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春斌,刘庆华
(1.江西省畜牧兽医局,江西 南昌 330046;2.星子县畜牧局)
多年来,江西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坚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防控工作方针,经过不断探索实践,总结了一套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策略并取得良好成效,现简述如下。
随着我国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江西畜禽养殖业蓬勃发展,养殖向多元化、规模化发展,成为典型的畜牧业大省。年生猪出栏量超过3000万头,进入全国前10位;家禽年饲养量达65000万羽,其中水禽饲养量位列全国第5位,水禽蛋产量位列全国第3位。
畜禽饲养量的增加和品种的多样化,也给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带来了严峻考验。一是传统散养模式增加了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难度。传统的散养模式仍然占有一定比重,有些生猪养殖小区实际上是“集中散养”模式,饲养密度大、防疫条件差、管理不够规范,存在疫情隐患。二是当前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复杂。近几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发,南来北往的活畜禽调运和频繁流动增加了疫情传播的风险,江西的地理位置极易造成重大重物疫病的输入。
大力构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政府、相关部门与生产经营者的多重责任体系。政府方面,由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代表政府逐级下达《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通知书》,并制定了考核和评分办法,从组织领导、工作部署、保障措施、措施落实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在业务部门,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作为全省农业系统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生产经营者,通过大力宣传和推行养殖场动物防疫责任承诺制,进一步明确与落实其防疫主体责任。
全面确立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为5个100%(即: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耳标佩带率达到100%,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规模养殖场建档案率达到100%,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围绕工作要求,做到“六创新、六提高”(免疫、消毒与无害化处理、净化、监测、检疫、应急管理)。
2.2.1 创新免疫推进机制,大力提高强制免疫质量。大力推行“政府组织领导、业务部门监管服务、养殖企业和个人为责任主体,规模养殖场户自主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春秋两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强制免疫工作新模式,把政府引导与自主防疫、搞好服务与强化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强制免疫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发动,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养殖场户具体实施。建立了分类管理、免疫告知、每月末周补免、免疫申请验收、飞行检查5项强制免疫管理制度,在保密度、保质量、保规范上下功夫,做到应免尽免,切实构筑起坚实的免疫屏障。统一规范养殖档案,要求各地建立包括免疫记录在内的养殖档案。开发并运行强制免疫疫苗信息管理系统,加强疫苗发放管理。
2.2.2 创新消毒与无害化处理机制,大力提高环境清净水平。建立“农业部门监管指导、主管部门组织发动、业主负责实施”的禽鸟经营市场和屠宰加工场以及养殖场消毒新机制,督促健全消毒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新修订的《江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和出台的《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病死动物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大中型动物饲养场应当组织建设无害化处理场所,督促各地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无害化处理新机制。省政府新颁发的《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工作目标、主体责任、部门责任、管理制度,有力保障了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
2.2.3 创新种畜禽场疫病净化机制,大力提高种畜禽健康安全水平。建立“场(站)自主净化、县级监督实施、省市监测监管”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机制和“疫病普查(对感染群清群)-目标群监测(逐步建立无感染群)-持续监测(保持无感染群)-疫病净化”的动物疫病净化流程,分病种建立了净化方案、技术路线和评估机制,全面推进种猪场、生猪供精站猪瘟、伪狂犬病和奶牛场布病、结核病和种鸡场沙门氏菌病、禽白血病的净化。省财政落实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经费每年305万元。
2.2.4 创新监测流调机制,大力提高监测流调水平。建立“明确计划任务,分级监测流调,集中会商研判,统一发布预警信息,规范阳性结果处置”的新模式,切实加强监测流调工作力度。突出监测流调的重点区域、重点病种、重点主体,把日常监测与应急监测、全面监测和定点监测、抗体监测与病原监测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推进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市、县两级兽医实验室通过考核专家组现场评审的共96个,全省市县两级兽医系统实验室考核通过率达97.96%,充分发挥各级兽医实验室监测诊断作用。
