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不出位”观念与宋代士大夫议政

2015-04-11 03:34
关键词:议政士大夫中华书局

陈 晔

(重庆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400044)

“思不出位”观念与宋代士大夫议政

陈 晔

(重庆大学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重庆400044)

士大夫议政成为风气,是宋代政治的显著特征之一。但根据传统的“思不出位”政治道德观念,宋代士大夫议政这种行为的正当性基础并不稳固。针对越职而言、出位而思的行为,宋人态度因时、因事、因人不尽相同,且经历了挑战、调整、重释。尽管越职而言始终被严格限制,但在道德激励、舆论同情、甚至君主包容下时有发生,而且制度中也保留了一定可以畅所欲言的空间。至于出位而思,宋代士大夫通过学理上对“位”的再阐发,创造新的政治实践伦理,使士大夫议政的正当性在相当程度上得到认可。

宋代;政治伦理;士大夫;议政;思不出位;越职言事

传统上,士大夫对现实政治发表评论,会面对来自实际职位与行动惯例的双重约束。实际职位限制是指在官职规定的具体职责外,官员原则上无权过问其他事务[1]86-90。行动惯例则意味着官员倘若过多关注、谈论时政,将面临“思出其位”的质疑。宋以前的大多数时期,士大夫议政远未成为风气。汉末清议只是个例外,它在当时并未获得朝廷的正当性认可。在宋代“士大夫政治”中,议政得到一定程度的承认,固然与当时的制度结构、君主自我定位关系密切,实际上也是士大夫自身行动示范、学理阐发的结果。既存研究一方面强调主体动因,将士大夫政治主体意识觉醒与议政直接联系;另一方面则注重皇帝优容言官、广开言路等有利一面①。笔者聚焦士大夫对不利因素的因应策略,通过对传统的思不出位政治伦理与士大夫议政关系的探讨,力图说明当时士大夫议政面临的实践困难与存在状态,希望这一观念、行为、学理的互动考察,能深化我们对宋代士大夫议政现象的认识。

一 思不出位、越职言事问题的提出

思不出位观念起源很早,可能是西周世卿世禄传统的产物,后人曾将当时情况描绘为:“古者诸侯之治,分土有常,国有定主,人无异望,卿大夫世禄,仕无出位之思,臣无越境之交。”[2]1309该观念在后代的流行,是凭借儒家经典的巨大影响力。《周易》艮卦称:“兼山,艮,君子以思,不出其位。”[3]251《论语·宪问》记录有孔子、曾子的言论:“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君子思不出其位”[4]157。于是,思不出位成为传统政治伦理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臣子应当各行其事,各举其职,不干涉职分外事务,“位”既赋予他们权力又限制他们的权力。该观念的逻辑依据是:若任官已经做到量能授任,官员关注分外事务是力所不及的;若某人才过其位则应该升迁拔擢,若任由其干涉出位越职之事,不仅会扰乱井然的政治秩序,甚至可能影响政治之治乱。历代对此阐发颇多。曹魏时,程晓就宣称:“(众官)各修厥业,思不出位。故栾书欲拯晋侯,其子不听。死人横于街路,邴吉不问。上不责非职之功,下不务分外之赏,吏无兼统之势,民无二事之役,斯诚为国要道,治乱所由也。”[5]429颜之推《颜氏家训》也强调:“就养有方,思不出位,干非其任,斯则罪人。”[6]333同样的意见,还可见于晋代荀勖[2]1154、北魏元澄[7]478的言论。

长期以来,士大夫都基本恪守、维护这一原则,不受限制的进言,一般只在揭发“奸谋隐匿”这样的特殊情况。唐武宗时,给事中韦弘质与宰相李德裕的冲突,就是例证。当时,韦弘质上疏表示宰相权力太重,不当再掌三司钱谷。李德裕博引旧典予以反驳,且认为:“古者朝廷之上,各守其官,思不出位。弘质贱人,岂得以非所宜言上渎明主,此是轻宰相挠时政也。昔东汉处士横议,遂有党锢事起,此事深要惩绝。”[8]607-608虽然此事在史传中主要是作为李德裕“以自专自用速祸”的例证[9]8021,我们却不难察觉官员议政限制的存在。李德裕使用思不出位原则、汉末党锢事例,成功否定了韦弘质越职言事行为的正当性。士大夫出位议政之难,显而易见。

