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枚
(湘潭大学 审计处,湖南 湘潭 411105)
高校债权债务管理现状及对策探究
——基于盘活资金和降低资金成本视角
周旭枚
(湘潭大学 审计处,湖南 湘潭 411105)
教育资金的稀缺性和重要性,决定了高校必须强化财务管理,特别是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本文首先阐述了高校债权债务管理现状及问题,然后基于盘活资金和降低资金成本视角,对高校债权债务管理进行了探究。
债权债务;管理;现状;对策;探究
教育资金的稀缺性和重要性,决定了高校必须强化财务管理,特别是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加强对高校债权债务的管理,不仅有利于摸清家底,堵塞漏洞,减少资产流失,降低债权债务纠纷,真实披露会计信息,真实反映高校经营状态,正确评价高校绩效;还有利于保证资金安全,挖掘资金,盘活资金,发挥资金效益,减少高校利息负担,降低资金成本,便于高校集中精力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搞好人才培养,保证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各高校规模不断扩大,管理工作日益复杂。由于领导不重视、制度不健全、核算不完整、后勤产业管理混乱等原因,导致高校债权债务金额越滚越大,挤占高校稀缺资金,增加高校资金成本,严重影响了高校的健康发展。
1.1责任意识淡薄,制度未健全
高校管理者的财务管理意识淡薄,对往来账的认识有限,无法将往来款的管理与高校资金高效运作联系起来,认为债权债务的管理是财务部门的事,在日常管理中很少过问。另外,高校债权债务是在多任领导任期内形成的,由于担心清理债权债务引发一系列后果,影响政绩,后任领导不愿触及此“雷区”。同时,国家出台的制度形同虚设。1995年颁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中,未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管理出台相关细则;2013年1月施行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中,虽提及“应收及预付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但也未指定“及时”和“长期”的具体时限,高校清理或核销债权债务操作难。
1.2核算不完整,会计信息不真实
高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只有部分经济业务或事项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收付实现制下核算的高校债权债务不完整,比如学生欠缴的学费、住宿费以及其他应收欠缴款项等未计入债权;未结算的基建项目已发生的支出未计入债务等。其次,没有严格区分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界限,该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往来款项却采用收付实现制,计算基础不对,核算金额不完整。最后,利用“债权债务”账户核算应作为收入和支出的经济业务,造成单位收支不实,会计信息不真实。
1.3挂账金额大、账龄长
由于机构改革、单位改制等原因,债权债务主体发生变化,找不到相关单位,往来款挂账金额少则几万元,多则几十万元甚至几百万元,根本无法清理,导致债权债务成为呆账、烂账。另外,财务部门对职工借款不及时结算或催收,经过几番人事变动,职员已离职或退休,个人债权债务长期未清理;后任领导不管前任领导任职期内形成的债权债务,也使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挂账时间有的长达十年或者更长时间,无人问津,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给国家和单位造成损失。比如某高校在2014年关停的校办企业中,总计债权为59万元,其中23万元债权,由于业务发生在多年以前,相关单据遗失,相关当事人无法联系,无法清理。
1.4后勤产业管理混乱,债务纠纷不断
高校后勤产业一般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但在实际中,高校后勤核算混乱,后勤产业之间资金互借,一边挂债权,另一边不挂账,造成高校合并报表不平。其次,高校投入资金办的企业,大多是经营亏损,不仅挤占了高校稀缺资金,还使高校与校办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纠缠不清,承担校办企业连带财务风险,给高校带来隐性风险。比如某高校十几年前已关闭的企业,由于当时无法联系施工方,未与施工方清算工程预支款与工程项目款就关停企业。时至今日,施工方重提清算,但企业当事人已逝世或退休,资料保存不全,引起学校与施工方的债权债务纠纷,一直得不到解决。
高校债权是指学校因各种原因暂付、垫付、借出、投资和应收履约合同款项等。高校债务是指借款、应付及预收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等。高校应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制度,明确核算基础,公开财务信息,实行全过程、全面的精细化管理,引入经营理念,深化后勤改革等途径加强对债权债权的管理,盘活资金,高效利用资金,减少资金成本,降低办学成本,实现高校资金良性循环,为高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1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制度
领导干部要增强责任心,尤其是主管财务的领导要增强责任心;要充分认识到盘活流动资金、优化债务结构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只有领导重视,提高责任意识,债权债务的核算和管理才会做好。同时,国家或地方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出台相关细则,明确债权债务清理时限,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另外,高校也应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离任前的交接制度,把债权债务管理工作列入对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之中。
2.2明确核算基础,公开财务信息
高校投入资金日益多元化,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会计核算基础已不能适应复杂的高校财务管理需要。为了客观地反映高校经济活动信息,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要求,高校中应收学生款项,应收各种经营服务性项目、经营服务实体及投资产业的资产占用费、收益上缴款等款项反映为债权;高校中贷款发生的利息支付、基建项目的进度款支出等款项反映为债务。同时,把高校的债权债务信息定期公开,特别是披露隐性债权债权信息,确保会计信息质量,满足各方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
2.3全过程、全面的精细化管理
在日常中,高校应对债权债务进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高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专职或兼职债权债务管理机构,比如对一些大的债权债务指定专人负责;另外,对债权债务进行分类,按债权债务性质分别由经手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处理。其次,建立高校债权债务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根据债权债务所处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策略。事前管理主要是明确管理职责和清楚地、详细地登记债权债务;事中管理主要是分析债权债务,并制定相应的措施;事后管理是对债权债务到期以后进行的清理,清理过程中根据清理的难度或清理成本,可选择自有机构清理和委托第三方清理等。
2.4引入经营理念,深化后勤改革
高校债权债务管理应引入经营理念。对于高校债权,应尽快回收,盘活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于高校债务,应把握好“度”的问题,适度的债务可以给高校带来好处,促进高校健康持续发展,过度的负债则使得高校陷入财务困境。高校必须根据项目需求计划,采取灵活的负债融资经营策略,建立科学的高校贷款资金控制制度,使债务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优化贷款结构,确定合理贷款年限,长短贷款期限结合,减少贷款运营成本。同时,高校必须深化后勤体制改革,加快校企分离,完善治理结构,引入经营理念,使高校后勤产业社会化,市场化,避免高校纠缠于后勤产业的纠纷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将高校有限的资金集中于教学、科研等核心业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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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0194.2015.07.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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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194(2015)07-0047-02
201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