2.2.5 创新官方兽医巡查机制,大力提高动物卫生监管水平。建立了官方兽医巡查制度,实行官方兽医包片监督巡查,由县级官方兽医包片,乡镇官方兽医包场户,并进行挂牌公示,做到动物卫生监督监管与畜牧生产日常监管、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动物防疫监管有机结合,督促养殖场、屠宰场等重点场所完善并落实免疫、消毒、人员管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防疫制度,有效降低疫病风险。大力推进检疫申报点建设,全省已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2560个,规模猪场产地检疫申报受理率100%。完善产销两地检疫协管制度,强化输入输出动物及其产品监管。严格落实驻厂检疫制度、全流程同步检疫制度、“瘦肉精”监督抽检制度和官方兽医检疫出证制度等各项制度,严把入场关、待宰关、同步检疫关、宰后处理关,强化屠宰检疫管理。
2.2.6 创新联防联动机制,大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建立了区域联防机制,广泛参与中南十二省、华东片区、中南六省(区)二十二市等联防协作,加强与各兄弟省市的交流与协作,并督促市与市、县与县、乡与乡之间的联防联控工作。建立了应急联动机制,一旦发生突发疫情,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发人畜共患病时,按照“控源头、防输入、守底线”的防控工作要求,第一时间进行抽样监测、流行病学调查、组织排查,并正确引导舆论宣传,密切监测畜禽市场动态,积极稳定畜禽及其产品生产供应。
2.3.1 建立培养基层队伍的长效机制。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方式,每年招录600人左右到农业职业学院学习3年,毕业后定向分配到基层农技岗位,其中有近半数为乡镇畜牧兽医人员,大力促进了基层兽医队伍的补充更新。
2.3.2 加大中长期规划贯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规划,分步骤实施全省规划提出的动物疫情监测预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动物疫病净化、生物安全隔离区和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条件改善、血吸虫病农业综合治理、突发疫情应急管理、兽药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治信息化、动物疫病防治社会化服务等十大工程建设。
2.3.3 规范兽医执法队伍建设。大力落实市、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执法主体资格,在成立动物卫生监督所、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独立银行帐号和取得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证5个方面进行健全完善。结合现有乡镇畜牧兽医站的建设,按照“站所合一,县所派出”的原则,积极推动建立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目前全省已有50%以上的县成立了乡镇分所。
2.3.4 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全省各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强制免疫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苗地方配套经费足额及时到位,每个行政村都至少配备了1名村级防疫员,并由县、乡财政给予适当的报酬,每人每年1400~6000元不等,每年各级投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达2.6亿元。
2.4.1 加强宣传引导。采用各种灵活多样的形式,大力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预防控制和应急管理方针政策,营造良好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氛围。加强对各级畜牧兽医工作人员和从事禽类养殖、贩运、销售、宰杀、加工业等高暴露人群的健康教育和防护知识培训,指导做好自身防护,严防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引导养殖场户大力改善动物防疫设施,规范动物防疫行为,按照“四不一处理”要求规范处理病死畜禽。
2.4.2 加强技术培训与试点示范。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协会与企业等多个平台,广泛开展动物防疫技术培训、技术、信息与政策咨询服务以及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各地建立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示范乡200个、示范村200个、示范场400个,通过典型示范带动,引导养殖场户科学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随着各项防控制度的建立和法律法规的出台,防控体系建设逐步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全省科学免疫水平、科学监测预警水平、科学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升,有效地提高了重大动物疫病的诊断和防控水平。
在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复杂的情况下,江西省重大动物疫情保持平稳,未发生亚洲I型、A型口蹄疫疫情;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O型口蹄疫疫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蔓延暴发的态势得到根本遏制,保障了畜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和公共卫生安全。
做好动物疫病防控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面对目前严峻的、复杂的动物疫病防控形势,做好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是目前动物疫病防控最有效的手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强制免疫政策,扎实开展好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统筹兼顾做好小反刍兽疫、新城疫、布病等其它重点病的免疫工作。
做好动物疫病监测和预警,重点加强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特别是A型、O型口蹄疫)和H7N9亚型流感监测工作,准确掌握动物疫病流行规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可以提前研判防控形势,提出针对性的动物疫病防控策略。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深入推进检疫申报点规范化建设,落实产地检疫工作;切实加强跨省调运乳用种用动物检疫,强化外供畜禽的检疫监管;完善官方兽医驻场(厂)检疫制度,规范强化屠宰检疫工作;着力推进检疫电子出证和奶牛电子耳标试点,加强信息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