以上传统,自然地延续到宋代。一方面,朝廷诏书会强调:“国家并建庶官,分领众职,思不出位,无相夺伦。”[10]《方域》四之十一另一方面,在宋初的“循默”政风中,这成为不少士大夫遵循的政治伦理。面对宋太宗的时政得失提问,翰林学士贾黄中只是表示:“臣职典书诏,思不出位,军国政事,非臣所知。”[11]9126时人对此赞以“谨厚”,认为值得提倡、效法。然而,到宋仁宗时期,“以天下为己任”的观念开始支配相当一部分士大夫的政治认识,他们的政治主体意识空前高涨[12]203-231。伴随着这种自我定位的改变,士大夫的政治行为风格也随之变化。庆历年间,出任相位的杜衍致仕后曾表示:“孔子称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第衍荷国恩之深,退居以来,家事百不关心,独未能忘国尔。”[13]第12册,205这样的言论既反映受新观念影响,士大夫对现实政治的关注大大增强,也暗示这一新作风与传统政治伦理间存在矛盾。

如果说关心时政只是私人领域的个人举措,那么,当这种关心转化成议政行为而进入公共政治领域时,与既存政治秩序的冲突势必无法避免,来自具体职位与行动惯例的障碍也随之凸显。面对新派士大夫的上疏议政,同李德裕一样,“思不出位”的故训是反对者的重要依据,他们将此行为冠以“越职言事”的罪名,认为是出位的非正当政治参与。当然,这些现象并非前代所无,前引程晓等人的议论恰恰说明它们时有发生。不过,宋代的新情况是其出现频度远超以往,且产生了为此辩护的言论,并引发争论。

有学者曾指出欧阳修最能代表北宋中期活跃和开创的精神[14]3。这在欧阳修看待越职、出位问题上也有反映。虽然其举主王曙曾告诫他:“有居官不出位之言,有以见君子用心也。”[15]980年轻的欧阳修却辩称:“某之所陈,非谓略一邦之小而不为,须四海之广而后施,以弃职而越思也。盖愿乎进德广业,思以致君而及天下,不以一邦而止,既祷且劝之辞也。”[15]981另外,在其所著《易童子问》中,欧阳修将遵循思不出位原则的条件限定到“时不可为”的具体环境,认为“弃职而越思”自然应当避免,但除非“时不可为”,士大夫都不应只考虑具体职位分内之事[15]1115。通过这样的辨析,欧阳修试图论证士大夫对政治发表意见的正当性,创造出一种间接的政治参与方式。

有多少人的看法与此相同,在行动实践中这种理念又遇到何种困难?景祐三年(1036),宋仁宗下诏戒越职言事及后来约戒的解除,颇能说明问题。该诏书发布的背景即范、吕交恶,当时范仲淹奏称宰相吕夷简任人唯亲,吕夷简遂以“越职言事,荐引朋党,离间君臣”的罪名说服仁宗贬范仲淹外任;又因侍御史韩渎的请求,仁宗“以仲淹朋党牓朝堂,戒百官越职言事”[16]2783-2784。 据诏书所言,范仲淹的罪名有二:一是越职言事本身为不当行为;二是言事内容颇涉朋党行径[17]706。面对诏书的责难与各方质疑,新派士大夫也曾就自身行为进行了辩护。苏舜钦曾以君主应广听纳言的理由,要求仁宗追寝越职言事诏书②。然而,就越职言事行为本身,苏氏未曾直接提供任何正当性依据。这种绕开的策略很难说有多大说服力,不免让人疑惑:言事是否需要如此张扬激进、无视职分权限?听与言为何不能在规范化流程中平心静气的实现?另就仁宗方面来说,维护政治运行正常秩序非常重要,而越职言事恰恰是一种破坏力量。

康定元年(1040)日食,富弼提出:“应天变莫若通下情,愿降诏求直言,尽除越职之禁”[16]2978,该建议随即得到仁宗采纳。据《续资治通鉴长编》所载的看法,越职言事之禁似乎随之解除③,仁宗朝也确实没有留下因此获罪记录。不过,皇祐三年(1051)贬殿中侍御史里行唐介一事仍牵涉越职话题[16]4113-4114。 此外,据《宋会要辑稿》所载,宋英宗、神宗时都有因此获罪者[10]《职官》六五之二六,《职官》六六之一。这些事例说明,弛禁条件需要下诏求言的特殊契机,或者皇帝亲自询问、特许[16]3684。然而,经历朋党之禁与奏邸之狱,就算面对皇帝的垂问,一些大臣仍有疑虑④,此前活跃的议政风气出现回落。

