药事业各项创新和改革,保持和增强中医药在健康服务领域的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医药为大众健康服务的积极作用,以自身健康快速的发展和安全特色的疗效引起国际社会的进一步重视,使中医药服务在境外得到更广泛地接纳和应用,逐步开拓国际市场。
5.4 进一步优化中医药服务产业结构 产业发展的根本动力来源于产业内部。在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时,要深入研究中医药服务产业的内在结构、特点及发展规律。随着市场需求的增长及多元化发展,中医药服务产业内部的分化与集成是大势所趋。产业结构调整不可避免,新的环节可能会出现,一些老的产业环节面临重组。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服务产业链管理,优化产业结构,协调各中医药服务提供方的关系,在各个环节之间形成集成化、协调化、一体化,建立高效的产业合作伙伴关系。
5.5 加快培养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人才 要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服务贸易工作特点的人才培养和引进机制,探索建立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的职业培训机构,并适时调整中医药服务贸易专业结构设置,积极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复合型中医药服务贸易人才。同时,还要注重对现有服务贸易人才的保护和激励,防止人才流失,调动中医药工作者参与国际服务贸易的积极性,为江苏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6 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和水平 提升服务品质,是推动行业长远发展的关键所在,中医药同样如此。中医药机构要坚持狠抓服务质量不放松,不断健全完善中医药服务质量管理体系,优化中医药规范化服务流程,确保中医药服务产品安全有效,带给服务对象满意的健康服务体验。同时,要积极拓展和延伸中医药服务范围和功能,根据目前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要求,探索发展中医与养老相结合、中医与旅游相结合等新服务模式,主动引导市场需求,吸引更多的人群乐于接受中医药服务。
5.7 加强江苏中医药品牌建设 树立品牌是稳定消费群体、赢得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中医药服务贸易机构要积极树立品牌意识,以优质特色的中医药服务赢得广大民众的肯定和认可,逐步在消费群体中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要积极实施江苏中医药品牌战略,学习借鉴国内外同行的成熟经验来打造有江苏特色的中医药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形成服务特色,加大品牌的宣传和推广,通过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等,扩展品牌效应,在国际市场上逐步打响江苏中医药品牌。
5.8 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文化繁荣发展 要进一步加强江苏中医药文化建设,持续做好中医药学术传承发展工作,加强中医药文化及其科学内涵的国际传播与宣传,积极向国际社会展示江苏中医药发展成就、技术水平和特色优势,鼓励和支持各中医药机构参与或开展以中医药为主题的多种国际交流活动,如举办国际性的中医药展览、学术会议、论坛等,让更多国家和地区的人们认识、了解并接受中医药,将中医药科学知识理念逐步推广到全球,从而吸引更多的服务需求,使江苏中医药为服务世界人民健康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