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琴
【摘 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深化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保证。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和长期艰巨的反腐败任务,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的核心骨干力量,必须要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在思想认识、工作重点、从严管理上下功夫,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为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关键词】 健全 长效机制 纪委监督
1 提升思想认识,“明目”看清“责任田”
思想决定行为,思想引领责任。党委和纪委要厘清责任关系,明确责任界限,看清“责任田”,搞清楚“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才能落实好“两个责任”。
(1)要明“法理依据”。《党章》明确规定,各级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这些规定是厘清“两个责任”关系的法理依据。因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负主要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不仅是党中央根据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2)要明“逻辑思维”。从逻辑学的角度看,内涵与外延分别是从质的属性和量的范围,对事物做出的两个方面的描述和界定。一个事物概念的内涵越多,它的外延就越小;反过来,概念的外延越大,它的内涵就越少,两者是成反比的关系。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缩小外延、丰富内涵、回归主业,从注重数量和规模的外延式扩张,转向内涵式发展,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3)要明“效率关系”。工作效率是指工作投入和产出之比,有正效率,也有负效率。我们干工作、抓落实,就要追求最大最好最优的正效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是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需要各级党委和纪委上下同心、共同发力,也需要注重效率优先、各负其责。要采取最科学、最合理、最高效的方式方法,取得反腐败斗争的最大实效。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各级党委既是领导主体,更是落实主体,既要挂帅,又要出征,要切实作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
2 突出工作重点,“攥拳”牵住“牛鼻子”
干工作、抓落实要分清主次、轻重,要抓住主要矛盾,突出关键环节,牵住“牛鼻子”。教育、制度、惩处三项重点工作,是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关键,也是落实“两个责任”的着力点和落脚点。
(1)要抓教育作示范。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落实“两个责任”,首先要发挥各级党委和各级纪委的自我教育、示范表率作用。各级党委班子要强化主体意识,提升主体自觉,要通过开展“一把手”讲党课、廉洁党课接地气等形式,使党委领导在反腐倡廉教育中作表率、唱主角,做到学以增智,学以明理,学以修身,树立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本色。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能力。要通过廉洁文化建设、开展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党性修养,提升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严防“灯下黑”,当好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表率。(2)要抓制度强保障。要大力推进制度创新,搞好顶层设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围绕权力科学配置、权力事项公开、防范利益冲突风险等方面,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权力的制度体系,减少直至杜绝“牛栏关猫”现象。要深化廉洁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推行业务公开,坚持“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建立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向上级党委、纪委述职述廉制度,上级党委、纪委约谈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制度,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忘宗旨、不辱使命,廉洁自律、遵章守纪。要建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3)要抓惩处促预防。惩处有力,教育才能增强说服力,制度才能有约束力。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老虎”、“苍蝇”一起打,以治标促治本,以惩治腐败的实际行动和成效取信于民。
3 坚持从严管理,“健体”用好“撒手锏”
让责任落地,制度生根,重在从严管理。要坚持“严”字当头,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抓好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好一道防线,不断完善体系,形成整体链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始终保持党的肌体健康,永葆纯洁性和先进性。
(1)要严细追责标准,负责必明责。落实责任不能只喊喊口号、敲敲鼓点、表表态度。要把虚化的“大要求”量化成便于操作的“小指标”,把粗化的“软任务”细化为利于执行的“硬标准”,做到有责可负,有责可依。要按照“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分解为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具体责任,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落实内容,形成上级给下级定责任,下级对上级负责的态势。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制度,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及时报告、及时反馈,督促责任的落实和执行。
(2)要严肃检查考核,履责必尽责。为政之要,重在落实;落实之法,贵在督查。检查考核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和必然要求。要坚持公开公平、客观准确的原则,注重采取自查与他查、定量与定性、全面查与重点查相结合的方法,制订考核方案,严格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要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两个责任”的主要做法、特色工作、存在问题等进行综合考评,确定评价意见,结果纳入领导班子建设综合考核体系,作为干部业绩评定、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实现以查促改、以查促严、务求实效。
(3)要严格责任追究,失责必问责。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是各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各级党委负起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要杜绝追究责任不痛不痒、流于形式、软弱无力,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现象。要对有关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查”,坚持有责必问,失责必究,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既要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要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做到制度面前没有例外,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把反对“四风”作为责任追究的突破口,抓大不放小,抓热不放冷,严格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重点查找发生于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不正之风,做到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达到查处一起、警示一批,追究一起、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