由此看来,尽管士大夫勇于议政现象在仁宗中前期政风激荡下开始出现,然而在君臣一般认识中,此行为并不正当。此后在特殊政治时期,因稳定局面的需要,约束也一再被强调。宋徽宗朝因国是、党争等问题的纠缠,言者纷纷,数年之中连下诏书斥责出位言事者为浮华、奔进之徒,强化越职言事之禁[17]721,722,725,726,727。 总之,北宋中期因士大夫对政治的关注增加,议政的积极,思出其位及其相关的越职言事政治参与行为成为争议性问题凸显出来。

二 议政的制度环境及士大夫应对

在朝廷约戒越职言事的政治环境中,北宋中期以来,尽管君臣沟通渠道繁多,有所谓“无一日而不可对,无一人而不可言”之说[18]61,但大多须言本职公事。特别是元丰官制改革,具体明晰了各部门职权,有些部门因事权调整,言事空间反而受到压缩。南宋初,起居郎曾统曾抱怨起居郎、起居舍人因元丰改制丧失言责,“率以出位为嫌,不过拜命之初,造膝一谢而已”[10]《职官》二之一七;即便是位居言路的台谏,也因言事御史与察案御史的区分而受到影响[11]10927。宋代士大夫在利用、谈及这些途径时,往往会对其不受出位、越职限制特加说明,他们能够畅所欲言的议政渠道主要存在于下述三个方面。宋代议政的背景和生态于此可见一斑。

首先,特定范围的官员与机构可以上言议政。侍从官本有论思献纳之责,司马光对其言事资格曾有极好的说明:

李舜举传圣旨,谕臣以枢密院本兵之地,各有职分,不当更引他事为辞。臣今若已授枢密副使敕告,即诚如圣旨,不敢更言职外之事。今未授恩命,犹是侍从之臣,于朝廷阙失无不可言者。[19]820

这段文字广为宋人所熟知,甚至常作为保障侍从官论事权力的依据而被征引[20]卷一《应诏陈弊事》。侍从官对此权力大多善加利用,即便是公认的士风颓坏时期仍不乏其人。宋徽宗政和末,葛胜仲曾语家人:“吾自布衣致身侍从,受国厚恩,当图报効,前此位卑,不敢越职论事,今岂宜缄默。”[21]第217册,263南宋对侍从官言事权力的描述是:“侍从之臣,皆极一时之选,既无同对之拘,又无越职之禁。”[10]《仪制》六之三〇不过,在侍从官之中,言事权力并不均等,特别是台谏本司言职,当朝廷严禁越职言事或政局敏感时期,惟这一机构不受限制[15]990。

其次,一般官员可利用转对、轮对这样与皇帝当面交流的奏事机会出位议政。南宋岳珂的观察颇为精当,他指出:“指狱事则必有主名,言百姓则亦关长吏”,而转对允许“指陈刑狱冤滥、采访百姓疾苦”,“是凡百司皆许之以献出位之言,如台谏之职矣”[22]卷五《百官转对》。神宗初群臣论救陈习一事,可证岳珂所言不虚。当时,陈习因“于转对状内将不干己事夹带论述,指人过恶,以逞私憾”而贬官[21]第74册,86,群臣纷纷上书求情[19]209-210;面对神宗的询问,知谏院吴充明确表示:“习次当转对,是应诏指陈,非越职言事。”[23]卷一二

最后,还有一些临时性的机会,主要指皇帝诏求直言或对元老亲信的特许。朱熹在写给吕祖谦的信中,曾借苏昞之事说明应诏言事不当受职位限制[13]第21册,1531。 至于皇帝的特许,宋仁宗许欧阳修在外言事是一显例,宋理宗还曾援以为例要求在外大臣进言[21]第323册,270。 宋孝宗时,蔡戡在《荐诸军统制官状》中也提到:“久欲具录奏闻,反复思维,不敢越职犯分,仰干天诛。今既遵奉圣旨,辄举所知,以应明诏。”[21]第276册,241

