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端平
(山西大学商务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论断,表明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意志和坚定信念。道路问题关乎国家前途、民族命运、人民幸福。运用辩证法,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涵,对帮助我们正确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科学性、进一步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时代条件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以全新的视野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了在中国这样人口多、底子薄的东方大国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1]这一科学论断,深刻体现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问题上唯物辩证法关于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的原理。
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矛盾基础上创立的关于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发展趋势的学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基础。科学社会主义是发展的理论,它提供的不是现成的教条,而是进一步研究的出发点和供这种研究使用的方法。
马克思、恩格斯在预测未来社会的发展时,从未规定过任何一成不变的固定模式,更没有规定未来任何国家发展的时间表、具体路径、方式样式。因此,必须将科学社会主义的一般原理同各国的具体实际结合才能真正发挥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作用。我国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是历史的选择,也符合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但建设社会主义必须立足于基本国情,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际出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探索成功,之所以能够引领中国发展进步,根本就在于我们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的中国特色。
回顾历史,中国共产党在对国情的认识上曾出现过严重偏差,导致实践的严重失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根据不同于欧洲的历史传统,重新认识国情,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正是由于坚持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实际出发,在实践中逐步制定了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政策,因此成功地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我们既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又从中国实际出发,正如十八大报告所指出的:“九十多年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付出各种代价,取得革命建设改革伟大胜利,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从根本上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命运。”[1]
归根结底,从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出发,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成功的根本。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对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新的科学回答,把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认识提高到新的水平,开辟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发展新境界。”[1]这一论述,深刻体现了唯物史观关于社会发展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相统一的原理。
唯物史观认为,人是社会实践的主体。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一方面,人的历史活动总要受到自己目的的驱使和制约;另一方面,人的历史活动又必须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评价一个国家、政党的发展道路是否正确,既要看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即是否体现了合规律性;又要看是否体现了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即是否体现了合目的性。
坚持科学发展观是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规律”发展的基本保证。由于“规律”反映了事物内在的、本质的联系,所以“合规律”的要义就在于正确把握社会各要素之间的关系。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社会的发展是以经济为基础,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被实践检验证明了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提出了“五位一体”的发展战略总布局,则进一步体现了当代中国发展的客观规律和趋势,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以人为本”,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目的”发展的基本价值取向。人的活动是有意识、有目的的对象性活动。由人的活动决定的社会发展则是“合目的”性的发展。“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为这一切而斗争的,不是‘历史’,而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历史’并不是把人当作达到自己目的的工具来利用的某种特殊的人格。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2]科学发展观,坚持从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恰恰体现了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证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必须从时代背景出发,从中国国情出发;既要尊重客观规律,又要尊重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这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正如十八大报告指出的那样:“必须更加自觉地把以人为本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立场,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1]
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是前进的,而道路则是迂回曲折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是一条正确、光明的路,又是一条艰难、曲折的路。
纵观新中国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长期艰辛探索过程的结果。由于中国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通过新民主主义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这就决定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新中国建立,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开始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由于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根本问题认识的局限,对社会主义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的局限,中国共产党曾经在指导思想上出现严重失误,导致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严重的曲折和挫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以邓小平为代表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深刻总结了新中国成立近30年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果断地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邓小平曾经指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必然会出现许多不熟悉的、预想不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我们走的路还会有曲折,错误也是难免的,但我们力求及时总结经验,不要犯大的错误,更不要因为小的曲折而缩手缩脚,不敢大胆前进。”[3]46
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摸着石头过河”,开拓进取,克服种种挫折和困难,不断丰富和完善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进入新的世纪,面对国内、国际的种种挑战和机遇,中共中央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功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十八大报告指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历史任务,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我们一定要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1]实践表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才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唯一正确道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在不懈探索、艰苦实践的过程中形成和不断完善的理论。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虽然经历了严重曲折,但也为新时期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宝贵经验、理论准备、物质基础。
在毛泽东曲折探索的基础上,以邓小平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开端,中国共产党深刻总结新中国30年来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坚定不移地实行改革开放。邓小平同志在十二大开幕式中明确提出了“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我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3]4的重要论断。在党的十三大上,第一次系统地阐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实践基础上,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总目标、总政策作了高度概括,确定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指针。十四大,系统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初步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根本问题。十五大,通过总结改革开放近20年的经验,提出了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系统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进入新世纪,中国共产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不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十六大,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十七大强调,“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就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将科学发展观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发展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集体走上了历史舞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呈现出全新的局面。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从16个方面60个要点规划了中国未来发展的基本蓝图。新一届领导集体在经济、政治、文化领域,在国际交往和外交领域,采取的方针政策、具体举措,不仅使中国人民而且使世界人民为之耳目一新;在反腐倡廉、社会公平公正领域取得的显著成绩,获得了中国人民的高度赞誉。《决定》为全党全国人民指明了未来长远的前进方向,使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了更大的信心。
透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过程,可以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形成与发展是合乎逻辑的历史必然。
实践证明,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转折点,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最终形成并逐渐丰富、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丰富和发展了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体现了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原则。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的根本方向、正确选择,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只要坚定不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中国必将取得更大、更辉煌的成绩,一定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1]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N].人民日报,2012-11-18(1).
[2]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4]王晶雄.“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内在要求[J].海军工程大学学报:综合版,2013(1):34-38.
[5]姜迎春.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辩证特性[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8(6):12-16.
[6]刘小燕.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科学性的认识[J].学术论坛,2011(1):34 -37.
[7]姚 琳.试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史与逻辑[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11(3):8-11.
[8]肖启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基本原则和现实路径[J].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2010(4):16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