在上述制度状况下,士大夫对言事范围限制既有遵循服从者,明知故犯者也不少见。前者的理由主要是反对浮华激进的习气,提倡恭谨恬退的政治作风,这也为希望稳定政局、维持既定权力结构的君主所倡导。仁宗朝,孙抃“践两禁十二年,朝政得失、天下利害事非其职者,未尝建言,亦不与人谈议”,面对循默之讥,他认为:“事有分守,岂可越职横说。”[24]964也有人指出:“因陛对而辄荐所知”,不过是“背公徇私而忘出位之戒”,应该严加惩戒[10]《刑法》二之七九。 由此可见,反对横议朝政、举荐人才这样的越职行为,是一些士大夫综合利弊的自觉选择。此外,官员在转对、轮对、封章言事时,常常也会表示对“出位为责”原则相当了解,只因获得临时言事机会,才提及出位之事。相关言论大多仅是作者表达自己谦卑恭敬的措辞,甚至只是对章疏流行词句的袭用,并不反映他们真实的思想和政治作风⑤。

至于不避罪责的越职言事者,虽有人直接宣称:“臣僣越言事,不知忌讳,陛下少宽其诛,臣不胜至愿”[21]第256册,108,但更多人还是从各种角度阐明自己不得不如此的苦衷。士大夫们最常见的说辞是两害相较取其轻,强调事君之义,为国忘身。韩维曾于奏疏中说:“臣闻群议且久,每欲上闻,以越职为惧而止。今前去二麦尚有数月,而死者日广。臣诚不忍陛下赤子遭逢仁圣之君,不得蒙被其泽,而无告以死。臣虽越职得罪,犹不敢避也。”[19]1137南宋初,苏籀也自述:“臣贱远愚陋,不识时机,今日巨论大议,实非敢与,区区事君之义,冒死越职而言之。”⑥在这样的语境中,越职言事成了义举,加罪于此在道义上十分困难。周必大与宋孝宗关于警戒言事者的讨论,就显示此时朝廷已很难使用越职为由责备臣僚了。对于孝宗拟好内批中“宜思自警越职踰守”的语句,周必大认为:“臣再三思之,批语若稍峻,则二人或因事求罢,未免略费区处。”[21]第228册,217

考之利弊,利用礼与权之间的缝隙,士大夫甚至可以对“出位而言”行为明确地表示支持、赞赏。元祐初,曾肇描述当时的情形为:“在廷之臣,人人勇于自效,至不以出位为嫌,而以不能尽言为耻”,认为这足以“振起天下敢言之气”[11]10006。南宋宁宗时,学官李祥、杨简因越职论救赵汝愚遭斥,太学生杨宏中等上书辩称二人“出位而言,实勇于义”,态度鲜明地支持李、杨言事行为[25]62。

此外,士大夫也常常以过往事例为依据援例上言。绍兴七年(1137),面对淮西兵变的危局,张嵲等六位秘书省七、八品属官上书称:

臣等尝闻熙宁中神宗皇帝面训苏轼曰:“凡在馆阁,皆当为朕深思治乱,指陈得失,无有所隐。”臣等不佞,待罪馆阁,平居无事,念欲补拾阙遗,以禆时政万一。然恐越职犯分,以干邦刑。今兹事有关于宗社大计,而切于存亡成败之机者,臣等盖得以仰遵神祖遗训,一为陛下言之……。[21]第187册,70-71

宋理宗时,中书舍人吴泳在《缴汪绎降官词头》中也说:“臣固非越职言事,盖自隆兴以来,中舍缴奏,亦有论及一人而带说三四人者,故实具在,用敢援此言之。”[21]第316册,120-121

直接挑战思不出位、言不越职原则的,也不乏其人。熙宁变法时期,郑侠以监京师安上门进《流民图》[11]10435,在奏疏中他自辩说:“若乃思虑不出其位,尸祝不代庖人,各以其职,不相侵越,至于邦国善否,知而不言,岂有君忧国危,群臣乃饱食厌观,若视路人之事而不救,曰‘吾各有守,天下之事非我忧’哉!”[19]1273如果说郑侠的行为不过是一时权宜,司马光则鉴之往昔、揆之情理说明解除越职之禁的必要性。哲宗初年,针对宋彭年、王谔因言获罪,司马光上疏说:

古者置谏鼓,设谤木,询于刍荛,未闻有位于朝而以言事为越职者也。若当职之人既不肯言,不当职之人又不得言,则以四海之广,兆民之众,其政治利病,天子深居九重,何由得闻之哉?昨日进奏院递到告身,差臣知陈州,然则臣自今于一州之外,言及他事,亦为越职,何敢言矣![19]176

作为熙丰变法的反对派,司马光十分珍视合法的议政言事机会,上文也提及他凭借侍从身份论争不已。此时神宗已逝,政治上需要重新确认方向,司马光这一言论固然有为自身政治主张寻求舆论支持的意图,但他也确实信奉合理政治应当以开放的舆论为基础的理念[26]162-226。南宋学者章如愚在引述司马光言论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专门机构司掌言职造成了对多数人言事的限制,政治制度发达后的专门化趋势,在他看来恰为弊病之源[27]卷三六。

由是观之,职位对士大夫议政行为的限制虽然经历着挑战,但除了转对、轮对与诏求直言等少数途径,士大夫们未能成功地创造更多合理空间,最高统治者的包容及士大夫自身明知故犯的勇气所保障的那些议政机会,并非制度化的存在。不过,挑战行为能被激起且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容忍,士大夫对政治行动伦理的重塑功不可没。下文转向这方面的讨论。

三 学理重释中思不出位与议政关系的重构

宋代以前,有关于思不出位的学理讨论不多⑦。随着宋代士大夫热心时事,议政成为风气性行为,支撑其正当性的伦理性基础需要建立,从学理上对“位”进行重释势在必行。

传统上对思不出位的理解主要将其意义限定在政治领域,如王弼《周易注》只提及“各止其所,不侵官也”,这里“位”是就具体官职而言;后代对“位”的理解逐渐呈抽象化趋势,孔颖达所代表的唐代官方定论为:“‘君子以思不出其位’者,止之为义,各止其所。故君子于此之时,思虑所及,不出其己位也。”[3]251这便把观念的适用范围扩展到任何固定的条件,要求行动者对行为权限有所自觉。宋代对“位”的主流认识即承此而来,在具体层面(官场规范)理解外,更从抽象层面(社会伦理)加以阐发。于是,士大夫在界定自身之位时,无法像官职般具体明晰,不同时代、不同人群对此有不同的认识。

本来治学是远离公共政治的私人事务,约束是否应延伸到这个层面,经典中缺乏明确说明,但受孔颖达解释的影响,治学也成了宋儒需要辨明的问题。宋仁宗时,随着儒学复兴,士大夫以天下为志者众多,在他们看来,如果士大夫的自我期许在治国平天下,仅仅关心眼前事务,对治国之道、朝政得失毫不留意,将不可能具备担任其它更高职务的素质、能力。庆历兴学中得到推广的胡瑗“苏湖教法”,若严格衡量,让学生讨论折衷时政,就有思出其位之嫌。胡瑗高足徐积在肯定任官居位者应当思不出位的同时,认为:“若夫学者,则无所不思,无所不言。以其无责,可以行其志也。若云思不出其位,是自弃于浅陋之学也。”[28]39这种观点的出现说明,宋儒明显意识到在治学层面来自思不出位观念的限制,他们很注意澄清这种约束,治学也往往不为所限。

由于在理学道统中的崇高地位,程颐对“位”的解释很有影响。他认为:“君子观艮止之象而思安所止,不出其位也。位者,所处之分也。万事各有其所,得其所则止而安。若当行而止,当速而久,或过、或不及,皆出其位也,况逾分非据?”[29]969这种见解的特殊之处有两点。第一,既然位是所处之分,士大夫的自我定位就显得关键。由政治权力所赋予的官职,对传承道统的士大夫来说只是政治领域的“居位”与“非居位”问题,并非因对天理的体认程度获取的所处之分。在道统优先的话语中,家、国、天下都能被纳入分内。第二,反对“当行而止,当速而久”这层尽职意义,为原来仅仅强调“不出”的传统解释所忽略,这便寓积极于恬退之中。恰如后人所阐发:“凡我所当为而不可过于有所为者,皆位也。”[30]卷一四体现了宋儒的担当意识。

程颐对“位”的解释,尽管有上述积极的一面,毕竟泛化抽象,加之理学以义理心性为主要内容,围绕思不出位观念的争议并未减退。有道学家认为,相对一言一事,所思更应在天下大纲大本,由此衍生的问题是现实政治在治学中应当处于何种位置。据刘清之《戒子通录》所载,程门高弟尹焞平日未尝提及时政,认为孔孟论政是圣人在其位,且是一时君臣咨询而及此;面对他人“先生之学焉用”的质疑,其门人祁宽回应说:“(先生)每教人必以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道,必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又论为国为天下必进贤退不肖,信赏必罚,极其本必以仁义孝弟,则其论政亦大矣,奚必指时事而言。”[31]卷七两宋之交,政局动荡,轻议时政殊非保身之道。尹焞师徒言论的具体语境因材料缺失不得而知,但就一种治学倾向而言,质疑者所暗示的天下责任与圣人故训间的矛盾,时政应受到何种程度的关注,则亟须辨明。

程颐见解中这一暗含的弊病,在朱熹的解释中得到了消除。朱熹门人程永奇自述云:“向尝读伊洛书。妄谓人当随事而思,视时便思明,听时便思聪。视听不接时,皆不可有所思,所谓‘思不出其位’,若无事而思,则是纷纭妄想。”对此,朱熹并不赞同,认为:“若闲时不思量义理,到临事而思,已无及。……这位字却不是只守得这躯壳。这位字煞大,若见得这意思,天下甚么事不关自家身已!”[32]2893-2895这里朱熹反对“思不出其位”的治学方法,明确指出原则上天下事都在士大夫分内。选择将“位”看成职责性的身份,显然是继承了北宋新儒在仁宗时代已多少达成的共识,并在学理上予以肯定。

朱熹之后,其他学者也通过事例论证、学理阐发,进一步使自身兼有天下之责获得正当性。例如王柏利用孔、颜言行对此加以说明,且总结说:“盖学者学圣人之道,岂曰独善其身而已,亦均有天下国家之责焉。”[21]第338册,146-147魏了翁对经典表述作了新阐释。 在写给袁甫的信中,魏了翁提到:“《论语》于‘不在其位’之下,联书‘思不出其位’一语,每疑下‘位’字当是‘正位居体’之位,盖因下语而推广及此。然因此二语相连,后世遂有以分所当为而疑于出位者”,并认为“国事济否,民生戚休,恐亦非于我全不相关”⑧。同样的见解,也出现在他对《周易》相关文字的解释中[33]卷九二《送左舆归庐陵》。

在学者的学理讨论中,更多的士大夫于何种意义上对思不出位持以何种态度,思不出位与议政的矛盾关系又在何种程度上得到了协调?仅从言辞出现频率看,宋人强调谨遵思不出位原则远多于提出质疑。这一方面是因为表状之类行政文书中的大量使用,像“陈述拘文,不敢思出其位;时有论奏,方愧无补政事之万一”[21]第103册,12,“虔共夙夜,靡怀出位之思;兢慎简书,期副好生之德”[21]第206册,135,此种言论只是单纯的行文惯用语,并无深意;另一方面,称赞某人恪守本职,具有恬退淡泊的风度修养,同样运用思不出位作为修辞⑨。为了与浇薄、躁进的习气划清界限,思不出位还用于士大夫自陈、答谢、干请一类文书中⑩。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肯定与褒扬的话语中,“位”是指传统意义上的具体官职。在不干涉职权外事务这层意义上,宋人依然恪守传统伦理,原则上仍反对越职言事、侵官犯局。有人将为官伦理总结为:“仰而思之,时行即行;思不出位,时止则止。”[21]第324册,29-30朱熹在治学上反对随事而思,讨论时政的热情也很高,但越职侵官仍然是他所反对的,在解释《论语》相关语句时,他称引杨时的见解:“思出其位而谋其政,则失其分守,而侵官乱政将无所不至矣。”[13]第7册,498

然而,作为在政治身份外传承圣人之学的士大夫,他们同样强调自己的所处之分有继绝学、开太平的责任,不应以思不出位为借口,“自弃于浅陋之学”,国计民生无非分内之事。在这个层面的“位”是士大夫应担之责任,只不过考虑到各人修养、能力的限制,首先要做到的是尽己之事。故而在关注范围并无限制的前提下,从实际修养功夫的可行性上考虑,一些学者强调明乎内外之际。吕祖谦指出:“君子思不出其位,一出其位而唯务点检他人之得失利害,则于本位必不子细。何者?心无二用故也。盖君子所以思不出其位,非固不敢出位,乃不暇也。”⑪叶适也谈到:“思不出其位,非无思也,位难知也;不出其位,无邪思也,所以养思也。”[34]29

由此可见,治学以及对政治事务的关心、参与,宋人态度极为积极,这个意义上的思可出位观念已经达成,一些态度鲜明的公共性文本可以印证此点。宋孝宗时,杨万里所作《枢密院官属题名记》公开度很高,其表达的观点应当具备一定普遍性。他强调“事君之谊”没有非职之事,应当以天下治平、道行于世为思[35]3046。 袁燮《愿丰楼记》也提到:“余本一寒儒,……而耿耿此心,以岁丰凶为己忻戚,非有官守言责,而忧国如立朝之时,岂古人所谓君子思不出其位者乎?盖尝闻之,大义所在,当思而思,即吾位也。”[21]第287册,240晚宋马廷鸾在同样性质的一份文本中举司马光事例表达了自己相似的观点,且评论说:“古之为从臣,盖如此。彼有便文自营,而谓君子思不出位者,偷也。”[21]第353册,459

虽然越职言事行为在常规政治活动中没能得到认可,但前文提到宋代士大夫仅将不越职言事有效性限定在常态之中,如果情势危急,自应挺身而出,以天下为心不分职位的忠君忧国热情支撑了其行为的合理性。在国势颠危之时,士大夫也会流露出对思不出位原则的抱怨,或者劝说有位之人奋起挽救危局。面对宋蒙战事的紧迫,方逢辰自称:“某备数百僚底,尸素一年余,拭目时事,中夜感慨,睡不能着。虽下僚惟当思不出位,然鸣鸡起舞,自有勃勃不能遏者。”[21]第353册,181-182位沉下僚的学者阳枋在写给魏了翁的信中,不但详细阐明了自己对时政的见解,还以“傅说、周公之事业”期之,希望魏了翁“愿毋以思不出位而自逊焉,天下幸甚”[21]第325册,302-303。 在此等道德凭籍下,议政在公私两个领域都获得了一定的正当性。

后代在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宋人观点。就“位”的抽象意义上,明人总结说:“士大夫穷达不可一日有忘天下之心,要当以为己任。孔子虽有思不出位之言,孟子虽有乡邻同室之喻,然其论为治则如指诸掌也。是岂忘天下者乎?”[36]卷一四王慎中则对具体官职意义上的思不出位原则评论说:“虑过其身之所居,言踰其位之所守,则有思出其位、行越其思之说出而攻之。……彼为思出其位无益于君之说者,岂诚其心之所然哉,阴持全身固位之私计,而阳为是说以自解脱耳。”[37]卷一二

四 结论

“以天下为己任”观念的意义,诚如学者所言:“蕴含着士对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处理有直接参与资格,因此它相当于一种公民意识。”[38]211可这种“资格”的取得与落实,并不是学者们触手可及的。官职规定的权限既定,个人职位虽可变动,但对整个士大夫群体而言,突破职位限制并不现实,可行办法只能是在原权力结构上创造新的实践伦理。从政治风气异常活跃的宋仁宗朝开始,一部分士大夫的观念已对传统习惯形成挑战,行动中也进行着思出其位的政治实践,议政正当性的创造一直是士大夫们念兹在兹的问题。

针对思不出位的传统原则,尽管表达自身政治意见的越职言事行为得到相当同情,但始终未获认可。宋人显然认识到规范存在的合理性与必然性。不过,通过对“位”的重释,士大夫们已将治学、对政治的关心从传统规范中解脱出来。这又进一步强化了士大夫参政热情,寻求政治意见表达机会,希冀政治决策参考其意见,也越发显得名正言顺。于是,在实际政治活动中,他们关注政治、参与讨论的观念在不断增强。正是在多因素的协调博弈中,士大夫们重塑了政治行动伦理,议政在一个相对温和的环境中获得了生存空间,从而造就了宋代独特的政治风貌。

注释:

①此类研究甚多,如:程民生《论宋代士大夫政治对皇权的限制》,《河南大学学报》1999年第3期;《宋代社会自由度评估》,《史学月刊》2009年第12期;郭学信《略论“庆历之际”士人精神的嬗变》,《天津社会科学》2002年第5期等。

②苏舜钦《上仁宗乞追寝越职言事诏书》,赵汝愚编《宋朝诸臣奏议》卷一八,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166-177页。按:苏舜钦上疏行为本身在后人看来就有问题。李焘记录说:“按景德元年舜钦登第,……二年正月丁父忧,三年五月上此疏,居丧才一年后尔。冒哀论事,前贤不以为讥,何哉?当考。”参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一八,景祐三年五月四日,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789页。

③南宋初著名学者罗从彦对此评价很高。参见:罗从彦《遵尧录》卷六,《全宋笔记》第2编第9册,大象出版社2006年版,第187页。

④如名列庆历“四谏”的王素后来面对仁宗命相的提问就表现得相当谨慎,以越职、出位回绝。参见其子王巩《甲申闻见二录补遗》(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⑤李纲的公私两份文书就反映了这一问题。参见:《梁溪集》卷四一《上道君太上皇帝封事》、卷一二三《与赵相公第十三书》,收入《全宋文》卷三六八八、卷三七三九,上海辞书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69册第122页、第171册第217页。

⑥参见:苏籀《双溪集》卷九《面对论和战札子》,《全宋文》卷四〇二〇,第183册,第229页。苏籀其他札子大多也使用类似的表达。类似的例子还可见于范祖禹、朱熹、郑兴裔等人奏疏。

⑦魏晋个人意识觉醒的代表人物嵇康、阮籍曾在认识论上以“探颐索隐”反对“思不出位”(参见:丁冠之《论嵇康的哲学思想》,《哲学研究》1980年第4期;余敦康《阮籍、嵇康玄学思想的演变》,《文史哲》1987年第3期;杨国荣《群己之辩:玄学的内在主题》,《哲学研究》1992年第12期),不过,由于这是直接反对古训而非重释,故对后世影响有限。

⑧魏了翁《鹤山先生大全集》卷三四《答袁衢州甫》,四部丛刊初编本。按,“正位居体”语出《易经》“坤卦”,孔颖达称有通晓物理之意。另,质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与“君子思不出其位”联系的见解,在当时已有一定影响。戴溪于《石鼓论语答问》中说:“前辈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所谓‘君子思不出其位’,恐未必然。盖政是国家大事,夫子所谓‘其事也,如有政,虽不吾以,吾其与闻之’是也。”(戴溪《石鼓论语答问》卷中,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⑨廖行之《省斋集》卷六《代上湖南赵仓书》,《全宋文》卷六〇八四,第269册,第260页。程俱、叶适为人所作墓志铭中也使用了相似的话语。

⑩参见:罗愿《罗鄂州小集》卷五《上丞相启》,《全宋文》卷五八三四,第259册,第272页;程珌《洺水集》卷一五《谢除编修启》,《全宋文》卷六七八二,第297册,第345页。

⑪吕乔年《丽泽论说集录》卷八《门人集录史说》,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按,此后士大夫对此观念有进一步发挥。明儒刘宗周认为:“孟子言,‘思则得之,不思则不得也’。出位非思也,念也。炯然有觉者,思之体,倏然无根者,念之动。”(参见:黄宗羲《明儒学案》卷六二《蕺山学案》,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579页。)如此,则思的正当性已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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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Belief of“Si Bu Chu Wei”and Political Discussion of Scholar-Officials in the Song Dynasty

CHEN Ye
(Institute for Advanced Studies in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Chongqing University,Chongqing 400044,China)

The political discussion of scholar-officials was so popular that it became a distinctive feature of politics of the Song dynasty.Judging from the traditional belief of political morality,i.e.,si bu chu wei,the legitimacy of that behavior was doubted.In the Song dynasty,opinions of yue zhi yan shi varied,and experienced challenges,modification and re-interpretation with time,specific issues and persons involved.Despite the strict limit of yue zhi yan shi,it did happen sometimes under moral inspiration,sympathy from the public and monarch inclusion.Moreover,there was some flexibility in the political system of the Song dynasty.With the theoretical re-illustration of position,scholar-officials gained the approval of their discussing of government affairs by creating new political ethnical practice.

the Song dynasty;political ethnics;scholar-officials;political discussion;si bu chu wei;yue zhi yan shi

K244

A

1000-5315(2015)01-0147-08

[责任编辑:凌兴珍]

2014-09-1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宋代士大夫公议观及其政治实践研究”(14YJC770003)的阶段性成果。

陈晔(1984—),男,四川三台人,历史学博士,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宋史、中国古代文化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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